「童瑤」當前應該怎麼做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自己承擔的處罰?
若現在「童瑤」本人把所有捐款如數打回,並且投案自首、積極配合公安和檢方,是否能做一些其他事,以降低自己的刑責?
希望更多法律專業人士能夠回答。相關問題:大家應該怎麼做,才能最大程度增加對童瑤的懲罰? - 法律
強烈反對題主說的」一時衝動「就應該被體諒的說法!!
按照這個說法的話,那麼所有第一次違法犯罪的行為,都可以借口是一時衝動了?!
口口聲聲的叫嚷要法治社會,然後遇到事情就變身成聖母了?
這樣的人格分裂不太好吧?題主,如果你不是受害者,如果你不是被騙錢的人。
那麼,你就沒有立場說【原諒】。如果道歉有用的話,要警察幹嘛?——雖然是腦殘劇的台詞,但還挺有道理的。
抱歉題主,我的話也許有些尖銳的。
我想說的是:現在這個傢伙到到底抓沒抓,判沒判,都還沒準確消息,你這兒就開始考慮怎麼才能讓他減刑……這思路,未免太超前了吧?我認為現在最需要關注的是,受害人的損失有沒有的得到挽回,然後再考慮嫌犯的結局吧?... 大牢里放眼望去,哪個不是一時衝動或年少不懂事的?
進去了好好改造,沒準能減刑。
這是個法律問題吧
對於精神狀態正常成年人,犯罪已經完成,法定酌定減輕情節無非以下幾種
投案自首
立功積極退臟賠償獲得被害人諒解再就是等追訴時效了,但是估計這種勢頭公安很快會立案了,立案了再逃可就是逃避偵查不適用時效嘍~
根據最高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解釋》
按照最少十五萬作為詐騙所得的話,已經屬於數額巨大了,並且屬於以募捐方式實施詐騙,是法定的從重處罰。
其面臨的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以儘快自首,積極退臟,爭取諒解。這是最理性的辦法。這會不會是他本人提問的?
1.投案自首和將錢款如數打回,都是從輕處罰的量刑情節。如果你能做到,通常情況下,法院檢察院會予以考慮,想要從輕,一定要去自首和退贓呀!
2.但是以上僅僅是影響量刑,不會影響罪名的成立。
3.如果在案證據顯示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且數額超過5000的話,就夠罪了。
4.《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5.如果提問者能夠聯繫上他,建議他自首,退贓,如實供述。
6.構成詐騙罪的話,拘留可能少不了,很可能過年在看守所度過,如果你能做到我上述幾點,並且獲得被害人的諒解書,那麼很有可能取保候審,盡量爭取吧,雖然所作所為不值得同情。
7.如果被害人中沒有一個人報案,或者,每個人被騙的數額都不夠立案數額,且他們還沒有一起去報案,那麼這個案子公安就不會立案。這樣的情況下,跑路唄,但是,正常人都會被愧疚感折磨的吧如果對不起有用?那麼要法律幹嘛?用道德約束自己是美德,用道德約束他人,就是私刑
笨蛋,當然是裝可憐騙取大部分人的可憐和部分信任(可能這裡面還要演出一些苦肉計的橋段)
拉上父母,讓被騙的人起另一種惻隱之心,可以貼父母被氣病了了掛吊針的照片。說知乎的人騷擾讓父母血壓升高了。請知乎朋友們支付寶打錢贊助(這部分是真的,父母確實病了,所以這錢可以安心的拿)拉上媳婦,那些對父母沒有多少惻隱之心的人,總有媳婦吧。他們也要顧及自己媳婦的情緒。爭取看情況退一部分錢,當然只能是一小部分啦(6.66/2.33之類的),不然那麼幸苦騙錢幹嘛!而且大部分錢不是已經花出去了么。
沒花的就直接轉移。註銷銀行卡。
然後把所有帖子刪了。不能刪的,賄賂管理員。銷毀所有直接間接證據。如果路上還有些刺頭不肯平歇,你就威脅他們說你去自殺,做鬼也不會放過逼死你的人。該演的苦肉計還是要演的。甚至必要時不惜在大腿上拉一塊肉。以前黑幫人物就是這麼乾的。知乎的人也就口頭喊得凶,真讓他們真格的和人死磕他們也不敢的,都是鍵盤俠。你懂的。而且還有些傻傻的聖母會為你說話的。利用好這些人。你懂的。
過幾個月,風平浪靜,可以再回來,繼續騙錢,當然了要把那些以前沒做好的做好,畢竟這回有經驗了嘛。
不過我看到有些你已經在做了,很好,小朋友,年輕有為!
好了,點贊吧,朋友。以現在的情況下已經跑不了了,越早自首越有利,同時公開道歉,錢全部退還並賠償,爭取取得諒解
理想情況下有可能緩刑,也就是不用進監獄。問題是他沒錢啊,我有他的信用卡詳單,他根本沒有辦法償還這筆錢。。。
詳情請看這個:如何看待知乎用戶「童瑤」涉嫌詐騙? - 知乎用戶的回答他之前又是做大保健,又是沖遊戲點卡,買apple的產品,他個人的經濟實力沒有辦法償還這筆錢,至於說他父母,應該也拿不出來。
降低刑責不要想啦。事情發展到這一步,再加上那個轉移注意力的回答,我看是要跑路的節奏。反正我也捐不起
在【案發地】,嫌犯(或者說是確犯)【尚未被捕】的情況下,面對受害者討論嫌犯【如何最大程度地降低自己承擔的處罰】這樣一個對於受害者毫無幫助的問題。
而且這內容對於關注事態的嫌犯來說,幾乎可以是必看到。你的邏輯迴路沒問題,你知道「法理討論」是可以的。
但是你的道德有問題。一臉義正言辭就可以不顧場合時間對象,這個提問就是個自私的提問。「理性」是好的,但不等於從自我立場出發的「理性」是好的,
「法理」是對的,也不等於是討論「法理的人」是對的。法律都還沒明刑,款也沒見影,甚至連人都沒抓。
這就開始討論減刑。
還是在上面的前提下。滿滿的「公平正義」「冷靜客觀」,裹著的是對於事實的無知,對嫌犯的無條件信任,對受害者的無視。自首
題主是不是童超小號啊→_→
楊彩蘭利用天津港爆炸事故詐騙,被判3年,罰款8000,沒收手機。
1.自首自首降低刑事處罰。2.退贓退贓也可以減少部分處罰。3.好好改造 爭取在鐵窗服刑期也可以減刑,早點出來,重新做人。
已經開始提問題找方法如何躲避法律了?卧槽,回答具體的只能說NC
在另一個問題裡面看到的,截圖送給提問者。
這種提問,對受害者充滿了滿滿的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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