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反駁「慈禧給我們付過盜版的錢」的言論?
盜版的資源 系統 遊戲等等,每次出來都有人說這話。
能讓我擼起袖子答題的不多,這個就是最好的例子。
古往今來,中國人迂腐的最大特點就是:「那是祖宗留下來的」。商鞅要變,大臣不幹,那是祖宗法,不能變;太宗要變,華國鋒不幹,那是太祖的法,不能變。然後現在開創一個新的領域,那是祖宗的錢,留給後人侵權的。
中華上下數千年的歷史,祖宗給你留下不少東西。我們以四大古國為榮,以四大發明為榮,以絲綢之路為榮,以「天朝上國」為榮。嘿,今兒個我倒還見識了一個新的姿勢,消費過去的屈辱的。
現在國際社會大家基本達成共識,戰後的體系是我們判斷的標準和起點(少數一戰,多數二戰)。近年來的爭端,無非圍繞著戰後分贓的問題。「台灣自古以來是不可分割的領土」,「印度和巴基斯坦又鬧起來了」,「三胖要開始要錢了」。你見過南非等國在聯合國大吵大鬧要西方世界賠償么?你見過習大大訪問俄羅斯第一句話是西伯利亞是我國不可分割的領土么?
答主不是什麼高尚人士,所在科研領域正版軟體動輒幾千美刀,我一窮逼買不起,只好等各路大神在網上破解,然後花上幾十塊錢淘一個自己用。你罵我SB,你去舉報我,你去把我告到老外那裡去我都認了,該走法律程序我就接。但,能不能不拿屈辱的歷史當做遮羞布。你的同胞被別人踩在腳底摩擦,被家底抄光去賠款,居然變成了你淘寶的預付款。把流失在海外的國寶家珍,失去的領土故地,當做國家為你盜版支付的錢。對不起,我沒那個臉。
我們賠款,我們盜版,最根本的前提是我們太弱了!
我們弱,才會被外國人打,才會繳納歲幣,才會失去國土;我們弱,才會在文化消費上被收割傾銷;我們弱,才會在專利領域被別人碾壓,鮮有建樹。某標榜科技專利主導的品牌在美國賣,直接被當頭棒喝,告之侵權,現在灰溜溜的回來,準備在非洲干一票。現在由西方世界主導的科研領域,每年要給國外的出版集團貢獻幾十億的版面費,而多數還是一些二流期刊,供中國人評職稱。這又是一種變相的剝削和壓榨。歷史課本上標明屈辱,是讓我們警醒自強的,而不是告訴你同胞給你交過預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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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才半天沒看知乎,就成這了,嚇死寶寶了好么,以後再也不敢亂說話了。承蒙各位謬讚,評論區未能一一回復,見諒。好,回到正題。但就題主描述的問題而言,我和 @養貓的船長接近,就是犯了錯就要站好。額,不對,是這張。我這右手不住地抖啊。。。。。誠惶誠恐。
但也有同志談到類比的問題。我只能說,共性和個性吧。長年與土地有難以分割聯繫的中華民族在這方面比較還是顯著的吧。
接下來我們繼續說說正經的。
為什麼要保護版權?本題的其他答友也談到了,因為我們也爭取以創新為國家經濟發展的推動力。當OICQ改名為QQ的時候,為什麼沒有大面積的口誅筆伐,因為我們在互聯網領域是弱勢的,能夠學(chao)藝(xi)提高自己的水平,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然而在「互聯網+」的今天,我們不可能繞開版權的問題。舉個栗子,當年被**跟進的遊戲公司,沒幾個能好好地活著;但現在,我只會把你買下來,然後你成為我旗下的小弟,現金流和推介不差。雖然自由不在,但價值還是被肯定的。(考慮到**投了知乎C輪,要是我被和諧了請告訴俺娘我死得不慘,另:彩鑽屏蔽反對言論,自動刷贊指日可待好吧)。外國有沒有盜版或者參與盜版的人,有。因為中國媒體買斷版權在國內暢播美劇,不少美帝人民翻牆看劇,並沒有訂購,甚至也有傳播資源的現象。我們談論盜版不是要在國內上綱上線,而是說,有這麼個情況,這個情況是個問題,為了更好的發展我們要去解決。評論里有朋友說題主描述的可能就是抖個機靈——我也希望也只是抖個機靈,但機靈抖多了,也真的機靈了。評論區@王浩提問在下的目前的版權消費情況,我如實回答。因為某種因素導致的侵權行為,也遵守避風港原則(可以Baidu一下,美帝當年也操碎了心啊)。用不起貴的,我們不碰,如同沒有女盆友,我們還有好基友嘛。但你要有了,就要好好對人家,八抬大轎,明媒正娶是少不了的。
是不是版權一定要付費,不是。360等一干公司給我們樹立例子。只要你裝某某軟體,就能享受正版windows喲喲喲喲喲,官方認證,你裝不了吃虧你也裝不了上當。連微軟都開始低下他的頭顱,不計較一城一池,就說明他對中國市場的重視已經達到不在乎那點錢的地步了。
再比如騰訊買斷了NBA的網路直播,你開30的會員可以脫了褲子看,但你不想交錢,好的,你可以先看70多秒廣告再看限定的場次。所以,免費可以,但你仍需要為我們的產品買單。這個銷售模式照顧了大多數愛看球的朋友。從最大化收益的角度出發,多種方式結合的版權成本回收,是現在中國的主流。鄙人對這種方式還是比較贊同的,畢竟羅馬不是一日建成的,我也不是一天能搬那麼多磚的。版權體系是誰在主導,以美國為首的西方世界。這是毫無疑問的。外交部也在公開發言中承認西方在發展中的領先地位——這也是我們為什麼要進行改革開放的原因。那麼我們要想到的是怎麼在這個體系中翻身,成為體系的主導者,規則的制定者和多數優質內容的創造者。以科研舉例,美國毫無疑問是佔有主導權的,諸多標準也是他們定我們從,但我們也開始更多表達自己的聲音。2015年的Nature Index公布的情況,中國的科研成果僅此於美國,姑且不深究投入產出云云,在未來一段時間,中國的科研水平還會有顯著的上漲,如果能在向生產力轉化的方向跨越,還是比較有戲的。國內有人在創新生產不斷努力,向他們表達敬意(還有你們需要保安么,吃白飯那種,我180多斤,挺抗打的)。
至於更深層級的問題(比如:國民性這種,我真的沒有上綱上線好嘛),知乎亦有眾多大神,各位可以向他們求教。說了這麼多,表達的核心是我對版權的看法,即在創新時代,我們要對勞動者尊重,也要努力成為受尊重的勞動者。「既然錢已經付了,為啥你用的還是盜版?」
打擊盜版最終是為了振興自己國家的文化產業啊!盜版泛濫最終傷害的還是中國的文化創新能力,列強無非就是少賺一點而已。
這麼窮還要玩遊戲?回家看辮子戲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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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說的「窮」這個字,刺激到你了,證明我得逞了。不不,我不認為你真的窮,
我就是想刺激一下「窮即合理」,偷還正當「的人,讓人心裡不舒服就行了。這些人窮的不是錢,是沒有尊重別人的習慣,再有錢,心境仍然活在有便宜就占,不花錢就比別人機靈的下層社會裡。
中國這環境下確實窮,渠道不方便,玩個盜版,無可厚非,但是,別囂張,人家起訴你,就是偷,人家不起訴你,就是嗟來之食,別忘了,人窮一時,志窮一世。所以,一百多年來幾億中國人的血,對您來說只是心安理得的用盜版?哪天要續費的話,是不是還要請人再進來燒殺搶掠一趟?那麼,中國近代的血和難,值您用多久的盜版?
有些人,活該裝一輩子百度全家桶。
所以大清國完了啊
慈禧給西方豪強賠了那麼多錢,是為了換取暫時的和平,卻終究無法阻止清朝的覆滅;
你使用盜版,是為了省下一點小錢,卻終究不會讓你富有起來。「選擇懦弱、妥協或者投機,或許可以換來眼下些許的利益,但往往會在未來付出更多的代價」
不用反駁,不要指望靠人民覺悟自發杜絕盜版。
我們等法制完善的,違法必究的那一天。不要回擊,這就是浪費時間,試圖和友善度講道理那是你腦子有友善度
資治通鑒開篇就有這樣的論述:臣聞天子之職莫大於禮,禮莫大於分,分莫大於名
名正言順的概念是刻在中國人骨子裡的,齊國責難楚國不給周天子進貢包茅,你以為只是要個破草葉子?那就是找個借口要揍你,借口是什麼根本不重要.有就行了.
這件事也是一樣,嘴上喊著老佛爺的人不過是找了個借口,到底是誰賠款,賠給誰,為什麼賠,賠了多少,who care?他這麼把老佛爺當回事你問問他支不支持老佛爺簽的不平等條約?誰要是腦子友善度支持什麼治外法權那就找外賓給他打個生活不能自理.對絕大多數人而言,立場和感情是先於道理的,他們說話做事根本沒有"思辨"的概念,理性不是用來做判斷的,只用來給自己憑藉感性做的決定做加上一個看上去合理的解釋,使用盜版的理論基礎根本不是什麼老佛爺付過錢,就是自己不想掏,但他們無法反駁"用軟體需要付費"這一公理,一面想佔便宜一面要維護自己的價值觀不至於崩塌,所以拿出個看上去合理的幺蛾子給自己撐撐場面,你推翻一個老佛爺他們還能找出來更多的老佛爺,除非你能證明"使用盜版不但占不到便宜還對你有害",否則沒有意義.
你當然做不到,因為打擊盜版就不是你分內的事情,遵守規則是個體的義務,維護規則懲罰不遵守規則的友善度是國家的責任,國家不出面你也別干著急,做好自己的分內事,然後在心裡默默地拉黑這種友善度就夠了.
彩蛋:這種人你實在想跟他講道理得這樣講:
找不到女朋友是因為醜,醜是因為你爸沒給你找個長的好看的媽,沒找個長得好看的媽是因為好看的被隔壁王叔叔找去了,所以你沒有女朋友是王叔叔的錯,如此一來強姦王叔叔的女兒滿足生理需求好像也沒什麼不對
你看我都這麼支持你了你快去吧麼麼噠
你好,那請問你盜版國人的怎麼說?
那你跟我說說,盜版國產產品是怎麼回事?(?????)っ
說的好像你買過國產正版似的
因為毛主席在建國的時候說了
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
你可以說慈禧付了呀,但是被毛主席否決了。不服呀?你去找毛主席說去呀!是八旗么?有爵位么?慈禧掏的錢怎麼會給你們這些屁民使。
哇還有這種說法?那出國留學應該也免費啊媽蛋不媽蛋。
"慈禧還留了點錢給你們讀點書漲點腦子呢"
你也配姓趙!
反駁不了,人家說的是段子,玩笑話。你非要認真上理論,誰不知道打擊盜版是為了保護自己國家的遊戲產業。
我還是第一次聽說這樣的說法,長見識了。這樣的邏輯好像是沒錯,西方列強現在發展的這麼好離不開當時對中國等殖民地的掠奪積累原始資本,現在的帳一百年前就已經付了。我相信這是一句調侃的話,沒多少人把這當真。但題主既然誠心誠意地問了,那就一本正經的分析分析:不再贅述盜版的危害,保護版權的意義。單針對這句話進行胡扯幾句。首先,現在是講法治的時代,打擊盜版尊重原創是寫進法律的,作為天天呼籲著法治國家的我們,有什麼理由不反對盜版呢?其次,當年的賠款條約都是以國家名義簽署的,現在討要也應該是向西方國家的政府討要嘛,西方國家的個人或組織沒義務為全體納稅人買單(他們政府的錢來自於全體納稅人)。最後,說這句話的人能保證只盜版國外的嗎,如果能,那麼能不能在使用盜版軟體前先翻翻歷史書看「付過帳」沒——咦 美國的,付過帳了……咦 瑞士的,沒付賬……還有,就算是盜版國外的作品,也侵害國內代理運營商的利益啊,還影響我們國家收稅啊,這都是欺負咱自己人嘛,豈不是用中國人的錢替外國人還帳?最後再聲明一下,我認為這是一句笑談,別太認真。真把這句話當真的人沒幾個,大家還都是知道盜版可恥的。(想想我也沒少干可恥的事……嗯,以後要多多支持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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