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雪聯合Valve在京訴《刀塔傳奇》侵權,結果將如何?
新浪科技訊 5月18日中午消息,遊戲Dota 2的開發商Valve宣布,已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指控莉莉絲科技和北京中清龍圖,訴其商標和版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
暴雪今天上午發出正式新聞稿,宣布正在加入Valve此次對莉莉絲遊戲和龍圖遊戲的訴訟當中。
暴雪表示,此次訴訟針對莉莉絲遊戲和龍圖遊戲在中國大陸發行的手機遊戲《刀塔傳奇》,及圍繞此遊戲所推出的周邊產品和運營活動。
由於問題已經更新,我也更新一下回答。加入暴雪的部分。在最後。
額,我是從這個問題過來的,另一個角度再說一遍。
如何看待DOTA2開發商valve向《刀塔傳奇》索賠3100萬? - 賈老師的回答本回答下的評論及本人對評論的回復對本文有諸多補充,建議閱讀。V社起訴兩方面,著作權,商標權。先說商標權來源:中國商標網(該表並不表明註冊結果,下同)
根據中國商標網(政府網站)披露的信息,威爾烏集團(Valve)在華就「刀塔」這一詞,在4個領域申請了商標註冊,其中分類號9(計算機軟體等)、21(家用器皿)、41(書籍、劇本等文化娛樂)三個領域的商標已經取得,分類號16(一般印刷品等)正在註冊當中。明眼人不難看出,其中的9是重中之重。而「DOTA」及其衍生詞如「DOTA2」等的商標註冊就更多更廣了,和本案無關,不再贅述。
來源:中國商標網
另一方面,中清龍圖和莉莉絲並未就「刀塔」這一商標做過多糾纏,著力於「刀塔傳奇」這一商標的取得,其中莉莉絲專註於「刀塔傳奇」在分類號9、41、42(計算機軟體設計等)三個領域的註冊,目前均處在「駁回」狀態。而中清龍圖作為發行和運營方,他們申請的領域分類是41的另一個子類(培訓和組織等),目前處在「商標註冊申請等待受理通知書發文」狀態(2015年4月24日)。
這裡面需要解釋的有兩點。一,上邊所說的商標領域分類,是國際通用的大類編號,下邊還有子類。比如多次出現的41,這個大類實際包含的範疇是:教育;提供培訓;娛樂;文體活動,包含了上述各方申請的子類。二,分類9和42都包含有「計算機軟體」,區別在於,分類42被嚴格限定在理論研究、報告範疇。因此要想作為商用的遊戲產品的商標,是不合適的。
最核心的分類9,兩個商標在適用領域和認知上,是有衝突的。商標法第九條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衝突。目測被駁回主要是因為這一條。
現在不知道「刀塔」或者「DOTA」是否已經在起訴中被主張為「馳名商標」,如果是馳名商標的話,更牛逼。商標法里有: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當然不是也沒關係,參見上一條。
再說著作權。
著作權法保護的是形式而不是思想。你可以搞一個蒙眼雙刀的設定,但你不能禁止我也搞一個蒙眼雙刀的設定——這是思想。而形式則是這個設定的具體表現,比如你是馬尾辮,我是披肩發,這就是形式的不同。
乍一看好像沒什麼區別,其實不然。暴雪的蒙眼雙刀設定,背後跟著一個宏大的故事,而且這個故事有載體——小說、遊戲——這些都是具體形式,不是口口相傳的空氣中的「思想」。而且這個蒙眼雙刀是有名子的——伊利丹,鼎鼎大名。你也搞蒙眼雙刀,但你髮型不同,紋身不同,也不叫伊利丹,沒人認你——除非你吧這個角色也能做成功。
這就是IP的力量和作用。
坦白的說,刀塔傳奇在形式上規避的很好。人物名稱不同,角色外形Q化,場景重製,甚至遊戲玩法都是另一種。你可以感性地認為它的「思想」是「dota」的,但在法律上這沒有意義。
但法條也不是絕對的,如果玩法相似,會導致這個遊戲整體的相似,加上美術雖然Q化但還是很相似的——這時認定可能會產生不同。因為在這種情況的認定有一個法律上的概念:實質性相似。這一概念沒有具體規定,是法律實踐的一種認定方法。相較於文學作品來說,它特別適用於美術作品,實踐中認為其基本含義是「一般的非專業的評判者認識到被告的作品抄襲了原告的版權作品」。當然,非專業的評判者也不能信口開河,比對過程要把握三個原則,然後判定是否是「實質性相似」:1、只比較兩部作品的相似之處,而不比較不同之處;2、只能把作品當做一個整體來感受,而不能把作品分解開進行比較;3、只能運用自己作為一般觀察者的眼光獨立判斷,而不能接受專家的意見和證據。
但在玩法不相似不構成整體相似的情況下,在這次訴訟中用「實質性相似」判定法的意義不大,不會適用。
因此商標權這次主張個人感覺會非常得力,很有可能從這個點突破——一旦突破,就很有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除了賠款,還要改名。由於可能引起消費者對商標辨識的混淆,在訴訟期間也不排除暫停營運的可能。
補充:暴雪的參與
目前消息優先,所以我會逐步多說一些,先說一點。就「周邊產品和運營活動」侵權的起訴,可能針對的是前文所說的中清龍圖註冊但尚未取得的41分類中「培訓和組織」的「刀塔傳奇「商標。當然,這裡邊也沒商標什麼事,暴雪應該是持有魔獸爭霸3、魔獸世界系列人物的周邊製造銷售權,而刀塔傳奇鎖製作的周邊,與這類周邊構成形式上雷同(玩具實物和美術的判定標準是不同的)。至於運營活動,我暫時想不到太多,可能是線下宣傳不當,有暗示性宣傳。我猜的,等有進一步消息之後再看看。
V社還是玩的溜,養肥了殺!
既然Valve開始訴了那我也來湊個熱鬧。(這是篇吐槽,關於訴訟的分析,請轉去 Valve起訴《刀塔傳奇》侵權,索賠3100萬,結果將如何? - 賈老師的回答)
《刀塔傳奇》這款遊戲雞賊到什麼程度呢?DotA最初在中國是沒有中文譯名的,直到完美代理之後起名為「刀塔」(2013年5月),當時被群起而攻之說太特么難聽了。而2014年開始進入人們視野的《刀塔傳奇》還是一併帶上了這個新名字。最近它一邊擺出受氣小媳婦的樣子起訴uCool的《Heroes Charges》,一邊在海外上線了《刀塔傳奇》的英文版,名字就叫做《DotArena》。請注意大小寫哦,即使在身價百億之後,它仍然試圖在版權法規相對健全的海外市場蹭一下DotA的名頭。這讓我覺得有些東西已經刻在了人的靈魂深處。
從數不清的讚美文中,我們可以得知遊戲的主創人員主要來自於騰訊。而來自《刀塔傳奇》的王信文和王彥直先生又特別喜歡佈道,經常向同行宣傳他們的奮鬥史,這讓我們有機會一窺神作誕生背後的故事。
譬如在這裡:國民手游_創業福布斯中文網 提到其他公司試圖策反莉莉絲的時候:「這種商業行為非常不道德,簡直可以稱為下賤。」王彥直聽說這件事情後,在一次採訪中公開回應。——當然王彥直先生肯定覺得自己的盜用IP的行為並不下賤。
而在這篇文章一年前的王信文談《刀塔傳奇》中,王信文先生說:「現在回顧我們的創業經歷,我覺得創新的成本、賭博的成本其實並不那麼高。」
為什麼創新成本不高呢?也許用同樣文章中王信文自己的話就可以回答:「有一種說法是:老外的創新能力比我們強多了,我們只要跟著學習就可以了。」
是的,莉莉絲一直津津樂道於自己在玩法上的創新,試圖擺出自己只不過想打「擦邊球」的姿態,而真正讓玩家們流連忘返的是他們自己「獨創」的東西。請告訴我為何CoC橫空出世的時候沒有說自己是暗黑塔防?而Kingdom of Rush亦沒有說自己是魔獸保衛戰?反而充滿了創新的刀塔傳奇,卻把全套DotA英雄背景技能設定名稱全部拿來呢?也許他們骨子裡還是覺得老外"不知高到哪裡去"吧……
分析了這麼多無關痛癢的細節,回到問題上,這官司結果究竟會如何?其實既然已經立案,侵權的細節就交給雙方律師討論吧。無論是什麼判決結果,甚至雙方和解從此結為連理,我都覺得這事情總算有了個交代。Valve訴諸法律的行動傳遞了這樣一個信號:刀塔傳奇這麼做,確實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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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寫這麼一篇吐槽,是因為自《刀塔傳奇》發跡以來,我聽到過太多業內人士說「只要好(zheng)玩(qian)就可以了」。無數的媒體,無數的網站,都在歌頌這樣一個遊戲。以我健忘的大腦回憶一下,上次這樣的盛景好像是八年前郭小四抄襲了庄羽。但即使在那個時候,我也能聽到反對的聲音。現如今已經是這樣的效果:- 龍圖王彥直解讀《刀塔傳奇》成功之謎"遊戲大觀|GameLook ...
- 刀塔傳奇的創新實踐 - BuzzOrange
- 《刀塔傳奇》製作人分享成功經驗 - ETtoday 東森遊戲雲
- 《刀塔傳奇》的傳奇一款國民手游的誕生|商業|公司|財經_新浪
(請自行搜索「刀塔傳奇 成功」)
國內外遊戲公司有什麼區別? - 遊戲開發 問題下,王信文先生曾頗為得意的提醒道:當時想說的話我已經留在了後面:
賺錢不是可恥的事情,用可恥的方式賺錢才是可恥的。
當然我也知道無論如何,事情並不會有什麼大的改變。我說過嘛,
活下來的公司,才能講故事。
所以我們要講的故事究竟是什麼?我們想聽的故事又是什麼呢?
當年抓那個黑了半條命2的傢伙,你也不看看我大MOD作坊是怎麼雞賊的.來來來,我們給你提供就業,你這樣的人才就是我們所需的,唬的那小子自己跳出來,然後一刀斬掉.
作為遊戲界最有名的MOD培養基地,V社這麼多年下來對著作權這方面的東西都精通的不行了,要不然當年怎麼能扛著暴雪的war3地圖編輯器的條款,硬生生把dota2的官司打贏了,然後今年都會數到5了(我就黑你了G胖怎麼滴).那V社這次既然出手了,自然是把大天朝的東西都摸透了,何況還有完美這個起碼不算豬隊友的代理商.官司是肯定要打贏的,但是後續怎麼說,要看人家對於市場的分析,這也是其他回答提到的,我們也就是一群玩家,要麼就是普通的從業者,相對於V社十幾年的市場部積澱,最多只能猜一猜,這幫子玩MOD的geeker做事全看心情,心情好就讓你賠錢之後談合作,心情不好了,我們休假都不休了,怎麼也要讓你們知道骨頭裡疼是什麼滋味.
本來我想說V社天天被玩家追著屁股催更新,應該不會深究這事,但是後來一想不對啊,每年小本子賣那麼多錢,大不了拿出來請律師追著打唄,這才幾個錢,要打的讓以後任何公司提到莉莉絲都吸涼氣,那樣子才叫真·程序員的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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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當時沒看清楚題還是做了更改,暴雪聯合聲明這事多半是V社找上門商量的,畢竟當年搶商標的事也是被暴雪整的挺慘,現在能拉上一起噁心人,肯定是不會放過的,畢竟錢是小事,要的是這次的效果,哪怕賠償送給暴雪當勞務費,V社起碼要在國內立立威,否則以後還有好多遊戲要做呢,再碰上這種事還是麻煩.這個就屬於原罪型的,擺明了就是要抄襲,洗是洗不掉。老老實實賠錢並買授權吧。--------------------------------------------------------------------------------------------------其實我覺得莉莉絲當初開始時未必不能和Valve合作並將刀塔傳奇推向外國市場,CSOL這款遊戲就是韓國開發商和Valve合作的結果,12年時如果能和Valve合作絕對是雙贏的結果。莉莉絲悶頭做中國區,倒是App Store英文版出現Heros of Charge這種月入千萬的山寨刀塔傳奇的產品,在亞洲區大獲成功。
我今天才知道V社沒有授權,那等著賠錢吧。
這個可比喬丹那個證據充足多了
不管結果如何,今後steam上這麼多遊戲,國區的廉價,是個人都知道valve打的什麼主意。
今後遊戲還賣不賣?當然要賣。被破解/抄襲怎麼辦?先宰一個立威。
暴雪為什麼要參合進來?不然分分鐘做個暗黑傳奇,星際傳奇,魔獸傳奇給你看。至於說手游市場的,閥門還度不度假了。。V社在dota2上的布局是非常大的,中國商標網網上查詢,大家可以在這裡的商標申請人里搜索 威爾烏集團 (沒錯偉大的V社在國內,就是叫這個名字)。就可以搜索到大量的V社在國內註冊的商標。 包括dota的商標,跟dota2的名稱等等。
V社的dota2在國內都是大部分都是註冊成功的。包括刀塔這兩個字(V社註冊了個叫多塔的東西是什麼鬼!)
刀塔傳奇這個遊戲,從名字上擺明了就是侵權。估計要是 V社 叫多塔,還要名字改成叫 多塔傳奇。在這件事上只希望V社能成功。
問題的話之後補充,待續。嚴格來講,明顯抄襲,沒啥好說的。老老實實從了V社吧,這種錢怎麼可能讓你掙。騰訊也是抄襲,但是至少會來個換湯不換藥。刀塔傳奇沒法換湯不換藥,要不沒人玩,只能抄襲了。
個人感覺V社想藉由此次機會,由訴訟演變為合作,以此打開中國的手游市場。
畢竟3100萬毛毛雨而已,而且誰都知道中國手游和頁游市場相比國外有多麼龐大。
別忘了CS是怎麼做出來的。我就想知道 我教MT 授權了嗎?
我們先看結果,再來分析這件事情。
擺個結論先,中國99%遊戲玩家,目前能達到的最高境界還只是player,不是gamer。利益相關:沒什麼利益相關,不學法律不做遊戲,兩方都是外行,只是一個玩家
1,賠錢,追加申訴把這個公司也告倒,成功威懾一大票廠商再不拿皮包,商標,各種可能的打擦邊球的行為做文章。
2,賠錢,停服,完事,大家一起吃個飯3,你說什麼?賠錢就行?所謂喜大普奔,換種說法應該叫白日做夢,這個大概是不可能了。最理想的結果應該也就是賠錢再停個服。
取締這個遊戲,是有可能的,但是會怎麼樣呢?刀塔傳奇已經撈不少了,日流水刷刷的,所謂停服,無非就是提早停下撈錢的腳步,再去轉戰下一個遊戲。膽子大點,換個皮包公司換個名頭我們再搞個上古遺迹防衛戰,這次謹慎點,又能如何?這遊戲不關,事情更好辦,幾天的流水賬面就回來了,幾個月的流水這個虧空就補出來了,該還貸還貸,該操作資本操作資本,慢慢的我們繼續吃流水。所以結果?結果就是沒有結果。中國的手游環境……往大點說,遊戲環境,不會因為V社的一樁官司就換一個樣子,我覺得這是一個慣性問題。就比如就算gta銷量爆表大菠蘿首周200w,保守估計還是會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玩家選擇3dm,手游還是XX傳奇XX江湖內置氪金本體免費,網遊市場還是中國遊戲最大的那塊蛋糕,每天看個片上個網還會有一堆一堆的遊戲強制推廣插進來,慣性使然。
那這個慣性到了什麼程度?作為中國的玩家,我們中的大部分人,不管是pc玩家,主機玩家;不管硬核,休閑;不管現在從正,部分從正,沒從正,對於玩盜版都不會有什麼心理壓力,或者說,認為玩遊戲不花錢未必正確,但是很正常,是「符合中國國情的」。我們並不對「無預謀,順水推舟的盜版」產生一種負罪感。我們會買正版的PS4遊戲,會氪steam的等級,但是如果有一台嶄新的PS3在你手裡,你是會一個一個收想玩的二手遊戲,還是直接破解?我不管別人怎麼想,會不會嘲諷我,我會去破解,雖然我尊重廠商,雖然我手頭已經可以破解的3DS和pad一直在使用原生系統掏錢買遊戲,雖然我知道我這種行為某種意義上是不道德的,我依然會去破解。
插播一則小花絮,今天得知這個消息,特地上了各大網站看下面的評論,絕大多數回復是這兩種論調:1,這也叫抄襲?2,不怕不怕,幾天流水就回來了。
那面對這麼一批玩家,提什麼版權呢?你看,他們根本就不在乎不是嗎?
5.17……評論區有位朋友 @屠森破 說環境和個人應該是兩種現象,嘛,其實環境輿論恰好代表大多數個體對一件事情的看法。然後現在嘛……還看不到這個環境在變化的趨勢,就別提什麼國行ps4什麼的了,中國玩家的代表向來是PC玩家群,就算是主機玩家群,也很少有人能做到純正或者大部分入正,基本上說從正這句話的底氣都未必能拿得出來。
所以咯?現在國內遊戲哪害怕起訴,怕的是不起訴,因為別人都不知道這名頭。3100W?哪怕是美元。刀塔傳奇:拿去,賞你了刀塔傳奇幾十個億都賺完了,不缺這點錢。而最可悲的是,只是賠錢就行了這種風氣形成了……雙方都是這麼想的。然後……抄就抄唄。抄的人發財,被抄的人也發財。誰管以後出什麼山寨的東西,很重要麼?錢啊,都是錢啊。管你用戶怎麼罵,錢到口袋裡還管你?V社如果只讓他們賠錢,其實也就默許了這種行為只需要通過錢來解決。那麼……罵抄襲的人恐怕連一點底氣都沒了,因為版權方都無所謂了,真正受害的是誰呢?
會出現更多的刀塔傳說、刀塔英雄、刀塔聯盟、天天刀塔,畢竟3100w真的不算什麼。
反正這一刀遲早要宰,多忍一天就多宰一點。
反正V爹根本也不在乎這小手游能翻天。中清龍圖上市了,所以資產也不可能轉移,那麼賠錢大概是比較容易了
3100萬,只要遊戲不倒怎麼都能賺。我想v社起訴莉莉絲不會使玩家棄坑的,或許對於莉莉絲來說更像是一種宣傳。
以下評論與問題可能沒有什麼聯繫,有感而發==================================蠻多的評論很有道理,然而作為一個遊戲的粉絲,半老玩家我得戰一波無腦噴來!戰我,有本事說服我這遊戲一點不好玩!當然我不至於厚臉皮說,莉莉絲只是「借鑒」了dota的英雄設定,技能與裝備這個借鑒難道就沒人覺得其實是深得玩家心嗎?有多少dota玩家看中這個來的?哦,有的人可以說,對啊,你這遊戲沒了dota啥都不是。啥都不是?!有沒有怪物獵人的粉絲?有沒有皮卡丘的粉絲?你去360搜,正版授權手游寫那裡你玩上1分鐘不說一聲:卧槽這什麼垃圾遊戲,算我輸不過沒必要單純和我抬杠去玩個2分鐘哈言歸正傳,本人dota,0接觸甚至這戰略類的遊戲我也不太接觸,指紅警、星際一類的一方面我覺得玩這個確實有點累,另一方面我不喜愛這種玩法(玩LOL例外,LOL還是個很好的開黑娛樂遊戲)那麼你告訴我,我玩刀塔傳奇是因為dota?我在看遍貼吧以及各種地方的抨擊後認為:《刀塔傳奇》,成就成在dota上,敗也敗在dota上了!為啥?當初一個默默無聞小公司,做個遊戲你敢信有多少人玩啊?得弄個吸引人的因素吧?上面那些「正版授權」的遊戲也一樣然後總之因為各種原因莉莉絲選擇了dota作為遊戲基礎不黑不吹,不是「刀塔傳奇」,而是什麼XX傳奇的話這遊戲也得一款所謂神作,但是同時就沒那麼容易打開市場這裡要噴的話,給我一款同類手游,讓我覺得更好玩再說。================================然後開始是安利(五毛)時間,打算噴我的可以碼字來戰了刀塔傳奇,它好玩在哪裡?好的手游,之前也不少,不過不是我喜愛的類型然後對於國產手游的一般印象,大概是360首頁隨意找兩個那種樣子(哦對,無意嘲諷360,只是我偶爾會用手機助手這樣)第一次接觸是在看《萬萬沒想到》這時候我也依然沒有興趣去玩好了,我是作為一個不受外界因素影響的純玩家了某天和同學聊天(0dota基礎)我提到最近無聊給我截個圖,「我也是,就玩玩這無腦手遊了(調侃語)」此同學早我入坑約半個月到一個月,如今仍在然後我想著我要不也玩個手游,沒準還可以然後當天我玩了起碼二個小時,記不清是因為畢竟是個手游,時間怎麼也不能太久這樣的類似發現新大陸遊戲體驗確實是少,各位玩家應該是有體會的那麼什麼吸引了我?首先,它很「精緻」專業名詞我全都不懂,我只會這麼評定一個遊戲,夠精緻,就是我能穩穩的玩上很久=================================遊戲內容前期的話對於新手有很多新鮮感,刷石頭出的新英雄,偶爾遠征爆點裝備,JJC皇城PK一下,樂趣還是有的不過回想來,遊戲中推副本是主要的陣容百變搭配的地方JJC,遠征,現在大都有一個套路,這麼久了玩起來是有些無聊=================================天下手游一大坑,看你會坑不會坑刀塔傳奇前期的「坑土豪」行為也算是出了名的土豪領先在什麼地方?未滿級前的:等級進度,英雄星級階級,金幣資源等唯一徹底和平民區別開的是一個抽英雄的地方,簡單說就是裡面的英雄V11以下沒戲就是了然而我和你說,這裡面的土豪專屬英雄一大半分分鐘被平民一步步練起來的英雄花式吊的打你知道嘛?比如當初的劍聖,如今但從數值上就被簽到(每人每月獲得一簽到英雄)英雄猴子壓一頭技能方面更是沒得比當然這和遊戲平衡設定有關係,官方這方面還是得多花心思直到蠻久之前出的PA加入土豪英雄,這才在一個比較大的程度上劃分開平民和土豪因為當時切入英雄就一個敵法,平民防住了,就好了PA一出來大家都措手不及,一個PA通常意味著贏一局但即使這樣逆天的英雄如今也是被花式針對,也不敢明著擺出防守了==================================答非所問的寫了一些,一下想不到什麼了,歇
我覺得v社自己才危險。搞個steam國區賺中國人的錢,遊戲繞過相關部門審核,也沒有稅收貢獻,還來告一個按時交稅的中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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