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站里上巴士販賣雜誌或尋求捐助的「聾啞人」是真的聾啞人嗎?客運站跟這些聾啞人和一些乞討者是否有「合作關係」?


親歷者。

2008年,我剛上大學。一次放假回家,在武漢宏基客運站一邊看書一邊等車,忽然兩隻手出現在我眼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一個紅繩綁在我的手上。我一抬頭,發現一個面容可親的姑娘笑眯眯的對著我比劃著什麼。我看她手中拿著一個蓋了印章的紙牌,表明她是聾啞人。具體內容不記得了,大概就是獻愛心幫助殘疾人之類的。

然後我掏出了錢,給她十塊。

此時我並沒有意識到上當。直到五分鐘後,一個中年婦女拉著一個小孩過來找我,說是安徽的(以後才知道安徽的行乞騙子真多啊),錢包丟了,讓我借她80塊錢買車票回家。我一個窮學生,動輒給近100塊,尼瑪當我是富二代啊。果斷拒絕了,但是還是給了她20塊。

然後,尼瑪,不出一分鐘,又一個聾啞人過來了,艹泥馬一萬頭啊。。。。果斷富二代變傻二代啊。

我心中開始漸漸不安,主動留意候車廳里那些聾啞人。才發現,好大一群。那個找我要錢的女孩,正在和一個同伴嘻嘻哈哈的說笑。

尼瑪,敢不敢有點敬業精神?走出去再笑好不好?騙了錢以後,拜託就不要再摧殘一顆美好的心靈了成不?

從此以後,我再也不給錢乞丐了,我只給賣藝的(而且是那種確實有藝的)。

………………………………分割 關於乞討的故事…………………………

故事1:我曾經在北京地鐵站里碰到一個吉他彈唱的男孩,跟我年齡相仿,唱的真是好聽,特別的好聽,我不禁動容,果斷給了100。當時試用期工資就1500。

故事2:還是在北京地鐵上。我習慣上地鐵的時候到頭或者尾的第一節車廂,因為有座。一次,上來一對老人,前面是老太太,後面拽著個失明的老頭。我趕緊起身讓座,說您坐您坐。說完之後,我就發現氣氛不對了,先是那老太一愣,瞬間車廂內特別安靜,那老太臉上滑過一抹尷尬的表情,然後我環視一周,發現每個人似乎都在憋笑。就這麼停了幾秒鐘,只見那老太從斜挎的藍色布袋子里掏出一隻碗,伸到我面前…………我忘了她說了句什麼,總之在這一句話之後,車廂內的氣氛立馬恢復了原狀,該說話說話,該看手機看手機。然而我愣了一會,想到的第一件事兒是:老頭老太也挺專業的哈,從車頭上從車尾下,要起飯來也挺效率的!

故事3:2011年12月到2012年三月份,我每天從惠新西街坐地鐵到五道口。如果這期間坐過十號線的同鞋可能碰到過這麼一個哥們:二十多歲,五大三粗,長相猥瑣,頭髮油膩,坐在輪椅上,身邊放著兩個能轟死人的音響,唱歌,甭提多難聽了!最奇葩的是,每次停車,他還會報站!

報站!

「親愛的朋友你好,知春路已經到了,請要下車的朋友抓緊時間下車,謝謝。」那個聲音真是綿軟不絕,嗲聲嗲氣,有股子不知道哪裡來的得意感?似乎是為了沖淡坐在這裡乞討的尷尬,故而矯枉過正,故意聲高八度的樣子。

往後,我盡量避開他所在的車廂,但是,那喇叭的效果實在太好,隔著好幾節車廂都能聽到。但是這傢伙身邊,空了大概一米見方。這可是北京地鐵,一米可以站多少人你知道不?賣個藝至於這麼暴力么?至於這麼暴殄地鐵空間么?

故事4:我剛到北京的時候,每次進地鐵,都會聽都廣播里說:嚴禁賣淫、乞討等行為。我百思不得其解,想著帝都就是牛逼,地鐵都可以拉客。後來遇到上面那些事之後,才知道原來是「賣藝」。


有遇到過不少拿著殘疾證 在紙上寫著聾人的募捐者 我一般會用手語問一下對方是哪裡的之類。。。有的轉身就走 也有回應我的


在高鐵站一個人等車,一個大媽拿著一張寫著名字的紙,二話不說撲通就跪下來,嚇了一大跳。還好馬上反應過來是聾啞人乞討,不會手語的我急中生智就說,你先起來,起來就給你錢。然後她就馬上起來了。然後我就數落了她一頓,她才慢悠悠的走開,簡直無語。


即使真的聾啞人也能自食其力的,碰到很多讓買工藝品的,都沒買


不是


「聾啞人」乞討這個現象由來已久,範圍廣闊,十幾年前我還在讀書時,就有手持某類證書來宿舍募捐、義賣的「聾啞人」,多年以來,醫院、車站、地鐵等場所都見過,媒體上還報道過在組織聾啞人在機場乞討的案例。

據一些媒體的報道,此類事件調查之後,通常會發現確有聾啞人參與,因此遇到的聾啞人的確可能是真的聾啞人(相關新聞http://news.qq.com/a/20120618/000394.htm90後聾啞人「持證」乞討 每天進賬三五百 2012年06月18)。當然,造假行為,如同其它任何行業,也是無處不在。也有不少人,根據我的見聞,可能是假冒聾啞人。隨著這種行為的蔓延升級(範圍擴大、頻率提高、性質由義賣改為乞討),無論假冒與否,行為本身對社會都是一種負面影響。

這些場所(如客運站)的管理方是否參與其中?我認為應該沒有參與。通常意義上的乞討者、拾荒者,因為衣著不整,又面臨同行的競爭,可能會向實質上的管理人員(保安、混混、乞討頭子等)行賄以獲得便利甚至形成壟斷。而這些「聾啞人」一般情況下衣著整齊,又是「持證」募捐/乞討,要進入公共場所的話,幾乎無法被制止。因此他們不需要向管理者交納「入場費」。如果有組織者聲稱他要承擔此費用,我也認為是託詞——流動乞討決定了他們基本是做一票就走。

再拓展開來,根據08年的數據推算,中國的殘障人士超過8200萬。但就我們日常所見,能夠參與社會生活的殘疾人並不多。這可能意味著他們都生存在社會的邊緣。而社會對他們的照顧,僅從城市盲道的使用情況上,就可見一斑。這個情況下,社會主流不僅不該譴責他們參與乞討,甚至對組織他們乞討、利用他們賺錢的黑心老闆,也不能一味譴責。對個人來說,短期的乞討行為並不構成永久損害,但一定要能回歸到正常的社會生活中,即對社會有所貢獻。論及組織者,組織同鄉外出討生活可以說是行善,販賣拐帶則構成犯罪,剝削、拘禁、虐待就是在挑戰社會倫理了。最後,社會倫理是由大眾觀念和行動來形成和維護,希望更多人能真正幫助殘障人士,使他們有機會過上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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