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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iPhone 一上市就引起轟動的原因是什麼?


給我印象深刻的有三點 -

1.基於電容屏,為觸摸高度優化過的界面。之前的智能手機,基本上採用電阻屏和觸筆,一方面觸筆不如用手指直接有效,另一方面薄膜式壓感電阻屏偏軟,不可能帶來玻璃材質電容屏的那種絲般順滑的手感。最讓我驚訝的是 iPhone 的設計沒有照搬當時如日中天的 iPod 的成功元素,完全拋棄了滾輪和基於滾輪的互動。如果換成其它公司,比如微軟,這是不可想像的。

2.第一次在手機上實現桌面級的瀏覽器。 瀏覽器能夠基本準確的渲染幾乎所有主流網站 (不含純 Flash 網站),對 JavaScript 的支持也幾乎原汁原味。輔以 Multi-Touch 手勢,使手機瀏覽器達到基本可用程度 (沒錯,iPhone 之前的所有手機瀏覽器都基本不可用)

3.引入圖形加速晶元,並在基本界面操作中支持並大量採用圖形加速。據稱 iPhone 中的所有系統級動畫效果都是基於硬體圖形加速的,均可達到每秒 60 幀。由此才能渲染出"絲般順滑"的動畫和滾屏效果。之前的手機要麼不配圖形加速晶元,要麼圖形加速晶元僅僅用於視頻播放或遊戲。 iPhone 的 CPU 足夠支持軟體解壓視頻播放,但為了更好的動畫和滾動效果,蘋果寧可再加一塊圖形加速晶元,並從重寫軟體從底層支持,一般公司很難有這種魄力。

當然還有一些別的特長, 比如加速度感測器,Multi-Touch 等。


除了LS這麼多人講的產品本身的因素外,Apple出手機本身就是一個轟動的消息

至少在十年前,大眾就幻想著Apple能出一部手機

不過當時的重點在於「設計」,大家都幻想Apple如果做手機

會做出一部多麼漂亮的手機,當時就有不少YY作品出現

很難想像手機生產商以外哪一家公司能被大眾這麼期盼


桌面級瀏覽器。Mac 的無 hint 字體渲染技術終於打敗了垃圾的 hint 字體和點陣。


引起轟動的原因自然是產品大賣,產品大賣的原因是符合用戶的需求。而符合用戶需求的原因則是產品本身設計時的方法論,這種方法論也影響到了後來業界其他產品的設計,因此實實在在是一款里程碑式的科技產品。

NOKIA說科技以人為本,觀點是正確的但是要做到卻很難,因為不免受到歷史和外在參考的影響,蓋茨早就料到移動互聯網的趨勢,但一直沒有拿出正確的產品來打開市場。

在IOS之前的操作系統基本上是以PC操作系統為基礎,試圖在手機上完成PC能完成工作。

當時流行有兩種手機交互模式,一種是五維方向鍵和軌跡球,另外一種是手寫筆觸模式。

當時的windows mobile設計的太像PC操作系統,使用軌跡球控制的,控制起來極不方便,為了更加方便出現了一些軟體給手機屏幕上加了個滑鼠游標,通過軌跡球控制游標來操作整個界面。雖然離譜,但是對於wm系統來說確實更加方便了,但沒有人想一起這一切正常嗎?

手寫筆觸模式的,試圖用手寫筆來實現滑鼠式的精確操控體驗,更可以手寫文字,當一個人左手拿著一個手機,右手拿著筆,站著寫寫劃劃的時候,雖然很高科技的樣子,但沒人問過一句,手這麼端著,胳膊這麼抬著,不累嗎?

Think Different,Different是結果,思考的過程不是為了不同,每一個設計人員,都知道手機與PC的體驗不同,手機操作的人機交戶模式肯定要與PC不同,但當想著與PC不同時,卻不可避免的落入PC體驗里,最終做出一個相貌有些不同但神相似的東西強行塞到手機里。

而iPhone卻不是如此,iPhone的思考是,產品本來應該如何,思考事物的本質形態,從而拿出符合人性的,以人為本的產品。 合適的、恰當的、正確的的產品,必定也是與眾不同的。

當手機掌控在我手中,當我要選擇的,或我要進行的操作,近在眼前,近在我大拇指的前方几厘米時,是該操控屏幕下方的軌跡球選中目標,再點擊確定,還是應該將手指輕輕移動按下去呢?

之前在網頁設計時已經有一些在哪裡修改就在哪裡輸入的設計理念,這種理念的思維本質還是以人為本,讓軟體來適應人,適應人的天性。蘋果將這種理念、這種思考模式不僅應用於軟體上的交互,更應用於人與硬體的交互。

觸模屏的人與硬體交互的的特性是弱化硬體操控的概念,形成一種彷彿人與軟體直接交互的感受,另外鍵盤等硬體的操控工具利用軟體虛擬化。即以動態的軟體變化來不斷適應人對操控的各種需求變化。

白居易寫詩語言通俗、老嫗能解。

iPhone開創的用戶體驗則是少年小孩能解。

當我們看到幾歲的小孩子也能玩iPhone、iPad時,便能明白蘋果本來如此的產品設計。


當iPod, Phone和Internet Communicator三個圖標在slides上轉動的時候,iPhone誕生了。

它是手機嗎?不是,它是iPhone.

之前的手機廠商也一直努力的聽取用戶的意見,進行不斷的創新,但是他們生產出來的還是手機,打電話發簡訊發郵件的手機。

福特給了人們汽車, 而不僅僅是更快的馬。

喬爺給了人們iPhone,而不僅僅是更「智能」的手機。

誰規定了手機必須要有鍵盤要用筆來控制?誰規定了手機就只能上醜陋的wap網站?

當一個充滿顛覆性的新生事物出現,讓用戶體驗到達一個新的層次,怎能不讓人大叫一聲"wow"呢?

這是Think Different的力量。


革命性的人機界面在流行電子產品上的應用,這個是技術核心。

在此基礎上構建的商業環境和模型,這個是商業核心。

沒有可能不成功!


1.07年上市時還真沒引起轟動,那時候拿著iPhone遇到都是批評和質疑聲音,隨著08年中旬APPSTORE出來後才逐漸引起注意。

2.根據第一點,應該說移動應用多樣化引起了質變,硬體上的突破都是懷疑。

舉個例子 蘋果的大屏幕電容屏 ,但是當時有人跟我說這東西很耗電,並且不支持手寫。還有內置電池,待機時間、通話質量,是在嘩眾起寵。那時候iPhone在國內還真不是明星。


1.是基於ipod的巨大成功和用戶基礎,用戶都會想哇。。。這個phone會是什麼樣

2.越乎想像,所有的體驗都越過以前的認識,T MD怎麼這麼好用,這是一種整體的體驗而不只是觸屏好

3.iOS,簡單簡單簡單,以前的手機設置真是很NOKIA

4.內容基礎,jobs當是說,一個ipod,一個電話,一個上網的工具,這不是三個產品是一個產品。三大特性都有很好的內容基本,對於ipod用戶發現這個比ipod還好用,對於上網的用戶這個上網太cool了,對於電話用戶字大字大字大。


我只記得當時看到IPHONE讓我震驚的是,它只有一個鍵!!!一個鍵1!!!當時在想,這是多麼強大·~~~~~


看了這麼多高人的答案,我感覺自己想說的其實都被說完了。但是蘋果取勝的應該更是她對產品的製造理念,以用戶的體驗為本,而非盲目的去追求工程師對尖端科技技術的刷新。據我了解,喬布斯和沃茲尼亞克同時創建蘋果時,沃茲尼亞克是一名技術天才,而喬布斯對商界信息有著敏銳的觀察力。最終是喬布斯帶領蘋果走向了輝煌,也可以說是喬布斯本人的一些觀點影響了蘋果整個團隊,以致讓一個公司帶來了手機領域的革命。


因為蘋果之前從沒做過手機,人們都想知道蘋果製造的手機什麼樣子!


外觀時尚前衛;操作簡單,沒有其他操作系統的那種邏輯東東,要一步一步才能找到程序,蘋果可以直接進入程序,方便快捷(在兩種操作系統都在熟練的情況下);質量夠硬;兼容軟體豐富。


iPhone出來的時候,在國外是非常火的,基本上是火在觸屏交互和互聯網兩點之上。在它之前,沒有幾家的觸屏是真正好用的(多數要拿個筆畫來畫去),視覺效果也比較卡;沒有能瀏覽互聯網的,基本就是上上WAP;很少大量安裝應用的,基本上限於小圈子(Palm、WM),應用操作也很麻煩。總之iPhone之前觸屏上網這些多是錦上添花的玩票性質,電話還是電話,一切圍繞通話簡訊(再加點拍照聽歌)


其實我覺得iPhone剛出的時候只是在外國跟國內的通信圈內火,因為當年國內真的沒幾個人認識蘋果這家公司,認識的一般都是音樂潮流達人,因為iPod火。但是當年我一看到雜誌上的iPhone就立刻迷上,而且覺得覺得會火(可能有的馬後炮),但是當時不過評語多差,真的很喜歡。

我認為之所以剛開始的時候能火,有以下幾點:

1.驚艷,第一次看到這麼大屏幕的手機而且還是全觸屏的,屏幕的解析度跟色彩在當年真的沒有哪台手機比得上;

2.口碑,當年剛出的時候出貨量並不多,而且大家對一家從來沒有出過手機的公司存著懷疑的態度,畢竟對於當年諾基亞獨霸的市場下,真的很少有哪家手機廠商能比上。但是蘋果對iphone的改進為其在用戶上贏得口碑,讓更多人想得到;

3.iPod效應,果粉的排隊等新品是總所周知的,更可況iphone可是說是當年新的iPod替代品,以其不同於iPod的外型,可以吸引到喜歡iPod的果粉購買,看重的不是通信功能;

4.整合,可以說iphone的出現讓蘋果公司有了一個整合硬體、軟體的契機,出台itunes將其與軟體開發商捆綁在一起,既能掙錢,又能對軟體商有一定的話事權。同時,有了這種綁定,開發商有固定收入,更願意開發高質量軟體,給客戶更好的體驗;

5.設計,不能說他的設計很完美,但是當年只有一個鍵的真的沒見過,而且後面的機子都是對前代的改進有一定的傳承性。


沒啥轟動啊

當年的iPhone初代基本上就是個半成品,iPhone硬體從3GS,軟體從iOS4開始才真正成熟完善——然後讓iPhone有今天的,是2010年的真·一代機皇iPhone4

迄今為止沒有任何一代iPhone能再現iPhone4的輝煌,那個時候的iPhone對整個安卓陣營都是完全碾壓的態勢,就像1996年的美國對中國一樣……


至少在中國我不覺得引起什麼轟動。iPhone真的引起轟動並且火起來應該還是iPhone 4。


當年剛出的時候,被MULTI TOUCH震撼了,終於可以不用筆了,個人覺得硬體什麼在當時來講真不是什麼事,因為沒有好的應用玩,有高CPU也沒用,沒玩的,APP STORE的出現真的讓IPHONE有了質的飛躍。


第一次用手觸摸電容屏操作的時候,感覺是如此簡單自然。


蘋果的產品總是很轟動不是嗎?它總是新聞的焦點,媒體的寵兒。iPhone一代應該首先讓業界轟動了吧。因為它的第一代的銷量僅為1700萬,相對於今天的iPhone也只能是個零頭。但它的意義在於開創了一個新的品類。記得那時候大家都在討論全鍵盤手機,輕薄手機,那時候也有觸屏手機,但是感覺應該叫手寫手機更貼切。而蘋果的出現帶來了觸屏手機這個分類。它把多點觸控帶到了前台,至今還讓人們映像深刻的是那個捏照片的動作,它讓我們由衷的覺得amazing。它給予了手機網路新的定義,在過去的時代,大家都覺得手機就是用來上wap的,上www想都別想,因為體驗糟糕。但iPhone做到了,它基本上終結了wap時代,促進了手機網路的發展。同時它秉承了蘋果產品的基因,用戶體驗,其實通俗來說是口碑效應,所以在那之後,不只是業界,而是市場轟動了。


因為酷炫


(0) 蘋果公司的迷人光暈; (1) 忠實並且狂熱的蘋果社群(擁躉)夯力支持; (2) 最俱有革新意義的智能手機。


其實是巨大的心裡落差帶來的轟動。iPhone1代我有深刻感觸,從手機的角度看完全只能算是個半成品,蘋果推出這樣一個產品不可想像。但因為他是蘋果,所以他活下去了,繼續改進,最終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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