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蘭克的諸子平分制度為何如此根深蒂固?連權傾西歐的查理曼也無法超越,自己創立的帝國也因此迅速分崩離析?

直接導致了墨洛溫王朝和加洛林王朝的迅速衰落


利益相關:本人曾經在維也納大學歷史系學習古代晚期史,即公元3-8世紀歐洲史,其中墨洛溫史是木木老師長期研究的對象。

從某種角度來說,題主這個問題有點奇怪:在古代晚期,並沒有「統一」、「分裂」、「主權」、「國家」等等近代意義的概念。作為國王的子嗣,享有一份屬於自己的領土是理所應當的,相反領土為長子獨享才是不正常的。因此,在墨洛溫歷史上出現過好幾個「假王子」,比如蒙德里克(Munderic)、貢多瓦爾德(Gundovald)、克洛維三世(Clovis III)等等,前兩個人裝著是墨洛溫家族的子嗣,要求分得一塊領土;而後一個人則是被宮相埃布羅恩(Ebroin)擁立的,謊稱他屬於墨洛溫家族,以取得對紐斯特里亞(Neustria)和勃艮第(Burgundy)地區的實際統治權。

實際上,在古代晚期的羅馬帝國,也存在著這樣的傳統。譬如,君士坦丁(Constantine I)去世的時候就把帝國劃分成了四個部分,分給兒子君士坦丁二世(Constantine II)、君士坦斯(Constans)、君士坦提烏斯(Constantius)和侄子達爾馬提烏斯(Dalmatius);瓦倫提尼安一世(Valentinian I)去世的時候,其子格拉提安(Gratian)和瓦倫提尼安二世(Valentinian II)也分別佔有領土。當然這兩個例子也是有所區別的,前一個例子是君士坦丁自己的設計,而後一個例子則是羅馬帝國西部地區的高盧派系和將軍派系鬥爭的結果。

但是無論如何,在當時的人眼中,都沒有所謂「分崩離析」的概念。實際上,比「統一」更重要的是血脈和法統。一個政權必須掌握在同一的家族的手上,如果出現家族更替的情形,就要用家族聯姻或者重塑法統的形式來重新確立合法性——從這個意義上看,無論是墨洛溫還是加洛林,在分土之後都長時間地掌握了政權,所以並不存在「迅速衰落」的問題。

更深刻的說,要想自己的王朝長治久安,就一定要保證自己的子嗣與自己年齡差不能太大。古代晚期最常見的被架空的例子,就是前代皇帝或國王去世,繼位者尚未成年無法親政,這時候元老、將軍、宮相、主教等等人物就有可能掌握實權,最終實現政權更迭。那麼,諸子平分制度在理論上就可以較好地解決這一問題——一旦有一個兒子由於年齡小被架空,其他兒子就可以興兵討伐——當然實際操作是極其複雜的。

舉一個不是很貼切的例子。公元656年,統治奧斯特拉西亞(Austrasia)的國王西吉貝爾特三世(Sigibert III)去世,其子達戈貝爾特二世(Dagobert II)年紀尚小,結果宮相格里莫阿德(Grimoald),也就蘭登的丕平(Pepin of Landen)的兒子就發動政變,將達戈貝爾特流放至愛爾蘭,把自己的兒子扶上王位。如果這時候墨洛溫家族只有這一支血脈掌握實權的話,墨洛溫家族就Game over了。所幸的是,在紐斯特利亞和勃艮第地區,還存在著一個墨洛溫家族的統治者,即克洛維二世(Clovis II)。這個國王就派宮相厄辛沃爾德(Erchinoald)前去抓獲了格里莫阿德,墨洛溫家族也因此續命。

當然,在墨洛溫王朝的最末期,也就是公元687年到公元751年之間,我們基本看不到諸子平分制度了,基本上只有一個國王統治著法蘭克——在最後這一段時間內,只有一個墨洛溫國王有著較大的權力,其餘的基本被丕平家族架空。由於缺乏其他墨洛溫王室成員的制約,丕平家族逐漸掃平地方上的敵對勢力,最終實現政權更迭——這對於墨洛溫王室來說,才是「衰落」。

最後,我想說的是:

大家快來關注我!!


對於中世紀和之前的歐洲人來說分給自己家人(一個家族)不算分裂,是國王家自己的事

從另一個方面說當時實行封建制度

不分給兒子也要分封外人

為什麼不給兒子封地?

再換個方向在當時中央集權是不可行的

原因是缺乏行政能力,國王只有幾個幕僚幫忙

沒有成型的文官制度,沒有能力管理全國

在當時條件下,國王只是一個貴族中的領頭羊

力量不比其他大貴族強勢

為什麼不把子孫分封出去擴大家族影響力呢

強答一記 對查理曼時期不太清楚 ,僅了解歐洲封建制度


分封制的根深蒂固根本上來說是分裂主義的根深蒂固,更根本上來說是孤立隔絕割據主義的根深蒂固。這意味著不同地域的人類社會的聯繫十分少。而這一點由兩方面決定,一是人類社會的生產力發展程度,聯繫主要是經濟聯繫,聯繫又是人類改變客觀世界的方式。聯繫與交流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合作與交流是為了改善生活質量,提高生產力。而生產力的提高反過來又會促進交流,削弱敵意。二是當地的客觀條件。不過這也是相對於人類社會的生產力而言的,生產力的提高可以使得人類以極低的成本無視這些客觀阻礙。

因此,在同一土地面積地形條件下,任何一個發展程度低的人類社會都會更為分裂。生產力的發展不僅改善了交通方式,同時也削弱了人類社會間的敵意,促進了合作的意願。

而同樣,在同一生產力水平下,地形越平坦土地越小則統一程度交流合作水平越高。反之分裂水平則越高。

就歐洲來講,相比於中國,一方面由於受冰期影響較大開發較晚,另一方面由於中歐山脈和海峽阻隔使得其在馬背上建立不了跨越阿爾卑斯山脈比利牛斯山脈中歐山地的中古帝國。

而在中國文明早期,分封制同樣很有市場。甚至遲至晉代,還因生產力水平下降合作基礎被削弱而短期性的爆發了八王之亂這樣的省級割據。


跟分拆上市一樣,分家了,能各自擴張


等下,法蘭克三子就是查理曼大帝的三個孫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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