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美國國會提議將 Exempt H1B 工資標準提到 $130,000?

科技公司股價大跌

IT stocks plunge over H1B visa reform bill in U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在另一個問題下回答了,補充一下@棒棒噠小胖 的答案,最近提出修改H1B的人事實上不是兩名,而是三名,並且是最靠譜的一個。

除了H.R. 670和H.R. 170之外,還有一個S. 180,搬運我另外一個答案(鏈接:如何評價特朗普最新關於合法移民簽證(OPT,H1B)改革的總統令草案? - HHHH 的回答 - 知乎)

S. 180: A bill to amend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to reform and reduce fraud and abuse in certain visa programs for aliens working temporarily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for other purposes.

Sponsor: Sen. Charles 「Chuck」 Grassley [R-IA]

Introduced: Jan 20, 2017

Referred to Committee: Jan 20, 2017

由Chuck Grassley等4名資深參議員(Richard Durbin,Sherrod Brown,Richard Blumenthal)共同提出,主要內容是幹掉H1B的抽籤,按照學位和薪水排序如下:

  • Advanced Degree in STEM from a US university
  • Companies who offer a Level 4 wage for that H-1B worker
  • Advanced Degree degree in any other major from a US university
  • Companies who offer a Level 3 wage for that H-1B worker
  • Bachelor』s degree in STEM from a US university
  • Bachelor』s degree in any other major from a US university

主要sponsor Chuck Grassley為共和黨大佬,現任參議員Judiciary Committee(司法常務委員會?)主席;其他三人均為民主黨大佬,Richard Durbin是民主黨黨鞭二號人物。該法案的細則目前看不到,但大致可以參考上屆的S. 2266 Bill: S.2266 - 114th Congress (2015-2016): H-1B and L-1 Visa Reform Act of 2015

所有提案成為法律都必須經歷5個階段:

  1. Introduced
  2. Passed House
  3. Passed Senate
  4. To President
  5. Became Law

而目前所有的3個bill都還停留在第一階段。個人覺得H.R. 170和H.R. 670基本GG,所以討論其影響幾乎什麼意義。唯一有點希望的就是S. 180,第一該法案makes total sense, 第二其網站上措詞(Grassley, Durbin to Introduce Reforms to Skilled Non-Immigrant Visa Programs)跟Trump的說法重合度較高,第三是發起者分量較重且Chuck是Trump的早期支持者,不知道會不會有加分。不過也很難講,Chuck Grassley從07年就在提類似的提案,從來沒成功過。

總之:Stay calm and do your job,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沒有授權直接轉載的公眾號直接舉報,不討價還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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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是一個提案,由Zoe Lofgren(下簡稱ZO)提出的,這位女士是矽谷的representative,她的提案一定是對矽谷有利的……

完整的提案在這裡https://lofgren.house.gov/uploadedfiles/high_skilled_bill_text.pdf,如果看著太費勁可以看提綱版本https://lofgren.house.gov/uploadedfiles/high_skilled_bill_sxs_and_analysis_-1-2017__final.pdf

好,看都懶得看的同學們,這個提案究竟說了什麼事情呢?

先從這130k開始。h1b的申請一直有一個wage exemption,意思就是超過這個工資,公司就可以不需要證明這個人在美國「無可替代」。理論上說,如果你要雇一個老外,應該要證明同樣的薪水同樣的活,美國人幹不了才行。但是每個人都證明太麻煩,於是98年的時候就設立了一條線,說哎你公司薪水要是給超過60k,就不用證明啦!時間荏苒,歲月如梭,20年後的今天,這條線都快成了貧困線了,顯得非常愚蠢。於是ZO提出,這個線太垃圾了,我們給它換成「在計算機和數學領域工作的人們的平均工資的135%」吧!這樣不用每年立法改這個線,它變成一個浮動值了。根據今年的計算,大概是130k。

換言之,如果你現在公司開薪水超過130k,那就不用證明這個人「無可替代」,否則就必須證明。說到這裡有人就要呵呵了,怎麼可能無可替代呢?說這句話的小夥伴肯定不知道,這個證明在申請綠卡的時候也是有的,也就是說每一個成功申請綠卡的人都經歷過這個步驟。一般只需要公司公開招聘,招不到人就可以了,沒有說的那麼玄乎。

這一條的目標顯然就是那些印度外包公司,原來隨便開個80k(實際不一定給多少)就可以避免麻煩,現在可好,130k以下都要證明,要了親命了。那麼多h1b申請者(裡面還魚龍混雜,不能亂查),絕對是大大的不利。於是就出現了題主引用的新聞的消息,各個「印度外包科技公司」股價下跌。PS:題主引用的這個網站是個印度新聞網站:)

說到這裡不得不提一下,這130k包含了什麼。在美國工作的同學都知道,base salary一般除非是phd畢業,不然很難開到130k,很多公司都是用股票來加package的。而這個法案里也提到,這些「非隨機」(肯定給)的bonus全算!這樣算下來,應該有一部分在矽谷工作的小夥伴夠線了吧?當然沒夠也沒事,這不是一條死線,只是公司要多麻煩一下而已。

而且,只有h1b dependent的公司需要考慮這個事情(加粗畫重點務必看清楚),啥是h1b dependent?https://www.dol.gov/whd/regs/compliance/FactSheet62/whdfs62C.pdf 官方描述在此,1-25位員工的公司至少8個h1b,26到50個員工的公司至少13個h1b,或者超過50員工的公司至少15%的h1b。15%這個數據高么?來我們來看看都哪些公司是h1b dependent。根據myvisajobs(超喜歡這個網站)的數據,Google不是,Amazon不是,Microsoft(以及Linkedin)不是,Oracle不是,Nvidia不是,IBM不是,Apple不是,Cisco不是,Uber不是,Airbnb不是,Tesla不是,Two Sigma不是,Yahoo不是,Bloomberg不是,連Intel都不是……也就是說,如果你打算在以上這些公司工作,這個所謂的130k,對你半毛錢影響沒有

說了這麼半天,誰是啊?印度人據點Qualcomm,大一統世界關懷者Facebook,以及……佔據h1b半壁江山的印度外包公司們。

這條法案究竟在搞誰,很清楚了吧?

人們對數字的過度敏感導致了這條法案里還有很多有趣的地方被忽視了。

Section 2,remove "per country" cap for immigrant visa。啥是immigrant visa?就是綠卡。這個地方我之前的說法有誤,經過了大量資料的查詢,我還是沒完全算清楚到底是不是有利的。美國現在的綠卡政策是,每個國家先最多拿7%的quota(eb2,eb3各40k),然後如果總數有剩餘,再分配給那些拿滿的國家。根據waiting list(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dam/visas/Statistics/Immigrant-Statistics/WaitingListItem.pdf )的情況,中國在eb2的wl里超過7%而在eb3的wl里不到7%。但是這個數據和實際情況偏差非常大(他數據自己說的)。在沒有完整的「每年綠卡申請人數」的數據的情況下,對這一條的分析確實比較困難。但毫無疑問,是存在開放綠卡便宜老印反而壓榨中國人概率的可能性的。

Section 56,直接拿掉lottery,按照薪水發h1b。從邏輯上說,這個確實符合Trump的需求,引入高科技人才,讓市場「無形的手」起作用,留下高精尖人才,誰出錢多誰能留人。她把人分成了三六九等,根據工資和「當地平均水準」的比例,分配優先順序,然後優先順序高者得h1b。沒有按照死工資來算,也算「大義滅親」了一回,要不按矽谷的工資豈不是直接把除了NYC的其他地方都乾死?不過這麼看的話,如果你在某矽谷公司的某分部(很多家公司在TX有office喲!),你賺同樣的薪水,可能會比矽谷的同事h1b優先順序高哦!

Section 7,預留20%的h1b給小公司(少於50人)。這個挺有趣的,看起來或許是個留下的歪門邪道,或許給了創業公司更多的機會去網羅人才吧。還是對矽谷有利的。

總之,作為矽谷的代表,ZO這個法案還是非常傾向於矽谷的。核心就是讓矽谷這些科技巨頭能留住人才。法案相對也比較激進,狂懟印度那些外包公司。說實話,如果法案通過,監管順利,這個法案絕對是個大利好。現在那幾個印度外包公司至少佔了一半的h1b,而且還不是光明正大地競爭。搞死了他們,h1b大大地有。

當然,最後,我十分同意「沒必要過於關注提案」的說法。這種提案從被提出來到真正通過,就像從北京徒步到雲南那麼遠。大部分人丰台都沒到就


這個問題跟那個 如何看待加利福尼亞開始推動公投獨立? 的問題一樣,主語都錯了

並不是「美國國會」提議改工資標準,而是「議員 Zoe Lofgren」提議。

就像並不是「加利福尼亞」推動獨立公投,而是「 Louis J. Marinelli 和 Marcus Ruiz Evans 」推動公投。

我不知道為什麼,好些人喜歡用集體來指代集體內的個人。

一個集體內的個人,就能代表集體?一個集體內部每個個體的想法就一定一致?

那還要啥議會?那還議個啥?

從提案到正式生效的法案,一般來說,這其中有很長的路要走。所以,簡單說,沒有必要過分的關注,因為很可能會變成無法生效的廢紙。

這一條議案現在還在 introduced 的階段,而且,現在共和黨把控參眾兩院,一份民主黨議員的議案沒有那麼容易就通過的。

但是為什麼媒體現在都很關注 H1B 簽證的問題呢?

因為他們關注的主要不是這幾個議員的提案,而是特朗普可能要簽發的行政令。

行政令就不需要議會通過了,川大統領一個人簽字就行了。雖然以後還是會牽扯司法立法行政的拉鋸,但是目前的 OPT、CPT、H4 EAD 等等的存在主要是基於行政令的,一道行政令也完全可以取消。行政令也可以改變簽證配額、抽籤方法等等。雖然以後也有可能恢復,但是至少會短時期內影響很多人。

在媒體曝光了特朗普幾份行政令的草稿之後,關於難民和七個穆斯林國家移民的限制的那一條行政令特朗普已經簽發了,一字不差。

而曝光的這幾份草稿里,還有一份是關於工作簽證的,所以大家都在等待這條行政令是否會原樣簽發。

難民和工簽,移民的這兩個方面,特朗普關於難民的那隻靴子已經扔地上了,大家都在等著什麼時候扔工簽的這另一隻靴子。

尤其是川大統領關於工簽的這一份草稿,用語比難民的那一份還不具體。難民的那一份已經讓海關、國土安全部等執法部門執法尺度把握不一了,所以很難知道最終下達的關於工簽的行政令具體如何實施。

從這份草稿來看,並沒有提取消 OPT、CPT、H4 EAD,也沒有提 130k 的工資標準。但是提出了要

  • within 90 days all the foreign work visa program must be examined to see, if they are in US national interest or not and should be revoked/cancelled, if not

  • the secretary of labor shall to do investigation on how much US workers are hurt by Foreign workers( H1B, L1 and B1) on work visa programs either directly or indirectly and submit such detail report in 18 months to president

90 天之內取消所有不符合美國國家利益的工作簽證」,這個說法實在太寬泛了。怎麼判斷一個人的工作是不是符合美國的國家利益?取消簽證的這些人要不要立即遣返?允許他們換籤證么?對於現在持工簽但是已經遞交了I140申請的怎麼辦?今年新的配額怎麼計算?

正是因為並沒有太明確的要求,所以才引起了這些 IT 公司更多的擔憂。兵來將擋,水來土掩,這還罷了。現在卻不知道川大統領到底有什麼招數,心懸在嗓子眼上,不知道這政策什麼時候落地,也不知道落地了會砸在誰腦袋上。

但不管怎麼樣,印度眾多外包公司們幾乎是一定會受到影響的。所以印度裔人士反對聲一片。特朗普競選時的金主之一,印度裔的 Shalabh Kumar 已經發言說他相信特朗普不會簽這條行政令,並且他說他勸說特朗普取消綠卡國籍配額,減緩印度籍綠卡排期過長的問題。

我個人如何看待?

跟我並沒有太直接的關係。

我這麼風趣幽默,這麼玉樹臨風,是吧,男神嘛,是吧,肯定要走婚姻這條路嘛。

我只是有幾個很樸素的想法:

  • 天天盼著自己跟著別人沾光的,最後一般都會躺著中槍。

  • 自己的權利都是自己爭取的,不是別人要來的,更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 自己剛上船就剁還沒上船的人扒在船板上的手指頭的,早晚會因為船上糧食不夠而被更狠心的人剁得更慘。

17 年 3 月 7 日更新:H1b 工作簽證的加急處理已經暫停了。開始剁人了哦。


不說能不能過的問題,但是取消country quota的話中國人每年的綠卡數量絕對會大幅下降。全世界都和印度人一起排隊的話那就是全世界都要排將近十年。在不考慮增加總綠卡名額的情況下,中國人連現在的7%都拿不到。

看現在的印度排期,他們人數比我們多數倍,總共五萬張綠卡,嚴格按排期來我們連現在的7%都拿不到。根據名額的分配規則,每個國家先按7%分配,有多餘的名額按排期來。現在印度人已經拿了絕大部分剩餘名額,如果quote取消了的話那麼所有其他國家已有的名額都會被印度人拿走。中國人的排期會跟印度人一樣等近十年,比現在的五年要增長一倍...

所以這一條大概率是壞消息。


----新添加---------------

有的時候真的覺得在知乎說話跟對牛彈琴一樣。分類回復一下評論吧。

關於法條的h1b dependent 問題: 現在還只是一個提案,最終是什麼結果誰都不知道。這個條件說被刪除就被刪除,某個細節做個小小的調整都會有巨大的不同,你不能看著現在條款,覺得好像華人還行就覺得沒事,要多想一想。有人說,那這什麼都沒確定的,我著急什麼呢。問題就在這裡,要是等一切都確定了,那你著急也沒用了。所有的行動都是在法案么確定之前做才有意義。現在我們知道的是,大方向是縮減工簽,問題是,我們怎麼能保證將來的縮減方向是有利於華人的?你需要發聲,需要表達你的想法。

關於有些人覺得沒有投票怎麼施壓。拜託,人家墨西哥人非法移民都知道組織遊行。你華人學生不會嗎?這種時候不是投票,而是向整個社會表達訴求。在民主社會裡,誰叫的大聲,誰有奶吃。

關於有些人覺得130k很合理,沒達到就是學生自己有問題。對,罵的就是你們。理直氣壯覺得低華就該離開美國是吧。沒有同情心,火不燒到自己身上就覺得沒事是吧。全文主旨就在指責這樣的想法短視且自私。大家都是華人,不是說自己賺錢多就比賺錢少的華人厲害或者和他們不一樣了。就算是學計算機的希望多一點賺錢少的女留學生留在美國對自己擇偶都有很大幫助好嘛。華人留下的越多,社會運動就會越容易。

等我們低華都走完的時候,看川普取消stem extension的時候,諸位高華又上哪說理去。當然那個時候高高華會站出來說,誰讓你們一年找不到好工作的。呵呵呵。

說起來,美國建國以來就沒見過華人推動過什麼民權運動。一大部分其實是搭黑人的便車,另外一部分是搭日本人的便車。儘管華人受迫害一點也不輕,但華人就是不起來抵抗。這種態度到現在一點也沒變。真的是,奴役慣了,只要自己比別的奴隸過的好就行了。這種態度。哼。真的是,令人感到開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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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可怕的事情是,在這個帖子裡面討論的人的眼裡難道只有加州大科技公司的高薪碼農才是華人嗎?小科技公司,薪水很低的科技公司,僱傭了很多華人的科技公司都不在考慮之內嗎?

廣大的會計不在考慮範圍之內嗎?廣大的華人律所的律師不在考慮範圍之內嗎?

我在法律行業,我的同學們其實很擔心的,因為一個小律所可能只有一個合伙人,然後招的全是學生associate 或者 paralegal。h1b dependent. 然後呢,小律所的起薪大概在40-80k之間,就是你們談的貧困線水平。當然,諸位都是高精尖的大碼農,怎麼會擔心我們小律師的生存呢。當然,諸位大碼農根本不會注意到其實華裔是亞裔裡面收入低的族群,遠遠低於印度裔的收入。當然,我們可能還在做著印度裔都是干苦力的,華裔才是高精尖的美夢吧。

華人呢,就是這樣不團結,反正火燒不到我這裡,就沒關係。我也不用在意其他孩子的死活。反正我活的好就行了。

另外,

因為現在法案還離通過很遠,我們都紛紛表達關心。以及我覺得華人應該起來對法案施壓,而不是站在這裡幸災樂禍覺得火沒燒到自己身上。我相信法案進入辯論階段的話,印度人一定會團結起來對法案施壓,到時候法案修改成什麼樣就不知道了。

華人要是抱著火反正燒不到自己身上,川普大大會為我們做主的心態的話,早晚會被印度人擠爆。聯合起來,不管火燒不燒的到自己身上,為華人發聲。這樣才能變得更好。


看到知乎高華能把這個提案解讀成利好也是驚呆了,公司里的HR都是社區大學畢業的練Cap都搞不懂他們能解讀這個? 最近和獵頭聊天的反饋都是風險太大暫時不僱傭外國人,你能跟他們說「Hold on let me explain this for half an hour I listed bullet points for you"? 不是學計算機的同學畢業了就收拾回國吧,這四年你是拿不到工作了,投資移民你也是不行了


update:我開了知乎的專欄 知乎專欄

寫了個全文:《H-1B要求年薪13萬?通過了再說!》點這裡 知乎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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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天 回答的很好。我也說下我的觀點。

理解大家的恐慌。不過,這只是一個議案。議案很可能不會被通過,即使通過,也可能被改的面目全非。

Warald留美多年,從我剛開始工作那陣,到現在,十幾年了,每年都有關於移民法的新議案被提出,被新聞報道過的,加起來幾十個了,這還不算有些沒被報道過的。

然而,10+ years,至少100+個議案,通過了幾個呢?零,Zero,0,從來沒有任何議案被批准。

討論一個剛剛提出的草案,純粹是浪費時間、製造恐慌。少年們,關注信息是好的,但是不要被別人用這種非常早期、隨時可能被斃掉的議案來牽著你鼻子走。

人最寶貴的資源是時間,珍惜時間(也可以說是你的生命),去學點東西吧,讀本好書比看這些碎片化的垃圾信息,對你更有價值。如果書你都懶得讀,去wikipedia讀下什麼是executive order,跟議案有什麼區別也成啊。很多人連這兩個東西是啥都不知道。

看看你關注的公眾號,哪個在煞有其事把這個議案當真的來討論,取關吧。-- 有的號還把這種消息說成是「重磅」。。。

什麼時候需要關注?等兩院里至少有一個批准吧 - 批准新法案需要兩院+總統三級批准。

- Wa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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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加州矽谷地區(san Mateo 選區)的民主黨眾議員(Zoe lofgren)向國會提出要漲工作簽證的最低工資。為什麼網上都在說川普?我覺得我有點生活在一個假的美國。這個和政治主張無關。只是覺得新聞還是要多看看出處,不要只看公眾號和朋友圈。

大家可以遊說自己的公司和參議員去反對這個法案。現在這個法案還沒有得到兩黨支持。


提案罷了。

無非就是個噱頭


文案PDF https://lofgren.house.gov/uploadedfiles/high_skilled_bill_sxs_and_analysis_-1-2017__final.pdf, 這個13W根本不是申請線, 而是exempt h1b的定義 https://www.dol.gov/whd/regs/compliance/FactSheet62/whdfs62Q.pdf。

直接影響就是僱主是不是H1B dependent, 打擊的還是H1B濫用, 跟普通申請者沒什麼關係

簡單解釋一下,

H1B僱主在僱傭H1B的時候,首先要判斷僱主是不是H1B dependent employer(https://www.dol.gov/whd/regs/compliance/FactSheet62/whdfs62C.pdf)。擁有H1B僱員不等於H-1B dependent employer。 需要H1B僱員達到該公司一定比例後, 也就是重度H1B依賴的僱主。 這些僱主需要遵守「 non-displacement and recruitment attestation requirements」, 例如優先僱傭美國人。

但是在計算H-1B dependent的時候,有些H1B visa持有者並不被包括在內, 這些人被稱為 exempt h1b worker。 之前的條件是 6W年薪或者碩士以上學位, 這個法案是想把這6w改為13w和取消碩士學位。 主要目的還是限制H1B僱員在公司的比例。


時代不同了,種族歧視也逼不出錢學森來。我觀新令一出,高華們紛紛支持覺得事不關己,上船的人越少越好,低華們紛紛覺得時運不濟命途多舛,沒有一點組織化傾向,比黑人墨西哥人不知道低到哪裡去了。就這兩下子想在美國混也太可笑了,政治權利不是慫包配擁有的,坐享其成就是坐等其死。那句話怎麼說來著:竟無一人是男兒。真是應景。


樓上回復有點太rosy了。這個對H1b並不是全利好,因為著實提高了工資要求,但是具體提高多少估計還需要執行機構細化;也不一定能夠徹底打擊ICC之流,因為20%其實產生了新的loophole,大公司可以直接全資投資一個startup再拿startup來抽便宜H1b。

一個猜想,不一定對:趕在川普號稱的H1B行政命令之前公布這個proposal,應該是想要堵住更右的嘴,希望他們能夠選擇這個bill而不是選擇川普更加極端的改革方案。

H1b改革有兩個intention:有的人希望H1b更加有效,更加打擊ICC之類abuser;但是有的人(比如川普的大心腹Steve Bannon)覺得矽谷亞裔太多了本身就是個問題,不能因為對經濟有好處就忽視這一點。

Bannon原話: You know, when two thirds or three quarters of the CEOs in Silicon Valley are from South Asia or from Asia, I think — on, my point is, a country』s more like, a country』s more than an economy. We』re a civic society.

到底是東風壓倒西風還是西風壓倒東風,我們只能看大tech的說客兜兜里錢夠不夠了。。。


我做了個比較粗糙的check,現在H1b是國會的網紅,每個議案有好有壞,不知道哪個能通過,哪個被簽。日期是按新聞估算的,可能不準確,會繼續增加

我覺得之前有個誤解(包括我自己),就是我們說的100k,130k都是估算的。人家只是要求比基本薪高150%-200%。

最「溫和」| 1/5/2017:

Darrell Issa(R-CA) : 薪水少於100k必須要僱主證明招不到美國人(目前該限額是60k)- Lofgren 是反對的,認為100k太少。

http://money.cnn.com/2017/01/06/technology/h1b-reform-bill/?iid=EL

最bi-partisan (兩派議員都有)| 1/25/2017

Chuck Grassley (R-IA) and Dick Durbin (D-IL):取消抽籤,建立「優選系統」,保證碩士以上學歷先上,誰薪水越高,有更"valueable skills"(沒有詳細說如何評判,猜是STEM優先?)

http://money.cnn.com/2017/01/21/technology/h1b-reform-bill-grassley-durbin/index.html?iid=EL

看似最有益? | 1/25/2017

Jason Chaffetz(R-UT): 取消按國籍排期,先來先到。

他之前在2011年還推過一個Fairness for High Skilled Immigrants Act (H.R. 213),也是提出了要取消按國籍排期,「raise the family-based limits to 15 %」,被反移民的組織罵「被矽谷收買了,綠卡給得慢才能讓他們不要那麼興奮來美國」

http://thehill.com/blogs/pundits-blog/immigration/259076-why-does-the-us-discriminate-against-immigrants-from-big

最新的 | 1/31/2016 H.R. 170

Zoe Lofgren(D-CA): 薪水付得越高才能拿到簽證;20%名額專門給startup(50人以下企業);取消按國籍排期;不得替代美國員工;如果公司外國員工超過15%以上則要保證130K以上薪水;僱主之前計劃6-18個月來申請

http://core0.staticworld.net/assets/2016/06/10/draft-bill-summary.pdf

$130k這個要求和川普之前被VOX流出的行政令更相似

但是有幾個基調是肯定的:

以後你不是跟印度外包公司的人拼運氣得工作簽證了,你是跟美國人競爭,還要你僱主出150%-200%的薪水來僱用你。大家自己來評判吧。

還有排期不按國籍的事情,跟印度人一起排?我不知道是不是好事啊…


如果說這個民主黨提出的法案草案,還算可以讓知乎上很多人感到慶幸,那現在這個可能的行政命令,可能就不那麼樂觀了。

新聞的關鍵段落,我已經標黑,不管怎麼說,他下一步要做什麼,你們要的川普,他現在來了

高薪者優先 媒體爆特朗普美國H1-B工作簽證改革方案-華爾街見聞

高薪者優先 媒體爆特朗普美國H1-B工作簽證改革方案

早在2016年,特朗普就抨擊過H1B工作簽證計劃。他表示,這一簽證並沒有發給專業技能人士或移民,卻是給了臨時外國工人,目的很明顯,就是用這些低工資的外國工人來替代美國工人

而現在,據美國媒體Axios報道,一項與簽發H1B簽證有關的總統行政命令草案已完成,它指示國土安全局考慮各種方法以使得「H1B簽證分配過程更加有效率,並保證簽證計劃的受益者是最傑出的人才」。

Axios是一家上月剛在美國上線的新媒體,由Politico前CEO和前白宮首席記者創辦,關注政治、科技、商業、醫療和傳媒。

這一要求或許可以通過許多方式得以實現,不過很可能的一個解決方案是採取優先分配給高薪職位的方式,以此替換掉當前的抽籤系統。這將會對尋求外國工人的公司及行業造成廣泛影響,不過一個關鍵點是這將打擊到印度大型IT外包公司,或許為矽谷科技公司所樂見。

根據下圖,印度大型IT外包公司目前是H1B簽證計劃的最大受益者。與微軟、谷歌、Facebook這樣的公司相比,這些印度公司大部分工作的薪資都更低。

業內人士預計,特朗普將要求國土安全局(DHS)重新考慮簽證的優先分配,替換掉此前的抽籤方案,將給予高薪公司更多優先權。

這意味著更高級更高薪的工作崗位將得到優先簽發,而如印度IT外包公司這樣的底薪工作會排在隊伍後面,甚至如果有大量來自高薪工作的簽證需求,那麼底薪工作將無法得到簽證

加州共和黨聯邦眾議員Darrell Issa以及民主黨國會議員Zoe Lofgren正在推動一項法案,將提高H1B簽證持有人的薪資要求。科技公司對此普遍支持,他們認為這些外包商的大量申請「堵塞了」抽籤系統。

當然,由於需要依靠底薪的外國工人來完成低技能的IT工作,這樣的新政策一旦實施,印度IT公司預計將遭受重創。這一預期已經造成了Infosys和Wipro股價大幅下滑。


這僅僅是一個提案,每個議員每年會上交很多的提案。提案≠法案,沒通過的提案=廢紙。這個提案是由加州第19號選區的議員Zoe Lofgren提出,旨在防止H1B簽證被外包公司濫用,修復已經被破壞的高科技移民體系。提案消息的來源(戳這裡),提案的完整版(戳這裡),提案的提綱(戳這裡)

我簡單總結了一下有關這個提案的要點:

1. 提高Exempt H1B 工資標準。Exempt H1B工資標準≠H1B工資標準,並不是說工資超過130k才能申請H1B,提案關注的點是Exempt H1B的標準。在申請H1B的時候,僱主需要證明這個人不可或缺(類似於申請綠卡里的PERM),為了簡化這個過程政府在1998年設了一條線(60k),工資超過這條線就不需要走證明流程,新的提案提出把這條線提到130k。

2. 新的Exempt H1B工資標準適用於H1B Dependent的僱主,也就是說如果僱主並不是H1B Dependent,那麼並不會在Exempt H1B這個問題上受到影響。印度外包公司像tata, infosys都屬於H1B Dependent,其他大的科技公司只有Facebook屬於H1B Dependent。從這點來看,主要還是針對離岸外包公司。

H1B Dependent 僱主的定義:

  • 小於25個全職僱員的僱主,有不少於8名持有H1B簽證的員工

  • 25-50個全職僱員的僱主,有不少於13名持有H1B簽證的員工

  • 大於51個僱員的僱主,有不少於15%持有H1B簽證的員工

3. 取消職業移民綠卡中的國家配額限制,把親屬移民綠卡的國家配額限制從7%提升到15%。如果在不增加職業移民綠卡總量的前提下取消國家配額限制,那麼基本上職業移民綠卡就成了印度人的天下了。PS:目前的政策下,每個國家固定分配7%的名額,如果用不完將名額移到職業移民綠卡名額不夠的國家(比如印度,中國,墨西哥等)。

4. 修正Prevailing Wage系統和基於工資的H1B分配方案。

  • 取消h1b抽籤,根據工資分配H1B
  • 現金獎金及其餘相關津貼會算在工資裡面,用於計算prevailing wage。
  • 創業公司和小型企業(員工少於50人)每年固定獲得20%的H1B簽證份額

5. 最重要的是提案通過的可能性≈0

上周DT的muslim ban搞的人心惶惶,這兩天就有人想出來搞個大新聞,吸引一下眼球,製造一下恐慌。但是作為有知識有文化的好青年,不要聽風就是雨,應該提高知識文化水準,不要被謠言矇騙,該幹什麼就去幹什麼吧。


看了那麼多對於ICC唱衰的回答,想說阿三大軍已經開始玩花式鑽孔大法了。

今天人家得意洋洋地說,13w就13w,我們ICC說了,馬上就把申請上的工資改成13w。超出實際工資的全部算到bonus裡面,但是bonus又不是百分百可以拿到。所以報歸報,實際拿到多少又是另外一回事。

這麼算下來,不論h1b還是綠卡都是阿三贏面大。


同ting Sung,看到高票答案解讀成利好也是驚呆了

發信人: cjycjy (!!), 信區: EB23

標 題: 娛樂版眾生相

發信站: BBS 未名空間站 (Tue Jan 31 13:03:25 2017, 美東)

當傳說OPT取消 H4們說取消吧27個月太長

當傳說H4 EAD取消 不需要H4 EAD的 H1b門說取消吧太應該了 太多烙印H4

當傳說H1b 在H1b dependent 公司需要10萬年薪 學校H1b和谷歌 FB碼工說 太好了 ICC

被打擊了

當傳說H1b 全國性10萬 10萬以上年薪H1b說太好了 人少了排期加快

當傳說H1b 全國性13萬 13萬以上年薪說太好了 13萬真合理

當傳說485批準時 年薪需要20萬時 。。。。。。。。。。。。

當傳說入籍未滿10年 要求保持年薪20萬時。。。。。。。。。。。

純屬娛樂,請勿對號入座


今天看到這個新聞被標題引導著點進去看了一下,本來已經做好了把川普批判一番的準備,結果驚訝的發現這是個挺靠譜的法案啊。關鍵詞是H1b dependent company。總體上對於受過高等教育的留學生是偏向利好。仔細一看...原來是加州的民主黨議員提的...我只能說...這應該叫雙重標題黨吧


我就笑笑

你們也有今天。


update一下我知道的吧

關係h1b簽證等消息還是以官方消息為準,不要聽風就是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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