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中英歷史,為什麼英國會出現君主立憲而中國卻走向君主集權?


先問是不是,然後再問為什麼。這是說了不知多少遍的老話了,但還是要繼續重複說。

如果以一般認為的,將1640年作為英國近代史的開端。那麼,從英國1066年諾曼征服,結束了英格蘭的本土撒克遜人政權後,王權的地位雖然有呈起伏,但總的趨勢是不斷加強的。

或者直白說,與題主所謂的印象根本相反,古代英國(主要指不列顛的主體部分英格蘭)雖然有過大憲章,但一樣是不斷走向君主集權的。

威廉一世在黑斯廷斯戰役中擊敗並殺死原英格蘭王哈羅德(剛由英格蘭領主會議擁戴為王)後,強力鎮壓了英格蘭舊貴族等的反抗,而將自己原來領地的諾曼底公國貴族確立為英格蘭新的統治階級主體,從而贏得了諾曼貴族對他統治徹底的誓死支持,建立了當時西歐最強大最集權的王權!而從諾曼征服之後,所有以後的英格蘭和不列顛王都是威廉一世的後裔,繼承的王權的合法性來自於他們源於威廉的血統,同時也繼承了威廉一世開創的英格蘭強大的王權傳統(相對於歐洲)。

威廉對強大英格蘭王權的貢獻或者說制度建設主要有三點:

1、1086年「索爾茲伯里盟誓」,命令所有英格蘭的各級領主都必須直接向他本人和他的繼承人宣誓效忠,一舉打破了歐洲封建制的「我的領主的領主不是我的領主」的傳統。英格蘭也由此在整個歐洲封建時代,成為幾乎唯一有「國王的附庸的附庸還是國王的附庸」原則的國家。這對英國王權的壯大,影響深遠到幾乎無可估量。

2、命令在全國範圍內調查登記《土地賦稅調查書》(後來以《末日審判書》聞名於世,真正原名反而不常被人提起了),以歐洲古代標準,這次調查儘可能詳細而準確的查清並登記了英格蘭全國的土地、人口及其它財產狀況,為政府也就是王室徵收稅賦提供了堅實的信息基礎。從後世的歷史看,由於掌握了比較可信的全國經濟和社會資料,英格蘭比同時期其它歐洲國家,中央政府(王室)對全國的動員能力一直都比較強(當然這還有英國王室對貴族、教會控制力較強等因素)。

3、抵制羅馬教皇的壓力,保留了王室對英國境內各級主教的任命權。這一方面使得英國之後的漫長基督教時代里,世俗權力一直能比較強勢的壓制教權,另一方面也進一步強化了王權,畢竟在中世紀及以後的很長一段時期內,教權本身就是歐洲政治經濟權利中極為重要的一部分。

在威廉一世之後的諾曼王朝和安茹王朝初期,情況變化不大。英國王權的暫時性衰弱,起源其實是出自著名的獅心王理查一世。其君雖然本人確實能征善戰,在後世文藝作品中更被描繪成集勇氣、威嚴與大度於一體的超級名王典範,但其實於治國上完全是隨心所欲的一代暴君昏君。

早年他為了權力,和法王勾結打敗了自己的父親亨利二世,登上王位不久就為了一己所好。發動大軍參加十字軍遠征。為此不惜把英格蘭榨到一乾二淨(這事具體工作大部分也是他的寵臣們乾的,但他那倒霉的弟弟約翰在後世文藝作品裡總是一切壞事的幕後黑手),這已經讓英格蘭大多數人不滿了。但理查毫無所謂,後來他被俘的贖金以及再次與法國開戰,不斷增加的稅收把英格蘭上下都壓得喘不過氣來,這就埋下了後來貴族們集體舉起反抗王室的伏筆。

但理查一世運氣好,他沒把事情最後做絕前就負傷死了。爛攤子留給了他的弟弟無地王約翰,理查好歹確實是戰場上的名將,而約翰連這點都遠比不上哥哥,唯獨在收稅上比他哥哥更大能。最後終於在1215年,大多數英格蘭貴族們集體造反,擊敗約翰的王軍,逼迫他簽署了大憲章。不過約翰王並沒有打算執行,從而又爆發了王室與諸侯的戰爭。但不久約翰王死去,他年僅九歲的兒子亨利三世即位,大貴族們掌握了實權,王室和貴族間得以暫時妥協。

在亨利三世時期,英格蘭王權降到了最低谷,由於再次被貴族聯軍打敗,對英國後世歷史影響深遠(意義其實比大憲章重要多了)的《牛津條例》就誕生於亨利三世時期,牛津條例確立了議會在英格蘭王國內的地位。

但不久之後,亨利三世的長子愛德華崛起,這位王子就是《勇敢的心》中那位老謀深算的「長腿」愛德華一世,在他的率領下重建的王軍在內戰中獲勝,英格蘭王權再度恢復全盛。這之後非常長的歷史時期內,英國議會的實際地位與歐洲另一些封建國家中的領主會議並無二致,甚至權力還要小很多——英國議會當時可是不敢宣稱自己有選王權的。

跳躍到紅白玫瑰戰爭之後,由於英格蘭絕大多數大貴族互相殘殺殆盡,在幾乎沒有貴族上層能牽制的情況下,英國王權空前強盛。亨利八世衝冠一怒,整個天主教會就被強制改革為英國國教會(當然背後還有深刻的經濟動機),之後直到都鐸家族嫡支絕嗣,弱勢的外支斯圖亞特家族繼統,幾代英王們本人對於英國政治乃至社會各方面變化的影響之大,絕不亞於歐洲著名的集權君主路易十四對法國的影響。


中央集權天生就比分權有強大戰鬥力

注意,中央集權的反面不是人民民主而是。。。貴族專權。幾個貴族搞來搞去,亂得一塌糊塗,哪個外國勢力稍微勾搭,國家就分裂了。晉國就是這樣分裂的,波蘭也是如此。

歐洲大陸的非中央集權國家都清一色的被吞併或者解體。英國因為在海外,沒有那麼大的壓力,所以保留了下來。歐洲大陸也有類似大憲章的分權國家匈牙利,波蘭都完蛋了。

即使今天,國家中央集權也比那些幾個大資本家控制的國家好太多了。很多所謂的民主國家,不過是幾個資本大家族控制的。

中國好好的學習古代韓非子的智慧,中央集權是中國歷史血淋淋的歷史篩選的最好的制度。而中央集權必然打擊貴族和依附的那些所謂的平民,也就必然是非常血腥的。


我來回答一下吧

英國的君主集權始終弱於中國的君主集權。 因為一個根源於特殊的日耳曼貴族制度。。一個源於普遍的專制主義。

1、英國王權相比中國,在諾曼王朝之前始終不夠強勢。真正強勢還是在都鐸王朝。

盎格魯薩克森人作為古代日耳曼人的一支,本來貴族和國王 就源於部落首領與其親兵 兩者的關係相對比較平等。。這是日耳曼人的政治傳統。。

這種傳統結合他們在羅馬廢墟上建立的一系列國家。。就形成一種叫做 封建貴族民主制 的制度。。。

日耳曼法律產生於人類古老的習俗,而不是統治者的意志,所以法律超越王權,沒有一個國王可絕對專制,這種王權有限制度是中世紀西歐政治發展的一個特點。所以有人說,民主起源於日耳曼叢林之中。

西歐中世紀君臣 之間的關係也是以契約為基礎,包含著雙方互相忠誠和互相保護的雙重承諾。這種關係由日耳曼人傳統習慣法所規定。

封君的權利有:要求封臣效忠和服役,當封臣的繼承人未成年時,有權成為他的法律保護人,有權將無人繼承的封地收回,有權沒收那些違背契約的封臣的封地。封臣的權利有:有權接受與他同一等級的貴族的審判,有權譴責封君的不公正行為和不提供必要的保護等。

2、盎格魯薩克森人來到英國之後,丹麥人入侵。在諾曼征服之前已經建立了丹麥人王朝 哈羅德二世 也就是被威廉殺掉的那位 本身就是丹麥王朝 哈努特大帝的近臣葛德文伯爵的兒子。。後來的諾曼人也是北歐人的後代。所以早期英國王朝蠻族氣息濃厚。 所以也具有這種封建貴族民主制的特點。。在多數情況下,上院中貴族憑藉批准國王的徵稅權能成功地迫使國王讓步。國會批准國王徵收補助金,或其他關稅等稅收,貴族則藉機立法。以維護本集團的利益。

當然諾曼王朝諸王都在加強王權

無地王積極在外用兵,國庫虧空,又在稅收方面與貴族起衝突,貴族聯合市民,一起包圍了他,所以此時英國貴族才能迫使國王簽訂大憲章。。 這之後一系列撕逼。。貴族許可權最大的時候就是《牛津條例》了

尤其重要的是大憲章肯定了王國的「大會議」的權力,強調了國王只有取得這個「大會議」的同意才能向封建主徵收額外的臨時稅或附加稅。 牛津條例更進一步增大了貴族許可權。

3、長腿愛德華之後,王權逐步加強。。到了都鐸王朝的亨利八世時代,他可以離婚五次,脫離天主教而成立英國國教,處死若干失寵離婚的王后,而大臣反對無效。。許多反對他的大臣如 大法官 托馬斯莫爾 等都被他先後處死。。

他的大女兒血腥瑪麗即位後,支持天主教,又處死了大批反對天主教的人士。。 在牛津條例的年代,國王這麼做是不可想像的。。

但是倒行逆施如亨利八世,,其徵稅權仍然在英國議會手裡。。

4、英國內戰也是源自徵稅權的鬥爭。。後來《權利法案》更確定議會在國王之上。。斯圖亞特王朝末代安妮女王死後。。漢諾威選帝侯喬治一世 成為英國國王。。開啟了 漢諾威王朝

喬治一世 喬治二世 都在德國出生長大,他們甚至不會說英語。。這個時期輝格黨的領袖 華爾波爾掌握大權,初步形成了內閣和首相制度。。。

喬治三世倒是在英國出生,也在英國長大並繼位,也想擴張國王權利。但是屢受挫折。。最後然並卵。。

5、至於中國 的君主專制 反而不是個例 凡是歷史悠久的古代文明,從埃及 兩河 印度 到古代中國,以及深受埃及,兩河影響的愛琴文明。。到羅馬帝國、拜占庭帝國 都是君主專制

我個人的一點意見

一是古代文明大多在大河邊,大河的河水帶來豐富的沖積土壤,便於開荒成為耕地,便於開展農業生產,但是一旦洪水泛濫,就需要興修大型水利,他們都需要強力的國家機構和領導人來領導人民對抗洪水,興修水利,組織農業生產。。所以走向專制主義是必然的。。

二是強有力人物的專制往往能夠締造更好的軍隊打勝仗。強有力的大王能夠戰勝軟弱的城邦。。如薩爾貢征服若干蘇美爾人城邦,腓力二世打敗希臘城邦聯軍。 羅馬人在遇到重大危機時也要委任獨裁官。。按考古發現,上古中國也是城邦林立,但是後來大概就被某些強有力的大人征服統合了(未證實)

三是古代民主制度下,沒有多少社會保障,貧民容易赤貧化,這些貧民很容易因為賄賂出賣政治權利。所以古希臘若干民主城邦都存在或長或短的僭主政治,而羅馬從屋大維之後 也從民主走向專制。。

6、先秦之前雖然不是大一統。但是商周也是王朝,不論中央還是方國 民主也是沒有的。。雖然很多諸侯國都有卿族政治,但是卿族政治也不代表民主。。卿族之間說話管用還是看誰拳頭大。。 魯之三桓 晉之六卿 齊之國高陳都是如此。。正是因為拳頭大,所以陽虎才能陪臣執國政

另外戰國之後,不管是法家還是儒家,必然會走向專制路徑。。


這種假大空的話題。。你們也能聊得津津有味。。。。。寫得完么?


以下為一個英國留學生非常不靠譜的分析,慎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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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英國人所相信的就是「我們需要一個國王/王后來統治,如果做的不好,我們會幫助他/她。」

而中國人的思維是「這個皇帝做的不好,我們就推翻他,建立新的王朝。」

所以英國人會在保留王室家族的情況下,一部部完善體制,國會初步建成,一步步完善,最終擁有最完善的司法體制。

拋開農耕和畜牧這個一切的起源不談,導致中英思維如此不同最大的原因應該是周邊國家。歐洲王室聯姻無數,互相牽制,英國王室曾是法國王室的封臣,也曾發誓對神聖羅馬效力,詳見金雀花王朝初期。其他王室不可能坐觀英國由其他家族統治,教皇會發表申明「上帝不再保佑這個國家」,意味著其他基督教國家進攻英國不會受到上帝的譴責。所以世世代代,長久以來英國人已經失去了「可以推翻王室」的意識,可能同樣適用於其他歐洲國家。當然英國人也嘗試過推翻,可以谷歌或者百度克倫威爾,在他的兒子統治的不如意之後英國人的第一反應是請回原來的王室家族,所以理同上文所述。

一切有了開始就會容易很多,人民很容易分辨什麼是好的什麼是壞的,對過於失敗的國王如約翰王,英國人民甚至可以做到無視國王的命令和統治。而通過真正能意識到大局的國王,像家喻戶曉的亨利八世,主動交出權利的女王瑪麗,這些體制慢慢完善,最終再也不可推翻。

總的來講其實就是因為英國人在想「how to help our fucking king?」而中國人在想「how to fuck our fucking king?」

所以可以假設,如果中國從一開始固定了一個不可動搖的王室家族,會變成什麼樣呢。


因為如果把英國放到大陸上,還不必是中國這邊和蒙古人做鄰居。就放在歐洲。這種制度早被滅了。


故事開幕的時間大約是在西曆三世紀末。在那之前的不列顛是身處羅馬大家庭的一枚幸福的小蘿莉。然而此時,綿延的邊患使這個大家庭力漸難支,終在五世紀亡於蠻人的鐵蹄下。歐亞西陲並非古典文明崩潰的獨例。三世紀的東方,漢祚三分,隨之而來的便是五胡亂華,衣冠南渡。幸而在東方,無論江北江南,帝制都得以留存並不斷進化,終於六世紀末完成了三公政治向三省六部一台制的轉變。同時,兩稅制的施行增加了自由流動的人口。宵禁制度的破產以及坊市制向街市制的轉變意味著市民階層的崛起以及民權的伸張。然而歐陸西陲則沒有那麼幸運。歷經日爾曼諸部、維京、馬扎爾人的輪番入侵,天主教世界的制度水準退回到了侵地霸國的東周時代。春秋諸國強公室杜私門的政治遊戲在西歐的舞台上重演,偏安西隅的不列顛亦難免俗。本卷的大部篇幅記敘的便是金雀花王朝擴張王權的歷程。然而直至十五世紀,金雀花王朝在玫瑰戰爭的紛亂中壽終正寢,宗親勢力依然遠未革盡。但是在中央集權過程中誕生的習慣法、先章、國會卻逐步演化成今天英語世界以及許多現代社會不可或缺的要素。

與歐陸的君主們相比,英國君王在集權方面的基礎要優渥得多。在西塞克斯時代,不列顛的薩克遜王國就有了郡守制度。在九世紀,英格蘭是歐洲唯一由國王掌管財政大權的國冢。而懺悔者聖愛德華法已有了日後通行全國的習慣法的雛形。金雀花王朝的君主們就在這樣的基礎之上擴充著自己的王權,而她集權過程中的兩個特點值得我們注意:一是民權與君權的共同成長,二是貫徹始終的濃郁的保守主義風格。

弱主對社會的傷害往往要大過暴君,那是因為暴君並不常見,而弱主則俯仰皆是。斯特凡、亨利三世、亨利六世都曾讓英國陷入諸侯凌市、內廷弄權、烽火迭起的境地。丘吉爾因此寫道:「沒有什麼能比斯特凡統治時期的混亂使人們更充分地認識到君主專制的必要性。」這是脆弱的民權與君權相互依存的首次訴求。在中央收攏司法權的過程中,兩者的聯合造就了英國的習慣法。亨利二世通過陪審團制度讓庶眾參與到司法審判的過程中,籍此從諸侯法庭的手中偷走了本屬於它們的司法權,使自己的王法通行於整個英格蘭。丘吉爾寫道:「在中央集權化的偉大過程中,『法律來源於人民而並非由國王臆定』的原則被保留下來,傳襲至今。」這是民權與君權共同擴張的一個例證。兩者攜手的更重要的成就便是英國國會。教條的觀點認為,國會是用來監督並限制君權的。這樣的看法實在有待商榷。因為在國會誕生前,英國君王的權力從來沒有像之後那樣滲透到每一寸國土。從結果看,國會事實上已成為英國國王對全國施行統治的有力工具。愛德華一世在位期間,國會通過的《第一威斯敏斯特法規》、《格洛斯特法規》、《莫特美因法規》、《第三威斯敏斯特法規》無不益於君權的鞏固,尤其是《第三威斯敏斯特法規》「制止了封建關係進一步分化的趨勢,對國王極為有利,增加了他以最高封建主的身份直接管轄的佃戶數量。」即便就目的而論,國會的誕生亦多是針對橫行的諸侯與城市寡頭。國會的締造者,不列顛的霍光,德·孟福爾在大權獨攬後便開始著手打壓貴族的勢力。他於倫敦召開的首屆國會中,「貴族當中只有五名伯爵和十八名男爵收到參加國會的通知。德·孟福爾又一次依靠鄉紳和市民的支持來對付心懷敵意或態度冷淡的貴族。這是他的訣竅和策略。」當下關於民權,最一般的論調認為:民權是天賦的,而官府的權力則是民賦的。這樣的觀點充滿了正義感與理想主義色彩,卻無補於現實。在這個世界上首個現代國家的成長曆程中,我們看到民權是作為君王們爭利的工具而逐步壯大的。之後的三百年里,它慫恿愛德華三世與亨利五世對法拓疆的雄心,滿足蘭開斯特家族篡位的野望,以此一點點地把交易來的特權收入囊中。至愛德華三世統治期間,下議院已立於國會中,平民終以獨立的面目參與利益的博弈,而此時,英國王冠的威望已然覆蓋了加萊、諾曼底與阿基坦。

在這裡,我們不妨將東西方君王的做法作一下比較。他們都知道無論是出於王國的強大還是王權的鞏固,地方豪強對地域管轄權的世襲壟斷必須被擊碎。人事上的調動是最基本的手腕。亨利一世曾刻意提拔才學出眾的末等貴族組成其宮廷官員的核心。然而制度的設計才是根本。這點上,東方的作法是開放政權,開科取士;而英王則寄希望在國會的博弈中侵奪豪族的權益。儘管出發點相同,然兩者間卻有一點重要的差異。英王的議員並非食祿的官僚,端的亦非鐵打的飯碗,這些人最終都要回復到原本的社會角色中,這多少與西漢時入朝召對的賢良、文學相似(這也說明金雀花時代的英國與西漢時的中國基本走在一條相同的政治軌跡上)。然而讀書人一朝及第後則永遠地屬於官僚體系的一分子,這多少會對他們處事的立場產生影響。即便如錢穆先生所言,「士只是一種流品而不成為階級」,「讀書人在社會上並不是一個顯然的集團」,「中國歷史上的讀書人何嘗不可說是代表著全民」,科舉對才智的壟斷,大量入仕的學子致使官僚機構臃腫,官階增長等流弊卻已確鑿。自五四以來,桎梏人才、培養官迷似已為科舉之原罪。然而如今科舉廢去已百又五年,官場對國民的魅力緣何不減當年?摩登時代擺脫科舉桎梏而榮登廟堂的那些大人物們,又有何者敢自詡有荊公太岳的才識?也許科舉只是某隻藏於我族社會深處的怪物的替死鬼。而現下進士已成四舊,議員又未到來,於是本來在晚唐就被塵封的門閥世卿便又回來了。

一種觀點認為歐洲民權的鼎盛是貴族政治的結果,並以大先章的簽署為佐證。這無疑是淺見。在集權根基更薄弱的歐陸,勃艮第與奧爾良的對立幾乎使法國主權盡喪。而在不列顛本土,約克與蘭開斯特的權斗,致使「王室囊空如洗,貴族卻家財萬貫。百姓家徒四壁,但更主要的是橫遭不幸,不得安寧」。貴族擅權的年代裡甚至連國會都無法順利運轉:「國會在這些變故中不是策劃人,也不是有權力的中間人,它只是憂心忡忡的記錄員,記下軍事衝突和貴族之爭的後果。選舉也不自由,在十五世紀,一個人或一個家族控制一個選區的現象同十八世紀一樣普遍。國會只是國內任何取勝一方的工具或橡皮圖章。」這才是貴族政治的真貌。而關於大先章的誕生,我們不得不留意以下文字:「在最後的鬥爭中,蘭頓大主教表示不願意走到內戰的絕路,不過,也是他說服貴族把他們的要求建立在尊重古代習慣和法律的基礎上,並且使他們除了本階級的利益之外又有了其他奮鬥目標。貴族在亨利二世建立的行政制度下生活了四十年之後,如今在反對約翰的鬥爭中比斯特凡國王時代的權貴們前進了一步,他們學會了理智地、建設性地考慮問題。為了反對國王的武斷專制,他們不主張舉行封建割據的無政府叛亂,而是建議確立一種實行限制與平衡的制度,這種制度將賦予國王必要的權力,但又能防止暴君和笨蛋濫用職權。」可見亨利金雀花的威權統治以及在此期間成型的習慣法才是先章誕生的基礎,事實上,大先章本身就是習慣法的延伸而已。而先章「對民主原則和民權未作詳細論述,它不是立憲原則的宣言,而是在封建制度下糾正時弊的具體文件」。誠然,先章把習慣法的約束範圍擴大到王業承任者之身,這是其偉大之處。但這並非什麼非得假諸侯之手成就的事業。在士人政治的背景下,只一句「不經鳳閣鸞台安可成命」便足以提醒傲嬌的女皇守一下規矩。

從賢人會議到政務會,自聖愛德華法到習慣法,金雀花王朝推行的所有變革都建立在尊重過往薩克遜傳統之上,或至少披上了保守主義的外衣。這在其立法過程中猶為明顯:「法律早就存在於國內的習慣之中,關鍵是需要通過潛心研究去發現它,把見諸史集的判例加以比較,並在法庭上把它應用於具體爭端。」「英國在法律方面一直是小心翼翼地前進,就連大先章的草擬人也沒有試圖制定新的法律或公布任何普遍的準則。這是因為君主和臣民實際上都受習慣法的約束。英國人的自由並不依靠國家頒布的法律,而是依靠長期逐漸形成的習慣,因為這些習慣是有權在法庭上斷案的自由人陪審團所確認的。」有時不得不感嘆,近代化竟是發端於這樣一個保守主義深入骨髓的國家。然而這又如此合乎情理,因為法制與公民政治確實需要這種尊重既往習慣的文化為依託,而激進只能帶來動蕩與迷惘,為軍人上位提供契機,並為現實的弊政提供「舊制遺毒」的庇護所。可見認真的創製者,當如亨利二世般審慎,於既往之積習尋變革之依託。切不可將道聽途說的教義,加一番似是而非的臆想,便奉之如圭臬,推之於四海。誠如錢穆所言「辛亥前後,人人言變法,人人言革命,太重視了制度,好像只要建立制度,一切人事自會隨制度而轉變。因此只想把外國現成制度,模仿抄襲。甚至不惜摧殘人事來遷就制度。在新文化運動時期,一面高唱民主,一面痛斥舊傳統,舊文化。我們試問是否民主政治可以全不與此一民族之文化傳統有關聯,而只經幾個人的提倡,便可安裝得上呢?」「我們若不著重本身人事,專求模仿別人制度,結果別人制度,勢必追隨他們的人事而變,我們也還得追隨而變,那是何等的愚蠢。」「別人家自有別人家的歷史,我們又如何能將自己橫插進別人家的歷史傳統呢?」重視以往的習慣,尊重既已存在的人事,這是英國人的歷史給處於迷惘期的我們最大的教益。

由是觀,言王權與民權勢同水火者,既不懂王權亦不曉民權;言憲政脫胎於貴族政治者,既不懂憲政亦不曉貴族政治;以保守主義為南轅而指近代化為北轍者,既不懂保守主義又不通曉近代化。


我認為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要找到一個關鍵點,那就是中國古代文化中缺少了刺激本土解放的兩大因素,第一:本土以外的宗教勢力,第二:生產經驗積累後的資產階級,這裡附上今年(2015年)早先寫的關於大憲章的隨筆。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今年是英國大憲章(MagnaChart)簽署800周年,大憲章被譽為憲政之母,今年也在中國各地巡迴展出。

基本上,凡是要開始講民主的話題是都會把大憲章拿出來說事,反正不管你懂還是不懂,只要搬出大憲章就是民主就是人權。也不是說這樣說不行,但是真正要了解大憲章,以及現代民主制度並沒有那麼簡單。

在講述所有的一切之前我們必須要有這樣一個共識,那就是法律條約都是為了保護簽署當時的強勢勢力。如果你是時代的弱勢群體,那麼就算那些條款覆蓋到了弱勢群體,但是也不是以弱勢群體作為出發點的。

什麼是大憲章?

《大憲章》,拉丁語Magna Carta,英語The Great Charter,又稱作自由大憲章。它最初由英格蘭國王約翰在1215年6月15日簽訂,經歷了100多年反覆的廢除,修改和恢復,最後在1297年由愛德華一世確立成為英格蘭成文法的一部分。

大憲章的起源?

在今年全世界範圍內紀念大憲章誕生800周年的展出,或是新聞報道都會將其稱為「現代民主的源頭」。

但事實上,1215年英格蘭國王約翰國王簽署的這一份文件,僅僅是一份停戰和平協議(The Articles of Barons),用以平息反叛貴族發起的內戰。

可以說,最早的《大憲章》,是英國國王與貴族領主階級的權利保障協議,是國王向貴族諸侯爭取忠心的讓步條例。而它的簽訂,與當下的動蕩政局,羅馬教會的控制參與有著密切的關係。

I 四面楚歌的約翰國王 John of England

前任國王理查一世遺留的貴族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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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66年征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到12世紀亨利二世創立金雀花王朝的期間,英格蘭土地上上的王權被牢牢的鞏固,中央政府權利被提高。

因此,亨利二世的兒子,約翰國王的哥哥:大名鼎鼎的獅心王理查一世(Richard I,the Lion-Hearted)在1189年繼位後並沒有把心思放在英國的治理上,而是帶領十字軍東征,企圖在歐洲大陸上闖出一片天。

理查一世

要打仗就需要錢,雖然理查一世「獅心王」的美名肯定了他戎馬勇猛的一生,但是作為治國之君,他是十分不稱職的。

他從不親理國事,而是把英格蘭的土地和王公貴族當作榨取自己軍費的源泉。理查一世只當了十年的國王,最後在1199年第三次十字軍東征時被俘虜身亡。

但這十年間積累的王權與貴族利益之間的矛盾,到了約翰國王上位後,才真正爆發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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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不正言不順的繼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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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讓約翰國王陷入孤立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的繼位問題。他的哥哥,前任國王獅心王理查一世在東征途中身亡時,沒有留下子嗣。按照金雀花王朝的繼承法應由理查一世的侄子亞瑟繼位,然後再輪到約翰。然而,約翰在內亂中將亞瑟囚禁,最後導致亞瑟失蹤,因此等上了寶座。

約翰王

他的繼位引發了一部分支持亞瑟的貴族強烈的不滿,由此失掉了一部分人心。

羅馬教會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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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世紀的英國有一支舉足輕重的勢力,即羅馬教會。當時他們是最富有最有影響力的機構,每次國王登基都由教皇派駐的坎特伯雷大主教加冕。當時,約翰國王與羅馬教皇就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任命問題產生了極大的矛盾,最後導致教會想英格蘭施以懲罰,約翰最終被迫向教會臣服。

而這次的矛盾也激發了英國國內及歐洲社會對王權的限制。

1214年對法作戰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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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查一世在位後期與法國,東征混戰期間,諾曼底(今法國領土)一直是英法必爭之地。到了約翰在位時,他也一直想從法國人手中奪回這塊寶地。1214年,約翰發動布汶戰爭再次企圖收復諾曼底,最終慘敗而歸。

II 大憲章的初稿:諸侯協議的簽訂 The Articles of Barons

前任國王與貴族間的恩怨,不正當的繼位手段,與羅馬教會的矛盾,無力收復失地的約翰回國後終於面臨到了貴族領主的一致反叛。

1215年5月,叛亂諸侯從各地集結,在北安普敦聚集宣告結束與約翰國王的君臣關係,並且繼而佔領了倫敦,林肯和埃克塞特。

此時的約翰王別無選擇,不過他迅速採取了示弱和妥協政策,召集了叛軍首領到溫莎城堡附近的蘭尼米得共商停戰協議。

而這份停戰協議The Articles of Barons,也就是後來命名為《大憲章》的雛形。

協議總共有63條條例,大部分是針對十三世紀當時的具體情況而定,回應了諸侯近十幾年的抱怨,還包括了對英格蘭政治制度改革更廣泛的建議。

而主要的目的,當然是限制國王的權利。在協議簽訂之前,英國國王可以自己定法例,也可以隨時終止,沒有任何監督或協調。而這份諸侯協議則首次,對國王的權利提出了限制,並由國王簽字同意。

為什麼說大憲章是近代憲政的基石?

如果說大憲章是近代民主憲政的基石,那麼原因主要來自於諸侯協議中的兩條條例:

第39條,除非經過由普通法官進行的法律審判,或是根據法律行事,否則任何自由的人,不應被拘留或囚禁、或被奪去財產、被放逐或被殺害。

第61條規定,一個由25名貴族組成的委員會將會監督、確保約翰國王遵守大憲章的規定。如果在委員會提出國王違反了大憲章之後的40天內約翰仍不遵守大憲章的規定,這25名貴族有權根據第六十一條的規定沒收約翰的城堡和土地,直到國王改正自己的行為。

第39條條例首次產生了人身保護的概念,使得國王的審判要遵守法律規定,而不是根據個人喜好而定。而第61條更是極大程度的限制了國王的權利,按照條例,為所欲為的國王極有可能被貴族委員會架空。

約翰國王被迫簽署了這部協議後當然不情願遵守,矛盾雖然暫時平息了,但在這之後,國王與諸侯之間的互不信任,以及教皇的參與,使得雙方戰爭再次爆發。就在簽署了諸侯協議兩個多月後,第一次諸侯戰爭爆發。

1216年,新登位的亨利三世頒布了新的大憲章,並將最重要限制王權的第61條刪去,由此拉開了英國王權在大憲章的框架下,與貴族諸侯的權利平衡的鬥爭與協調。

在亨利三世於1272年逝世時,大憲章已經成為英國既定法律,他的兒子,愛德華一世在1297年發布了最後一次修訂的大憲章,宣布其成為英國肯定法案的一部分。這使得後來的國王更難以將其推翻。

以上便是關於大憲章簽署的經歷。

在大憲章簽署的時候,國家的強勢集團,自獅心王理查死後便來到了貴族手中。但是國家的實際權力仍然屬於國王。那麼當強勢國王死後弱勢國王登基,矛盾必然一觸 即發。矛盾的種子就是當初獅心王十字軍東征時,國王對貴族的過分剝削。和現在的傳統觀念不同,當初的貴族階級其實也是被剝削的對象。不過貴族們抓住了這一 段權利的薄弱時期,可以說是趁虛而入,強迫新國王簽訂了大憲章,

之所以說是趁虛而入,是因為在簽訂完大憲章隨後的幾百年里,這份法案並沒有真正的實行過他的效用。貴族的權利在皇權面前仍然沒有到足以解放憲政。隨後的幾百年里依舊是王權當道,而英國也先後經歷了英法百年戰爭加上玫瑰戰爭,超過150年以上的持續戰爭實際上削弱了鬆散的貴族力量,而強化了君主的統治力度。

其實我們中國人很難設身處地的聯想歐洲的大地的權利分布,因為我們缺少了歐洲權利組成部分當中非常重要的兩大集團,那便是中世紀時期的神權團體「羅馬教廷」,以及文藝復興後的錢權團體「資產階級」。

舉 例來說,資產階級可以以合約的形式剝削老百姓,而貴族們可以通過徵稅來吸收底層的財富,皇帝則可以頒布法令壓榨包括貴族在內的領地居民,但是教廷可以通過 是否違背教義的說法來支持或制止皇帝的法令。同時資產階級由於本身沒有特殊的權力施行手段,他們就必須以同等條件來與老百姓簽訂合約,以合約來確立和保護 自身集團的利益。

所以自上而下的權利是這樣的:神權是可以否定王權的,而王權可以否定貴族,貴族可以否定資產階級,而資產階級則通過合約形式賺取底層老百姓的利益。

那麼自文藝復興以後,英國本土也受到了人文主義思潮的影響,其實正是由於玫瑰戰爭結束後國家相對統一同時本土內沒有大規模的征服性戰爭。本地的生產經驗得 到了累積,從而使得原來的資產階級有機會獲得積累財產的機會。試想一下,連年的戰爭中,你很難將關於生產關於農務的知識經驗傳遞給後代,即便知識傳遞以 後,很有可能後代也在隨後的戰爭中死亡,所以對生產經驗的積累是非常不利的。在相反的條件下則可以由於生產經驗的提高以及技術的熟練解放人們的思維,同時 積累財富。這就產生了對資產階級革命以及工業革命本能的訴求。

時間就來到了15-17世紀,上文提到了經過近200年的生產經驗的積累,人們由於閑置時間的充足,進而產生了新的思潮。歷史節點總是在積累後的巧合中產生,這個巧合就是英皇亨利八世,1530年代,他因為想離婚換老婆而與羅馬教廷徹底決裂。這事發生在文藝復興思潮當中,同樣也是對皇權的解放,你很難想像同樣的事情發生在300年前(中世紀大憲章簽訂的時代)。皇權的解放對於歐洲大陸上的國家來說,可以算得上是對本土人民的解放,因為國家政策終於可以脫離大陸神權的干涉了。

而後的100年里,也就是1550年到1650年這一段時間裡,國家內主要的矛盾便回到了大憲章所提出的,皇權與貴族權力的分配。對王權過分強大的厭惡感已經在貴族之間有了共識,但是皇權的神聖性依舊是在老百姓以及貴族中得到認同的。貴族對皇權的不滿主要來自於不滿皇權對自己進行的壓迫,而對皇權的本質並沒有探究。

之後在1628年 誕生權利請願書中就重申了大憲章中,對貴族權利保障的條款。通過為貴族議會添加否決權從而起到限制皇權,不讓皇帝肆意妄為的作用。也許你沒有聽說過這一份 權利請願書,但他確實是大憲章三部曲中不可或缺的第二部。不過權利請願書最後失敗了,因為皇帝做了一件更絕的事,那就是解散議會。你要知道這事在大憲章時 期(中世紀後期)可以干,但是經歷了文藝復興之後就不能再這麼幹了。於是英國內戰全面爆發,也就是我們俗稱的英國資產階級革命。

而 這場內戰也進一步將矛盾引向了以吃稅收過日子的舊貴族與以做生意賺錢的新貴族之間的戰爭。其中英國經歷了太多次權力的更替轉移,從皇權到資產階級共和再到 共和領導人克倫威爾稱帝獨裁,在克倫威爾死後皇權再一次復辟,之後以與皇帝簽訂著名的權利法案結尾。看似混亂,但其實這近90年 資產階級鬥爭過程中,資產階級由於無法擺脫對皇室乃至神聖皇權的崇拜,導致改革的步調顯得如此反覆。其實時至今日,英國仍然沒有放棄他們對神聖皇權的崇 拜。不過由於資產階級的興起,一種全新的法律形式產生,那便是合約式的法律。不同於從前神大於皇,皇大於民的絕對權力架構,新型的權力構建在合約的性質 上。進一步的是當時代資產階級得到解放,這也是時代發展後權力向財產低頭的表現。

由權利法案開始,整個西方世界開始了一步一步的立憲制以及共和制的改革,從美國獨立戰爭再到法國的大革命無一不是對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繼承。

不少人認為從大憲章到權利法案這一系列的法律標誌著人類的自由解放,但其實你可以將所有這些成文法看作時代的造物。你看到了大憲章由於過早地出現而沒有實質 性作用,也看到了在必要的時代中權利法案帶來的變革。所以大憲章也好,權利請願書也好,再到後來的權利法案,不論是何種形態的統治形式,在脫離了當時代下 國民因素也不過時一紙文字而已。所以中國人說成事要靠天時地利人和。


如果一直按照羅馬那套搞下去,就像拜占庭一樣,英國也不會有大憲章。

基本上這套體制是入侵西歐的蠻族們帶過來的,他們的國王和臣下的權力對比還沒有那麼不平等。

在他們的鬥爭中,英王和貴族們才有了大憲章。注意這跟那些什麼奧斯曼土耳其禁衛軍,埃及馬木里克對皇帝的控制的區別在於,這些是有條文規章。它代表的是一種契約關係。

至於把英國的中央集權和中國古代對比。我只能說在所謂最集權的時代,議會依然存在。跟中國從來不存在這樣的機關相比,其集權程度差的太多了。

至於說什麼英國發生變革是因為新資產階級取代舊貴族的,我只能說,你馬列史觀教科書讀的不錯。


地緣上來說

英國孤島政治,我樂樂呵呵當我的王,也沒什麼外地隱患。

中國古代不家天下,就等著被四面環顧的外地滅了。

再者,大陸國家的玩家天生自帶徵服欲光環


不邀自答…

不說其他條件,單從題主的問題來答的話…

一句話:中國的君主有能力控制住所有權力,英國無力做到!其實,整個歐洲都沒做到…

回答太簡單了,還是匿了吧…


中國的君主集權比英國的大憲章早太多了吧,根本就不是一個時期。如果你非要比,英國的時間點還要往前找。也就是說,很多東西早就形成趨勢了,我倒不是說地緣決定論,但是地緣上的影響是很大的,還有很多別的影響的因素。


我覺得英國王族是外來戶,雖然能征服英格蘭卻不能打得過所有土著的聯盟。那就只好給土著領主們足夠的權利大家各退一步一團和氣,這個和當初周分封天下一個道理。不過後來咱和英國發展軌跡就不同了,咱出了個老秦,六國是他一個一個滅的,來了個大一統。英國那邊隨然王室一直在努力卻怎麼也無法對土著們形成絕對優勢,嗯還有個法國在那邊撹屎。再者基督教也是起了作用的。他們也沒出現法家革命派商鞅,實幹家李斯,理論家韓非。咱的大一統要特別感謝這仨,理論、組織結構、方法工具基本都他們搞的。


如果問題僅僅是指向大憲章,那麼我們可以確實地說,這僅僅是政治制度的問題。大憲章是國王與他的封臣之間的合約,是統治集團內部制定的統治規則,影響規則的,僅僅是統治集團內部的力量對比。

但問題涉及到君主立憲與君主集權,那我們在討論的,實質上是兩種社會制度,而非君主制本身了。

這其中最重要的元素有二:封建制的構建,市場。

中國君主制的集權傳統比西歐要悠久的多,這個制度是由擁有大量新開墾土地的自由民地主所支持建立的,實際上擁有大量土地的自由民地主一手締造了第一帝國的誕生與終結:擁有土地與人口的自由民地主首先擊敗並最終滅亡了壟斷統治集團位置的舊貴族,基本消滅了基於血統的統治地位繼承;此後豪族地主取代了舊貴族,利用孝廉制與九品中正制重演了對統治地位的壟斷;數量更眾的寒族地主與自由民再次反抗,最終產生了科舉制,理論上疏通了社會流動的通道,徹底鞏固了君主集權的地位,使得社會形態徹底穩定了下來。在這裡,中國的封建制度進入了一個在統治體系構建角度來說堪稱現代化的時代,這樣的社會形態是流動的,自由農民理論上擁有遷徙的自由,擁有通過科舉提升社會地位的可能,統治體系在穩定的社會中逐漸細化,慢慢將統治能力伸展至社會的每一個角落,衍生出專業化政府部門,權力制衡監督機構,特務機構等等。隨著官僚數量的增加,官僚慢慢形成了一個獨特的階層:他與君主、民間權力(宗社、士紳)共生,擁有君主賦予的統治合法性,又本身是民間權力的構成者之一;這複雜的屬性決定了他們必須保衛君主的地位與權力以保證自己對民間社會的控制,也要求他們儘可能保證君主做出正確的或者有利於自己的決定來使自己及自己身後的利益集團得益。這使得以稅收和統治地位為目標的君主首先要確保官僚集團的忠誠,其次要對官僚集團的建議進行甄別、選擇和接納。這一切使決定權集中而決定過程減少了風險,這一統治體系的長期發展與成熟是明清社會的穩定程度奇高的內在原因。


能不能有個人來提一下中國的君和國外的「王」的區別有多大……給古代中國命名「君主集權」有多麼粗糙……

@王家煜


題主的問題有毛病,什麼叫中國走向君主集權,本來就一直就集權好嗎?哦,難道以前不集權,後來走向集權?


中國的基礎是小農經濟,商品經濟發展不起來,長期的、不用分心對抗教權的君主專制再加上強調等級的儒家思想,使得「平等的主體」出現得比較晚而且力量更為薄弱。因此西方的文藝復興始於14世紀,而中國的資本主義萌芽出現在明中葉,晚了一個世紀。

之後中國的資本主義萌芽在緩慢發展,卻在力量還不夠形成自己的文化,足以推翻朝廷,建立新政權的時候,遇上了清軍清軍入關,採取更加嚴厲、等級化的專制,扼殺了中國的資本主義萌芽。更加深的儒家思想在腦袋中的統治。


這就是歐洲沒有形成大一統帝國的順帶來的一個好處。

1、英國離歐洲大陸不算太遠,可以享受到歐洲文明中心區秩序的輸入,比如羅馬帝國進入英格蘭,比如威廉征服,這對於英格蘭來說是個重要的關節,威廉對英國輸出了秩序,建立了王權,結束了英國的混亂,從此英國可以稱其為國。

2、同時英國距歐洲大陸有一定的距離,在海洋的保護下,使英國避免總被歐洲的大陸帝國征服,比如無敵艦隊的覆滅,英王在英法百年戰爭中的失敗對於英國來說是一個重大利好,如果英王勝利,建立起一個比較強的英法帝國,這個帝國會把英格蘭榨乾,重新成為歐洲大陸的邊緣地區,陷入今天非洲的那種境地。而英王的失敗就是英格蘭的成功,在一個小小島國中,英王的王權顯然不會發展到一個大陸帝國那樣的水平,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亞洲,困守四島的日本也沒有發展成為集權帝國。

3、這種若即若離的關係使英國的社會處於一個奇妙的狀態,一方面王權夠強,控制力足夠,消滅了大貴族,不至於出現波蘭化的局面;一方面王權又不夠強,小貴族、鄉紳、城市行會、清教徒都保存了下來,形成了非常接地氣的自治傳統,這些人既可藉助王權的力量壓制本國的民粹,也可以藉助地方自治的力量的抵制王權,必要的時候,還能引羊入室,請個外國君主來替換掉本國國王,這種奇妙的互動最終形成了具有英國特色的君主立憲制度。


中國一直是集權分權 循環 而不是中央集權一直加強 清末中央對地方的權利已經徹底失控 才會出現北洋政府 軍閥割據


這也是為什麼資本主義的曙光最先照耀歐洲而不是文明比他高的多的亞洲。

英國是一個島國,海洋國家,正是因為這個,他的商品經濟才可以發展,那麼,商品經濟本質是為了交換,交換就使得要求交換雙方平等互惠。 這樣以來,資本主義得以發展,資本主義發展了,資產階級產生了,在社會上占的比重大了,他們會甘心於被統治被剝削嗎?於是,自然而然的產生了君主立憲政體~

最開始的這種政體屬於二元君主立憲政體,但由於英國皇室的那些人的變態心理(比如伊麗莎白一世女王一輩子不結婚,,完了到詹姆斯一世,開始了斯徒亞特王朝的統治,這位是蘇格蘭的國王,請他來做英格蘭的國王。(歐洲皇室的繼承人制是家族式統治,這點跟中國不一樣),諸如此類的原因,最後英國本土皇室絕嗣,於是找到了一個德國人來做英國國王,這就是喬治一世,由於這位國王不會說英語,無法理朝政,就這樣,漸漸的,英國國王的權力就旁落啦,這也是其中的一個原因。)

總結的比較亂~望體諒~


在歐洲中世紀後期,英國國王不斷削弱封建割據,加強中央集權,1215年英國貴族聯合起來,迫使約翰王於1215年6月15日簽署由坎特伯里大主教史蒂芬·朗頓起草的限制王權的大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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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說說為什麼中國卻走向了君主專制-----首先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如果從經濟基礎而言,兩者其實都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英國是莊園經濟而中國是小農經濟,本來都應該走向君主專制的,但是在政治體制上呢,二者是有差別的,英國中世紀是等級君主制,在等級君主制下,王權並沒有實現高度集中,而所謂等級君主制,是王權藉助等級代表會議實施統治的一種政權方式,貴族,騎士和市民等召開會議,共同參政,並在一定程度上分享權力,這是歐洲「封建制度」的重要特徵之一,在等級君主制下司法和軍事實力漸漸集中到中央,而等級代表會議則主要掌控國家賦稅批准權和分攤權。-----------------------------------1265年召開的英國議會和1302年法國三級會議標誌英法兩國等級君主制初步形成---------------------------------------------

這就是為什麼中國出現不了大憲章走向君主專制,當時中國並沒有這種傳統而英國確有.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維基百科

如有錯誤,請指教


在歐洲誰當王不是問題,但有一點是必須的,要有哈布斯堡血統,參鑒俄國葉卡捷琳娜女皇。同時,英國對於歐洲位置偏遠,所謂山高皇帝遠,大憲章和君主立憲制是歐洲王室和本土勢力力量平衡的最好選擇。


因為歐洲公國林立,沒有巨無霸,絕對專制的國家無生存優勢。歐洲自從羅馬接受基督教開始,就是宗教,政府,貴族三者相互制約的文化結構。這就為文藝復興,近代自然哲學,商人崛起提供了土壤。作為沿海國家,便利的航運使得商人階層發展更迅速,而英國又脫離歐洲大陸,使得其搞制度改革受到的外部阻力較小。

中國在東亞地理封閉,環顧四周沒有夠級別的對手,又因地域和技術無法進一步擴張。所以自漢以後這個國家開始走向皇帝修理貴族的集權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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