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大家的幽默和段子手的幽默有什麼不同呢?

為什麼我在看幽默段子的時候可以捧腹大笑,而在看大作家的風趣文筆卻沒有那麼強烈的被逗樂。比如王小波的文章,被很多人推崇,說其有趣,我卻感受不到。


搞笑≠有趣≠幽默。

分別看三個故事:

一、小明一回家就哇哇大哭。媽媽問:「兒子,咋了?」

小明說:「老師說孩子是媽媽身上的肉,是么?」

媽媽:「是啊!」

小明:「那你為啥要扔掉俺的弟弟妹妹們?」

媽媽:「你胡說啥?」

小明:「俺沒胡說,你不是天天嚷著減掉身上的肉嗎?」

媽媽:「啊?」

二、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之上。莊子曰:「鯈魚出遊從容,是魚之樂也?」

惠子曰:「子非魚,安(焉)知魚之樂?」

莊子曰:「子非我,安(焉)知我不知魚之樂?」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

莊子曰:「請循其本。子曰『汝安(焉)知魚樂』雲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

三、某讀者很喜歡錢鍾書的作品,希望同錢見面。錢鍾書寫信告訴那位讀者說:「假如你吃了一個雞蛋覺得很好,何必一定要去找下這隻蛋的雞呢?」

簡單地說,搞笑就是為了讓你發笑,有趣是把文字(故事)變得有味道,幽默則是讓人用肉眼欣賞智慧。再以做飯打個比方,搞笑就是讓你吃飽,有趣就是讓你覺得飯菜好吃,幽默就是讓吃的飯菜很有營養。


自從幽默文學提倡以來,賣笑變成了文人的職業。幽默當然用笑來發泄,但是笑未必就表示著幽默。劉繼庄《廣陽雜記》云:「驢鳴似器,馬嘶如笑。」而馬並不以幽默名家,大約因為臉太長的緣故。老實說,一大部分人的笑,也只等於馬鳴蕭蕭,充不得什麼幽默。

   把幽默來分別人獸,好像亞理士多德是第一個。他在《動物學》里說:「人是唯—能笑的動物。」近代奇人白倫脫(W.s.Blunt)有《笑與死》的一首十四行詩,略謂自然界如飛禽走獸之類,喜怒愛懼,無不發為適當的聲音,只缺乏表示幽默的笑聲。不過,笑若為表現幽默而設,笑只能算是廢物或者奢侈品,因為人類並不都需要笑。禽獸的鳴叫,盡夠來表達一般人的情感,怒則獅吼,悲則猿啼,爭則蛙噪。遇冤家則如犬之吠影,見愛人則如鳩之呼婦(Cooing)。請問多少人真有幽默,需要笑來表現呢?然而造物者已經把笑的能力公開地分給了整個人類,臉上能做出笑容,噪子里能發出笑聲;有了這種本領而不使用,未免可惜。所以,一般人並非因為幽默而笑,是會笑而借笑來掩飾他們的沒有幽默。笑的本意,逐漸喪失;本來是幽默豐富的流露,慢慢地變成了幽默貧乏的遮蓋。於是你看見傻子的呆笑,瞎了的趁淘笑——還有風行一時的幽默文學。  

  笑是最流動、最迅速的表情,從眼睛裡泛到口角邊。東方朔《神異經?東荒經》載東王公投壺不中,「天為之笑」,張華注說天笑即是閃電,真是絕頂聰明的想像。據荷蘭夫人(LadyHolland)的《追憶錄》,薛德尼斯密史(Sudney Smith)   

  也曾說:「電光是天的詼諧(Wit)。」笑的確可以說是人面上的電光,眼睛忽然增添了明亮,唇吻間閃爍著牙齒的光芒。我們不能扣留住閃電來代替高懸普照的太陽和月亮,所以我們也不能把笑變為一個固定的、集體的表情。經提倡而產生的幽默,一定是矯揉造作的幽默。這種機械化的笑容,只像骷髏的露齒,算不得活人靈動的姿態。柏格森《笑論》說,一切可笑都起於靈活的事物變成呆板,生動的舉止化作機械式。所以,復出單調的言動,無不惹笑,像口吃,像口頭習慣語,像小孩子的有意模仿大人。老頭子常比少年人可笑,就因為老頭子不如少年人靈變活動,只是一串僵化的習慣。幽默不能提倡,也是為此。一經提倡,自然流露的弄成模仿的,變化不居的弄成刻板的。這種幽默本身就是幽默的資料,這種笑本身就可笑。一個真有幽默的人別有會心、欣然獨笑,冷然微笑,替沉悶的人生透一口氣。也許要在幾百年後、幾萬里外,才有另一個人和他隔著時間空間的河岸,莫逆於心,相視而笑。假如一大批人,嘻開了嘴,放寬了嗓子,約齊了時刻,成群結黨大笑,那隻能算下等遊藝場里的滑稽大會串。國貨提倡尚且增添了冒牌,何況幽默是不能大批出產的東西。所以,幽默提倡以後,並不產生幽默家,只添了無數弄筆墨的小花臉。掛了幽默的招牌,小花臉當然身價大增、脫離戲場而混進文場;反過來說,為小花臉冒牌以後,幽默品格降低,一大半文藝只能算是「遊藝」。小花臉也使我們笑,不錯!但是他跟真有幽默者絕然不同。真有幽默的人能笑,我們跟著他笑;假充幽默的小花臉可笑,我們對著他笑。小花臉使我們笑,並非因為他有幽默,正因為我們自己有幽默。   

  所以,幽默至多是一種脾氣,決不能標為主張,更不能當作職業。我們不要忘掉幽默(Humour)的拉丁文原意是液體;換句話說,好象賈寶玉心目中的女性,幽默是水做的。把幽默當為一貫的主義或一生的衣食飯碗,那便是液體凝為固體,生物製成標本。就是真有幽默的人,若要賣笑為生,作品便不甚看得,例如馬克?吐溫,自十八世紀末葉以來,德國人好講幽默,然而愈講愈不相干,就因為德國人是做香腸的民族,錯認幽默也像肉末似的,可以包紮得停停當當,作為現成的精神食料。幽默減少人生的嚴重性,決不把自己看得嚴重。真正的幽默是能反躬自笑的,它不但對於人生是幽默的看法,它對於幽默本身也是幽默的看法。提倡幽默作為一個口號、一種標準,正是缺乏幽默的舉動;這不是幽默,這是一本正經的宣傳幽默,板了面孔的勸笑。我們又聯想到馬鳴蕭蕭了!聽來聲音倒是笑,只是馬臉全無笑容,還是拉得長長的,像追悼會上後死的朋友,又像講學台上的先進的大師。

大凡假充一樁事物,總有兩個動機。或出於尊敬,例如俗物尊敬藝術、就收集骨董,附庸風雅。或出於利用,例如壞蛋有所企圖,就利用宗教道德,假充正人君子。幽默被假借,想來不出這兩個緣故。然而假貨畢竟充不得真。西洋成語稱笑聲清揚者為「銀笑」,假幽默像攙了鉛的偽幣,發出重濁呆木的聲音,只能算鉛笑、不過「銀笑」也許是賣笑得利,笑中有銀之意,好比說「書中有黃金屋」;姑備一說,供給辭曲學者的參考

(選自錢鍾書散文集《寫在人生邊上》1941年由開明書店出版)


文學大家的幽默,如意外之喜;段子手的幽默,則是習以為常的喜悅。前者是遊覽名山大川時受到的莫名禮遇,後者則是計劃好的旅途中享受的定製服務。竊以為如此。


段子手是你看到覺得真好笑,文學大家是你看完過幾天突然覺得好好笑哦


知乎er們厲害了,什麼都能強行拔高?!我覺得段子讓我笑成豬叫很開森啊,文學裡的幽默也很搞笑啊。初中時讀笑林廣記,裡面有個將領打了敗仗忽遇垛子尊神搭救,將領拜問,垛子答曰『感汝昔日在校場不曾有一箭傷我』。多年後想起還能讓我彎起嘴角會心一笑。都很好啊。

如果非要說有什麼不同,大概是文學作品裡的幽默常帶有諷刺意義吧。所以流傳下來了呢。


幽默,沒有高下之分,不要先入為主,強行分類。不過,文學大家在行文中多少會考慮幽默尺度的控制,相對克制。


王小波就說過,世上的書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應當有趣,另一種可以有趣。(大概是這麼個意思)段子是前者,名家是後者。舉個不太文雅的比方,這就和煎蛋妹子圖和無聊圖裡的妹子圖一樣,(或說里番和表番里的福利一樣),一個讓你笑是它存在的目的和理由,另一個讓你笑是生活給了你驚喜:)


文學講究含蓄,因此文學大家的幽默常常只說七分,甚至五分,剩下的需要你自己意會,回味。因而文學性,啟發性更重。

而段子手的則相對直接,最好當下就讓人開懷,所以通俗性,娛樂性更強。

不過思來想去,上面說的還是不嚴謹,現在很多黃段子都含蓄。所以反覆琢磨後,我得出結論,二者的不同主要是在語言上!

以上是論點,先佔個坑,之後再補一下栗子論證。大家也可以推薦點栗子,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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