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荷蘭的正式稱呼是尼德蘭(Netherlands),但一般稱其為荷蘭(holland)?


我是學英語文學的,所以其中有提到過荷蘭,荷蘭的英文名稱叫做the Nederlands,但是現在也越來越多的叫holland,但是正規的還是第一種。

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因為,

尼德蘭王國是由荷蘭本土跟它的三個美洲加勒比海地區的阿魯巴、庫拉索和荷屬聖馬丁組成的一個主權國家,所以如果較真起來,尼德蘭王國應該叫做「荷蘭及阿魯巴、庫拉索、荷屬聖馬丁聯合王國」。我們通常說的荷蘭,其實只是指它的荷蘭本土區域,但我們現在只是用荷蘭來代指整個尼德蘭王國;這就好像英國,它的全名叫做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但是我們一般以英國,即英格蘭的名字來代指。

而尼德蘭(Nederland),在字面意思上是指低海拔國家,實際上就是說的荷蘭本土,因為荷蘭大部分的國土都是低于海拔線1米的,所以叫尼德蘭王國,在1954年以前,荷蘭僅僅指荷蘭的歐洲本土而已,到1954年全球非殖民化運動以後,荷蘭Holland就開始有泛指整個尼德蘭王國The Nederlands的意思,但是官方版本上,還是稱為The Nederlands。記得那時候我們學英文的時候,老師告誡我們,對荷蘭人最好不要用Holland,雖然現在Holland也比較流行,但是我在實際生活中碰到的大部分歐洲人,尤其是荷蘭本國人,還是用The Nederlands來介紹自己,他們會很認真的跟你解釋荷蘭跟尼德蘭的區別,我估計,這就英國人(尤其是英格蘭人)喜歡說自己come from Britain rather than England 是一個道理吧。


想更正一下熱評中的某些點。

Holland這個詞並不指代荷蘭本土,而僅僅指代荷蘭本土中的兩個省,分別是北荷蘭省(Noord-Holland),最大城市阿姆斯特丹,首府Haarlem;以及南荷蘭省(Zuid-Holland),最大城市鹿特丹,首府海牙。而荷蘭本土是有包括這兩個省內的12省組成的。由於這兩個省是荷蘭主要大城市(如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海牙)所在地並作為荷蘭的經濟文化政治中心,在歷史上Holland也最曾作為一個國家名存在過(如詹慕思所說),所以在非正式場合成為荷蘭的代稱。

然而如果你對不是來自這兩個省的人用Holland去指代他們的國家的話,他們可能會有些不高興。


60秒了解荷蘭

我覺得可以解決這疑惑了

60秒(偽)帶你了解荷蘭 UP主: 路人小乙 http://www.bilibili.tv/video/av697866


我是通過文藝復興的一名畫家 楊·凡·艾克知道尼德蘭的,它指的是一個歐洲歷史地區概念,在中世紀和時就有這個地區概念,之後不斷變統治者與朝代,在15C,歐洲北方的藝術中心就是尼德蘭地區,南方藝術中心就是今義大利地區。(楊凡艾克是尼德蘭地區的藝術家,但是主要活動區域是在今比利時)

下面參考《世界歷史詞典》:尼德蘭(Nederland)①即荷蘭。②西歐的歷史地區,位於北海之濱,萊茵河、馬斯河與埃斯考河(Escaut,英文作Schelde〔些爾德河〕)下游,包括今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和法國東北部的一部分。


尼德蘭指的是整個低地地區吧,而荷蘭只是現在的荷蘭王國


荷蘭反西班牙成功後,北方成立聯省共和國,南方仍在西班牙統治下。北方的荷蘭省面積最大,成為聯省共和國的代稱。


Netherlands

內方泄洪區


我問過一個荷蘭人,他自己也沒說明白,但我自己在荷蘭都叫Netherlands,沒有叫過hol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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