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校園暴力,是受害者的錯嗎?
會常常聽到這樣的理論,如果一個人不喜歡你,那麼是他的錯,如果一群人都不喜歡你,那麼就是你自己的錯。被一個團體排擠的人在社會上也活不下去。這樣的說法對嗎?
謝邀。
不對。不認為受害者有罪論。這不是對錯的問題而是因果問題。
既然被欺負,一定是有原因的,不一定是弱小,還很可能是不討人喜歡,也可能做了很多讓人討厭的事情,再加上自己的弱小才可能會被欺負。
要想解決問題,斬斷因果。
就先要明白因果是什麼,找到問題根源再說。找到了之後對症下藥,就會建立新的因果關係。誰對誰錯,根本不重要。
這個世界上本沒有對錯,只有因果。一般大體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與周圍人不同,另一種是人品不好,愛招惹別人,同時,自身不夠強。 當前大部分情況應該是第一種,因為不同,所以被欺負。 這種情況,受害者是沒有錯的,只是因為他所在的社會,還是對不同的人,不同的選擇缺乏包容。 其實校園暴力,很簡單純粹,幼兒園可能就是因為,別人要去玩家境比較好的人的玩具,你不想玩,於是,領頭人便帶著大部分人便對你施暴。
小學,可能就是因為,你沒和班上領頭人一起玩。所以,你又會被欺負。包括胖,丑,矮,窮,學習不好,身體瘦弱。這些有些負面但並不太重要的東西,都會在某一個契機下,導致別人對你進行校園暴力
孩子會把家庭的傷害反饋給別人。在我看來,當前很多校園暴力,都因為家庭不正確的教育。這種教育不是物質因素,而是家長的心理健康程度與三觀的成熟度。一部分人將家庭傳遞給自己的痛苦,給別人。 因為,你不夠優秀,所以你不應該被愛,你應該被罰。這是很多家長的潛意識傳達。於是乎,校園暴力出現。而且會隨著長大後的孩子,傳遞給下一代,生生不息。是這樣的,所以女性被強姦是女性的錯,誰讓她穿那麼少還大晚上一個人出來走;醫生被醫鬧砍死也是醫生的錯,你說好好的一個人怎麼拉到醫院就死了;所以扶起被撞老人的年輕人被要求賠償也是年輕人的錯,沒撞你為什麼要扶;所以當年納粹屠殺猶太人也全是猶太人的錯,要不是猶太人自己有問題,為什麼納粹只屠殺你們不屠殺別人
這是一種典型的受害者譴責(Victim-blaming)。以前看到過一個觀點,解釋了人們為什麼會反過來責怪受害者,覺得很有道理:
簡單的「沒人性」 並不能解釋這一切。恰恰是我們可悲的人性,才造成了這一切。
當人們對改善環境不抱希望,對命運起伏感到無力,對受害者愛莫能助時,人們不忍煎熬,便會對受害者從同情與憐憫,逐漸轉向質疑和苛責,以擺脫無力感的侵蝕。
是的,我們無法控制風險,無法控制犯罪,「罵小偷有用嗎?」,「罵殺人犯有用嗎?」於是,我們就轉而尋求「自身」與「受害者」之間的差異,從而降低自己的不安全感,獲得內心的平和喜悅。
說白了,你幫不到ta,又覺得自己該做點兒啥,於是你就把ta給罵了……
我認為要分情況討論。真的並不是每一個受害者都是單純因為性格懦弱好欺負才受害的。並不是每個施暴者都是心理變態。女生應該都知道,初中時候女生有不少嘴賤的愛挑撥離間的吧,我初中班裡就有幾個這種。你說一個學生一天到晚嘴碎愛挑撥同學關係,一個性格再暴躁一點的「混混」把他揍一頓,雖然說打人不對,但你不能說這個被打學生就完全無辜吧?每一個案例都不一樣,不能一概而論受害者有錯或受害者沒錯。
中國當年被日本侵略,是中國的錯嗎
有錯嗎?我不知道。升初中的時候爸爸出了車禍,我爸不能工作沒有經濟支持就把我送到了另一個鎮的姑姑家那邊上初中,寄宿在姑姑家,那時候自己特別自卑,沒有別的女孩子漂亮學習成績不好等等覺得自己比別人差,上課準時到,下課轉身走,也沒有朋友。完全是個小透明。平平淡淡的過了初一。到了初二依舊按照以前過,某天晚自習就被同班的兩個女同學叫到操場,莫名其妙 一句話不說咣咣一人給了我一耳光。記得那天晚上月亮跟圓很亮風很大。就這樣,也不敢告訴姑姑,覺得是給姑姑找麻煩。 所以到現在我也不知道我做錯了什麼要被她們打(╯‵□′)╯︵┻━┻!廢話好多,匿了吧 (,,?? . ??,,)
一直以來我看到網上有很多例子不管受害人是什麼樣的我一直堅信是施暴者的錯。只是突然想起初中的時候班級里發生的校暴讓我對原來的想法有點遲疑了。班級里有一個男生a經常被另一個男生b欺負,b呢也是屬於那種混混類型(我找不到合適的詞),a呢在所有人眼中就是懦弱因為他被欺負從來不知道反抗甚至有人為他抱不平告訴老師他還為b掩飾。他們是小學同學,當時a就受b欺負,大多數人的印象就是a就像b的一條狗。好在班級里的同學也不像以往的案例中聯合起來孤立欺負,偶爾會有一兩個男生跟著b去和他「開玩笑」,但絕大多數情況不會無緣無故去欺負他。有好幾次同學們都看不下去了去告老師,但都被a阻止,老師也每次都把家長叫來,聽說b挺怕他爸爸的,有次a好像很嚴重受了點傷,b的爸爸當著老師的面就給了b一巴掌。那段時間b肯定是懷恨在心的但一直還算收斂。後來嘛就又是重蹈覆轍,很多次了就因為a自己不反抗同學們也無奈,就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老師也知道a的性格了又生氣又無奈,不論怎麼管教也沒用。最後大家都習慣了。
再說說b吧,在我想像里就是那種無理取鬧看你不爽就打你的人(主要還是因為他和a之間的事帶給我的印象),突然有一天老師就把我換座位換到他旁邊了,我和他本來是毫無交集的,我頓時就感覺晴天霹靂,還幻想自己被欺負的場景。但其實並沒有,他最多上課的時候和我吹牛講話,有時候可能惡作劇會惹人生氣,但還是普通同學的相處方式。
對於a我真的不知道作何評價,有時b為了好玩也會慫恿a去打鬧別人,當然結果就是別人把a打一頓,然後b也加入進來。我見過班裡另一個男生往他書包灌水(其中應該是有原因的)a有要爭搶的意思,但當然還是沒能搶回,我當時是班長所以就上去勸那個男生收手,但就看到a那張毫無波瀾的臉我頓時想當事人都不在意我做這多餘事幹嘛呀。再說b欺負a時直接上腳往肚子上踹,扔書包什麼的都有,上面說過的幾個也愛鬧事的男生最多嘲笑幾句過分的也不敢。a也不是大眾印象里對誰都是唯唯諾諾的,曾經我和他一同做公交,他也跟著同行的男生開我們的玩笑。所以我也有點討厭他。
「為什麼別人就欺負你,你自己也要找原因」b就是愛鬧事,也不是沒欺負過別人,當然這個欺負和對待a是有等級差別的,別人也會反抗,b好像也沒有真的將對方做為長期欺負的對象的打算。
所以我總結下來這兩個人之間的恩怨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要將責任完全推向一方我覺得也可能偏激,不過似乎這也是鮮例,網上爆出的校暴情節更為嚴重還是需要謹慎處理,但我還是相信施暴者是肯定有責任的。
最近看了東野圭吾的《惡意》這世界上確實存在那種「看你不爽就打你的人」。很多事情沒有理由,從一開始來得莫名其妙。也許是因自身某些特質結下這惡緣,憤恨、委屈、困惑存於心中,這一段經歷給你造成心理陰影,是不幸更是種磨鍊!
而我個人經歷而言,我只有一個想法:以後的日子裡,再不願和他有任何交集。
我遇見過形形色色的人。同情沒有,憤慨更談不上。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活法,眾生皆苦。
我們生在這塊土地,這種環境,有很多東西出生就註定了。但也有一些,是可以改變的。
就像七毛說的那句話,「風中遠去的少年,從此最好不相見。」一碼歸一碼,一事歸一事,看問題要一分為二。我可以鄙視別人、討厭別人、不喜歡別人,但我既不會因此去迫害人家,也不會因此在原則問題上為難別人。同理,你看不起我弱小,我的為人處事。但是,你沒資格用私刑審判我。
無論是什麼的因,私刑本身都是錯誤的,即使對方真的萬惡不赦。敢作敢當,做了又不敢承認自己的確有錯,反而還找理由推脫,這種人真的只能讓人感到噁心。
至於吃瓜群眾的惡意,不論在什麼領域裡,什麼不懂的人憑著所謂外行人的經驗、臆測而說的自以為是的發言都會遭受唾棄。但一到大家都不太懂時候,盲從於所謂的主流、大眾、多數者而正確口吐惡意,並為自己的惡意辯解時。
真的真的,讓人感慨萬分。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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