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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土地改革?為何政府不賠償當初的受害者?

當初被抄家,被打倒甚至喪命的地主家庭能不能得到補償?


第一個問題

土改,尤其是在中國近代史,無論土鱉和果黨,都繞不開的一頁,這次運動從始至終伴隨著腥風血雨,能否正確認識其本質,而不進行道德和人性的批判,是很難的。

對此,先引兩段人物言論,兩個人物,分別身處國、共兩大陣營,是那個年代,中國人中最精英的群體。

不妨看一看,他們對土改的認知。

「現在有人覺得,當年的地主也有好人,不該搶他們的土地,更不該殺人。

對這種看法,同志們應該怎樣理解?首先要承認,地主里肯定有好人,而且有很多好人。

就中國中央財政弱勢,地方上很多修橋補路的營生,都是地主鄉紳出錢做的。

有些地主,說是大善人也不為過。我們要實事求是。

但,地主里有好人,與地主階級是好的,有因果聯繫嗎?

沒有。地主作為一個階級,代表著舊土地所有制度,是一個禁錮流動資本、抗擊大工業化進程的反動的集團,是一個佔有不動產產權、收窄不動產資本流轉的落後的階級,從整體上講,是必須消滅的。

個人的善惡屬性,與其所屬階級的進步或落後,沒有必然的關聯,這是馬克思主義階級論的核心,也是階級鬥爭的根源。

好的地主,和不好的地主,都是激進式大工業化的障礙,在這一點上,我們和資本家們,沒有本質的分歧。」

——李學先,原廣東省監察廳廳長,原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1983年《與青年同志的座談》

「土地改革不是列寧主義匪幫的專利,更不是赤色政權的專利。

土地改革,是落後農業國向工業國快速轉變的必由之路,是不以傳統道德觀為轉移的大土地所有者集團,無所謂善惡,其本身,對於工業化轉變,是具有原罪的,是必須執行死刑的,是不可饒恕的。

無論對傳統田園生活與鄉紳美德多麼留戀、多麼讚美、多麼仰慕,也不能做為毀滅大土地所有者集團的理由。

土地所有權的強制有償轉讓,乃至部分無償轉移,是在缺少殖民地經濟的條件下,大工業文明碾壓小農經濟的必然政治覺層。

它不應承擔道德評判。」

——鄭道儒,原中華民國經濟部部長,原中華民國外交部顧問,1974年《自由世界的「強制」掠奪》

李學先老人,是土鱉久經考驗的老幹部。年輕時代,參加地方農民運動,帶領「赤衛隊」強行分了自家的田地,並沒收了自己父親名下的房產與店鋪,終身未得到父親的原諒。

鄭道儒老先生,世代書香門第,大田主傳家,終身反對土鱉的「赤色激進主義」,1949年後逃亡台灣,任流亡政府的經濟部長。在此期間,主持了台灣南部廣大地區的土改工作,向權力機關移交、最終處死的地主超過6700人。

兩個意識形態截然不同、政治身份迥然相異的人,不約而同地贊同進行土改,並身體力行的施行,甚至不惜背叛自己的家庭與階級。

可見,對於土改的問題,在中國的那個年代,無論國、共,是有志一同的。

所不同的,是在大陸,自1927年張靜江主持浙江土改失敗後,國一方只有動嘴,而再未有動手的能力,將局面讓與共。

張靜江,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主席,浙江省主席。

這裡,我們看一下張靜江是怎麼說土改的:

吾之敗,非敗於時,實敗於本黨同僚也。土地之改革,並非激進黨獨有之政,亦應為吾等革命者共有之政。

非改土地的歸屬權,不能激發農民支持革命的戰力;

非改土地的歸屬權,不能聚攏發展大工業的勞力;

非改土地的歸屬權,不能破除鄉村族權、父權的統治地位;

非改土地的歸屬權,不能打破黨內的鄉土集團;

非改土地的歸屬權,遲早有一天,我們要敗亡在這個上邊!

今日吾敗了,吾被黨內鄉紳們的代言者擊敗了。吾痛心,吾恐若干年後,吾黨因此而敗,敗於激進派的土地革命之手!

——1929年《吾之敗,吾黨之敗》

張靜江於1928年至1929年,在浙江鄉村主持土地改革,贖買鄉紳土地,均分給農民。因與黨內鄉紳集團的衝突,導致地方鄉紳武裝襲擊國民黨黨部、刺殺土改專員等,甚至釀成叛亂。最終土改失敗。這是國民黨敗逃台灣前,在大陸最後一次土地改革嘗試。

果黨殲敵一億,勝利轉進台灣,蔣校長整肅黨紀,清除異己,才終於可以放手發動土改。可見土改是歷史的必然,並不是土鱉的專利。

有幾個關鍵性的數據是討論中國大地上土改所必須了解的,也是回答「地主招誰惹誰」問題的。

1949年,中國人均耕地已下降到3畝,農業人口人均耕地不到4畝;

1949年,中國全國平均糧食畝產為70公斤,而在此之前全國平均糧食畝產從未高於100公斤;

1950年,農業直接稅占國家財政收入的39%;而在此之前,如果包括各種雜捐、厘金、間接稅等,農業相關稅收要佔國家財政收入的4/5以上;

土改以前,全國平均地租為收穫物的5成。

如果,當年中國的農村真如某些人描述的一樣是一片田園牧歌的祥和。如果,當年中國沒有耕地日削月瘠的危機(1974年人均耕地下降到2畝)。如果,當年中國能有殖民地、對外掠奪獲得工業化所需的龐大資金和原材料……如果……我們慢慢等待地主階級在工業化的衝擊下轉化為工商業主和農場主也無妨,但是,這只是如果。

農業人口人均耕地不到4畝,平均畝產不到100公斤,繳納皇糧國稅後,還有高達收穫物5成的地租,這才是真實現狀!

公平地說,地主並不是元兇首惡,在外國經濟掠奪、戰亂、苛捐雜稅及自然經濟的低效率面前,他們是受害者,同時也是幫凶。有興趣可以去查找「減租減息」或「三七五減租」的資料,而且就是這個抗戰時土鱉推出的妥協政策也受到了部分地主的抵制,因為他們的日子也不好過,在當年也遠談不上富足。但是對佃農而言,地租成了「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巨石』」。

如果用房租類比就相當於如今在成都交了房租後一家人每月就只有不到500元了。在這樣極為沉重的負擔下,稍有災病不測就是死路一條。

「如果貧富的差距就是生死之別,即使是貧富差距不那麼明顯,也會構成最嚴重的問題。」(註:黃仁宇:《黃河青山》,張逸安譯,北京:三聯書店,2001年,第291頁。)

四億多無地或少地農民對生存的渴求,出於本能的平均分配土地要求讓中國農村實際上已經成了一個巨大的燃燒的火藥庫,土地革命是迫在眉睫,勢不可擋。

農業社會中地主階級在農村對土地、財富、勞動力的壟斷性佔有,及其與自然經濟的相互依存,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能在這一階級存在的情況下進入工業社會,這是地主階級的原罪!

既然我們沒有時間等待它消亡,就只能把它消滅,別無它途。

有的人也說了,大陸土改應該學習台灣,人性化一些。

對此,呵呵……看了下面你會毀三觀的。

參考台灣經驗和《耕者有其田法》,大陸以贖買全國2/3耕地約9億多畝,贖買價為(耕地2。5倍年產量×平均單產70公斤)計算,再以官方匯率2。227和每斤糧價0。06元人民幣計算,共需約1。6億噸的糧食,或約80億美元,或約180億人民幣!或超過100億億元的金圓券(以每石糧價4億元金圓券計算)!

請注意,土改前平均地租為5成,耕地2。5倍年產量的贖買價僅相當於土改之前5年的純收益。

如果要真正的和平贖買、和平土改,就必須有較合理的價格——20年的年產值,這至少需640億美元!

而1952年中國GDP不過679億人民幣,財政收入174億人民幣,按官方匯率2。227分別摺合305億美元和79億美元。

台灣席捲全國資一島,以運台黃金為台幣準備金穩定幣值,以人均165美元的美國無償經援、遷台工廠和沒收的日企為支持才完成了土改,如果以大陸數十倍於小島的規模,國府有這個能力?

更何況,台灣的土地改革絕非某些人所想像的「和平」,所謂的「公平價」僅為耕地2。5倍年產量(土改之前5年的純收益),而且其中7成是土地債券(年利率為4%,在10年內分20期償清本息),3成是公營企業的股票,一分錢現金也沒有!

如果你有一間年收租金2萬元的門面,國家宣布用3萬元的聯想公司股票交換,外加每年付8000多元,共付10年結清,你願意嗎?

斷人財路猶如殺人父母,如果蔣介石在大陸時和台灣一樣搞土改,上午頒令,肯定下午就去見孫中山彙報他的《耕者有其田法》了。

1928到1929年張靜江在浙江省僅僅推行「二五減租」剛提到「贖買、土改」,就導致大量國民黨基層黨員被地方士紳武裝槍殺,鄉村黨部被搗毀,土改專員被刺殺甚至武裝叛亂,以其老蔣欽賜的「革命導師」身份也只好悻悻作罷。不要告訴我台灣地主比浙江地主覺悟高,更熱愛民國政府。

幸好台灣人民剛經過「二二八」的洗禮,幸好是由六十萬果軍看守著不到千萬的「國民」,最關鍵是,幸好果軍軍官和國府官員都沒了土地,而且他們還有槍,刮民黨的節操嘛,你懂的。

所以,陳誠下令:對反抗「三七五減租」的地主,即抓送警備司令部以軍法審判。他在台中視察「三七五減租」情況時,曾公開宣稱:「搞『三七五減租』,我相信困難是有的。但誰要反對就來跟我講,調皮搗蛋不要臉皮的人也許有,但是我相信,不要命的人總不會有。」

是不是很人性化?是不是很高大上?這些話可比土鱉土改那些人有水平得多了。

「三七五減租」就已是「調皮搗蛋不要臉皮」,到1953年1月《耕者有其田法》執行時,要財「不要命的人」就更多了,只不過他們「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呼聲都淹沒在了1949到1956年最為血腥的槍聲之中,在當時和後世被國府以「共諜」等各色名目掩蓋了,成就了台灣土改「和平的圓滿收官」的神話。

一群地主,在家鄉被果黨強行剝奪土地之後,又到異鄉以「***」的名義,把另一群地主的土地強行剝奪了,這算一種黑色幽默嗎?

據說,現在台灣的綠營,有很多就是那時候地主後代,難怪他們如此恨果黨。

台灣的土改,成功確實是成功,「和平」卻未必!而從它的成功基礎來看,它這個「典範」恐怕全世界也沒有誰有條件學習吧。

以上所述,是中國兩岸兩黨土改的情況。那麼,中國是否是特例呢?世界上的其他國家,是否有所不同呢?

答案是,沒有不同。所有殖民時代終結後的後進國家,或稱後發國家,在進行工業化的初期,都進行了大規模的土改,併產生了幾乎相同的社會效果。

以下,舉幾個較有名的例證,僅供參考:

1924年,在凱末爾當選首任土耳其共和國總統後的僅一年後,


我姥爺的父親,用家鄉話來說就是我的老姥爺,就是在當年土地革命時,因為擁有三四十畝地,被定為富農,在沒有任何反抗抵制行為的情況下,在多次批鬥後,最後被自己的親侄子殺死。(有一種說法是被斬首)老姥姥受到刺激,精神變得不正常。當時,姥爺只有15歲,還有一個10歲左右的弟弟。

這是我昨天從舅舅那兒聽到的往事,是我第一次聽到,聽完之後感到無比的心痛和憤怒。

樓上的答案講土地革命對國家來說是多麼的必要,土地革命又給國家的發展帶來了多大的好處,掃清了多大的障礙。先不論土地革命本身是好是壞,難道分土地的同時必須要人的生命嗎?難道僅僅因為通過土地革命,土地生產力得以提升,掃清了發展障礙,就可以無視在一次次運動中被剝奪尊嚴,甚至生命的個體嗎?從四十年代開始,為了國家怎麼怎麼樣,為了人民怎麼怎麼樣,在類似的運動中生命權遭到蹂躪的人還少嗎?而當時信奉共產的領導者的後代現在搖身一變成了最大私有財產的擁有者。

舅舅跟我講這件事時,一直反覆地說××真壞,心眼兒真孬。但是中國從土地改革到culture dgm, 中國國民性的扭曲,誰都沒法把責任只歸於個體身上。

最恐怖的是舅舅說現在農村的人和那時候沒有變,妒忌仍然是農村最壞的風氣。如果回到當時那種環境,現在的人也能做出相同的事。真讓人心寒。


請問,那些被地主壓迫的窮人。那些因為地主佔據了資源,在亂世中死去的人誰給賠償?


題主的初中政治算是白學了。智商稅欠的。馬雲都交不起。。

假設我們現在要賠償地主階級。

那麼地主階層的終極代表人物是誰?

大清末代皇帝溥儀啊!

我們要不要把亡了的大清還給他?雖然他早就上八寶山了。不要緊。姓愛新覺羅的有的是。。。

這是多大仇多大怨。愛新覺羅家沒被滅族就這麼不開心嗎?


古今中外無數改革者失敗,原因是什麼?就是改革時不徹底,而一旦徹底就容易過頭。這就是為什麼辛亥革命成功了卻無法改變中國的社會性質,而如果要徹底改變社會的性質,就一定要流血。對於中國這樣的人口大國,任何政權也做不到徹底改革過程中的絕對正義,基層執行過程中的挾私懷恨難以避免,特別是在一個政權剛建立的時候。如果土改在當今社會進行,我想負面因素一定會少很多,但同時成功的概率也會接近於零,請看當今印度。

至於說平反,我希望會有。我也希望國家和公民兩方面都能理性客觀評價土改。


1.如何評價,觀點現在不能統一。

現在執政者的想法就是當年那些老一輩簡單粗暴留下了這麼一個「歷史遺留問題」,但不好處理,最好就是淡化,淡忘。

地主、富農後代的想法是覺得這事應該有個說法,不能這麼不明不白就完了。

不明真相群眾的想法不太統一,但主流是:反正我也沒受害,管它呢。

學者們的想法是:其實比起歷史上很多慘絕人寰的事情,這事還不太嚴重。

陰謀家的想法是:煽動地主後代找國家要賠償,最好能造成政治事件。

2.為何政府不賠償:

當前國家最值錢的資產就是土地,而土地出讓金已經被用於建設、社會福利、乃至公款揮霍,所剩無幾。如果要賠償,現在一個北京的房產價值就能買下一個西方發達國家,你是讓ZG打下全世界然後賠償給地主後裔,還是再來一次土地革命,把現在的土地、房產全部沒收後賠給地主後裔?

當年暴力沒收的財富太多,多半已經重新分配,賠償已經沒有可操作性了。

3.個人如何看待:

作為一個出生在民風淳樸地區,當年被沒收土地後家庭成員得以保全的小地主家庭的後裔,當知道某些地區普遍發生由於土改導致地主無辜被迫害致死的事件後,感覺十分痛心,十分憤怒。

有些人說地主中有惡霸,所以該死,其實這個論調本身就是錯的。

官員中也有危害社會,勾結黑社會的,難道我們不需要其危害社會的法律證據就能見官就罷免,殺頭?

具體到惡霸地主,其危害社會是罪,但其擁有財產本身如果財產來自繼承、或者合法勞動,又有什麼罪。

土改的本質就是發動農民,將「有罪者的財產標籤」反推為「有財產就有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乃至生命權利,最終達到其政治、經濟目的的暴力、反人類的運動。

我不指望現在的政府賠償,但應該給一個合理說法,至少現在政府這十多年賣地的財政收入,是來自幾百萬被迫害的地主的吧。

一邊賣著地主們的土地賺錢,還當著他們後人的面污衊著他們的祖上。


問題是地主的地是合法來的嗎?中國到改革開放前沒有真正的私有制度。


外曾祖早年隨馬占山將軍抗日,自1931年始,轉戰東北華北,光復後退伍從政,開埠克東縣,為縣長,置產墾荒。外公言,外曾祖父治家甚嚴,常有為善鄉里之行,家宅上下絕無奢靡欺民之舉,佃農亦無饑寒仇怨之相,名為主佃,實為鄰里。外曾祖有五子,外公為第三。長子奉共產,內戰後期隨二野政委鄧公南下,為俄語翻譯;次子奉三民,遼瀋一役被俘投降,後為解放軍保定炮兵學校教官。

是年外公年十二,二兄婚配,歸鄉行禮。一氓妒之,適逢土改,遂誣檢剝削惡霸諸事。二兄歸營後又數日,破家抄檢,田產盡沒,舉家男子年過十者皆為囚,女子幼童禁於一室,僅餘二子為軍在外。外公年十二亦當囚,然相幼身矮得避此劫。外公言,土改工作隊詢審方知家有二子在外為軍,茲前有將士回鄉悲憤報復之先例,憚之,不敢執刑,遂欺外公年幼,私言若召二兄歸家,可化此禍。信之,先赴保定尋次兄,次兄聞之欲歸,長官切切婉阻,次兄心灼不顧,棄械告假,攜二警衛出營,當即被捕,解押北歸。時長兄隨二野已下江南,戰區紛亂終不可尋。歸鄉,即行示眾,男子年過十者槍決,次兄亦如是。至於婦幼,無產無田,各散四方矣。外公南下尋長兄,得見,長兄聞之甚慟,然無可奈何。

又三十年,幾番戡亂,累於家世,難免波折。此中種種,離此題遠亦不遠矣。

外公每言,痛悔幼時智淺膽薄,蔽於小人,竟致次兄身喪,累及全家,然於土改之策,全無一字。

外公殉職多年矣,餘思及家事,未敢忘卻。余嘗聞喪亂帖:羲之頓首,喪亂之極,先墓再離荼毒,追惟酷甚,號慕摧絕,痛貫心肝,痛當奈何奈何!雖即修復,未獲賓士,哀毒益深,奈何奈何!臨紙感哽,不知何言。羲之頓首頓首。然離荼毒者,非先墓而為先人,又當何如?

前廿載血火,實爭主義,後七旬煙雲,虛諉問題。今酷旱炎炎,竟築高牆以防川,故追惟不敢酷甚,哀毒不敢益深,賓士不敢奈何,臨紙不敢感哽。諸君所言,經濟之事,階級之事,國運之事,盡皆人之事。而前人骨朽,余豈敢哀之而不鑒之?故小子唯頓首而已。


都過了這麼多年了!居然還有人有臉提這種事!!!!居心叵測!!!!!!!!!!!國人必須足夠清醒!!!當年蘇聯是怎麼解體的!我們知友素質較高!強烈建議研究一下!現在各種不正之風,還包括對軍人及英雄的不尊重是很危險的一件大事!!!勞動光榮!用青春和汗水改變命運!全體中華兒女團結一致!努力奮鬥!共創我們美好的未來!!!!!而不要借著過去的一點問題製造新的矛盾!!!!!!!在知乎上的是中國的精英!!有責任做好這些!而不會受反華勢力利用製造中國國矛盾!!!!!!!!!!!


任何一項政策出台都會有人利益受到損害,這個人可能是十足的好人。然而國家層面上講,只要這個政策對國家或者對執政者利大於弊,那麼這個政策必將執行下去,這裡少了一些婦人之仁和聖母情懷。政治家自身就是在這個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做事多看利弊,少看情懷。

國家利益呢?王道和霸道缺一不可。

中國要想追上工業國(八國聯軍)的步伐,不用說,必須工業化,凡事阻礙工業化的利益者和利益團體必須讓路於工業化,2000年的地主階級是不會自己退出歷史舞台的,政策要得到徹底執行,矯枉過正無法避免。

秦北擊匈奴、修長城、南征百越,隋修大運河造成的人道主義災難誰來伸冤,他們是不是更罪大惡極呢。


現在有些城市禁摩的禁電動摩托車,不讓你上牌,上路就扣車罰款。你要是開著汽車看到摩的亂串,你會覺得交警幹得好。你要是那個被扣車被罰款的人,你什麼感受?這跟塗改像不像


開明紳士的賠償已在土改時期發放

沒收的土地不予賠償

處決的地主不用償命


劉文彩佔大多數,則革命及能成功就有合適解釋。什麼工業化理由都是憑空想像。勝利者當然要報仇,要世界按自己想法運轉。勝利者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包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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