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的組織架構是如何的?為何它在反腐敗上有那麼大的力量和成績?
ICAC官方網站上關於組織架構的介紹很完整: http://www.icac.org.hk/tc/about_icac/os/index.html
此外,推薦harechan所寫的「香港實習手記」系列。這是我近期所讀到,關於香港政法運轉最佳的「走馬觀花」。內容極其豐富,值得細讀:http://www.douban.com/note/229761323/樂視網紀錄片頻道有部電視紀錄片《廉政公署》
是廉政公署官方同新華社旗下的新華電視一起製作的
講述方法很獨特,這算是近十年來最為完整地講述廉政公署來龍去脈的一部紀錄片說說個人的意見。廉政公署的力量來自於70年代香港政府港督的反腐決心。公署的調查權力由港督親自授予,獨立於其他政府機構之外,沒有人可以制約它。他成立之時,成員是新招的,並不是從其他政府部門抽調過來,這些成員沒有案底,因此沒有顧忌。港督的決心來自於英國的決心,而且港督由英國派來的,跟香港本地的官員之前沒有交往,他根本不買香港本地官員的帳。這一系列的特殊條件形成了廉政公署巨大的反腐力量。
香港本地的警察貪污嚴重,希望「造反」打政治牌,但英國也最終只是答應對之前的案不再追究。
廉政公署最初的反腐成果贏得了香港市民的熱烈擁護,而英國從此對於反腐決心沒有動搖,賦予公署足夠的權力。香港政府得到凈化後,好人就佔據了大部分公職,原來就算有壞的貪污分子,也被迫改過自新了,於是後來進入香港政府和廉政公署的公職人員都是正直奉公的好人。
好的人加上好的制度,自然造就了廉政公署無與倫比的反腐力量。香港回歸後,由於一國兩制,香港政府的制度並沒有發生大的改變,廉政公署照常運作,它的威力發揮至今。
香港政府的架構與內地有不小差異,在香港,行政長官是最高首長,下轄政務司、財政司和律政司,在三司之下則有十三個業務局,廉政公署即是其中之一,但其長官可直接對特首負責。廉政公署獨立辦案是處理涉貪案件的重要原則,在證據確鑿後,則會委託律政司對涉案人員提出檢控。我想談的是它成立的背景,因為一個優秀的組織機構的產生往往有其特定的社會條件,以此為基礎通過一系列制度建構和文化傳承,來實現其社會職能。
廉政公署成立於上世紀70年代,最初設立是為了應對日益嚴重的警隊貪腐問題。當時香港受內地政治運動的影響,難民大量湧入,在刺激經濟發展的同時也滋生了貪污和腐敗現象,而且這一問題在大量接觸毒品與涉黃罪案的香港警隊內部尤為突出。當時警隊的私拿卡要惡習非常普遍,街坊失火報警後,火警會向民眾索要「開喉費」,如果拒絕交納,警員甚至會眼睜睜看著民眾的房屋被大火吞噬而毫無所動。而當時警隊的反貪機構設於警隊內部,運作效果甚微,警員之間相互包庇是不爭的事實。
70年代初的葛柏案引爆了社會對警察腐敗的不滿和憤怒。葛柏是香港警隊的一名高級警司,曾在五六十年代獲得英女王嘉獎,卻在二十年的公務生涯里貪污達430萬港元,這在當時是個天文數字。葛柏利用職務之便秘密潛逃回英國,事發後引起社會震動。懾於民情洶湧,輔政司百里渠向總督麥理浩爵士遞交了一份報告書,談及了在警隊之外獨立設置反貪機構的重要性。在總督授意下,廉政公署得以成立,其長官可直接向總督負責。
廉政公署在這種背景下成立,無疑對其機構的文化塑造產生了深刻影響。社會輿論對廉政公署抱有極高期望,並且每一位入職廉政公署的公務員都會被要求恪盡職守、廉潔奉公,盡全力偵辦案件,竭誠為市民服務。廉政公署內部氛圍較為民主,充分尊重人的創造性和靈活性,這與實行「阿sir」式軍事化管理的警隊有顯著差別。因此廉政公署隨後能夠能夠成功扭轉警隊的貪腐之風,並在此後幾十年里成功偵辦了油麻地果欄販毒案、佳寧案、謝霆鋒頂包案與許仕仁涉貪案等,成為香港公眾滿意度最高的政府部門之一。
2012年開始發酵的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前段時間受到廣泛關注,無疑也把廉政公署推到了公眾輿論的風口浪尖。而最近幾年廉政公署的公眾滿意度出現下滑趨勢,表面上似乎與前廉政專員湯顯明被調查、特首梁振英收受UGL公司獻金等問題相掛鉤,實則是香港社會泛政治化與爭拗加劇的必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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