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明知絕對會被判死刑立即執行的人,什麼情況下,會去自首?
有人誤解了題目的意思,本題意思是在自首後也必然死刑立即執行的情況。比如連殺好幾個人 自首都是死 不如直接跑吧。
Ps:我不想聽關於什麼社會道德或者良心發現之類的話 我只希望從經濟學的理性人角度分析Ps2:不知各位是否看過四川警察槍殺十幾個人的事件 這個事件警察真的沒法自首了嗎?https://zhuanlan.zhihu.com/p/26000005
@譚嗣同
從一般的「理性」上講,不考慮其他因素,假定一個人做的事兒確實達到了自首也是個死,對 Ta 自己來說沒有自首的激勵。
但是,從來沒人開得了上帝視角,自首之前誰也不能肯定自首了也是死——不然還要法院判決幹什麼。並且,自首之後還可以立功啊,有重大立功表現也可能不是死。這誰也說不準。
再者,對於大多數人,逃亡之路上的內心折磨以及其他負面因素(比如見不到親人不敢聯繫,家人會經常接受詢問,等等)還是很難承受的,很多逃犯被抓後是「如釋重負」;相比受折磨,自首也可能是理性選擇。
畢竟,如果一個人想明白了,人生在世早晚都是死,生命無意義,與其受苦流亡不如趕緊滾蛋,那決定自首並不能說非理性。
粗暴一點說:自殺都會發生,「必死」嫌疑人當然也可能自首。
補充:題主說「良心發現」是廢話,想聽「經濟理性人」,我剛好法學和經濟都學了點。個人認為,良心可不是廢話。如果說人是理性人,那哪來的自殺和一大堆非理性行為。然而,如果把道德良心感受等「廢話」內化為理性決策需要權衡的因素,則這樣的理性人假設才對這個問題有意義。
現實中確實有人因為良心發現自首,一般的理性人假設確實不考慮良心。這時候如果死守著「理性」不放,那這個假設也沒什麼意義了。經濟學模型不是為了假設而假設,假設最終是為了解釋現實。
而從法律上來說,除了自首(含准自首)還有立功(含重大立功)等其他從輕減輕甚至免除處罰的途徑。
P.S. 這裡將問題中的「死刑」理解為「死立執」,畢竟「死緩」也是死刑……不知你們做過殺人的夢沒有,我做過幾次,包括犯罪什麼的。
按道理說噩夢會在最刺激的時候醒來,比如怪獸撲來的一瞬間,比如從樓梯、車、懸崖摔下去那一刻等等,而我做殺人的夢時,每次都是警察將我逮捕那一刻我醒來,緊張了許久終於可以解脫了,無比的放鬆,太舒服了所以醒來了。夢裡最恐怖的不是我與人搏鬥或者我殺了那個人的細節,其實細節我根本記不得,反正那人就是死了或者我知道闖了大禍了,甚至是我一上來就是殺人犯的身份,我都不知道自己幹了啥。而是之後逃避警察追捕時的心理歷程,簡直太噁心,無時無刻不在高度緊張,真的生不如死感覺,醒來後全身都是汗。被警方抓住或者指認或者找到證據後,那一瞬間簡直舒服無比。人最大的折磨就是心理折磨吧。總之,我可能還是會去自首吧 聽說現在都是注射死刑,又沒痛苦,自殺哪有這麼安全快捷舒服的設施。死相還難看,這不矜持。小時候偷了十塊錢去網吧玩罪惡都市,被發現,被狠狠教育了一頓,媽媽說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莫伸手伸手必被抓,我對這兩句話印象挺深。我還是一廂情願的願意相信,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甚至我相信有輪迴審判之類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夢裡做了壞事結局都是等的被抓。評論區有人說的對,沒有做過這種夢真的覺得逗,做過的真的明白我說的這種感覺。
看了評論感覺有點跑偏,我的意思是,夢裡犯罪後尚且惶惶不可終日,現實中肯定更加煎熬,看見警察,聽見警笛都是一種折磨,當然如果真的已經殺人如麻心理素質棒棒的,那就無視好了。人要有敬畏之心啊我哥們,讀書的時候和別人發生口角,互相約架
約完架後大概晚上,他回了學校,我們一群人問他戰況如何。他一邊抽煙一邊說感覺不對勁,今天他們這邊有一愣頭青一魚叉插人家胸口了,感覺要出事
果然,半夜他接到一個今天去了現場的哥們的電話,說被捅的人送出搶救了,估計要出事
他當時就慌了,四處借錢,連夜湊了2000塊準備跑路,後面在車站被他爸逮住,扭送去了派出所,後面還好,沒捅死,搶救過來了。他爸找了人,賠了很多錢,就沒什麼事了。
之後他告訴我,那一夜,他特別慌,在路上都不敢走亮的地方。聽見警笛聲就躲,看見有人盯著他看就跑,到了車站都不敢露出臉。總之就是特別怕,慌,緊張
你看,因為一時的上頭,失手傷人。就惶惶不可終日。更不要說那些蓄意殺人的人了,想必沒一個過的上正常人的生活,每天都活的擔驚受怕。選擇自首也是一種解脫,至於那些心理素質好的。可以參考白銀案,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是絕對不會缺席。如果在古代的話,可以考慮展示出能力然後受招安。
現代的話,人才太多,科技實力對人完全碾壓,一般人沒有那麼獨特的能力讓國家對你破例。
逃犯的話,要麼事先逃到了沒有引渡條約的其它政權,要麼在荒涼偏僻之地勉強維生。
如果在逃竄過程中拒捕被擊斃,死得更快。
另外也有在寺院混了十幾年當上住持被抓的。
1、這個人被通緝,懸賞金很高。他在這個世界舉目無親,只有仇人。而仇人正打算抓捕他拿懸賞金。
2、他生活在恐懼之中,對於自己犯下的罪孽感到無比的悔恨,覺得只有自首才能讓他有贖罪感。
3、他和政府已經對抗了幾十年,已經累了。他和政府談妥了條件,用自己的自首來保障自己家人的安全,遠離恐怖主義的陰影
4、醫生告訴他只剩下一個月的生命。他已經厭倦了隱姓埋名,逃離追捕的生活。即使一天也好,也要用自己真正的名字,真正的面目活下去。
5、替人頂罪。
題主對自首的理解有誤。
自首是從減情節,所謂從減,從輕是指在法定刑之內擇輕量刑,減輕是指在法定刑最低線以下量刑。也就是說,自首的作用是,它可以使你突破法定刑的下限,無論你幹了什麼,自首都有概率不被判死立執。相反,如果你罪行足夠嚴重,又不自首,抓起來就是真死了。
法定刑最高死刑,自首是從減情節,那麼有望死緩。緩刑期間積極改造不搞事情,減為無期。那麼自首不一定會死刑立即執行。好吧,這是博弈論下的問題,不多作回答了。
又想到老師說的那句:雖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但你怎麼就知道你不是那條漏網之魚呢
逃,太累了,每天惶恐不安,不知哪天會死,被通緝的很可能就死於不知名的小地方,例如周克華。而自首,可以等走完一系列程序,安穩地在刑場或指定的羈押場所被槍決或注射死亡。抱著極大的心理負擔等死,不如去面臨死亡,這才是一種解脫。當然這只是我的心理感受= 。=
這個問題直接反映了大眾對法律概念的誤解...
刑法規定,自首有兩個要件:自動投案和投案後如實供述。我猜題主的意思是指自動投案?
然而根據二高98和10解釋,自動投案的情況有很多。
98解釋規定的有: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單位、城鄉基層組織或者其他有關負責人員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傷或者為了減輕犯罪後果,委託他人先代為投案,或者先以信電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機關發覺,僅因形跡可疑,被有關組織或者司法機關盤問、教育後,主動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後逃跑,在被通緝、追捕過程中,主動投案的;經查實確已準備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機關捕獲的,應當視為自動投案。並非出於犯罪嫌疑人主動,而是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公安機關通知犯罪嫌疑人的親友,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應當視為自動投案。
10解釋列舉的典型情況有:(1)犯罪後主動報案,雖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沒有逃離現場,在司法機關詢問時交代自己罪行的;(2)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抓捕時無拒捕行為,供認犯罪事實的;(3)在司法機關未確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詢問時主動交代自己罪行的;(4)因特定違法行為被採取勞動教養、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強制隔離戒毒等行政、司法強制措施期間,主動向執行機關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為的;(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應當視為自動投案的情形。
最後回答問題:
據我個人參與辦理的暴力型犯罪來看,成立自動投案的情況多出現於上文中加粗的情形。無事先預謀的激情犯罪中自動投案比較多見,以主動報案後在詢問時交代、明知他人報案在現場等待兩種情形情形居多。有預謀的犯罪中自動投案比較少見,目前只見過一例,罪犯有預謀地謀殺了兩人,在緝捕過程中又分別刺死、刺傷兩位民警,後自動投案,法院認定自首但是仍然判處了死刑立即執行。
我想了下。如果我已知我100%被判死刑立即執行,沒有半點生機,那我確實不會選擇自首。如果我想多活一天算一天,那逃亡肯定對我有利啊。最不濟,哪天我改變主意了還可以選擇去自首啊。這個選項永遠存在,在沒有動機的時候為什麼要提前選呢?如果覺得逃亡生不如死或良心發現無法忍受內心的煎熬,我就自殺謝罪了。好像的確找不到回去自首的動機。自首的話,待在看守所里等著他們來判我,也得幾個月的煎熬。其中還要面對父母,面對受害者家屬,還要在法庭上把自己犯的罪回顧一遍。我覺得不如吃頓好的就跳樓來得輕鬆。
題主這個問題和經濟什麼的完全無關,而是一個價值觀的悖論問題。
題主認為自己足夠「理性」,而「理性」的人,唯一的行動指標只有「活下去」,一切的活動都是以此為最高目標,行動指針,只要還有一絲活著的希望,那麼就一定要「活下去」,其他的任何事物就都不重要了。為了其他什麼事物放棄自己活下去的可能性,這是絕對無法接受的。
自己的生命高於一切,所以別人也就必須這麼認為,沒有什麼東西的價值是能高於自己的生命的。
別人只要認為的不一樣,然後對方就不是正常人了,價值觀就歪掉了,就是「虛偽」,就是「聖母」,就被排除在討論範圍之外,題主就不必在意他們的意見。
然後在此基礎上又提出一個假設——
究竟有沒有和我價值觀一樣卻還能做出背離這個價值觀行為的人?
其實這個是一個詭辯式的悖論,和題主價值觀一樣的人,就不會做出背離這個價值觀的行為。而一旦做出背離這個價值觀的行為,那麼價值觀就和題主不一樣了。
你作為回答者。
回答:不可能。
那就是和題主一個價值觀的戰友,可以互相恭維支持一番。
回答:可能。
那就是和題主不一個價值觀的敵人,就是「虛偽」的「聖母」。
所以題主需要的不是這個問題答案,而是將回答者分成「自己人」和「聖母」兩個陣營,等著戰友出現一起互相認同一番,等著敵人出現,在心裡鄙視一下。
無論怎麼樣的人出現,結果都是題主自己在自己心裡加固一下自己的價值觀:
我是一個理性的人,我的價值觀非常正確,「不理性」的人真可笑,價值觀真淺薄。
P.S:嗯,這段論述在很多人看來可以完美無缺地扔回我自己身上,但是,究竟每個人心裡怎麼想,只有每個人自己才知道。所以人和人總是無法溝通理解的啊。
比死的誘惑更大的是心中的夢
家庭 事業 名譽
每個人都有弱點 只要找對了點自首是場交易 給出的籌碼 值得用命去換 就可以了自首都立即死刑?我很好奇他幹了啥
能救我的親人。
比死更可怕的只有一件事:等死
還記得羅輯嗎?他的對決手段就是自己自殺,太陽位置就泄露。最後三體人不敢叫他死。當然他得足夠地重要。沒他解決不了問題。
當然還有另一種可能坦然自首的情形,就是以罪洗罪。他覺得自己罪惡深重,自首又會死,不如干幾票可能名垂青史的大事情。所謂惡有惡報么,總有那麼些法律制裁不了的體制惡徒。那麼出頭幹掉,對此事負責。也算浪子回頭。然後可以慨然自首了。雖然死了,但還能留點名聲。
金融共產主義學堂:eziv587
很多大案逃亡又自首的,不是因為良心發現,恰恰是因為內心受盡折磨。
自身的感受是很重要的考量因素。因此我不是很贊成一定不自首這個答案。
這個問題我覺得取決於我能不能跑得了。如果跑不了,那我每天都要生活在煎熬中等著警察來抓我,還不如去自首好了;相反,如果我有充足的自信能夠跑掉,甚至已經規划了以後的日子,我當然不會傻到自首。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