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廣東雷州一探親軍人與三名未成年人衝突被捅身亡?


我想還在部隊的戰友們已經收到通報了,我想他們單位首長已經被處理了。

我想通報是這樣的

「某部戰士/幹部,探親休假期間與地方人員發生口角,後被持刀殺害,各單位加強人員管理和休假人員的教育,堅決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我想他的領導會哭,他們連隊的兵也是會紅著眼睛哭。我想每一名中國軍人看到這則新聞後都是虎目含淚。因為他媽的憋屈!

現役軍人們無法發聲,因為他們要講政治講條令。

我們退伍軍人還沒有發聲,是因為我們相信組織能處理好,能讓這幾個幼畜受到法律的制裁。我相信組織。

但如果最終結果是保護幼畜,請所有的退伍軍人為我們的戰友發聲。

-曾經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


這個軍人是11年的老兵,那應該是上士軍銜,而且快滿期了,差不多也是代理排長的級別了。最近部隊的各種風向都在轉向備戰,這件事如果處理不好,說嚴重點可以說影響到部隊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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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14:06補充:這位軍人是武警,非解放軍,曾經參加過汶川地震救災,有汶川救災的榮譽證書。


故意傷害致死,刑法規定14歲負刑事責任,接著看就是了。有人覺得不嚴肅處理會影響士氣,但是在領導眼裡士氣可能沒那麼重要,或者希望事情能隨時間慢慢被淡忘。


這事要看軍方的態度。

是為了穩定軍心維護軍人尊嚴親自出面收拾幾個小逼崽子呢,還是為了和諧把此事交給政府自己處理。

若真出手,政府想攔也攔不住,殺害現役軍人可視為恐怖份子處理,直接槍斃吧,《未成年人渣保護法》也沒用。

若不出手,那幾個小逼崽子真是禍害遺千年了,不過我相信惡人自有天收。


剛看到的新聞,等待後續結果吧


之前在深圳待過一年,和一個混社會的老鄉在大排檔吃夜宵喝酒。老鄉跟我講深圳一個混社會頗有名氣的大哥就是在不遠的大排檔被一群十幾歲的小孩子捅死的,起因是小孩們喝酒太吵大哥抖威風說了幾句。大哥被捅翻後報名號恐嚇,沒用,人家小孩不認識你;服軟,也沒用,人家小孩在氣頭上,一定要搞死你。

老鄉跟我講,碰到這種十幾歲的小孩不要惹,他們易衝動做事不顧後果,為了雞毛蒜皮的事就敢殺人,根本不按常理出牌,比混社會的還不好惹


軍人保護了人民,誰來保護軍人呢?身為一名解放軍,沒有倒在敵人槍口下,卻被自己人捅了一刀。現在的犯罪有多少是未成年犯下來的,可就因為他們是未成年,有《未成年保護法》,全部都是從輕處理,可這樣更加助長了他們肆無忌憚的心理。而那些受害者呢,受害者的家屬呢,就因為這些所謂的未成年,毀了一生甚至是一個家庭的一生。殺人償命欠債還錢,自古流傳至今的道理。為什麼就因為受害者是軍人,犯罪者是未成年而被改變了呢。如果這件事情最後不了了之,軍人沒得到應有的保護,那些小畜生沒有承受應得的懲罰,我想不會再有人敢去當兵了吧,因為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受到你保護的那些人背後捅一刀。


他們還只是個孩子,千萬別放過他們!


軍人尚且如此,哪些被這些人渣禍害的平頭百姓每年有多少?受害者的權益有誰來保護?


強烈建議我國刑法對於未成年人犯罪這塊的處理借鑒英美法系的惡意補足年齡原則。

對於一個人的犯罪行為,我們的法律有依據其動機為量刑依據的例子,詳見刑法中對主觀故意殺人和過失殺人量刑的區別。

18歲之前都能稱為未成年人。刑法規定的14歲以下不負刑事責任,這個年齡跨度也非常大,從一無所知的嬰孩到已經初具自我意識和三觀的少年都包含其中,那麼用年齡來控制是否承擔刑事責任就有失偏頗。雖然各人的成長速度不同,但是此年齡階段中的一些人已經具有自我意識,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再不負刑事責任恐怕是不合適的吧?更有甚者是知法犯法,仗著法律規定故意作惡,這樣的人如果不受到法律制裁,對社會將是多大的危害!

無論對刑事責任的年齡做什麼樣的規定都還是會有不能包含在這個範圍內的漏網之魚,以年齡界線來規定刑事責任是一種僵化的做法。因此對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使用惡意補足年齡原則這樣靈活的原則作為範圍的調整。

以上是一些個人看法,相關話題的專業論文有很多,這裡僅貼出一篇玉溪檢察院的(其實是我不會用手機客戶端插鏈接T_T),有興趣的人萬方知網等平台搜索關鍵字「惡意補足年齡」即可。

http://xbox.m.baidu.com/app/share/loop?command=%7B%22browser%22%3A%22main%22%2C%22url%22%3A%22http%3A%5C%2F%5C%2Fwww.yxzf.gov.cn%5C%2Fjcy%5C%2Fjcdy%5C%2F1879034.shtml%22%2C%22mode%22%3A%222%22%7D


國家應該注重法制應該注重公平,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不錯,未成年人是特殊群體,應該保護未成年人,應該在未成年人受害的時候進行保護,而不是能讓他們藉助這一法律來犯錯,只要是接觸過混的未成年人的,有幾個不知道未成年人犯法不會受罰的?可能有人會說他們心智不成熟長大就好了,可有多少人長大後就能夠為國做出貢獻?有多少能彌補他們犯的錯?並且我們不能忘記軍人也是人,他們還是這個社會最需要尊重的人,九八洪水,汶川地震,還有去年的抗洪,老百姓最需要的時候是誰幫的忙?不錯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但不能讓他們流血又流淚,一個不重視未成年人的國家是個沒有未來的國家,但一個不重視軍隊的國家是沒有安全可言的國家!


我猜很多人又要開始細數雷州的樁樁件件了。(因為雷州在廣東有有如「河南駐馬店」的「名聲」,屬於別人一說「廣東的XXX那地兒」就被知道的地方)

「未成年人」、「犯罪」、「暴力」早就屢見不鮮,但人們習慣漠視和假模假式毫無用處的原諒。

總是要和有一定爭議一些能夠唉聲嘆氣地討論的事件綁定才有人願意注意一下,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沒有看到後續報道了


一般的軍隊可是很護犢子的 這幾個小畜生能輕鬆?不可能是關幾年這麼簡單的 想太多了。


另外三個抓住了嗎?後續怎麼樣啊?怎麼懲治?沒有相關報道!!!!


看到了抗震救災的榮譽證書

面對天災沒出事,卻倒在了人禍上,而且是熊孩子


長大了也是禍害,就這麼簡單!!!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總是讓我忍不住的想到電影《被遺棄的松子的一生。

死了若連警示都沒有留下,那就真的什麼都沒有,白死了。


3到5年,

但怕是下班輩子都只能混吃等死了


十五六歲的未成人年,半大不小的個,下手不計後果,等待的只有法律的制裁。


小畜生保護法?!


我覺得國家要出一個未成年人管理法,不能因為未成年人有保護法,就在未成年時,無法無天,想幹什麼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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