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我媽聊天,她說如果有兒子的話,只有兒子有繼承權,我這個女兒沒有繼承權
12-29
今天吃飯時和我媽聊到財產繼承的問題。
談到我外婆作為女兒,當初沒有權利繼承她母親的財產。
我媽作為女兒,同樣沒有權利繼承我外婆的財產,只有我舅舅有權利繼承我外婆的遺產。
我說隨著時代的進步,這種情況會改變,到了我們輩,不管是兒子女兒都有繼承權。可是我媽居然說,那是因為她只有一個女兒,如果她有兒子,那同樣是只有兒子才有繼承權。
當時我就驚呆了,我作為家裡唯一的女兒,父母又是接受過教育的知識分子,從沒想過我媽居然還保留著這樣男尊女卑重男輕女的思想。
我說大清亡了100多年了。我媽說,她說的只不過是事實罷了。
我不敢想像,如果我還有個弟弟,我父母對待我是不是遠沒有現在這般對我好。
想聽聽大家的看法。
這個沒辦法啊,從法律角度講,確實兒女都有平等的繼承權。
然而現實!
往往是殘酷的。
我自己家裡,有三套房子,我毛都沒有。
全中國的大勢都是如此,有兒有女的家庭,女兒一般沒有繼承權,財產都是兒子的,父母生前健康的時候,為兒子洗衣做飯當保姆。真的要等到動不了需要人伺候了,把屎把尿伺候老人的活又輪到女兒或者兒媳了。
大家都是如此,房價這麼貴,二十多歲幾個能自己掙多少的,兒子繼承全部家產,女兒凈身出戶,嫁出去占別人家的財產,娶個同樣被親家凈身出戶要房子要彩禮的媳婦過來嫌棄,女人落得一身賣自己要彩禮要錢要房被人養的名聲。
這操蛋的男權社會婚嫁規則老娘不玩兒了,父母的財產是父母的,他們一分都不給女兒全部給兒子,女兒連想和氣憤都是一種罪惡。男的就不說了,他們只要站在道德的高度,大大方方地表示自己沒爭沒搶就行了。有次我跟一個女的討論這個問題,她還信誓旦旦地給我說,將來她嫁人了,夫家的財產就是她的了,怎麼能再占娘家的財產,太不是人了。三觀不同,無法交流。
像我這樣臉皮不夠厚沒法理所當然地把丈夫公婆的財產都看成自己的,沒多什麼本事能自己掙得家財萬貫,結婚就會被父母凈身出戶,好歹還能養活自己的普通人。個人的力量太過薄弱,無法扭轉整個坑女性的傳統婚姻模式,就只能坑自己,不玩了,別人家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吧,我自己一個人過得自在,堅決得成為不婚主義者。
我媽就總這麼說,說我家的房子將來就是我小弟的。我故意說那就不贍養你,我媽說那我就告你去。重男輕女這個概念太深入骨髓了,咱們父母那輩的也大都這樣。實際上就我家這個條件來說,我媽強調都給我小弟根本沒意義。就我家那個縣城的老房子根本賣不上價,家裡孩子多也沒啥錢。我們該上大學也上了,也沒有虐待我們,我媽非得實話實說幹嘛呢?
女孩子永遠不要讓父母有機會把你和你哥哥弟弟放在同一桿稱上稱,否則呵呵!你就是唐山大地震中的那個女孩。你的存在妨礙了兄弟的存在,你就會被放棄生命。你的財產使你兄弟的財產減少了,你就會被放棄繼承。當然了,要付出的時候自然是男女平等嘛!
看到這個問題真是好氣啊!我父母對我不錯,可是還是不能逃脫傳統觀念,每次說閨女以後嫁出去你們就完成任務一身輕了,我都心裡堵的慌,就跟賣我一樣,我家兩套房,也跟我毛關係沒有,30歲了,很排斥結婚
今天晚飯突然談到這個問題,爸媽說肯定會留給弟弟。
不在乎錢,但是真的蠻難過的。
你好 男女是平等的繼承關係 意思你媽還沒有兒子唄
家裡四套房 全不關我事 雖然父母的錢不要是對的 但是止不住寒心 再結合從小的經歷 我還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怨恨
1、不用在將來,本來現行的法律上女兒就與兒子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完全受法律保護;2、跟你媽聊聊當初外婆遺產全給舅舅時,她什麼感覺;3、現在二胎放開了,你說:媽,這些話讓我覺得難受,我一直覺得我很愛你,希望你也一樣。你不希望我仇視嫉妒暫不存在的弟弟吧"。
其實親子關係首先是人與人的關係,人怎麼對你,你怎麼對人唄。當然了,作為親人,你還是要多想想媽媽把你生出來養大的情誼。
法律上保護你的法定繼承權,但是繼承是可以遺囑繼承的,被繼承人想給誰就是被繼承人的權利了!往往中國的傳統就是給兒子的,我出生生長的農村,雖然不公平但是我完全欣然接受未來爸媽的遺產給我哥!
從繼承的角度上來說,繼承權男女平等,只要是被繼承人的子女,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是被繼承人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只要不放棄繼承權或者沒有喪失繼承權的法定情形就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而且在分割遺產時都是平均分割,也就是說每個人繼承到的份額是相同的。
但例外就是被繼承人生前立下遺囑將他的財產給了兒子,在遺囑有效的情況下,繼承開始後,女兒就不能得到被繼承人的遺產。
你把你的財產留給女兒不就行了?
父母的錢,他們想給誰就給誰啊
你怎麼會要的這麼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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