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為什麼不打別人,就打你?」這句話有什麼邏輯錯誤?如何反駁?


沒有邏輯錯誤。他打你不打別人,當然有原因,然而這個原因不一定是正當的,合法的,道德的。
為什麼搶劫犯搶有錢人不搶窮人?當然有原因對吧?因為搶有錢人更划算。但是這就能說明搶劫犯搶有錢人是正當的嗎?能說明有錢人該被搶嗎?不能!

所以,「他有打你的原因」不代表他打你是正當的。


邏輯錯誤很明顯了,我直接給出幾種反駁的方法。
這種情況一般是老師說給學生聽的,就統一假定為這種情況吧。
回答這個問題,其實只用【1】就可以了。【2】以後都是拓展部分。

【1】如何在語言上反駁。

  • 「老師您既然覺得我是做錯了事才引得他來打我,那我現在承認我是有錯的,請您把犯了錯的我和打了人的他一同處理。」(以毒攻毒)

  • 「為什麼全班其餘六十多個同學都不打我?就他一個人打我?」(套邏輯)

  • 一般情況下,會欺負同學的人,也不只欺負一個。你可回擊到:「沒啊,我知道他還欺負過班上的××同學,××同學和×××同學。」(舉例法)

  • 「他打了我是一件事,他還沒打其他同學是另一件事,老師現在你要處理的是第一件事而不是第二件事!」(理清關係)

拓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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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優的辦法:直接用行動來保護自己。

在現實情況下,既使老師一開始願意解決問題,也只是批評了事。要保護自己就得自己要有勇氣打回去,一次之後他就再也不敢招惹你了。

你直接去把那個人打一頓,但記得不要打他眼睛等容易打出事的地方。如果那人要去告狀,或是打架被老師看到了。你可以在辦公室直接與老師說:「我為什麼不打別人,只打他?

如果老師不講理,或是對方家長來了,你可以回應到「他打我的時候,我是找了老師解決問題的,是老師用「他為什麼不打別人只打你」這樣的話敷衍我,才使得矛盾加劇的。」總之,對方是先動了手的,雙方鬧起來你是占理的。而且只要你沒有打傷他眼睛之類的,就沒什麼事。

【3】迫使得老師不得不處理此事。
你先不去動手,直接和老師說:「好吧,那我現在去打他,如果他來告狀或叫家長,老師記得也用這句話來敷衍他或他家長吧」。

通常情況下,聽了你這個話,老師只有找他來批評一通,免得你真去打他,一件事就變成兩件事了。如果老師聽著仍不管,你就直接去打,按【2】的方式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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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其實以上都是談理論,真正的實際操作上我建議大家還是大致以【2】的方式打回去就是了,但不需要對老師說什麼。

利益相關:師範類大學畢業生。
我比較清楚老師的心態,作為老師而言,他們只是希望班上風平浪靜,每個學生都是守紀律的。所以他們遇上學生打架這樣的事,他們只是想維持穩定,小事化無而已,並不是無視被欺負的同學,而是兩邊都不幫假如一開始被打的是壞學生,老師也是一樣地求穩定。

而且,老師也只是領一份工資的普通上班族,不像父母之於子女有那樣強大的責任。全班六十幾個學生,個個都是他們的學生,你讓他幫誰不幫誰。老師來處理欺凌事件,也只是批評壞學生,難道會叫受欺負的同學打回去?這讓事情又變大了。而且對方家長也會找他麻煩的。

所以說,學生遇上此事,要勇敢地自己打回去,不要告老師也不要告家長。

特別注意的是:不要打傷對方!

因為實際情況下,壞學生欺負人很多時候其實是不算「打人」的,他們多是語言上挑釁辱罵,或是推搡丟書包,再嚴重就是打個耳光踢一腳之類的,客觀上不會使被欺負的學生受傷。
相反是被欺負的學生在打回去的時候,容易在激動下打對方很多下也打得重,使得對方受傷,對方就叫來家長鬧事,自己有理也變沒理了。

所以再次記得:不要打傷對方!
在實際操作中,其實對著對方痛罵,扯對方衣領,推搡一把,架都不用打,已經能起到威懾住對方的作用了。


直接照他臉就是一拳頭,然後說,
我怎麼就打你不打別人?


錯在說話的人首先把打人者放在了一個理性的,講道理的,是一個做事必有原因的講究人的地位上。然後進一步推導出其行為的合理性,最後再質問你:「即然打的有理,那肯定是你有問題了。」
反駁這種言論的最好方法不是用話語,而應是行動。先一個大嘴巴子扇過去。他一定問你:「你瘋了嗎?」這時你再說:「你特么怎麼不問我為什麼不打別人,就打你!反而問我瘋了嗎?你之前不也沒問打我的人是不是瘋了。」


這話我想還是說在前頭,雖然看起來有些跑題:
我有時驚訝於人們對暴力的習以為常。在這個話題下,幾乎沒有以「打人」這一暴力行為邏輯為出發點進行反駁。
暴力就是暴力。暴行沒有任何借口。
他人的任何行為,都不造成被施暴的充分理由,暴力的種子只在施暴者心裡。不論施暴者有什麼樣的原因,施暴本身都是錯的。
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暴力的受害者,容忍暴力既是暴力,這不是純粹的邏輯分析題,而是關係著你和我的呀!

這句話的邏輯錯誤在於,它首先遵照的是一個邏輯前提,既?被害人有罪?。它的潛台詞是:?如果你沒做什麼錯事/如果你品行端正,別人怎麼會侵害你??
類似的引申還可以是:?為什麼他不虐待別人,就虐待你???為什麼他不強姦別人,就強姦你??
這一邏輯在許多侵犯案件的輿論中尤其顯著。
這一荒謬邏輯曾有一個理論,叫?公正世界理論(Just-world Theory / Hypothesis)?。是在社會學和心理學中一個臭名昭著的理論。

在這種假說里,人們生活在一個公正的世界裡,得到的都是他們理應得到的。不幸的人所遇到的不幸都是「咎由自取」,而幸運的人則收穫著他們的獎勵。

Lerner 所得出的結論就是,觀察者們希望相信她們自己生活在一個公正的世界裡。而在一個公正的世界裡,只有壞人才會得到懲罰,所以被持續懲罰的「受害者」就必須是一個壞人。…
但是就算觀察者們並不享受觀看受害者被懲罰,她們為什麼還非要為了一個「公正的世界」而扭曲自己的是非觀呢?因為僅僅是想到自己生活在一個不公正的世界裡就讓人恐懼。如果世界不公正,沒有道德和人性,不論自己是好人還是壞人都無法合理地避開傷害和痛苦,換言之沒有人是安全的。
另一方面,觀察者們也可能是對自己感到太失望。觀看這樣的場景人的本能反應就是同情,沮喪,驚慌。每當答錯題,不僅僅只有女演員受到傷害,觀察者們也受到了傷害,因為她們不能幫上受害者,不能停止嚴酷的懲罰。觀察者們的憤怒可能是對「不公正世界」帶來的不安全感的情感防禦機制,因為她們對不公正感到不滿,但是不滿並不能改變任何事實。

相關閱讀:世界公正實驗:人們越無助越刻薄?


@有時右逝
轉自微博 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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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時,我被高年級的人打過。受到欺負之後,哭著跑著去告訴老師。

老師當時問了我人生第一個哲學問題:

「他為什麼不打別人,只打你?」

「操場上那麼多人,別人為什麼不招惹他?」

「你就沒有不對的地方嗎?」

說實話,到現在我才明白當時為什麼會受到欺負。原因簡單的出奇:因為當時我的個子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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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學時的同學,她來學校的報道的時候,丟了背包,裡面有錢和手機,焦急的在廣場找。

旁邊的人說:

「別找了,被偷了。不知道火車站小偷多啊?」

「丟了多少?哎喲……帶這麼多錢,不是找人家偷你嗎?」

「小姑娘以後長點心吧,火車站這麼多人,為什麼不偷別人就偷你?」

包里是同學的生活費,家裡是農村,匯款不方便,就讓同學帶了現金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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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後,和身邊的D同事關係交好。D同事為人和善,很好相處。但是,D同事卻被某個小領導穿小鞋,各種刁難。

身邊的其他同事都說:

「為什麼只給D同事穿小鞋?」

「組裡這麼多人,為什麼只針對他?」

「D同事肯定有得罪人家的地方。」

離職之後,事情也得以昭示天下。原因就是,D同事是Z領導提拔起來的,而卻沒有推薦小領導晉陞。但是Z領導在公司德高望重,小領導並不能做什麼,只好針對D同事來泄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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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朋友之前租房子的時候,房東突然來找A朋友,說讓A搬走,然而距離租期到期還有半年多。

A覺得這違反了合同,應該賠償雙倍押金。

中介被找了過來,房東說了很多這個那個,表示人必須搬走,押金也不退。

中介就和A說:

「之前租房子房東也沒這麼多事,你來了才這樣。」

「肯定是你這邊也有問題啦。」

「雙方各退一步,押金就算了。」

A只得搬來我這裡暫住。後來回去找房子的時候,發現房東的房子是打算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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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個女孩去吃火鍋要加湯,被服務員惡意從背後淋了高溫湯水後拳打腳踢。

視頻出來了,並沒有什麼直接證據表明女孩說了什麼過分的話。

某些網友表示:

「那麼多人不燙怎麼就燙你?」

「一定是你態度不好惹急了人家。」

「服務員本來壓力就大,你就不能反思一下自己哪裡做的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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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這些人為什麼會變成被害者呢?

只是因為倒霉嗎?

其實,也並不其然。

大多時候,壞蛋選擇下手的目標對象,一定是選擇某方面的弱者。

火車站的扒手,永遠第一目標是單身而來的外地姑娘,而不會是三五成群的壯漢。

碰瓷的流氓,第一目標永遠是一般私家車,而不會是豪車甚至公務車。

比如高年級的大個,會欺負低年級的矮子。

比如公司的領導,會欺負公司的小職員。

比如佔據租方市場的房東,會欺負租客。

比如一個男的服務員,會欺負一桌子全是姑娘的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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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看不透這一點,是因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事不關己。

看客而已。

其他同事看不透這一點,是因為事不關己,沒必要摻和。

看客而已。

中介看不透這一點,是因為雖然顧客遭受了損失,但是租房子的人有的是,損失又不需要自己承擔。

看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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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最初的問題:他為什麼不打別人,只打你?

情況分兩種。

第一種是,我確實找事了,然後被打了。

第二種是,他想打人,因為他不爽也好,因為他想逞威風也好,最重要的是:

他覺得打得過我。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在我被打之後,我希望得到的是公正的審判、裁決。

但是有人跳出來,關注的核心不是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而是表態如下幾種:

1.他為什麼想打人?一定是之前受了委屈。哎呀好可憐啊,委屈到要打人,一定是大委屈。我們一定要關愛他……

這就是最常見的聖母婊,腦補能力極強。

但是就是這種聖母婊,有人說「你不講道理」,受到這一點點委屈後,聖母婊立馬暴跳如雷,問候對方祖宗十八代。

聖母婊就不會再去關注噴自己的人是不是受了委屈,是不是要關愛對方了。

因為,聖母婊對其他被害人的施暴者都是聖母,對於自己的施暴者,那就是噴子了,是恨不得當對方的生母,日穿對方族譜上下十八代。

2.打你是因為你的問題。不然為什麼就打你不打別人?事情一定有因果聯繫對不對。

這就是最常見的傻逼婊。

無論打的人是誰,都是一個特殊個體。總會有人承受這種災難,無論這個人是誰,他們都可以問一句「為什麼就是你不是別人?」

廢話,飯要一口一口吃,人要一個一個打。

之所以不是別人,是因為施暴者還沒來得及動手。

但是事情確實都有因果關係,這倒不假。

比如為什麼傻逼婊會有這麼個邏輯呢?因為他是傻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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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看客永遠不能代表正義。

因為他們看不到事理。

他們看的,是熱鬧。

而看熱鬧的時候,為了再熱鬧一點,這些人進化了。他們喜歡佔領一個道德制高點,對於整件事發表blablabla的指導性意見。

因為,他們要處於漩渦之中,獲得別人的關注,表達一個觀點:這肯定是受害人哪裡為人處世不好,而我比被害人強。最好的證據就是:為什麼我沒挨打而是被害人挨打了?

因為被害人不如我啊!

「我多會為人處世啊,我比你強啊!」

老師問,為什麼他打你不打我?

「廢話,你是老師啊!」

「對啊,所以他不敢打我,啦啦啦。哦對了,你還敢說我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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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為什麼不打別人,只打你?

這句話是沒錯的。

但是,很多時候,我希望這是一個疑問句,而不是一個反問句。


邏輯沒有問題,不過理由可以(常常)只是因為被害者剛好不走運出現在加害者面前而已


既要回答,也要把這兩個人的臉都給抽了!

答:

因為腦子不好的人喜歡製造問題,而不是解決問題。

如果是老師問的話,得給老師點面子嘛。

答:

因為我懦弱,因為我是軟柿子,他才敢打我,他怎麼不敢打你呢,因為老師你有威信,有氣魄,有能力,還帥(美),今天如果老師覺得我被打你很難過,很同情我,不要緊,老師你等著,我今天去樓下健身房辦卡,畢業前我會讓你問他這個問題。

如果是打人者父母問,得把他們臉給抽爛。

答:

你家小孩是罪犯,你反而質問受害者,那我問你,你全家被神經病殺光,是不是警察就不用抓兇手了,直接在你全家的墳上招魂,詢問兇手不殺別人,為什麼就殺你全家呢?

你媽被人QJ了,警察不質問QJ犯,就問你媽為什麼穿那麼騷,按照你的套路,估計你媽因為覺得自己穿的騷,要向QJ犯道歉,並買一次贈一次。

這樣就能理解你怎麼來的了,你全家怎麼來的了,和你全家怎麼死的了。


我曾經見到過這樣的事情,我蹲在辦公室牆角補作業。只聽老師對一位同學說:「他為什麼不打別人,只打你?」
這名同學說「行!我知道了!」
衝出辦公室,用鉛筆刀把打他那哥們兒臉上划了幾道大口子。
第二天,我蹲在辦公室的牆角補作業。教導主任推門進來對這名年輕的教師進行了嚴肅的批評。

這句話沒有邏輯錯誤。
另外辯駁詭辯要求言簡意賅,多說無益。
因此這句話最好的反駁是『我知道了』。


沒有邏輯錯誤。

從因果關係來說,一定存在某個理由導致a被打,而不是b。

有些人就特別幼稚,當這個理由可以避免的時候,喜歡用嘴巴證明這不是他的錯,而不是去避免這個理由發生。


有些事情,的確不是被害人的錯。
但是被害人證明自己正當而他人不正當的意義有多少呢?能改變被害的事實嗎?

臉都腫了,還在那裡扯是誰的問題……


「他為什麼不打別人,就打你」
這句話可不可以這麼表示:「至少有一個人會被他打,不是你就是別人!」
正兒八經講道理嘛。

所以:
大前提:至少有一個人會被他打,(不打你,就是打別人)
小前提:你是人
結論:他[應該]打你

大前提:特稱肯定 (總有一個人,是至少有一個人,是特稱,只有「所有人都會被他打」是全稱)
小前提:特稱肯定
結論:特稱肯定

其中「人」是中項,「你」是大項,他是小項
邏輯規則之一:中項至少要在前提中周延,
特稱肯定的主項不周延(大前提),肯定判斷的判斷的謂詞不周延(小前提),中詞「人」在大小前提中都不周延

所以錯誤:大小前提中「人」都不周延,該邏輯形式上就有錯誤,結論「他應該打你」必然不成立

拿好不謝,以後跟別人打架媽媽再這麼叨叨,可以用科學姿勢反擊之
一本正經地裝逼真辛苦。


黃執中在《橘皮集》里這樣寫道:反駁有三種方式(原話是什麼我不記得了):
1.A未必造成B
2.沒有A也有B
3.B不重要

再來看原題:他為什麼不打別人就打你,這句話的潛在的意思是,你肯定惹了他,所以他就只打你。

再來看三種反駁方式反駁:
1.他本性如此,我沒有惹他,他也要打我(我做了什麼都會成為他打我的理由。『感謝評論的這種反駁方法,似乎更加得體』)

2.別人惹了他,但我不幸的成為了被打的對象
3.我惹沒惹他不重要,關鍵是他打我就是不對的。我做了什麼都不能成為他打我的理由。


你媳婦兒走路上好好的突然被強姦了因為她長得騷?。

最大的邏輯問題在於預設前提,讓人以為「施暴者」是當然理性的,甚至有「懲戒能力」的。 因此只有你做錯了什麼事情時候,施暴者才回打你。

因此很簡單就會發現其實這句話簡直就是強盜邏輯 要是凡事都講求個一個巴掌拍不響,你讓說這話的用巴掌使勁打自己臉一下 你看響不響?(跑題了 大霧…)


我為什麼就被他打?不被別人打?


各位有說打回去的,有說沒有邏輯錯誤被打就是有原因的,有分析邏輯錯誤找到了幾種回答方式的,我想說【完全沒有幫助】。

你們應該都沒有被打過吧?你們甚至都不清楚,被打到底是因為什麼。
小孩子,尤其是中國社會的小孩子,歧視另一個小孩的原因可以很簡單。你說話口音,你的臉上有顆痣,你的牙齒長得歪,你學習很好,你會彈鋼琴,你有點娘娘腔,你不愛說話,你少一塊頭髮,或者你少一根手指。
隨便你跟別人有一點不一樣,都可以是被打的理由。

而被打的人的共同點就是【不會打回去】。

小孩子不會講那麼多邏輯,被打的小孩只知道打人的人是不對的。我很慶幸我遇到的老師沒有說出「他為什麼不打別人就打你」這句話。
因為,不論什麼原因,你打人了,就是你的不對。

另外祝那些認同「被打都是有原因」的人,希望有一天你遇到不可抵抗的霸凌,沒有地方可以申訴。希望你也告訴自己,被欺負都是因為你太弱了。


首先要還原,
他不打別人,打你,說明你該打。
這就好反駁了。

他沒打別人,打你了,說明你該打。
=他打了誰→誰該打。

如果他不是上帝的話,這個邏輯顯然不成立的。


邏輯謬誤。看似邏輯沒有錯誤但語言描述的可多重理解性(自編術語)導致用正確的邏輯去表達了錯誤的結論。
例:
A:他打我。(他打我,我沒犯錯,他犯了錯誤)
B:他怎麼不打別人?(任何事情都是有理由的,他打你不打別人一定有理由/你沒犯錯誤他不會打你,還是你犯錯誤了)
看出來問題了嗎?B的話有兩種不同的理解,而這個不同理解的區別例是對於這個原因是不是錯誤的判定,而第二種理解很明顯是謬誤,打人不需要犯錯誤,哪怕嫉妒或者不順眼都可能是原因,但這並不能判定A錯了。B用第一種解釋的正當性去覆蓋第二種解釋的謬誤。這就是問題。
建議題主看了也不要用這個反駁,因為說這個的人就沒打算幫你。還是用高票答主的方式,長輩老師領導什麼的當他弱智就好。對於其他不僅不幫你還拿這個噁心你的人:干tmd虛偽臉!


為什麼別人不打人,只有他打人?


我並不是來回答怎麼辦的!看了這個問題和大家的答案,腦子裡浮現出十幾年前的一幕!連我自己都吃驚,原來當年小學四年級的一件事,對我後來人生成長有如此大的影響!(我現在已經大學畢業好多年)
小學時候,我屬於「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熊孩子!大部分都是喜歡上課說悄悄話,放學不寫家庭作業這類錯誤!所以我屬於那種比較討嫌的學生!
但那時候,我也會很想擺脫那種狀態,會努力去嘗試改變自己!
如果受到外界某些刺激,在一個學期的某些階段,我還是會很努力學習一段時間!
事情就發生在這麼一個時間段!
那天上課,我發誓,我有很用心在聽講!后座的同學老在用腳踢我板凳(其實,我頹廢時候,是特別喜歡跟周圍同學講話),我就沒有理他!那天他也是吃錯藥了,踢了我好多次,越踢越重,我也煩了,我就舉手說「老師,某某某踢我」!
其實我就是想認真聽講,我也不想一直頹廢,一直成績墊底的!
……………………
後來,後來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我們的語文老師突然一下子從講台上衝下來,用書抽了我的臉,咆哮著說「你是什麼好東西,他為什踢你,不踢別人,你給我到後面去站著」
我當時整個人都懵逼了(哪怕此時此刻,我已經是個心智成熟的成年男人,我在寫這段經歷時,我依然想委屈得想哭)
那時候,我在學校挨老師揍或者被罰站都是家常便飯,我也是從來不跟老師硬頂!可那次,老師咆哮著讓我罰站,用課本不斷抽我耳光時,我穩穩坐在位置上一動也沒動,就雙眼盯著老師說「我沒錯」。大概抽了十幾個耳光後,老師真的被我當時的態度震懾到了!她說,你換個位置,不要坐這裡了!
現場換了座位後,我換到了最後一排,我自己站了起來~~~罰站!
那個踢我的同學,老師卻沒有懲罰他!
那天放了學,沒有了人,我一個人哭了好久……
那時候我都認為,以後都不要再努力了,反正也沒誰會相信你!所以小學到初三,我成績一直是班裡的倒數幾名!後來幸虧遇到了初三化學老師,不然恐怕這輩子我是進不了大學的!
………………
知乎上其實有不少是從事教師的職業!
我長大後,也挺能理解熊孩子給老師帶來的困擾!
但我想,每個熊孩子也會有想證明自己的時候,也會有努力用工的時候!
請如果你們的熊孩子真的在嘗試改變,請你們也以一個平等的目光對待他們!
說不定,那個時候你們的鼓勵,會改變熊孩子一生!


你就抽他一嘴巴,反問:為什麼我不打別人就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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