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電改後售電公司如何運營?盈利模式是什麼?


2016.11.11

本答案已改寫成了完整的售電專欄文章。下有鏈接。

2016.11.05

增加了售電公司的定義,方便無電力市場知識背景的同學理解。

----------------------------------------------假裝有一排鳥---------------------------------------------

九號文就不提了,那是大家都查得到的東西。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就打算從長遠出發,預測一下售電將來的樣子,並沒有想要糾結於國內當下的政策。如果各位更希望看到政策解讀的文章,請移步各類微信號,相信您會找到比這篇有價值的多的文章。

此答案已經作為行文一部分,收錄到了我對售電行業完全體的分析文章里:售電公司-電力行業的下一個窪地還是陷阱? - 關於電改你應該知道什麼 - 知乎專欄。有興趣的知友可以關注下。

此答案適用於所有人,沒有背景知識也一樣。因為估計五到十年內,普通家庭也應該需要接觸並自主選擇售電公司了。(本文大約2500字,吃瓜群眾不願讀完的,可直接拉到最後的電信行業類比。)

1)首先說說什麼是售電公司?

通俗的說,售電公司就是替你去跟發電廠議價,然後儘可能降低各位的用電成本,並自己從中分一杯羹。當前的售電公司角色是由國網和南網扮演的。

2)再說說為什麼需要引入售電公司?

有的知友可能會說:「增加售電公司這一角色不是會提高整體成本,從而導致更高的電價么?」

首先這不是增加環節,而是打開售電環節,引入社會資本。當前電力的輸配售都是由南網或國網完成的,所以存在客觀壟斷。各位用戶沒有選擇或者說議價權,只能被動接受。但是多家售電公司的加入能引入市場競爭,讓大家可以在不同售電公司之間選擇你認為最便宜或者說最適合你的用電價格方案(注意供電質量不會因為售電公司的選擇而改變,供電質量是由輸配電公司保證的。)。

PS:關於擁有配電網的售電公司模式在這裡先不涵蓋,回頭放到專欄里的配電文章去寫。

首先簡要介紹一下開放市場下的電力買賣三步曲:

  • 第一步最穩妥:用電者(買方)提前與發電廠(賣方)簽訂合同(bilateral contract),寫明你的用電時間(比如下午4點到5點)和需求幅值(比如50MW)。

  • 第二步風險稍高:買方和賣方到電力市場(day-ahead market in US and wholesale market in UK)里自行報價(black box形式),然後電力市場管理者根據供需關係決定哪些哪些賣方能發電,哪些買方能買到電。
  • 第三步無控制權:電力市場管理者根據買方的實時用電情況 (in balancing market),隨時命令賣方增發或者減發。只要買方所用電量跟前兩步買下的電量不匹配(imbalance),就會遭受相應懲罰。而且這個懲罰的力度是由市場運行狀況決定的,買方沒有控制權。

1. 售電公司的運營模式

首先談談作為對照組的直購電。

因為有一些大型工廠的用電需求的數值時間較為固定,所以可以通過直購電模式直接打通發電企業和大型工廠之間的售電通道。所以售電公司在這一塊應該是沒什麼作為了。

其實從上面對直購電的解釋,可以看出需不需要售電公司有兩個關鍵點:

  • 用電需求是否足夠大,足夠穩定
  • 用電時間是否固定

所以作為非工業用戶,我們不能直接去跟發電企業簽合同原因就在這裡:負荷太小只是一小部分問題,關鍵是你沒辦法保證你每天有固定的用電習慣(比如你出去旅遊了,你家裡還會照常用電么?)。

所以這時候售電公司就出現了,他代替用戶跟發電企業簽合同。售電公司通過把多個用戶的負荷疊加起來,可以利用diversity of demand, 得到一個較為穩定的負載曲線。如下圖所示,左邊為每一戶使用天然氣供暖的家庭的電力負載曲線,而右圖為1000戶家庭疊加後的結果。數據都是利用[1]中的我自己建的數學模型得到的。

你可以嘗試再用另外1000個家庭的負荷疊加一次,差別跟上圖不會太大。這種現象就是由用戶用電習慣的隨機分布性所造成的。

總結一下:售電公司就是一個替用戶承擔風險獲得相應收益的角色。他通過增加手中的用戶數量以減少用戶隨機行為造成的負載變化。然後和發電企業簽訂主要負載供應合同(第一步),再留存少量空間根據用戶負載變化提前一天買電(第二步),從而盡量減少實時市場上的強制買賣情況(第三步)。

2. 售電公司的盈利模式

1)基礎模式

電改剛起步,當前國內售電公司還普遍處於最基礎的模式:

  • 利用用戶和發電之間高度的信息不對稱,賺取差價。

  • 利用國內特色的火電裝機容量過剩,讓作為買方的售電公司具有更高的議價權,壓低火電利潤空間。

當然售電公司如果只依靠以上兩點「低」技術含量的經營方式,那麼隨著更多資本的進場,這類售電公司將被逐漸同質化,並最終苦苦掙扎。

2)進階模式

由於給E.ON UK(E.ON是歐洲最大的幾家能源服務企業之一)做過諮詢,稍微了解下他們的經營模式:

  • 作為能源服務的綜合提供商,比如供電,暖還有天然氣。
  • 設計不同的能源套餐,隱性增加自己的利潤。(一方面讓消費者覺得賺到了,另一方面自己又悶聲發大財,這才是藝術。)
  • 擁有一些發電資產,對沖自己的購電風險和降低運營成本(獨佔了部分發電和售電之間的利差)。(英國是不允許售電公司擁有配電網資產的。)
  • 做一些新能源技術的嘗試,並推薦成熟的設備給自己的用戶。

前三點應該都挺容易懂的。我談談第四點。因為幫E.ON做過電熱泵(EHP)和供暖網路的項目,所以也做了些相關的負載曲線模擬,詳細模型信息參考[1]。我像上面的圖一樣再次做了1000戶居民的負載模擬,但是這次是帶EHP的了:

你在上圖裡可以看到單一用戶的用電頻率變得更高(負載更緊密了),並且需求峰值更大了(從天然氣供暖的單戶4-5kW電力峰值提升至了這裡的8kW)。所以售電公司通過給用戶推薦新的電氣設備,以提升售電量。並且加高了用電頻率,使疊加後的負載潛在的變化更小(可以看到右邊的總負載曲線更加平滑了),從而降低自身風險。

3)終極模式

說這是終極模式,是因為當前這些服務在全世界正在試行或是還在臆想ing....

  • 推行實時電價,將風險轉嫁至用戶身上,自己賺取固定利差。
  • 幫助用戶控制電氣設備,並為電網提供需求側響應服務。

首先談談第一點。其實對於新能源發電企業來說是好事。實時電價是可以有意識的培養用戶的用電習慣,將一些電氣設備的運行延遲至凌晨。然後進一步推廣電力系統的終極形態:需求跟著發電走(個人觀點)。

第二點在國內的前景還不好說。因為B2C的介面從目前來看掌握在騰訊和阿里的手上,所以未來售電公司想要進入用戶家裡面「做點事情」的話,恐怕得看這兩家的臉色。畢竟售電公司當前是不具備像谷歌那樣布局Nest硬體到用戶家中的能力。

添加了以上的增值服務後,是我現在能預見的售電公司終極盈利模式了。以後如果學到了什麼新知識,我再更新。也歡迎各位知友在評論區里提建議。

最後打個比方,其實售電公司和移動、聯通、電信這幾家電信運營商的未來運營模式是有相似點的。

  • 電信行業由鐵塔公司承建發射塔,而電力行業則是由國網/南網建設輸配電網。

  • 電信運營商則專門負責流量套餐,而售電公司則送上能源套餐。
  • 電信運營商弄點合約機啥的,而售電公司則是賣點分散式新能源設備(不包括PV,他們又不傻)

當然,售電公司還是有他最獨特的一面,因為在未來你可能會接到如下簡訊:「親...?(? ???ω??? ?)?....,今晚六點到八點別用電,我給你送片PIZZA行不?」

以上,謝謝。

很多公眾號不守規矩,所以本答案和上面提到的那篇專欄文章需私信作者獲得轉載授權,並且文字轉載時請在開頭按照以下形式醒目標註,否則作者會通過知乎進行維權舉報。謝謝。

作者:Kevin Zhang

鏈接:https://zhuanlan.zhihu.com/p/23493764

來源:知乎

歡迎關注:

專欄:關於電改你應該知道什麼

Live:我在英國做博士「學霸」(這名字是知乎官方給的...23333)

電子書:為什麼電氣工程有前途:曼大博士告訴你

[1] N. Good, L. Zhang, A. Navarro-Espinosa, and P. Mancarella, 「High resolution modelling of multi-energy domestic demand profiles,」 Appl. Energy, vol. 137, pp. 193–210, Jan.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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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3 更新內容,並修改部分不恰當言辭。

--------------以下為回答內容--------------

作為電網企業專責負責售電側改革事務的人員,在此談談我的看法。我盡量說的通俗些,方便不是電力行業的也能理解。

售電公司分為三類,電網企業的售電公司,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和獨立售電公司。我也就這三類售電公司分別說下我的看法:
1.獨立售電公司

最易於理解的一類售電公司,僅從事購電、售電業務。這類售電公司可以通俗的理解為批發商,從發電企業那裡以較低的價格購電,然後抬高價格賣給用戶。看起來錢很好賺,倒買倒賣的生意只要有錢好像誰都可以做,但是卻存在著很大的問題,現在已經是21世紀了,如果說現在電改剛開始趁著信息不對稱還能趁火打劫賺他一把,等以後用戶學聰明了,完全可以直接發電企業買電,少一道中間環節可以省不少錢。當然,這隻針對10千伏以上的工商業用戶的,用電量大的才有可能和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售電公司在用電大戶這塊的利潤是有限的。

獨立售電公司真正能夠挖掘、也是未來最為基本和廣闊的市場,是那些用電量較小的低壓用戶,由於這些小用戶的負荷很小且一般沒有什麼用電規律可言,無法直接與發電企業交易,獨立售電公司在這裡就可以派上用場了。售電公司可以代理多家小用戶以形成用電量可觀的、相對穩定的用電負荷,向發電企業批發購電(舉個例子,平常居民小區內一戶人家一年用個1000度電已經算多的了,這個級別的用電量發電企業根本看不上,但如果是一個居民區內所有的用戶加起來的話就是一個不小的數字了,售電公司可以通過代理數個居民區,統一向發電企業批發購電)。當然,這樣做的風險也是很大的,你購買的電量並不是隨買隨用的,而是需要事先簽好購電協議的,你很難把握你代理的這些用戶用電量到底有多少,也許今年夏天來得比往常早,空調一開電量瞬間就超過了同期數值,電力交易中心定期考核的時候發現你代理用戶的用電量和之前簽的協議電量差了很多,你又沒有及時處理好,交易中心就會考核你,罰上上千萬是非常有可能的。

此外,獨立售電公司也可以在開展售電業務的同時提供額外的增值服務來吸引用戶,對於用電大戶來說,增值服務可以包括合同能源管理、能效管理、電能替代等等;對於低壓用戶來說,增值服務可以是簡單的免費維修家電,也可以是複雜的熱電聯供、分散式電源代理接入等等。如果能提供多種多樣的增值服務,售電公司還是能夠吸引到包括用電大戶在內客戶的。

最後,我想說明,至少現在(2017年3月),獨立售電公司並不適合進場開展業務,布局是可以,但真正去做基本都會虧,目前放開售電業務的範圍並不包括低壓用戶,僅僅是10千伏以上的工商業用戶,都是用電大戶,現在進場的獨立售電公司,要麼有著雄厚資本實力和背景的,要麼就是有政府背景。此外,在目前配套政策尚未完善、機制尚未健全、技術尚未成熟的情況下,風險是很大的。

2.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以下簡稱配售電公司)

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的業務分為兩塊,即售電業務和配電業務,這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業務。售電業務和獨立售電公司是一樣的,這裡不再贅述,配電業務則是一塊完全不一樣的業務。簡單來說,配電業務的盈利模式,就是由配售電公司來投資建設一片區域內的所有配電設施和必要的配套設施,用戶接入這個配電網後,配售電公司僅收取過網費。通俗的理解,配售電公司就像是高速公路的收費站,電就像是高速公路上的汽車,配售電公司僅向用戶收取過路費,並不會收取你這個汽車的生產費用。有人會問,配售電公司也是售電公司啊,直接賣電不就好了,但是,國家政策文件寫的很清楚,一個配電區域內,只能有一家配售電公司,但是可以有多家獨立售電公司,用戶有自主選擇售電公司的權利。所以,用戶完全可以去向某個售電公司或發電企業買電,僅僅就用一下配售電公司的配電設施來輸電,電費我付給售電公司,再付給配售電公司很低的過網費就行。再舉個例子,你在淘寶某個手機代理商那裡買了部手機,用快遞寄回了家,你付給了淘寶商家幾千塊錢,快遞公司只收了你10幾塊,但這家快遞公司其實也代理出售這種類型的手機,你完全可以直接問這個快遞公司買,只是選擇權在你,你完全可以不買快遞公司代理的手機。類比下,快遞公司就是配售電公司,淘寶的手機代理商就是獨立售電公司,而手機就是電。當然,這個過網費也不是亂定的,需要有關政府部門按照「准許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則核定的,簡單說就是不會讓你有暴利的可能。

配售電公司的利潤空間非常有限,這次開放的增量配電網,首先是界限清晰、不與已有電網交叉的配電區域,且電壓等級是110kV及以下,滿足這個要求的區塊負荷密度一般不高,用電量並不大;再加上目前國內經濟低迷,很多工業企業都處於停產狀態,破產的也不在少數,就算你的配售電公司競標成功拿到了發改委批複的第一批試點園區,你也不能保證這個試點園區裡面的企業用電量能夠讓你有盈利的可能。

前期投資建設配電設施的費用往往上千萬甚至上億,而收取的過網費也是政府部門核定,如果開展配電業務的這塊區域用電量不大、增速又慢,這個區域內的配售電公司就沒有盈利的可能,倒閉是遲早。
配售電公司並不是什麼新鮮的東西。很多省市因為歷史原因也在某些工業園區或開發區成立過混合制的配售電公司,電網企業可能只是參股方之一。這些配售電公司獨立運營一片配電網,自負盈虧。我曾經和領導調研過一個開發區的配售電公司,運營了十幾年,剛成立的10年一直都在做投資建設,沒有盈利,直到前幾年才開始逐步盈利,今年因為經濟下滑勉強收支平衡,預計過了今年想要盈利就很難了。這個公司為了利潤壓縮了一切開支,人員非常精簡,總經理都需要參與值班,即便這樣還是顧及不過來。開發區內很多電力設備電網企業幾年前就換成新的,他們卻修修補補繼續用,用到不能再用了才換。錢不是那麼好賺的。
和電網企業一起合資成立混合制的配售電公司是目前最佳的做法,電網企業多年的經驗完全可以判斷哪些增量配電項目有賺錢的可能,哪些是必然虧本的,讓電網企業帶著你賺錢,這樣至少會保證你不吃虧,畢竟跟著一個在各方面都經驗成熟的公司走,你怎麼樣都不會碰到解決不了的麻煩。

3.電網企業的售電公司

電網企業的售電公司(電網企業絕對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供電企業),與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是一樣的,只是按照政策規定,未來必須慢慢將售電業務分離出去,僅從事配電業務。在此我還是想強調,中發9號文的精神,是區分自然壟斷環節和競爭環節的,售電業務是競爭環節,是可以完全放開的,獨立售電公司這塊,電網企是秉著開放的心和大家一起競爭的;但是,配電業務是自然壟斷,政府最初的想法是想引入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網業務來盤活社會資本,是電網企業引入社會資本成立混合所有制供電企業來經營配電網業務,電網企業應該且必須佔有控股和主導權。電網企業再怎麼壟斷,始終都是以服務社會為第一位的,發生天災後我們不計成本地去保障社會供電,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保障偏遠地區少數用戶的用電,這些都是要花錢的,都是虧本,電網企業會去做,利潤第一位的社會化配售電公司是不可能做到也沒理由做到這些的。天災人禍一來,配電區域內的配電設施損毀嚴重,如果我是這家配售電公司的老總, 我可能會選擇破產,畢竟再次花費上千萬去投資建設是入不敷出的,但是電網企業不會,電網企業必定會全力修復,必定保證用戶的用電安全和可靠。所以我們擔心放開增量配電業務後電網的安全可靠問題,這不是沒有道理的,我們是真的在關心電網乃至國家的安全,說真的,電網企業真的會在乎那些利潤嗎?


借用能見售電交流群一張圖即可。

個人微信:wheatripple


售電公司?

為什麼不去門檻低的售流量公司,去和移動聯通電信分一杯羹?

什麼樣的民企有這個實力去做售電這件事?或者是政府信任誰,讓他去做這件事。

其實售電很簡單,我自己都能做,但是政府會願意嗎?國網南網和五大發電集團會願意讓我做嗎?

售電公司的出現就是想搞國網南網,因為兩家壟斷著輸電配電售電,你們想的簡單,輸電配電又不賺錢,把售電拿走,讓兩家電網成了沒權買沒權賣的空殼。

售電公司的介入,勢必增加客戶的負擔。都知道商品經過的人手越多,價格會越高。

ps:這裡的我是指我們每個人。在中國,政治最大,不知道誰在背後下的什麼大棋。


對民資進入,我不持樂觀態度,門檻太高。僅一個電網安全,我想不出國內有哪家民企能獨立解決。

較可行性我覺得是那些有獨立電廠的公司,到可以考慮對負載內的區域用戶進行直供電的生意。


以後燒耳機的人有福了……指定火電水電還是風電核電不是夢


電網公司有電網有設備,規劃、建設、檢修、運行、營銷各專業大量專業技術人員精心維護,每年都搭上人命(當然,不應該)換來的可靠供電,當然也有壟斷有浪費有各種不合理之處。

但售電公司不拉電網,一買一賣空手套白狼,這種盈利模式合理么?救救實體吧,別再玩虛擬了


售電公司和電力用戶之間,在電價方面有5種代理模式,為了更直觀的體現這些模式,這裡將通過模擬以下場景來對其進行解釋:假設某地電網供電的價格為1元/度,為了降低電價水平,電力用戶找到了某電公司,希望通過售電公司代理購電來降低電價,在這樣的情況下,雙方的選擇包括:

模式1:固定降價

第一種:

1、售電公司先和電力用戶約定未來的成交價格。比如說0.7元/度

2、售電公司前往市場集中競價,或是和電廠進行雙邊交易。

3、如果售電公司買到的電能比和電力用戶約定的價格低,比如0.5元/度,就可以賺錢,如果比約定的價格高,比如0.9元/度,就只能賠錢。

模式2:按中標價提成

1、售電公司先和電力用戶約定未來的價差分成比例,比如說,電力用戶拿2/3,售電公司拿1/3。

2、售電公司前往市場集中競價,或是和電廠進行雙邊交易。拿到的電價比電網每度電便宜0.3元,也就是0.7元/度。

3、售電公司開始和電力用戶按照1:2的比例分成這部分降價,在0.3元的降價幅度中,售電公司自己留下0.1元/度,電力用戶享受0.2元/度的降價幅度。

4、最終交易結果:售電公司從市場按照0.7元/度從電力市場買入電力,再以0.8元/度的價格賣給電力用戶。

模式3:按照市場均價比例提成

1、售電公司先和電力用戶約定未來的價差分成比例,比如說,電力用戶拿2/3,售電公司拿1/3。

2、售電公司前往市場集中競價,競價結果顯示,市場平均降價幅度為每度電0.3元,也就說,成交價是0.7元/度。按照售電公司和電力用戶1:2的分成約定,用戶應該享受0.2元/度的降價幅度,也就說0.8元/度的成交價。

3、如果售電公司競到的電價比0.8元/度低,就可以盈利,例如0.75/度,雖然比0.7元/度的平均價高,但售電公司還是能賺0.05元/度。

4、如果售電公司競到的電價比0.8元/度高,就將要賠錢,例如0.9/度,比0.8元/度高0.1元/度,也就說賠了0.1元/度。

模式4:保底+按中標價提成

1、售電公司先和電力用戶約定兩件事,一是給電力用戶的保底降價,這裡假設是0.1元/度。二是未來的價差分成比例,比如說,電力用戶拿2/3,售電公司拿1/3。

2、售電公司前往市場集中競價,或是和電廠進行雙邊交易。拿到的電價比電網每度電便宜0.4元,也就是0.6元/度。

3、售電公司首先要給用戶0.1元/度的保底降價幅度,這樣的話,剩下的降價幅度就變成了0.4-0.1=0.3元/度。然後,售電公司開始和電力用戶按照1:2的比例分成這部分降價,在0.3元的降價幅度中,售電公司自己留下0.1元/度,電力用戶享受0.2元/度的降價幅度。

4、最終交易結果:售電公司從市場按照0.6元/度從電力市場買入電力,再以0.7元/度的價格賣給電力用戶。

模式5:保底+按照市場均價比例提成

售電公司先和電力用戶約定兩件事,一是給電力用戶的保底降價,這裡假設是0.05元/度。二是未來的價差分成比例,比如說,電力用戶拿2/3,售電公司拿1/3。

2、售電公司前往市場集中競價,競價結果顯示,市場平均降價幅度為每度電0.3元,也就說,成交價是0.7元/度。按照售電公司和電力用戶0.05元固定降價,以及1:2的分成約定,用戶應該享受0.25元/度的降價幅度,也就說0.75元/度的成交價。

3、如果售電公司競到的電價比0.75元/度低,就可以盈利,例如0.72/度,雖然比0.7元/度的平均價高,但售電公司還是能賺0.75-0.72=0.03元/度。

4、如果售電公司競到的電價比0.75元/度高,就將要賠錢,例如0.8度,比0.75元/度高0.1元/度,也就說賠了0.05元/度。


在江西一家售電公司工作了一段時間,最苦逼的業務員那種。

目前來說,公司的想法是賺一筆就走。一度電優惠給用電企業一分到一分五,截止目前大概估計簽約簽下了五十億電。


sgcc員工匿名答。

首先這事兒對於國-家電網公司的各級營銷部(單位)影響很大、其實也不僅僅是營銷系統受影響。。。。。。最近這段時間我們查閱了很多國外的售電模式的相關文獻,目前來看還是要走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線路。

這次事件,技術上非常好解決,成功案例有很多。但是在政-治上,國-家、部-委要達到的深層效果現在我們這個層次還沒弄清楚。想從sgcc分一杯羹的人多了,但是上層要把這杯羹分到誰手裡就不得而知了。總之希望國-家在分配利益的同時還能繼續考慮到最終電力用戶的感受,讓大家更方便、更實惠的用電。


在新電改《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文》文件發布之前,主要的售電主體是我國電網系企業,而9號文件發布之後,允許社會資本成立售電公司,進入售電側市場。政策指出要建立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形成公平規範的市場交易平台。

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5-2020年中國售電公司發展模式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指出:我國售電市場其全國平均銷售電價為0.492元/千瓦時,2014年我國全社會用電量為5.52萬億千瓦時,簡單測算全國售電市場容量為2.72萬億元,如果剔除第一產業和城鄉居民用電後,市場容量約為2.3萬億元。2013年,國內全社會用電量累計5.32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7.5%。2014年,全國全社會用電量55233億千瓦時,同比增長3.8%。

前瞻網分析認為,在當前用電量大幅增加,售電公司市場即將打開的情況下,我國售電公司存在以下問題:(1)調度獨立方面:即使打開了電網「黑匣子」,成立獨立的大售電,依然可能滋生電網企業的「新型壟斷」。(2)電力交易獨立方面:電力交易機構從電網分離是必然趨勢,受政府直接領導或授權,以實現公平交易,交易機構獨立可以減少電網企業對市場交易的影響和干預,這樣有利於信息公開、公平交易和市場監管。(3)售電側的產權問題:對於售電側改革,最大的爭議來自於售電環節的產權,是將電網的售電業務徹底剝離,還是保留電網的售電業務讓民資參股,還是在不改變現有售電市場基礎上准入更多的民營售電公司,這些問題如不能解決,勢必會影響改革的效果。

前瞻網分析認為,未來我國售電公司有以下發展趨勢:(1)某些開展售電業務的公司已經具備用電需求服務功能,如四方股份、科陸電子這類的公司未來有望進行業務整合,打通售電和用電服務的業務環節。(2)本身缺乏用電需求服務能力的售電公司,未來可能通過內生、外延或者合作等方式,布局用電服務業務,合作對象為用電需求服務領域相關標的。(3)目前用電需求服務領域管標的也可能設立售電公司,參與售電業務,成為電改的直接受益者。


突然想到提出延遲退休的那些衣食無憂生活安逸的人,沒有體會過實際基層人民的艱辛。學歷高而沒有實踐的人最可怕。


輸配電價是電網經營企業提供輸電和配電服務價格的總稱,在我國當前的電力體制下,也包含了售電服務價格。輸配電價是電力產品價值鏈的中間環節,不僅關係到電網的健康發展,也關係到電價改革的深入推進和電力資源的優化配置。

建立獨立、規範的輸配電價機制,將現行輸配電價由電網平均銷售電價扣除平均購電價和輸配電損耗後確定,過渡到以成本加收益的管制方式確定,具有重大意義。

一是有利於激勵電網企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政府對電網經營企業輸配電業務的各項成本,嚴格以成本監審結論為基礎,按社會平均成本核定,擺脫了個別成本定價的弊端,不僅能夠對輸配電業務進行有效監管,而且樹立了成本標杆,電網經營企業高於標杆成本的實際成本將不能計入定價成本,由企業自身消化,而如果實際成本低於標杆成本,產生的效益則歸企業所有,這形成了電網經營企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外部壓力和內在動力。

二是有利於促進電網健康發展。對電網經營企業輸配電業務實行成本加收益管制方式,並獨立制定輸配電價,建立了促進電網健康發展的保障機制,保障電網經營企業在回收合理成本的同時獲得合理收益,對電網投資者提供了長期、穩定、可預期的投資環境和監管環境,擺脫了現行購銷差價形成輸配電收入的不確定性,有利於促進電網良性發展。

三是有利於進一步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輸配電價機制與電力體制及電力市場化改革有著密切的關係,電力體制決定了輸配電價機制,而輸配電價機制對電力體制改革目標的實現有重要支撐作用,下一步不管是實行大用戶直接購電試點;還是實行競價上網,聯動形成銷售電價;或是逐步開放輸配電網,允許獨立售電商參與市場競爭等改革,均需要制定獨立、規範、合理的輸配電價

四是有利於真正實現電網「三公」調度。政府按成本加收益方式對電網輸配電業務實行獨立定價,改變了現行電網經營企業獲取收入和利潤的方式,能夠使企業擺脫對購銷差價的依賴,真正落實電網「三公」調度。


作為電網一線運維人員我只想說,民營企業投入設備能否可靠?就算是國網很多設備都不是非常的可靠,各種問題一大堆。總之民營企業要做到國網那樣標準的話很可能入不敷出。


售電公司組建攻略

安第斯企業管理

下面,就一起來剖析下,這其中的門道吧~

1 新政指出,售電公司分三類。

售電公司以服務用戶為核心,以經濟、優質、安全、環保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鼓勵售電公司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綜合節能和用電諮詢等增值服務。同一供電營業區內可以有多個售電公司,但只能有一家公司擁有該配電網經營權,並提供保底供電服務。同一售電公司可在多個供電營業區內售電。發電公司及其他社會資本均可投資成立售電公司。擁有分散式電源的用戶,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服務行業,節能服務公司等均可從事市場化售電業務。

2設立售電公司的准入門檻。

考慮改革初期配套政策、監管機制和信用體系還有待持續完善,為培育合格的售電主體,保障改革有序推進,應設置必要的准入門檻。

改革初期,准入門檻的設置不宜過低,確保其具備從事售電業務相適應的財務、技術、人員等條件。售電公司准入資產設定一定的水平,是為了防範改革初期售電市場的風險。從國外售電側放開的經驗來看,售電公司均需經過註冊,在市場中應遵循准入和退出機制,確保售電市場規範運行。

綜合各方意見,《關於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適當提高售電公司資產水平,並明確不同資產水平對應的年可售電量規模。可以經過一段改革實踐後再進一步深化和細化准入機制。

3對於售電公司的資產情況,該意見中也提出了各大標準。

4售電公司組建程序。按照簡政放權的原則,《實施意見》對售電側市場的准入和退出機製作了創新性安排,這是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中的一個亮點。准入機制方面,將以註冊認定代替行政許可的准入方式,以降低行政成本,實現有效監管,提升工作效率,重點是「一承諾、一公示、一註冊、兩備案」。

5電網公司參與競爭性售電業務,如何保證售電公司間公平競爭?

〔2015〕9號文提出多途徑培育市場主體,並未禁止電網企業參與市場化售電業務。從國際經驗來看,已實施售電側放開的國家,一些國家允許配電網企業從事市場化售電業務。售電側改革試點階段,允許各地探索電網企業投資成立獨立法人資格的售電公司,參與市場化售電業務,並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修訂完善電網企業參與市場化售電業務相關政策。

6為確保售電市場的公平競爭,可採取以下應對措施。

7新政打破壟斷鼓勵民營資本參與售電。

《關於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售電側改革實施意見」)中明確提出:「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鼓勵越來越多的市場主體參與售電市場」。這就意味著一直處於高度壟斷狀態的售電業務,將開始碎片化,按照地域、行業、客戶對象等不斷細分,而伴隨著這種壟斷市場格局生長起來的相關產業鏈,將會逐漸發生變化,這種變化將對為民營資本參與售電業務帶來何種機會和挑戰,且分析如下: (1) 總體分析與市場預測。原來依靠壟斷地位混吃喝的一些無競爭力的企業會不斷在市場中被弱化甚至淘汰,細分市場催生出更多依靠核心競爭力成長的專業化公司,以各類服務的形態進入市場。首先是電力宏觀產業鏈的重構與整合開始逐漸發生,原有的發輸變配用調,調度相對獨立,輸變環節按成本定價並受到監管,增量配電業務逐步開放,包含了售電業務的用電環節趨於市場化,這時本就處於競爭狀態的發電環節與其他環節的競合就顯得饒有趣味,比如集中式的發電,如火電核電水以及風電和光伏電站,向下游環節延展是必然的結果,可能出現發配售一體化的電力公司;而配電和售電在某些局部領域也可能融合,形成配售一體化的電力公司,如園區類售電公司。而售電側改革實施意見提出的「擁有分散式電源的用戶,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服務行業,節能服務公司等均可從事市場化售電業務」非電力的能源公司進入電力行業,則為市場的豐富性不斷加碼,比如氣電或者熱電一體化,售電與節能服務一體化。其次是伴隨著電力產業鏈條的重構與競合格局不斷演變,每個環節內部的生態鏈,也就是環節內部的微觀產業鏈也會發生重構,從總體來說,市場化程度的提高的結果是資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必然帶來分工的加深,以及整個市場化專業化程度的不斷提升。此種可能的結果是,原來依靠壟斷地位混吃喝的一些無競爭力的企業會不斷在市場中被弱化甚至淘汰,細分市場催生出更多依靠核心競爭力成長的專業化公司,以各類服務的形態進入市場。最後,隨著產業格局的重構,宏觀產業鏈和每個環節的微觀產業鏈在這兩個維度上進行交織,誕生出一些具備能源互聯網要素的新商業形態,比如售電側改革實施意見中提到的,「整合互聯網、分散式發電、智能電網等新興技術,促進電力生產者和消費者互動,向用戶提供智能綜合能源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意味著可以通過信息技術手段,打破原有的生產和消費,消費和服務之間的界限,實現分散式能源+用電設備+儲能,涵蓋發電、用電、節能並有可能延伸到需求側服務。

(2) 民企未來可能的機會。總的來說,根據中發9號文和配套文件,除了已經進入的領域,如發電、設備製造、設計諮詢、電力工程等之外,民營資本未來有機會扮演的市場角色包括:

(3) 民營資本參與售電面臨的挑戰。政策落地需要時間,民營資本參與售電面臨諸多風險。

應該看到,隨著電改配套文件的下發,圍繞電力市場、售電等領域的改革,會極大的激發各類主體進入和參與,而政策文件的執行,需要一個較為長期的完善和落地的過程,其中也蘊含了相當的風險,對於想要參與其中的民營資本來說,必須在戰略規劃、戰略執行、戰術落地等各個層面予以嚴謹的對待,不可頭腦發熱,這些風險主要包括:

8國外售電側市場主要發展模式。

向社會資本放開售電側市場,賦予電力終端用戶以購電選擇權,是國外先進國家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普遍戰略。但鑒於各國國情不同,其售電側引入競爭機制、實現市場化的路徑也不盡相同,這也就導致了各個國家售電側的放開模式也不同,並進而決定了國外售電公司的基本競爭格局。

目前,各個國家在售電側引入競爭主要有兩種方式:第一、放開售電側,在維持電網企業繼續從事售電業務的同時,引入獨立的售電主體,允許非電網企業從事售電業務;第二、實行配售分開,這種方式是將售電業務與配電業務實行產權分離,禁止擁有配電資產的企業從事售電業務,允許其他企業從事售電業務。國外大部分國家採取的都是第一種方式,即在保持原配電企業繼續從售電事業務的同時,允許其他企業從事售電業務。如日本、法國、美國都是在維持發輸配售一體化的基礎上引入獨立售電公司;英國則是在維持配售一體化的基礎上引入獨立的售電公司。僅僅有少數國家,如紐西蘭,採用配售分開的方式在售電側引入競爭,但在紐西蘭售電側市場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市場份額都集中在少數幾家發售一體化的公司中。

圖表1:國外售電公司發展模式示意圖

放開用戶選擇權是售電側開放的核心內容,目前英國、法國、德國等歐洲大部分國家以及紐西蘭和澳大利亞我已經放開了所有用戶的選擇權,日本放開範圍擴展到全部用電量的68%,美國約三分之一的州放開了全部用戶的購電選擇權,俄羅斯放開了除居民用戶之外的其他用戶選擇權。從發展路徑上看,絕大部分國家是按照電壓等級和用電容量,分階段的從大用戶開始逐步放開用戶選擇權。9未來中國售電側預測。

中國的電力產業市場跟國外有所不同,國外的售電業務百分之五十以上由發輸配售一體化公司所承擔,獨立售電公司佔一部分比重(其中美國的獨立售電公司發展較好,市場份額達到百分之四十)。而中國的新電改前的售電市場,主要是發售一體化(主要呈現為大用戶直購電)和輸配售一體化。按照目前的電改原則,是「管住中間、放開兩頭」,即加大對輸配企業(也就是電網企業)的監管,在發電和售電側引入競爭。很明顯,發輸配售一體化和輸配售一體化都是不受政策鼓勵的。那麼,接下來,根據國外的成功經驗,中國售電側整體發展模式應該是:發售一體化、獨立售電公司及初期電網企業通過力量博弈而短期內將會存在的輸配售一體化模式

10售電側改革實施步驟預測。

主做美元驗資,融資租賃公司註冊,商業保理公司註冊,私募基金公司註冊,私募基金備案,公司註冊,公司轉讓,集團公司,過橋資金,銀行衝量,流水證明,企業顯帳,投資擔保,疑難加急核名,代理記賬等

售電公司組建攻略

2017-07-19 安第斯企業管理

下面,就一起來剖析下,這其中的門道吧~

1 新政指出,售電公司分三類。

售電公司以服務用戶為核心,以經濟、優質、安全、環保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鼓勵售電公司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綜合節能和用電諮詢等增值服務。同一供電營業區內可以有多個售電公司,但只能有一家公司擁有該配電網經營權,並提供保底供電服務。同一售電公司可在多個供電營業區內售電。發電公司及其他社會資本均可投資成立售電公司。擁有分散式電源的用戶,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服務行業,節能服務公司等均可從事市場化售電業務。

2設立售電公司的准入門檻。

考慮改革初期配套政策、監管機制和信用體系還有待持續完善,為培育合格的售電主體,保障改革有序推進,應設置必要的准入門檻。

改革初期,准入門檻的設置不宜過低,確保其具備從事售電業務相適應的財務、技術、人員等條件。售電公司准入資產設定一定的水平,是為了防範改革初期售電市場的風險。從國外售電側放開的經驗來看,售電公司均需經過註冊,在市場中應遵循准入和退出機制,確保售電市場規範運行。

綜合各方意見,《關於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適當提高售電公司資產水平,並明確不同資產水平對應的年可售電量規模。可以經過一段改革實踐後再進一步深化和細化准入機制。

3對於售電公司的資產情況,該意見中也提出了各大標準。

4售電公司組建程序。按照簡政放權的原則,《實施意見》對售電側市場的准入和退出機製作了創新性安排,這是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中的一個亮點。准入機制方面,將以註冊認定代替行政許可的准入方式,以降低行政成本,實現有效監管,提升工作效率,重點是「一承諾、一公示、一註冊、兩備案」。

5電網公司參與競爭性售電業務,如何保證售電公司間公平競爭?

〔2015〕9號文提出多途徑培育市場主體,並未禁止電網企業參與市場化售電業務。從國際經驗來看,已實施售電側放開的國家,一些國家允許配電網企業從事市場化售電業務。售電側改革試點階段,允許各地探索電網企業投資成立獨立法人資格的售電公司,參與市場化售電業務,並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修訂完善電網企業參與市場化售電業務相關政策。

6為確保售電市場的公平競爭,可採取以下應對措施。

7新政打破壟斷鼓勵民營資本參與售電。

《關於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售電側改革實施意見」)中明確提出:「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鼓勵越來越多的市場主體參與售電市場」。這就意味著一直處於高度壟斷狀態的售電業務,將開始碎片化,按照地域、行業、客戶對象等不斷細分,而伴隨著這種壟斷市場格局生長起來的相關產業鏈,將會逐漸發生變化,這種變化將對為民營資本參與售電業務帶來何種機會和挑戰,且分析如下: (1) 總體分析與市場預測。原來依靠壟斷地位混吃喝的一些無競爭力的企業會不斷在市場中被弱化甚至淘汰,細分市場催生出更多依靠核心競爭力成長的專業化公司,以各類服務的形態進入市場。首先是電力宏觀產業鏈的重構與整合開始逐漸發生,原有的發輸變配用調,調度相對獨立,輸變環節按成本定價並受到監管,增量配電業務逐步開放,包含了售電業務的用電環節趨於市場化,這時本就處於競爭狀態的發電環節與其他環節的競合就顯得饒有趣味,比如集中式的發電,如火電核電水以及風電和光伏電站,向下游環節延展是必然的結果,可能出現發配售一體化的電力公司;而配電和售電在某些局部領域也可能融合,形成配售一體化的電力公司,如園區類售電公司。而售電側改革實施意見提出的「擁有分散式電源的用戶,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服務行業,節能服務公司等均可從事市場化售電業務」非電力的能源公司進入電力行業,則為市場的豐富性不斷加碼,比如氣電或者熱電一體化,售電與節能服務一體化。其次是伴隨著電力產業鏈條的重構與競合格局不斷演變,每個環節內部的生態鏈,也就是環節內部的微觀產業鏈也會發生重構,從總體來說,市場化程度的提高的結果是資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必然帶來分工的加深,以及整個市場化專業化程度的不斷提升。此種可能的結果是,原來依靠壟斷地位混吃喝的一些無競爭力的企業會不斷在市場中被弱化甚至淘汰,細分市場催生出更多依靠核心競爭力成長的專業化公司,以各類服務的形態進入市場。最後,隨著產業格局的重構,宏觀產業鏈和每個環節的微觀產業鏈在這兩個維度上進行交織,誕生出一些具備能源互聯網要素的新商業形態,比如售電側改革實施意見中提到的,「整合互聯網、分散式發電、智能電網等新興技術,促進電力生產者和消費者互動,向用戶提供智能綜合能源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意味著可以通過信息技術手段,打破原有的生產和消費,消費和服務之間的界限,實現分散式能源+用電設備+儲能,涵蓋發電、用電、節能並有可能延伸到需求側服務。

(2) 民企未來可能的機會。總的來說,根據中發9號文和配套文件,除了已經進入的領域,如發電、設備製造、設計諮詢、電力工程等之外,民營資本未來有機會扮演的市場角色包括:

(3) 民營資本參與售電面臨的挑戰。政策落地需要時間,民營資本參與售電面臨諸多風險。

應該看到,隨著電改配套文件的下發,圍繞電力市場、售電等領域的改革,會極大的激發各類主體進入和參與,而政策文件的執行,需要一個較為長期的完善和落地的過程,其中也蘊含了相當的風險,對於想要參與其中的民營資本來說,必須在戰略規劃、戰略執行、戰術落地等各個層面予以嚴謹的對待,不可頭腦發熱,這些風險主要包括:

8國外售電側市場主要發展模式。

向社會資本放開售電側市場,賦予電力終端用戶以購電選擇權,是國外先進國家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普遍戰略。但鑒於各國國情不同,其售電側引入競爭機制、實現市場化的路徑也不盡相同,這也就導致了各個國家售電側的放開模式也不同,並進而決定了國外售電公司的基本競爭格局。

目前,各個國家在售電側引入競爭主要有兩種方式:第一、放開售電側,在維持電網企業繼續從事售電業務的同時,引入獨立的售電主體,允許非電網企業從事售電業務;第二、實行配售分開,這種方式是將售電業務與配電業務實行產權分離,禁止擁有配電資產的企業從事售電業務,允許其他企業從事售電業務。國外大部分國家採取的都是第一種方式,即在保持原配電企業繼續從售電事業務的同時,允許其他企業從事售電業務。如日本、法國、美國都是在維持發輸配售一體化的基礎上引入獨立售電公司;英國則是在維持配售一體化的基礎上引入獨立的售電公司。僅僅有少數國家,如紐西蘭,採用配售分開的方式在售電側引入競爭,但在紐西蘭售電側市場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市場份額都集中在少數幾家發售一體化的公司中。

圖表1:國外售電公司發展模式示意圖

放開用戶選擇權是售電側開放的核心內容,目前英國、法國、德國等歐洲大部分國家以及紐西蘭和澳大利亞我已經放開了所有用戶的選擇權,日本放開範圍擴展到全部用電量的68%,美國約三分之一的州放開了全部用戶的購電選擇權,俄羅斯放開了除居民用戶之外的其他用戶選擇權。從發展路徑上看,絕大部分國家是按照電壓等級和用電容量,分階段的從大用戶開始逐步放開用戶選擇權。9未來中國售電側預測。

中國的電力產業市場跟國外有所不同,國外的售電業務百分之五十以上由發輸配售一體化公司所承擔,獨立售電公司佔一部分比重(其中美國的獨立售電公司發展較好,市場份額達到百分之四十)。而中國的新電改前的售電市場,主要是發售一體化(主要呈現為大用戶直購電)和輸配售一體化。按照目前的電改原則,是「管住中間、放開兩頭」,即加大對輸配企業(也就是電網企業)的監管,在發電和售電側引入競爭。很明顯,發輸配售一體化和輸配售一體化都是不受政策鼓勵的。那麼,接下來,根據國外的成功經驗,中國售電側整體發展模式應該是:發售一體化、獨立售電公司及初期電網企業通過力量博弈而短期內將會存在的輸配售一體化模式


短期內只是電網框架的拆分。

把電視為一個商品,首先需要一個交易平台,既發電與售電之間談判,定價。政府再從中調控。可以理解為普通用戶僱傭了一個機構去和廠家談判,但是不同的售電單位議價能力不同。這類似於同一航班,在不同平台上售價不同。

然後現有電網拆分後,輸變電的運維成為主要業務。這可以理解為航空公司與機場的關係。全國各地不同機場,必有一家獨大,而其他來分羹。可能某一些線路,不一定是最大的航空公司來運營。相對來說,可能一些價值不大的,比如較原始的村子的業務,只會由一些業務能力較弱的企業來承擔。

談及業務拆分之後,電價的變化呈現在過網費用上。舉個航空運輸例子來說,廣州-鄭州-北京。一開始這樣經停的線路,需要收取兩筆燃油和基建費用。而在電網方面,過網的費用也是這樣一個道理。

同時,大的企業也會繞過這個圈子,變成獨立供電,類似於包機。

而由於電網框架的特殊性,不存在有類似航空公司同一航線757與737的差別。但是對於每一個用戶來說,是會有商務艙和經濟艙的服務差別在。

綜合下來,電改是個好東西,但是這個改革的過程中,用戶作為最弱者的地位仍然不會改變,改革的紅利,會不會落到消費者手上,我持懷疑態度。


售電公司就是電力中介,利用國家的電網資源去溝通電源和需求側,賺取差價。隨著競爭的增加需求側也會一定程度降低用電成本,達到政府希望降部分工業電價的目的,變相的降低了電價。而售電公司從中賺取了中介費,成功分割了電網的部分利潤,而能開得了售電公司的都不是一般人物。


你以為電是普通的商品嗎?電是要通過電力網運輸的,你知道電網建設投入有多大嗎,你知道電網運行維護投入有多大嗎,你知道偏遠山區經濟欠發達地區的供電線損有多大嗎。看看供電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吧。你就知道電網建設投入力度有多大。』電網公司的社會責任有多重,有多少人知道。一家人一個月的電話費是多少,一家人的電費是多少,流量費多貴,為了點流量拼了老命。電話費流量費的成本是多少,電費的成本是多少。怎麼不去搞電話費、流量銷售公司呢。


改吧,喊支持電改的後悔的是居民用電,電費一直沒有漲價,正好趁電改可以降低工業用電費用,適當提高居民用電費率。哈哈,改吧,收益的還是電網,越改電費越貴


若是配售分開的售電公司,賺取差價,和其他售電公司參與市場競爭,合理的競爭策略是營利保證。外加發展增值業務,增加用戶沾性,拉攏更多用戶。

若是配售一體化的售電公司,還可收取配電費用,在絕對控股時擁有配網的運營權。其在增量配電投資時需和電網公司的配電業務展開競爭,為保證未來效益,投標時須科學報價,爭取更多的效益較佳的配網資源,同時爭取更多的政府資源和保障,即在政府參與下的PPP模式投資。而目前政策文件所反映出來的鼓勵與電網企業成立混合所有制配電公司是大勢所趨,可以規避風險,又可以與電網分一杯羹 。

目前中國電改的發展速度比預期要快,電改的最終目的雖然不能說是降低用戶電價,但一定牽扯到提高效率和抑制不必要的投資,因此配售電公司的生存之道之一需要提高公司的運營效率和保證投資的有效性。


比如,某公司通過前期布局,在某經濟發達省份,已經建成投運了風電、水電、光伏發電站,那麼,可以聯手這個省份的網省公司合資成立售電公司,由電網發揮調度配電作用,自己發電,自己賣電,利潤分成。初期這樣做,比較有優勢。


運營模式:售電公司估值與之簽訂售電合同的客戶的總電量去電力交易中心買電,現階段只有廣東省的售電公司作為市場主體進入電力市場進行交易,結算方式採取滾動抵扣的方式。買回電來涉及分配策略和懲罰機制等。 售電公司的亮點為增值服務,大致分為幾類: 能效管理方案(為客戶提供設計方案來節能減排)、需求側管理方案(根據用戶的用電行為等進行負荷預測)、大數據徵信服務(榮信提供系統十個維度挖掘數據,形成信用報告銀行看好的業務並且可以助於售電公司的用戶評價,對於長期拖欠電費的用戶進行及時預警;另外客戶可以此為動態信用報告向銀行申請貸款,倘若連續幾個月用電量平穩或持續上升,則說明該企業效益持上升期;否則銀行可及時預警客戶催繳貸款等)。

還有其他行業學者專家解答,進入這裡可以查看:專家智庫-問答-詳情

【軟廣】電+ http://www.365power.cn,售電公司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提供各省份政策文件免費下載,免費在線諮詢售電相關問題,在線提問解答,適合電力人的問答平台。


電網到最終用戶有個關口表,你就往裡充電度。以前是向國家電網買電度,你別無選擇,等放開了之後你可以向專業的售電公司購買電度。我想這個可能是鼓勵居民用電吧,比如售電公司向電網一次批發大量電度,然後加個價賣給你,單價可能比之前去國家電網買要便宜。就像給手機充話費,你可以支付寶充,也可以去營業廳,也可以買充值卡。這個制度的確可以實現雙贏。一方面現在老百姓抱怨電費高,電廠卻說有電發不出去,關鍵還是沒有把定價機制交給市場,沒有激活電力消費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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