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有沒有任何國家規定50歲以後的癌症病人不可化療?
12-29
這是我媽的說法,我也不懂,請各位業內人士指出
謝邀。
能不能化療是病情說了算,讓不讓化療是患者身體狀況說了算,想不想化療是患者及家屬說了算,以上。50歲以上得了癌症又錯過手術怎麼辦。沒這個規定,只是有些藥物以及疾病程度不適合化療或者身體已經不允許化療這也是對化療放療不了解所致,癌症預後差,導致的死亡率高,化療放療對癌症有治療作用的同時也會對人體有損傷,外行看到的往往是這些。但是放療化療的誕生,更多的是挽留了很多人的生命,為很多人爭取了手術機會,延長了壽命,甚至治癒癌症(霍奇金淋巴瘤已經是化療可以治癒的腫瘤之一,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經過規律化療,完全緩解後經過鞏固以及維持治療,50%-70%能夠長期生存甚至治癒,以上摘抄自第七版臨床醫學內科學教材)。
試想,如果上述疾病可以長期生存或者治癒,缺搞個生硬的50歲規定,不是害人么,對不對?
正好對我的職業哈,先上結論:跟年齡沒有關係。廣義的化療指的是化學治療,也就是說只要是藥物治療都是化療,包括抗生素,激素等等,這個必須要事先說明。狹義的化療當然就是惡性腫瘤治療方法的一種了,其主要針對惡性程度較高,即容易轉移或者已經轉移的腫瘤一種全身性治療。通過血液將抗腫瘤藥物輸送到全身各處,只要有血液化療葯就能到達,尤其在血運更為豐富的腫瘤組織中濃度更高。但是腫瘤組織是由自身細胞變異而來,因此會有和自身相似的成份。
說到這裡各位可能就明白了,化療通俗來說就是開地圖炮,能打的地方我全部無差別攻擊。對身體的不利影響就會非常大,因此除了個體化的腫瘤治療方案外,每個化療患者都需要進行身體狀況的評估。醫學上會量化為分數進行評估。KPS評分( Karnofsky功能狀態評分標準 )看名字哈,這是由前蘇聯科學家制定的,最初為10分制,後來經美國科學家調整為百分制。目前為最廣泛的評估惡性腫瘤患者化療耐受能力的評估方法。體力狀況 評分正常,無癥狀和體征 100分能進行正常活動,有輕微癥狀和體征 90分勉強進行正常活動,有一些癥狀或體征 80分生活能自理,但不能維持正常生活和工作 70分
生活能大部分自理,但偶爾需要別人幫助 60分常需要人照料 50分生活不能自理 ,需要特別照顧和幫助 40分生活嚴重不能自理 30分病重,需要住院和積極的支持治療 20分重危,臨近死亡 10分死亡 0分得分越高,健康狀況越好,越能忍受治療給身體帶來的副作用,因而也就有可能接受徹底的治療。等分越低,健康狀況越差,若低於60分,許多有效的抗腫瘤治療就無法實施。
遺憾的是,這份量表裡沒有年齡這一項評分,所以年齡不是評估的標準!年齡不是評估的標準!!年齡不是評估的標準!!!此外還有一個體力狀況(Performance Status)評分標準Zubrod-ECOG-WHO(ZPS,5分法),我們科室用的不多,感興趣可以網上查。以上。手機答的排版不好,湊過看吧,不好意思哈這篇朋友圈轉帖還真是第一次見呢……
謝邀。目前還真的沒有聽說過相關規定,只有合適與不合適之說,沒有聽說過禁止使用化療的。
我只想知道你媽從哪個朋友圈看來的…把那個人屏蔽了,這樣能好一點
不是一般看生存指數KPS這類指標嗎?不是以年齡限制的
同是50歲,狀態可差別大了。話說,你媽估計還保存了清宮表吧?按年紀按時啪啪,一定能一舉得男(女)。
老祖宗傳下來的,一定有效!
美國人說的,一定有效!xxx偉人說的,一定有效!秦始皇那年月六十不死活埋……
沒有的事,癌症治療方法有完整詳細的指南,主要在於腫瘤病理分型轉移與否,年齡不是考慮因素。
這估計是因為,西方國家的醫學沒有中國發達,膽子小,同時沒錢,希望減輕患者和家庭的負擔,在萬惡的資本主義制度下,才會做出那樣的決定。
外國人50歲身體還挺健康的吧
你的說法準確的說應該是
年紀特別大的癌症患者
身體相對虛弱與其躺幾年病床做化療還不如快快活活過最後一兩年從個人幸福感而言可能會更好不是說放棄治療啊沒有!你媽被人騙了。
是否有化療指征是依照診療指南執行的,指南是根據臨床試驗證據制定的。如果你媽她老人家是臨床科室醫生,我只想說,哪怕她看過任何腫瘤十年前的指南也不該有這種想法。數據說話:
個人覺得盡量不要化療吧!那真的是人間煉獄,一般化療之後很難有人抗得住的。我媽也是今年被查處肺癌晚期,不敢化療,一個她身體吃不消,一個心理承受不住!現在在靶向葯藥物保守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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