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堆公益項目擺在你面前,你更願意給什麼項目捐款?請說明理由。
大體分類借用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的說法吧
(一)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的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
(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
(三)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
(四)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和福利事業。
當然下面還可以細分很多,比如扶助殘疾人還可以分出扶助盲人和扶助天生智力缺陷患者之類的....如果想到細分內容的話也請在回答中寫出來吧~
實名反對本問題最高票刺青的答案(目前一票),
好吧我知道這樣很逗逼,但面對公益這個領域,有這種想法的人太多,其實我反對的是數十億人。(/ω\) 原答案:哪一個我也不捐。
列出的所有項目都是政府應該做的。我只要消費,就等於納稅了。我不反對政府拿稅金去做這些事。
很多人在想,為什麼要給公益項目捐款?這些不都是政府應該做的嗎?
捐款會不會導致政府推卸責任?
可是呀,一個人點背患了癌症,命衰摔個半身不遂;
一個農村,祖宗八代活在一片鳥不拉屎的地方,窮到教育什麼都跟不上;殘疾人殘疾,罕見病人痛苦,同性戀或女性或誰誰受歧視;汶川雅安尼泊爾突然地震了,哪裡旱災哪裡洪澇的。這些是政府的錯嗎?人民:(對政府)你要負責!
政府:怪我咯!
好吧,在這些公共問題上,政府確實有參一腿的必要,因為政府最大嘛,它不管誰管。即使是封建時期,哪裡有天災人禍也得開國庫放糧的。但關鍵是,這些都是政府應該做的嗎?或者說,交給政府就行了?什麼是「政府應該做的?」,對於公民來說,政府需要維護公民基本權利。當然,這裡的基本權利覆蓋了很多,例如因年老、疾病、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社會保障與物質幫助的權利;
但是,國家只保證會做,但沒有保證做好,更沒有保證會無限制的幫助。
就拿地震來說,人民雖然有國家賠償權的權力,
但地震災害對房屋的破壞屬於自然災害、不可抗力,國家沒有賠償義務,國家賠償指的是「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所以,即使國家那時候給錢了,也只是國家補償。
真的,國家不是保險公司,地震房子塌了,國家不欠你什麼。在重建汶川中,國家其實只要能完成道路橋樑等基礎設施就行了,這才是國家的本分。而我們國家之所以還能幫助災民建房子、修繕房屋,無非是我們國家現在國力還行,八方援助還算給力。但你說國家必須要讓經歷地震的汶川人都分到了房子,過上了比以前更好的生活。不好意思,你想多了。那為什麼不做得更好呢?
我們說,權力與義務是相對的,今天,你讓國家開倉放糧,明天,國家就到你家征糧牽牛。如果說政府有義務無限制照顧好每一個貧窮、患病之人,那麼是否還需要照顧每一個沒有工作,沒飯吃的人呢?
當然有人會問,不行嗎?(/ω\) 行行行,其實這樣的政府早就出現過了:1956年 ,我國對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
1958年 ,「大躍進」運動、人民公社化運動 直至七八十年代,我國還一直處於計劃經濟之中。那時,你在農村,會跟著生產大隊,掙工分,吃大鍋飯。你在城市,國家會幫你分配工作。那時,你沒有地方住,單位會給你分間筒子樓,大雜院。那時,國家會把你當作一個 「產業工人」 的路子來培養的,你當好一個齒輪,做好本職工作,做好生產線上的一個螺絲釘,你要做的事情就是專精一個領域,努力工作,拿低薪,國家幫你負擔其他的一切(住房、福利、養老、就醫、小孩教育等)。這樣,或許很好,但是,我國政府在最終並沒有選擇這條路,相反,國企改制,甚至引發了「下崗潮」。
1998年7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和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出台,停止住房實物分配。
房子都莫得分配了!
有人評論道:這段心酸的經歷讓很多人銘記於心……這個事對社會各方面的影響是巨大和深遠的,而且無法彌補且至今也沒撫平。要知道當時下崗的人員是一無所有的人(猶如凈身出戶一般),因為按當時的政策來說:作為職工什麼都是國家的,但你下崗之後國家什麼都不是你的,你凈身出戶連一張紙,一隻筆,通通都不是你的,你兩手空空連至少有點土地承包到戶的農民都不如,更不要說你生病呀,或是缺衣少食啊,會有人管你,老天爺有眼,歷史自有公論。
可為什麼當時國家不走這條路?為什麼會改為市場經濟?
雖然說不清是對是錯,但大家都知道,或許正是這個「艱難的選擇」,造就了今天的中國。回到話題,我們都希望政府能解決好所有問題,可政府也有解決不了,或解決不好問題的時候。這被稱為【政府失靈】。國家的發展不止可以遵循一條路,例如,「小政府,大社會。」「通俗的來講,就是在社會活動中弱化政府的職能,政府由管的「寬」過渡到管的「窄」,充分的發揮出市場、社會組織的自我調節能力。政府權力小了,相對社會的權力就大了。政府不干涉的事統統由「大社會」來解決,發揮企業、市民與社會組織自我管理。
如果有問題能通過商業,通過公民社會來解決,有何不可?
也就是說,有些事,可以交給政府管,也可以社會內部解決。
哪條路更好,至今未有定論。但現在,社會問題有很多,問題上的四條,其實需要社會上每個人的幫助,我相信,不管什麼問題,在未來我們國家足夠強大的時候,政府都能把它解決好。但這需要時間,一百年?一千年?你作為一個社會人,不希望自己解決這事嗎?總有人會去移山的,但你不想一起來嗎?為了這個回答寫了三個小時,給個贊吧。
至於想幫助哪個公益項目,看你樂意,哪個都行。我目前想做的是公益基礎知識普及與理念推廣。這篇就是。
了解更多:關於90年代「下崗」問題的四個結論,小小普及一下還原歷史,為90年代國企下崗工人說句公道話!當年的下崗潮是怎麼回事?為什麼感覺國有企業反而越來越強勢了? - 歷史我覺得這不是一個選擇給什麼項目捐款,而是給什麼組織捐款。其實作為一個城市中遠離公益事業的人來說,很難知道這個項目是不是最需要我們去支持的,城市又是不是最需要這類的公益項目。就舉一個例子,城市裡的無數大學生都想去貧困山區幫助那些孩子,而社會上的支教團體其實很反感這種行為,學校的學生一批走了又來啦一批,他們的持續性和目的性是非常差的,沒有辦法將支教的效益發揮到最大化,有時甚至是反向的作用。之前一直在杭州的公益組織第九世界裡待,其實真正可以做好的也只有這些公益組織,他們又長期的經驗又有著長遠的規劃,在經歷過無數次的嘗試之後知道山區的孩子最需要什麼。其實捐錢也是這樣子,我們做的是公益,我們捐助的是社會,我們只是一個局外人,我們心中所想確實往往無法做到專業、有效,社會上那麼多公益組織都在蓬勃發展著,選擇一個你所信任的。在第九世界呆了一個半月,也知道了做公益的人其實很累,他們能堅持做下來真的不容易,請不要懷疑他們的初心,相信他們
利益相關,大言不慚:捐我們這種支持性項目,或者稱槓桿型項目或者組織。
繼續特別厚臉皮放十八分鐘廣告,還是視頻的:CC講壇從人到主義到人道主義為什麼?
我拿我們領域給你舉例子。
我所在的領域大一點說叫減災,學術一點叫災害管理,國際體系領域應該是人道救援,在中國俗稱救災。
這裡要高調實名反對」社會經驗豐富「的刺青同學的觀點。政府的工具叫政策,政策的出發點是治理和管理,意味著在不能達成帕累托有效的時候,在矛盾和衝突中,總要選擇犧牲掉一部分人的利益去尋求利益的最大化。也即效率和公平無法兼顧。甚至,總會有不公平發生。比如,城鎮化。救災時也一樣,有些地方我一個人能救十個人,有些地方十個人救不了一個人,你說我會放下前者不管去救後者?不可能。所以政府永遠做不到公平,獲得救助永遠有先後。而政府覆蓋到位總需要時間,那最後的怎麼辦?如果這個時間太長了怎麼辦?比如在尼泊爾,兩個月物資都發不完,最後是聯合國、國際組織、各國政府,一塊幫忙,才勉勉強強讓90%災民在雨季到來之前搭上了帳篷,而度過雨季的糧食並不充足。在我國災區,一般大一點的災害,物資基本覆蓋到位要七天左右。
另外,有一些弱勢群體的需求是和一般人不一樣的,比如哺乳期婦女、少數民族、沒有身份證的、殘障人等等。這個政府第一時間往往也顧及不到。還有,政府能夠照顧的,就是六個有,有乾淨水、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孩子有學上、健康有保障。文化、社區、心理、防減災……這些都是政府管不了的。這些不重要麼?這裡顯然存在不公平,而且政府體制沒法解決。所以就需要有民間組織存在,首先查漏補缺,其次發揮專業特長,分別以專業對應特殊人群,最後可以建立好的範例,倒推政府的革新。而公益組織的資金來源,不需要我說了吧?救災這個事,有個大家都知道的特點。一有大災,媒體一煽動,老百姓心理有創傷了,就要捐款。老百姓一般捐什麼?都恨不得給災民買東西啊。對不對?對,也不對。
首先要說明,捐東西,十有八九是錯的,原因可以另寫一篇文章了。你就記住,救災時公眾不要捐東西,除非你離災區特別近並且物資上一定量了,夠上千人使,並且是災區肯定在未來三天內都需要的東西。三者缺一不可。否則就別添亂,很難發下去,還得浪費人力去接收篩選和入庫。那麼捐款,都希望給災民買東西,那你們知道除去政府發放的,買東西還應該花多少錢么?雅安的時候捐了十幾個億,其實我算過,災區差不多用不到一個億,可能5000萬,就足夠足夠了,政府除了發放了足夠2、30萬人用的物資以外,配套了十個億救災款,95%以上的保障需求可以覆蓋了。剩下的需求,5000萬能買多少米面糧油水速食麵等等,你們算算看。需緊急轉移安置的人數是29萬,其中至少一半可以投親靠友。你們捐款不是為了給政府省錢的吧?政府也不會因為民間捐的這一點點減少多少投入的(雅安政府一共投入了800個億,十幾億社會捐款真的只是零頭)
剩下的錢幹嘛?我在如何看待四月網對壹基金的質疑? - 郝南的回答 中有詳細的解釋,這樣的花錢方法是科學的,可惜還是被罵了。因為他們沒有把所有錢都立即用在災民身上,這是一個多麼大的誤區啊。災民的需求只有那幾天么?生活的重建怎麼也要好幾年的。7天的需求,對比5年的需求,哪個要花更多的錢不用說了吧?
說回應急期花錢的地方。錢要花在災民的需求上,對吧?災民的需求有哪些?根據《環球計劃——人道主義憲章與人道響應最低標準》(這是我們行業的聖經,比LP還牛逼的操作指南),分成五個方面:水和衛生(WASH)、食品營養、住所和費糧食物資(nFi)、健康、安全保護。WASH章節七個小項,供水、排水、廁所、衛生促進、垃圾、病媒控制和行動規劃,其他幾個方面就不展開了。就這一個方面的七個分項,都需要有點專業性的,舉個例子,一個人你給他多少水合適?少了不夠,必須要達到用水的一個最低標準。洗手的水、做飯的水,都得有吧?多了,出水龍頭可能流速不夠導致排隊太長,小孩婦女可能拿不動。你還得給容器,還得做水質監測。這都只是供水這一個小節的內容。廁所里給婦女留一個放衛生巾的地方你想到了么?廁所和排水應該離多遠?怎麼控制蚊蟲?這不是光把東西送到就可以的事吧?
你說總有簡單的,我做能做的。好,咱們看看最簡單的食品發放。首先,你得確定類型和種類。災區人平時吃什麼你知道么?玉樹時候吃了好幾天速食麵米飯,最後災民綳不住了,說我們還是喜歡吃酥油糌粑。不同地方飲食習慣真的不同。尼泊爾地震國內救援隊給人煮了一大鍋面,最後都倒了。。。就不說清真的問題了,出過事的,尤其是方便食品。量呢?人一天應該吃多少東西?減肥的應該知道,2100大卡。但是轉化成具體的食物咋轉化,有人說大米就行了唄。你一天只吃大米試試?吃上十天?還得有脂肪和蛋白啊,這個東西得能下口啊。不管是給災民三天還是7天,這些都是要搭配好營養比例算出來的。然後特殊人群,比如孕婦,每天還需要格外多一點,管理難度就更大了。發放時講究就更大了,一個村子100人,你去發50人分量的試試,98個人的都麻煩的要死。多一點?120份,那多出來的20份怎麼辦?不患寡而患不均知道吧?這還沒涉及輕災戶重災戶,房子倒了的和沒倒的,家裡存糧數量肯定不一樣啊。為什麼不喜歡志願者進村發東西,物資數量和人數匹配不上,志願者前腳走,後腳就得為分配打起來,最後村長寧願不發不惹這個麻煩。本來人家不一定挨幾天餓(一般3天內政府的物資就會到,農村都有存糧),結果為你的物資得先內耗一下(嚴肅點,這是太經常發生的事了,可轉身離去的志願者都不知道)。一群城市小青年,費勁巴力的花著錢,把一群淳樸的山民變成了刁民。這就是你國志願者常乾的事,還經常把自己感動的夠嗆。所以,準確的災情需求評估,成熟的行動規劃,大批量的系統物資調運(起碼是中型超市級的物流倉儲管理),專業的執行團隊,分工細化的專業人員……才能有效的把愛心轉化為對災民有效、迅速的救助。這裡的學問大了去了。救人絕對是個技術活。醫生、消防,哪個不是高度專業化的?怎麼輪到救災就突然降低標準了呢?然後,專業的人從哪裡來?有多少?我只能抱歉地告訴大家,專門做救災的民間組織,全國不超過十家。學過上面提到的《環球計劃》並且能在實際中應用的。恐怕現在只有一百來人。每次救災現場的團隊里,真正具備可以稱得上專業素質的,不到百分之一。大量的災民的實際需求,被很粗糙的解決了,甚至壓根就沒解決。很多社會愛心捐贈,至少一半吧,都因為不專業的操作,起到的都是浪費和負面的作用(心疼不?)。對,你們災後捐的錢,應急期里花掉的,不是通過成熟的機構的話(大基金會相對有保障一點,比如,紅十字,沒想到吧?),一半甚至以上都因為不專業的執行被浪費掉了,或者實際上傷害到災民。(大部分社會組織到了災區根本就不知道該把東西發哪,怎麼發,發了以後怎麼管理,更不知道有什麼後果和影響)
為什麼專業的人這麼少?也很簡單。因為沒人給他們錢。
我們要治病,所以養活了醫生。要學習,所以養活了教師。希望有人能夠足夠專業的去在災害發生以後救人,就得去養活職業救災人,而政府不可能養活他們。但在災害過去以後,他們就變得隱形了。有時候會有人責難救災組織不專業。對不起,其實你沒有這個資格,因為你從來沒有為這一份專業性買單。真正把社會力量和災民需求對接的,是專業。而專業,需要靠職業。職業意味著要以此為生。業餘是做不好救災這種專業性很強的工作的。國際人道援助中,都是經過大量標準專業培訓、具備工作資質、至少是專職人員負責工作開展的。志願者只能做一些簡單的基礎性工作。所以,結論就很清楚了,如果要讓災民的需求得到更全面細緻的滿足,要讓民間捐款花的更到位,需要有相當數量的高級專業人才。而目前最大的問題也同樣出在這樣的專業人才、專業團隊太少,有的能力水平又經常不夠。所以,現在最需要的,是支持和扶持這樣的專業機構、個人能力的提高。這就是需要資助專業的民間救災力量成長。
而這就是我們接下來所要做的事情——支持和撬動行業發展的組織。讓更多的民間組織提高救災的專業能力,並為他們在災區更好的開展工作提供服務,優化社會資源在災區的配置情況。
為了這件事情,我辭去了在北大的牙醫的工作,薪水目前連之前的三分之一都不到,而我絕對不是有錢人也不是富二代。
如果你想知道我們組織的運作情況,抱歉,沒法提供。因為我們沒有專門的財務人員。原因也很簡單:沒錢請。就像視頻里說的那樣,我們組織只有我一個全職,其他全部都是志願者。而這,也是民間很多草根組織的縮影。
現在,是否能夠理解為什麼說我們這樣的項目是最應該被捐助的?
對了,我要補充一點:給我們的錢,一分也不會給災民。因為,在我看來,那是浪費。我們可以讓它更有價值。謝邀。
我做的是助學。其它項目也有很多想做的,比如罕見病,比如孤兒救助。但目前自己能力範圍內的就是助學。因為有我相信放心靠譜的NGO地面執行。另外,項目之下,我優先是找合適的NGO執行。教育才能解決根本問題
覺得應該捐給公益救援隊,我認識的一個來著山西的公益救援隊,6年多一隻致力於救助各類山地戶外登山者迷路、發生生命危險事件,期間的費用全都是隊員自己AA平攤。具體情況,請跟我看下去。10月6日,山東籍驢友石某跟團隊違規穿越四川亞丁景區,出現嚴重高原反應,同伴向景區求助。
在了解景區實行有償搜救後,他們並未選擇有償搜救,最終石某死亡。
亞丁景區表示,大量、頻繁的違規穿越,讓我們不勝其煩,但出了事不去救援,又說不過去。
有網友對「有償搜救」感到不解,認為生命不應用金錢衡量。若是公益救援,背後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該由誰來承擔?
「資金一直都困難,救援裝備由企業捐助,救援費用由隊員AA解決。普通的山地救援,在太原大概2000左右,山西省內大概5000,大型的洪災地震,就貴了,大概15萬。」山西省天龍救援隊隊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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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8日太原遭遇嚴重城市內澇,作為從事戶外遇險救援的民間公益性質的團體,天龍救援隊共出動62人43台車輛在太原市多個地區轉運被困居民和財產。圖為隊員在某小區協助居民轉移車輛40餘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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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28日太原普降瑞雪,有一 群驢友去架山踏雪,不幸從2米多高的懸崖滑墜下去,膝蓋磕在一塊岩石上粉碎性骨折,向天龍救援隊求助。
救援隊晚上7點接到報警電話緊急集結,冒著紛飛的大雪上山救援。由於車輛打滑不能行進,所有人員棄車徒步6公里找到被困人員。經過包紮固定後,29個人輪班把被困人員抬下山交給120,救援結束已經凌晨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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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8日河北井陘發生特大暴洪泥石流,天龍救援隊派出7個梯隊92人趕赴重災區井陘縣和武安縣。圖為在井陘的隊員經過2天3夜的緊急救援,終於體力不支,給災民發放救災物資的間隙中睡著了。
amp;https://pic2.zhimg.com/v2-72df727fbfe89f13c54ef9845bfd4d65_b.jpg&" dw="640" dh="425" w="640" data-original="&https://pic2.zhimg.com/v2-72df727fbfe89f13c54ef9845bfd4d65_r.jpg" data-editable="true" data-title="zhimg.com 的頁面">https://pic2.zhimg.com/v2-72df727fbfe89f13c54ef9845bfd4d65_r.jpg&"amp;>《0407蝴蝶谷救援》 拍攝:王紅慧 天龍救援隊後勤部部長
2013年4月7日,一名驢友在山陰蝴蝶谷滑墜,根據公安廳110指揮中心的協助要求,天龍救援隊派遣隊員前往事發地點進行救援。
由於遇難者被凍在瀑布下的水潭裡,只能中午冰融化的時候才能操作,但這也是最危險的時候,冰瀑隨時可能坍塌。圖為隊員把遇難者遺體用繩索從水潭裡吊運出來。
當我們問天龍救援隊是如何看待有償救援的?
救援隊隊員回答說:「近幾年山西省內山地救援行動幾乎都是去解救驢友,有的救援完都不理我們的,謝謝也不會說 ,還有的特別熱情 ,非要給每個人錢 ,但是我們不要,最後人家就拿著錦旗送到辦公室然後用捐贈的名義捐給隊里。」
「做救援的時候就要把自己的定位劃分清楚,天龍救援隊是不會問被救者要一分錢的,救援中需要的裝備和食宿交通全部自理,這是做民間公益救援的初衷。」
當然,做救援的都知道,救援時的費用花銷是很大的,不排除救援隊要求家屬支付相關的費用,但是僅僅因為救援費用所導致的人員傷亡就太悲慘了,還是希望國家能夠對這一塊有相應的法律進行完善 。」
所以如果要捐款請捐給公益救援隊吧。
更多關於救援隊的內容請關注微信:中國網圖片中心。不知道該怎麼講,我叫它「彌補措施」。
當然,什麼情況屬於彌補,每個人的理解和不同。理由: 用來彌補由「人類的私與惡」導致的後果的措施,如水源,水質,大氣,草原,濕地,海洋,森林,動物棲息地等問題。我深知公益或慈善之術,只是寄託心中些許的慈與善,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但我這等無能之人只能用這較簡單粗暴的方法,算是對道的的崇敬和懺悔。 這是騰訊公益隨手截圖,全部項目中,疾病救助比例最大,而我心中的圖應該是環保動物保護比例最大。當時我弟問為什麼時,我說你可以理解為環境好了,怪病少了。一些疾病救助省了。過去對自然界的過多不正當干涉,致使它早已不自然。而彌補措施雖也不自然,但在我這裡算是一個小小的儀式吧。找不到或者做不到根本解決方法,或許是智慧不夠,可能是權利不許,但只要有自己的想法且向著接近的方向走,還是很開心的。如果說這一大堆我還是沒表述清楚,就貼上這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思路有些亂,還是儘力傳達,意會就行,見諒。
ps: 按照我這個標準,騰訊公益中扶貧和救災不會在一組的呀。我個人認為是捐贈給流浪動物。至於其他的,恕我無感,我倒不認為什麼是政府必須或是應該做得,只是覺得現在的社會好多人都太險惡,錢不一定會用到該用的地方。官微 青蛙益加 還是可以相信的一個公益平台,我個人自從紅會出事兒以來,真是不知道該相信什麼組織了。
1.能解決根本問題,我選擇了教育,進行危機管理。
危機管理,目的在於消除或降低危機所帶來的威脅和損失。通常可將危機管理分為兩大部分:危機爆發前的預計,預防管理和危機爆發後的應急善後管理。如在學校周邊馬路設立擬動態應用場景教育告示牌,加強學生危機處理、平等、自由、關愛等意識,減少不幸不平之事發生數量。如捐贈思維方式、學習方法、解決方案、應用手段、感恩回饋等教育書籍,給兒童福利院,增加他們自強自立的能力,使他們成為如我一般的人。在業餘層面,我願意花時間給殘障人士設計完整的生活改善方案。2.能幫助危機人群,我選擇了獻血,給需要獻血的人群提供幫助。3.能幫助救災人群的組織,我選擇了捐贈先進消防器械,給我們的消防戰士。捐贈給有透明公示的資金組織,我不反對拿其中一部分發運作費用、工資、福利,但其餘的,必須應用在以上3點原則上。我將自己舊的、完好的衣服捐贈給相關組織。我將自己無用的物資,通過小區交換,使物資有所用武之地,即使只是交換了一個故事。關於逼捐最後說一句,任何形式的逼捐都是不平等、不自由、殘暴的,每個人都有自己選擇的權利。
普通人和機構會完全不同選擇,回答的好多圈內人啊!其實普通人看的是感覺,更多通過感官感受而做出向誰捐款;機構則可能是一個價值判斷,這包含企業,這個價值是自我認可和認知的價值,以及企業的利益和價值。
這要看多少錢了,很少的話,捐給弱勢群體中的幾個人,再多的話,支持貧困地區教育,再多比如幾億,辦個慈善機構,讓很多人參與進來,並且盡量想辦法讓資金增值,還是支持貧困人口教育,非常多幾百上千億,在支持貧困人口教育基礎上,用盡量多的資金做生命科學研究和和諧社會構建研究
捐給 WikiLeaks,然後去看看我們捐的錢都去哪了。
給因經濟問題而無法受教育的小孩兒,尤其是因為父母因公殉職或者失去勞動能力的孩子,其次是貧困地區輟學的小女孩兒。很多人因不知道自己無知而顯得更不公平,至少給他們改變命運的機會。
能雙贏的
只要真實,都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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