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內部如何看待此次 React 專利事件?

百度、WordPress 都出了規定,不給用 React 了。那 Facebook 內部如何看待此次事件?國外的各大公司都在用 React,國外工作的前端的公司如何看待此次事件?


大概前端發展太快了,程序員們不太關注歷史吧。

想當初Linux為什麼能替代Unix成為最流行的開源操作系統?還不是因為Unix商標歸ATT。最開始ATT把Unix免費授權給了各大科研機構和各個公司,從源代碼到各種工具。大家用的可比現在React還要爽。伯克利幾乎是在此基礎上寫了個新的操作系統BSD,比如現在包括現在windows在內的socket,都是源於當年的BSD。另一個Bill在此基礎上寫了SunOS,後來成立了Sun Microsystems,前一段時間Oracle剛剛關閉的Solaris就是這麼來的。

後來ATT就把伯克利告上了法庭,官司一打就是10年。正是這10年,給了Linux最好的機會,從個人項目變成了最流行的開源操作系統。

你說一個大學,哪裡威脅到ATT了?

DivX,mp4的解碼器,最開始是開源的,社區里有很多高手。忽然DivX的公司DXN就把項目閉源了,變成了拿來賣錢的商業產品。原來的社區之前的工作變成了免費給人打工,而且自己之前寫的代碼都不能隨便用了。

長點心吧,今天facebook說只是防禦性的條款,不代表明天它不會用這東西來賺錢。


要relicense了: https://code.facebook.com/posts/300798627056246/relicensing-react-jest-flow-and-immutable-js/



有些答主的意見是開源本身沒有義務,fb開源react已經是很好的舉措,附加防禦性條款無可厚非。

可別吧。

我看你們是沒經歷過也沒了解過那個必須把開源與道德聯繫起來的黑暗年代,現在的欣欣向榮是多少個人和廠商犧牲了多少原本可以抓在手裡的利益支撐起來的。

你們現在來吐槽GNU,來吐槽GPL,有沒有想過沒有這種極端自由主義的存在那些相對寬鬆的授權現在哪裡來的生存空間?開源必須保有其純潔性,開不起別開。

我想沒有任何開發者想回到那個個人開發者完全無法生存,廠商與廠商之間只有赤裸裸利益交換的時代。


FB內部的個人看法不得知,但這份協議就代表了官方的態度了。

看到一些評論不吐不快哈。如果說一份協議只是為了對付和防範「小人」的攻擊,那誰又能提防FB哪天不會變成「小人」了呢?自古多少商業公司在專利上的廝殺?商業的本質是賺錢,你不付錢就別用。看看最近的一次甲骨文與Google在Java上的爭端吧,以及再前面一些時間的MariaDB從MySQL的分化。如果沒有一大批開源捍衛者對開源運動的拚死相護及幾十年奔走努力,可能今天你用到的很多技術都要付費了。

開源運動推進到今天,連微軟都開源了.NET Core。如果開源運動沒達到高水平,哪家商業公司會去主動擁抱開源呢?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吃水就忘挖井人吶。

還記得十幾、二十年前的5元一張的VB 6、VC 6或Delphi盜版碟嗎?哪一套不要數千、上萬元?開源運動不僅推動了軟體水平的提高、軟體技術的共享,還促動了傳統商業模式、從業者思維模式的轉變。這樣,你今天才有Java、.NET Core、Swift可用。再想想Sun公司當年是如何捍衛Java的開源吧,如今遍布世界各地的Java程序員應該要記住這位落幕英雄。

話說回來,既然選擇了開源協議,就應該遵守開源世界的規矩——確保一種純潔性,讓用的人安心,而不是口袋裡藏著一把小刀,隨時都可能有意或無意地割到人家。你說你的小刀是用來防衛自身安全的。好的,你說的沒錯,但我也可以遠離你,免得被你不小心傷到吧?你需不需要小刀來保護你是你的自由,而靠不靠近你則是我自己做主的事情。

另外,開源當然不是說不尊重版權、不尊重付出。相反,它是為了更好地保有技術的本質,推動技術公平的發展,並反過來推動技術世界的有序,讓該得到尊重的付出得到相匹配的價值體現及收穫,讓技術價值得到更好的保護。開源並非抵觸盈利,而是要唾棄不公平的「陷阱」。

推薦一些以往不了解開源運動的歷史及意義的小朋友,都看看開源之父Raymond的《大教堂與集市》,不是廣告,網上好像也早有中譯版。這本書是引進國內時,出版社送我的,我一直放在案頭,閑暇時就隨手翻翻。因為不時看看,能夠讓我保持一種編程的樂趣,及對開源技術的喜愛與崇敬。


歡迎Facebook內部不滿於此的人來我廠(淘寶),我廠自研React風格框架Rax,支持weex和web渲染,有很多技術專家參與和交流。

此外,關於大家擔心的API問題,我們發現React前幾個版本是使用Apache協議的,所以我們的API會基於這幾個版本來設計(其實API根本就沒怎麼變過……#一本正經胡說八道#)。

詳情私信


人家問的是 Facebook 內部如何看待此事,結果一群什麼都不知道的外人瞎 BB


9/23 更新

知道我為啥這麼說了么,一群外人亂猜,還說什麼絕不會改 license,這下分分鐘啪啪啪打臉:https://code.facebook.com/posts/300798627056246/relicensing-react-jest-flow-and-immutable-js/


社區贏了,下周Relicensing到 MIT,看樣子社區用腳投票還是有點用的


「不用擔心react的許可證問題,因為前端不是一年半就用新的框架重寫一次么」


全體前端的歷史地位得到提升的一次事件


Update: Next week, we are going to relicense our open source projects React, Jest, Flow, and Immutable.js under the MIT license.

https://code.facebook.com/posts/300798627056246


我就是在FB搬磚的純碼農,大概有三分之一的工作是跟React打交道,這件事蠻相關的。

我的態度:情懷上有些失望,但對搬磚的工作而言又無所謂。

React 和FB的其他開源項目轉用BSD + patents證書,對現在和將來有什麼影響,我並不關心,也沒功夫關心。我不是CTO和或法務,不是社區領袖,連技術大牛都算不上,我就是一個搬磚的,磚多的都搬不完,為什麼要為這個操心呢。

加入FB之前我一直寫Angular,加入以後開始寫React,以後寫不寫React其實無所謂。語言和框架都是工具,在FB或者其他頂尖的公司工作,重要的是跟聰明的人做有意思的事。而坦白說,寫javascript本身在FB的鄙視鏈上是(以下省略140字)。在FB的工作的一個巨大的福利,是你永遠有機會提高自己;這裡沒有任何學習的壁壘,只有不願跳出comfortable zone人(然而這樣的人在FB絕對無法長期生存)。

我的發言只代表的個人的看法,身邊肯定有react的忠實擁躉對此有不同的意見。不過我確定,FB內部沒有人會擔心「React可能很快就被Vue/Angular(或者其他框架)取代了,我是不是必須得學別的框架,否則就找不到工作了」——這種擔憂是不存在的。FB不是養老公司。要在這裡生存,必須持續不斷地學習。FB的內部流動性也是巨大的,就算React兩年以後依然流行,就算我兩年以後還在FB,我也絕不會把寫React做主業。

PS:今天上午修復了一個用react-redux實現的外部功能的bug(不影響用戶體驗,但是報error),另外給一個關於oauth的功能的前端的tests加註釋(前一天太累了,只提交了tests沒有加註釋)。下午在讀內部工具的文檔,另外在讀一個外部業務實現的代碼(python)。看現在是晚上8點多,馬上去一趟健身房,回來還要寫python。我天天過這樣的日子,哪來的心情關注license的事?


You need a place where people are still partying like 1999.


有些人就是欠被強制 GPLv3+ 教育一遍(


Facebook當然無所謂啊,當初React就不是為了開源而開發出來的,只是因為Facebook需要所以被做出來,不管有多少人用,它真正的服務者的核心都始終是自家的產品。開源只是順帶給你們用一下而已。你以為你不用他就會慌?不存在的。

這種專利好像聽某B乎的一個人說,國內不需要在乎這個專利條款,因為Facebook想來中國打官司挺難的。

不過有句話React不都說了嗎?

你認為你有資格和我競爭,那你就別用。

還有一部分我想很大一部分怕Facebook來一個專利費,版權費?都有了專利,畢竟自己底層的東西是別人的,真要哪天鬧出幺蛾子,要收費,要版權費就像你家只能通過一架橋過來,而這橋又不是你的,還被別人申請專利。怕的就是後面被他們牽著鼻子走。

當然專利費,版權費,我開玩笑的,不太可能。雖然我不太喜歡「因為Facebook覺得市面上的框架都不滿意就自己開發出了React,然後覺得用的不錯,就順便開源出來。」這種家室的React,但你不得不承認它是真的好。我想這麼一家公司可能真的就如他們所說,用來保護自己吧。


突然有點懷念那個大家都噴微軟API變得快的年代


這問題不是應該去 Quora 么?跑知乎估計不行。

FB 改 MIT 了~


真不知道相信臉譜品德的人是怎麼想的。谷歌剛誕生的時候還是挺善良的,也提了不作惡的口號,雖然在後來也多少幹了些出於商業利益違反口號的事情,但好歹出生時確實幹凈,帶著理想。臉譜這種公司出生就背著抄襲的罵名,從誕生起道德水準就很差,而且也從沒在道德上喊過什麼勸誡自己的口號,竟然有人相信臉譜是善良的,說別人起訴它都是小人,我真是不知道這些人是怎麼想的。。。比如@二月 如果他是臉譜的員工我倒覺得可以理解。如果不是,我真是不能理解。

依我看呀,臉譜這是狗改不了吃屎,為了自己未來能開心的抄襲而不被起訴,所以才定了這麼個協議。所謂互聯網公司的基因嘛。你看snapchat被臉譜從頭到腳抄的乾乾淨淨,就知道什麼叫公司的基因,什麼叫狗改不了吃屎。


儘管折騰,老夫jQuery一把梭

那個一把梭的圖丟了就這個吧。哈哈


Update: Next week, we are going to relicense our open source projects React, Jest, Flow, and Immutable.js under the MIT license.

下周就relicense了.

https://code.facebook.com/posts/300798627056246/relicensing-react-jest-flow-and-immutable-js/


居然有人覺得fb開源react是因為覺得自己做了個好東西然後好心放出來給其它人用!

NAIVE!

真實的原因是:

測試不充分,放出來你們給我測試吧。。。

不想花大精力維護,放出來你們給我提PR吧。。。

不想寫工具鏈,放出來你們幫我寫吧。。。

生態還沒建起來,放出來你們給我添磚加瓦吧。。。

搶佔市場(用戶),放出來你們來給我宣傳推廣吧。。。

。。。。。。

大部分公司推開源的原因也是這樣。

本來這是雙贏的好事。你的產品改進了,優化了,我們也有東西用,不需要什麼都自己寫。

可是。。。

開源運動,任重道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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