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國多女共侍一夫,為何還有許多諸如《白頭吟》、《有所思》等等反應愛情忠貞不二的詩句?
「聞君有兩意,故來相決絕。」「聞君有他心,拉雜摧燒之。」此類詩句有許多,都是追求與歌頌一生一世一雙人的愛情,明顯不能接受所謂共侍一夫的。詩句中的人聽說對方有兩意、有他心,就要決絕地離開對方,是否不符合當時社會的現狀?
也許此問題沒表述清楚,但請不要把注意力放在前半句,本問題的意在後半句,謝謝。
因為前半句話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根本不成立!!!
歷朝歷代法律對於平民納妾都很嚴苛的,納妾向來只是王公貴族們的福利。
例如,漢朝時候規定:立了極大功勞的男人娶妾數量最多不能超過8個,而正常官員最多也就一個,至於平民百姓,一個都不行。
唐代,平民四十以上無子才許娶一妾。
明代,親王一級的,「許奏選一次,多者止於十人。」世子及郡王則少多了,減了一多半,「額妾四人」,一生一般就是一次,除非無後,才可擇二次。但是,庶人隨意娶妾依然是不被允許的,仍受四十無子限制。
到了清代,由於性別比例趨於正常,因為男子因為貧窮娶不到妻子,男子平均婚齡超過了30歲,許多男人到了結婚的年紀(清朝規定男16女14),不能適時婚配,還有不少人甚至終身不能成婚。
所以普通人啊,做什麼三妻四妾的春秋大夢的都醒醒吧。
回到這道題,古代絕大多數人都是一夫一妻沒妾,談戀愛的時候當然還是花前月下念著一生一世一雙人啦,男子變心了,女子當然會難過啊。
我國古代真正意義上的愛情婚姻題材文學作品大多由民歌脫化而來,即使經過文人之手,也大體保留了原始風貌。無論詩經也好,相和歌辭也好,吳歌西曲也好,它們的直接來源都是社會底層民眾,他們雖然處在父權體系的領域之內,但相對也比較邊緣,很多社會風尚因為物質條件無法滿足而並不能得到貫徹,我們也可以看到很多矛盾的地方,比如樂府古詩中健婦形象與棄婦形象同時存在;某些悍婦形象甚至壓倒父權而存在等等,原因不僅僅在於在當時的底層人民生活中,婦女也同樣承擔了部分的家庭勞動,在家庭權力體系中具有一定的地位,還在於一夫多妻在當時的社會底層並不是那麼普遍。
可以作為比較的是,精緻的文人創作就極少流露所謂忠貞愛情的觀念,對於今人而言,忠於愛情實際上是建立在人性醒覺的基礎上的,我們看重愛情,忠於愛情不是僅僅因為男女戀愛之情,而是因為它是一個價值取捨的符號,一個確立自我的體現。我們看靜女其姝,氓之蚩蚩,我們看山無棱,江水為竭,我們看孔雀東南飛,五里一徘徊,都是一種穿越者的視角觀照,與古人自視相去甚遠。
且不說白頭吟是不是卓文君做的至今都沒有定論,要知道司馬相如可是消渴疾這個典故的源頭。
我朝古代是一妻多妾制,在法理上,就是妾生子也算正室的孩子。妾生子就算當了官,朝廷給的誥封、敕封也是給正室,而不給側室。給側室誥敕,這還得到雍正給尹繼善生母誥命,這才開了一個頭。
請分清一夫多妻和一夫一妻多妾的差別。
。。。既然題主說前半句不是重點,那麼就說說我國古代的女性觀念:
三從四德應該聽說過吧,這就是典型的男權社會下的女性所需要履行的基本,這東西也是古代實際的女性生存現狀、所有的東西基本都是為了依附男性而誕生的。那麼傳唱的「忠貞愛情」也就成了詩詞歌賦里遙不可及的夢想一樣。
(而且歌頌愛情這一偉大的以及經久不衰的情感向總會是塵世的主流的)
先不說這邏輯有多搞笑和歷史知識錯到哪去了。
怎麼一夫一妻的時代就不歌頌小三了嗎?那你告訴我前段時間的熱播劇我的前半生講的是什麼?
雖然你的好朋友有很多朋友,但有一天 Ta 不理你了或者和你說「對不起我們絕交吧」,你會不會很傷心呢?那麼,友情尚且如此,排他性更強的愛情呢?
[題主問題有歧義,分兩部分回答。上面回答的是:一夫多妻(或者一夫一妻多妾,怎麼叫隨你,下略)的情況下,女子為什麼會希望忠貞不二;下面回答的是:這種情況下,為什麼存在女子希望忠貞的現象。]
什麼?你說你想問的是,《白頭吟》《有所思》反映的是不接受有其他人但現實是可以有其他人?問題是,現實是你沒錢但你還不能表達一下希望自己有錢嗎?
無論現實是必須一夫一妻還是允許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為什麼人家就不能表達一下自己對忠貞不二的愛情的追求呢?
什麼是「不符合社會現狀」?如果允許一夫多妻而表達希望忠貞不二就是「不符合社會現狀」,那麼,現在社會允許你結婚再離婚,你表達不想離婚想白頭偕老是否也是「不符合社會現狀」呢?
總而言之,沒看懂題主的邏輯,不知道二者有什麼關係。
女人都不願共侍一夫,可是勇於表達出來的太少。
卓文君不是一個凡俗女子,在那個時代竟敢私奔。司馬相如家貧,卓文君就當壚賣酒。堂堂富家千金,做的都是驚世駭俗的事。任何時代都會有屈從於命運和反抗命運的人。絕大多數都會向世俗低頭。只有極少數敢於向世俗挑戰,卓文君很幸運,她成功了。
歷史上像這樣的女子不乏其人。房玄齡的妻子寧肯一死也不同意夫君納妾;管道升也拒絕了夫君納妾的要求;戚繼光在外納妾後,妻子晚年與他斷絕了來往。
直至今日,讀著這些作品:
願得一心人,白首不相離;
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郎呀郎,巴不得下一世,你為女來我做男;……
心中無限感慨。究竟她們是古代人還是現代人?在女子地位如此低下的古代,仍然有人活出了自我。為她們鼓掌,在黑夜裡尋求光明,在崎嶇之路上艱難前行。加油,女人!
爪機,先說一些,別的有機會再補。
其實很多這樣的詩歌是男性寫的。
我國古代文學有兩個傳統可以在本題談一談,第一是美人和愛情的政治隱喻,第二是因襲前人主題進行擬作創作。
先說第一個,最有名的是離騷,當然還有一些別的作品,特點是將作者本身比喻為女子,統治者比喻為丈夫,無論是歌頌忠貞還是貶斥始亂終棄或者哀嘆遇人不淑都是具有政治意味的。而且相應的,很多歷史上的後輩文人解讀愛情相關詩文時,也會牽強附會到政治層面的解讀。所以,很多早期的詩歌尤其是文人的作品,從女子角度說要求專心或者是閨怨主題,其實很可能就是作者發出了政治上希望得到重用的希冀。
第二個,這個傳統本身不用多解釋了,但是特彆強調的是,在擬作創作中,很可能出現前人具有明顯的政治意味的情況下,擬作只是歌頌表面的東西,比如前面提到的愛情閨怨。所以這也是一方面。也就是說,前人用女性角度隱喻政治的詩歌多了,後人可能就只取表面意思,專門寫女子這方面的思維想法。
當然還要說的就是愛情這個主題的經久不衰,否則的話也不會有人去創作。
------------------------啊本來還想補充一下民歌和樂府,發現 @ginsty 的答案比我能寫的好多了,這部分就不獻醜了。
男尊女卑、一夫多妻只是客觀的社會現象,但並不妨礙專情男子的存在啊。
浮生六記:沈復與芸娘青梅竹馬,婚後舉案齊眉,芸娘也曾想為沈復尋妾,沈復初雖不同意,但最終也依了芸娘的意思。
愛情,只與身處其中的兩人有關。
~分界線~
剛看到問題修改了,題主說的是女性聽聞男子有二心而來相決絕,是否符合當時社會現狀?
我覺得縱使男尊女卑、一夫多妻的古代,也不乏堅貞、果決的女子。古代文學作品中也有很多因男子背叛從而自決生命的女子,與這種傷害自己的行為相比,相決絕應該是少數勇敢女子會選擇的行為吧。
還有,如《有所思》這種太久遠而又沒有記載的作品,有可能也不一定就是被負女子所做,可能是文人所為,或者坊間傳唱的吧。。。。不知所以然,只是隨便一想。o??????????????╮(?????)╭o??????????????
還有,對於相戀中的女子來說,純潔、不容侵犯愛情正是其憧憬嚮往的,自然不容二心存在,這時世俗是世俗,我心是我心,定要相決絕,
回答混亂無比,抱歉,啊哈哈哈(?????)因為古代是一夫一妻制度啊
專家潘光旦就曾說:「一夫一妻在中國也有天經地義的地位。不過因為同時承認妾的制度,此種天經地義的禁錮的力量並沒西洋的那般大。……中國的婚姻是始終以一夫一妻為骨幹的;一夫一妻是常經,妾制是權變。」
古者夫婦之好,一男一女而成家室之道。及後士一妾,大夫二,諸侯有侄娣九女而已。今諸侯百數,卿大夫十數,中者侍御,富者盈室。是以女或曠怨失時,男或放死無匹。」
大家都覺得古代是三妻四妾,這是非常高級別了
三宮、六院、七十二妃這說的是皇帝!
而且古代妾地位非非常低,說白了就是性工具+比家奴地位好點
許多時候妾地位遠不如管家
西晉曾經發佈過命令,它規定,王公一級的可以置妾八人,郡一級的公侯可以置妾六人,一品、二品官員置妾四人,三品、四品官員置妾三人,五品、六品兩個人,七品、八品只能納一個妾。
按照唐《六典》的規定,在唐朝親王的妾的數目是十二個,郡王以及一品官十個,二品官八個,三品官六個,四品官四個,五品個三個等等
明朝的《萬曆會典》裡面我們可以看到,它有這樣的規定,它規定親王可以納妾十個,而郡王在結婚之後,如果二十五歲還不生育,可以納妾兩個,如果三十歲還不生育,可以再納兩個,也就是郡王一級納妾四人,到此為止,另外不同級別的,它也有不同的規定,至於民間的百姓,按照明朝的法律規定,只有到了四十歲無子,才可以納妾。
說白了,比如明朝你必須到了40沒有孩子,一般人才可以納妾!
而且更關鍵是古代妾地位非常低
不是現在二奶甚至高於正室
古代妾叫做納,
古代妻對妾生殺予奪,妾就是男主人的性奴,沒有財產權,沒有人身自由,沒有平等地位,可以被買賣交換與贈送。
《尚書傳》說:「役人賤者,男曰臣女曰妾。」《周禮注》也說:「臣妾,男女貧賤之稱。」《戰國策·秦四》:「百姓不聊生,族類離散,流亡為臣妾。」注云「男為人臣,女為妾」。《說文解字》曰:「妾,有罪女子。」
說白了,妾就是性奴隸
比一般僕人地位稍微高一點
甚至妻子想怎麼打怎麼打
沒有任何權利的
即使其生的孩子,地位也非常低,甚至許多沒有繼承家庭財產的權力
根本就不算愛人
簡單點,相當於文人去嫖嫖娼
但和老婆感情還是非常好啊
某些答案真是沒眼看
一夫一妻多妾制是事實上的多妻制
並不能證明這種制度里有一夫一妻四個字就說明其接近現代平等自由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
相反,他比單純的一夫多妻制更惡劣,妾作為女性的地位更底下,命運更悲慘,連親生子女也要被奪走,受夫權和正妻的多重壓迫。
某些回答說什麼妾不是婚姻關係,真是巧言令色鮮矣仁。既如此說,妾和丈夫沒有婚姻關係。那麼妾能不能同時和丈夫外的其他男子發生婚姻關係?如果不能,那說明她們的地位等同女奴。這是一夫一妻女奴制。
何況今日的婚姻法里,婚外戀的人哪怕沒有重複登記,只要被證實有實際婚姻關係,也算重婚罪。
如果硬要說一夫多妻制和一夫一妻多妾制有什麼區別?那就是後者比前者更為惡劣
我看著某些喪心病狂之徒,拿妾連自己的孩子也要管正妻叫娘這些事來證明中國古代女人正妻的地位高,過得好,如何平等,如何一夫一妻,真是汗毛倒立。
仁義道德,全是吃人二字。魯迅誠無一字欺我。
這個問題太有趣了。
首先,《白頭吟》講了什麼?《白頭吟》以卓文君之口控訴了司馬相如娶妾,要與他相決絕。普遍的觀點認為,這首詩是後人假託之作。問題來了,在那個時代,男人娶妾符合婚姻制度嗎?符合。有違社會道德嗎?不。
那麼,詩為何會與社會現實相矛盾呢?原因在於,這首詩是文藝作品,而不是記敘漢代婚姻制度的史料,解讀詩歌應從藝術的角度著眼,而非史學的角度。
如果想明白了這一點,那疑問就豁然開朗了。事實上,類似的「矛盾」在古代詩歌中並不是孤例,反而是常態。
且看唐代李賀的《詠懷》:「長卿懷茂陵,綠草垂石井。彈琴看文君,春風吹鬢影。」司馬相如面對知音的愛妻,將琴代語,望著她那在春風吹拂下微微晃動的鬢影,這是多麼優美的一幅畫!
後來人把卓文君和司馬相如的情史傳為佳話,但是在同時代人看來,卓文君孀居在家,居然和司馬相如連夜私奔,這完全是穢行丑跡。孟子他老人家就說:「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你看,這不也是前文所說的「矛盾」嗎?
再如,白居易有詩云:「若解多情尋小小,綠楊深處是蘇家。」袁枚刻過一方「錢塘蘇小是鄉親」的印,隨身攜帶。可錢塘蘇小究竟是怎樣的一個偉人?原來,她不過是南朝的一個歌妓。和她同時代的人又怎麼肯攀一個妓女作「鄉親」呢?瞧,這又是「矛盾」。
這一矛盾要怎麼解釋呢?朱光潛認為,同時代的人受實際問題的牽絆,不能把這些人物的行為從極繁複的社會信仰和利害觀念的圈套中划出來。後人在時過境遷之後,不受當時的實際問題牽絆,才把它們變成了藝術的意象。好比有年份的老酒,已失去它的原有的辣性,只留下純淡的滋味。《白頭吟》由後來人創作,自然也如此。
另外,藝術追求的是美感而不是快感。一個男人想三妻四妾,追求的無不是快感。如同口渴時要喝水,喝了水就得到快感;腹飢時要吃飯,吃了飯也就得到快感。而文藝作品追求的卻是美感。快感起於實際要求的滿足,而美感則與實用活動無關。所以《白頭吟》中的愛情是堅貞的,是願得一心人,白首不相離。若是改成一人我飲酒醉,七八個小姐姐一起睡,那就成了快感而不是美感了。
參考
朱光潛《談美》(不錯的書,值得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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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不是N女一夫,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只有夫妻是婚姻關係,妾不是婚姻!
妻需要門當戶對,三媒六聘,生沒生孩子都要寫入家譜,對所有的老公的孩子有扶養義務。妾連自己願不願意都不重要,某些妾連人身自由都沒有,作為私有財產可以隨意買賣送人,比如《紅樓夢》里賈赦的小妾秋桐隨意就送給了兒子賈鏈。探春卻不認自己的親舅舅,認王家的舅舅。如果遇到誅九族之類的大罪,妻子和岳父岳母是要受株連,妾是不用死的,只是罰為官家奴隸。但妾的兒子是要死的。妾嫁人之前的社會地位普遍比妻低不止一個檔次。休妻需要休書,一份法律認可的文件。妻子或娘家不認可可以去告官,妻子沒有重大過失是不能休的。休妾不需要任何文件,可以隨意。
女性地位越早期的越高,貞潔也越不重要。更強調愛情。看看詩經那些,擱現在也不過時。先秦宣太后跟義渠王生了兩個孩子還照樣把持朝政,當時議論並不多。漢文帝他媽薄姬是之前魏王豹的王妃,武帝他媽有個跟前夫金王孫生的女兒修成君。曹操大老婆因為曹真(好像是)死了跟曹操翻臉。繼室卞夫人是演藝人員。大名鼎鼎的甄宓是袁熙的老婆,後嫁給曹丕生曹睿。武帝皇后衛子夫是歌姬。大唐武則天先嫁爹後嫁兒子,楊玉環先嫁兒子後嫁爹。注意,前面提到的基本都是妻,只有少數是妾,而且是皇帝的妾,情況特殊。
基本上,歌頌愛情忠貞的文學作品,如果作者是女性,一般都是妻,少見有妾寫的。武則天寫的詩不算。
其實我覺得主要是妾都不是什麼大戶人家的孩子,基本沒讀書啊!人家還掙扎在溫飽線上,人生自由都沒有,上哪去跟你讀書人做精神交流啊!
當然男性寫的不同,一類如君住長江頭之類的,明顯雙方的地位相當。一類像離騷一類的,美人就跟愛情關係不大了。
文明的核心目標是什麼:延續!這是所有目的的最終目的。
中國古代的一夫一妻多妾,站在如今的價值觀里,那是醜陋的封建禮教,然而,站在文明觀來說,其實這是一種非常有競爭力的制度。
我們這個時代的威脅之一是什麼,就是文明像花瓶一樣易碎和脆弱,無論歐美那些心懷慈悲人權聖母如何感化,蠻族的力量都在越來越強大,野蠻和黑暗的勢力增長碾壓任何已經處於陽光下的文明國度。文明就是無邊黑暗裡的脆弱的燈火。
綠教也好,恐怖勢力也好,壓都壓不住,而且已經滲透和奪取了很多文明的果實。
為什麼?因為文明國家都在講文明,都在自廢武功,而野蠻人跟本不講文明,不講道理。
尤其,文明世界的人口都在老化坍塌萎縮,而野蠻人則在瘋狂生育和搶佔資源。
站在地球的角度,確實應該限制人口,但是站在競爭的角度,你遵守規則了對方卻不停犯規而不會被懲罰,那你一定會失敗。你想講道理,對不起聽不懂,講煩了我把你徹底滅了。
這是歐美衰落的根源,對自己人文明可以,對野蠻人不適用同一標準。
一夫一妻多妾的優勢在哪,既保證了家庭的穩定,不會出現太多孩子為了爭家產而打破頭最終財富得不到積累又保證了人口的繁衍。
妻是女主人,妾是生育機器和傭人。雖然不符合男女平等的當前價值觀,確符合種族延續的根本目標。倫理道德重要還是物種延續重要,當然是延續重要。
一夫一妻其實是一種管制經濟甚至計劃經濟。每個人的生育觀價值觀不一樣,每個人的物質條件也不一樣。人本身就是不一樣的,確賦予了一樣的生育權,對不對?
如果現代科學研究表明,一個成年人每天需要ABCDE各種營養,那就必須每天強制吃10G辣椒5G大蒜1斤牛肉1斤豬肉。可能所有人都會不接受,我愛吃什麼關你什麼事。
生育也一樣。愛生有能力生的人就應該多生,擔負起文明延續的責任,不想生不能生沒有能力生的就不生,節約資源減少矛盾。
古代中國能夠從中原那麼一小片地方起家打下這樣龐大的疆域和擁有這麼龐大的人口,不是靠約束自己實現的。
如果從秦朝就開始搞生育管制,那估計匈奴都干不過吧。也就沒有後面朝代的故事了。
一夫多妻往往是一種彰顯社會地位、保障後代數量、打壓女性的體現,但是這並不會被歌頌,它不是一個美好的行為。
你可以多娶但你不,這才是被欣賞的價值。
即便在多偶的社會中,看待感情仍舊是重視專一、長情的。
從前日色都很慢,一生只夠愛一個人,但可以納很多妾
請你做一個簡單的算術:
男人和女人大致上數量一樣多,那麼,「多女共事一夫」這種事情怎麼可能是普遍現象呢?
實際上,絕大多數結了婚的男人都只有一個老婆。
因為愛情是人最基本也是最崇高的慾念之一啊。不管什麼時期,不論在哪裡,都是有愛情的啊,那裡那時的人們都是嚮往愛情的啊。你怎麼會覺得愛情的存在很奇怪呢?我想像不到如果沒有愛情,中國古典文學甚至中國古典文明會是怎麼樣的,沒有愛情,人還是人嗎?
另外,有的人真的以為中國古代男女比例是一比九嗎?
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某一個社會現象即使很普遍,也未必是人人接受的,雖然「存在即合理」,但合理卻未必正確。舉個例子,中國教育其實存在著很多不足,大多數人也只能選擇逆來順受,但是不也有很多人對這種制度很不滿嗎?
更何況人性本就不是制度所能完全壓制的,君不見皇帝後宮佳麗三千人,爭起寵來不是人,不就是希望皇帝能和她一個人長長久久的嗎
答案:當然是符合的。
首先,扎心:古代一夫多妻的實際受惠人群遠沒有「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給我的印象普遍。古語曰:「達則妻妾成群,富則妻妾成群」,左擁右抱是王公貴族、富商巨賈們才能享受得起的生活,自!古!以!來!也就是說,彼時雖然妻妾成群是合法的,但占人口大部分的平頭百姓還是只好從(li)一(le)而(zai)終(hun)的。畢竟,經濟基礎決定後宮建築。占人口少數的土豪高官包幾個二奶,這會影響你老婆對你出軌的態度嗎?
其次,愛情,作為一種「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特殊社會現象,她伴隨人類社會始終。不管婚姻制度如何變化,哪怕是在「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時代,也沒人敢決絕地否定愛情的存在。愛情,一種不用簽字的精神契約,要求絕對的契約精神。無論社會制度、人類生活怎樣變化,人心,是改不了的啊,自!古!以!來!所以,愛情忠貞在任何歷史階段都是非常合理的要求啊。
再次,你看到的「天地合,乃敢與君絕」、「淇則有岸,隰則有泮」……這是什麼?這是文學作品!「藝術來源於生活」這有什麼關係?關係可大可大了!古代能寫詩作文的都什麼人,都是讀書人啊,他們是古代文化創作的主體。某種程度上說,漫長的奴隸、封建社會裡,底層民眾在文學史上是失語的。即便起自民間的民歌,傳本也多經文人選摘與加工整理。統治了我們幾千年的儒家思想告訴這些知識分子:做人要仁(de)義(zhi)禮(ti)智(mei)信(lao)全面發展啊!那麼,他們會在自己的詩文里炫耀「我老婆多」,宣揚「二三其德」嗎?並不!他們要恪守知識分子的精神傳統,自然筆下的愛情都是符合儒家主旋律的。當然,即便經過文人加工整理的民歌,無論在注本里附上怎樣官方的說教,但它始終還是相對保持了其原始風貌,能從中見出特定時代里永恆話題及其價值觀念。更有,很多以女子口吻講述的愛情觀念也是男人寫的,比如溫、柳,這透露出了男性群體對社會制度風氣的一種自我反思,他們也覺得那時的社會對婦女是有些不公的啊,要求愛情專一的思想基礎歷來都是存在的。
同樣因知識分子克己守禮的思想境界,更因愛情的魔力,並非所有的大夫們都妻妾成群,你看,那「入室想所歷」的潘岳,「除卻巫山不是雲」的元稹,「雙照淚痕干」的杜甫,「十年生死兩茫茫」的蘇軾,「誰復挑燈夜補衣」的賀鑄,「夢斷香銷四十年」的陸遊,「當時只道是尋常」的納蘭,「今已亭亭如蓋矣」的歸有光……好男人,還是有的。妻妾成群在古代它只是一種身(hao)份(se)的象徵,它不是一個必選項,不是還有終身不納妾的王宰相、於尚書么,不還有後宮只有一個女人的皇帝么?即便有「奔則為妾,父母國人皆賤之」的紅頭文件,依然有焦仲卿與劉蘭芝、張生與崔鶯鶯的故事,可以看到:那時的愛情與現在並沒有分別——一樣有至死不渝,一樣有父母之命。
最後,如前所述,能有「N女」的都是有一定社會地位的男人,並且,並不能憑此說他渣男!因為儒克思主義說,「夫為妻綱」「出嫁從夫」「不孝有三……」……所以,無論從法理上還是倫理上他都是沒錯的。可是婚姻制度並不等於愛情觀念,且見《史記?呂后本紀》所載對劉友《幽歌》的來歷說明,劉友以諸呂女為後,弗愛,愛他姬,諸呂女妒,讒之於太后,誣以罪過,太后怒,召趙王,置邸不見,令衛圍守之,弗予食。趙王飢,乃作此歌。劉友乃是劉邦的兒子!實打實的王爺啊。因為被老婆嫉恨遭此罪過,不得不發出「為王而餓死兮誰者憐之」的感嘆。當然,此作的政治意義無疑更大,但它至少說明了,即便在沒有愛情的婚姻里,獨佔的心思都是存在的。雖然很多人迫於無奈與淫威,只能選擇共侍一夫,但並不代表所有人都能接受「後宮爭寵」式的生活,當發現對方用情不專的時候你是可以反抗的,可以大聲斥罵他是負心漢。公然把女性視為男性附屬品的古代與現代的一點異同是:一個男人可以合法合理地睡幾個女人,但是,在道義上這種法理並站不住腳。所以,無論什麼都不絕對妨礙你要做「聞君有兩意,故來相決絕」「聞君有他心,拉雜摧燒之」的女子啊, 因為,愛情這個東西啊,她就是一件相對自私的事,自古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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