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為何不買國行ps4/xbox one?


首先說一下我是國行主機擁有者。(以下情況只討論國行ps4,國行xboxone完全鎖服完全有不買的理由)

以我認知不買國行主要是因為:1、謠言。2、麻煩。3、貴。
首先說一下謠言這方面。現在對於國行PS4還擁有鎖服鎖區的謠言,特別是小白。他們不知道備份大法,最搞笑的是4.05系統出現的事故。4.05之所以出現國行機無法登錄,原因是因為伺服器的機制安全驗證進行了更新。而我身處的幾個論壇有不少人把這次事件描繪成廣電政策改變,國行PS4完全鎖服。這個謠言最後甚至滾到變成了國行備份港服每更新一次必須去淘寶備份一次。我跟你說你不買可以,但能不能請你不要造謠好嗎?

麻煩:不少小白對於備份大法還是認識不清。當然不想麻煩想一插即用的話。個人還是不推薦國行的。

貴:剛看了一下淘寶,發現國行竟然普遍比港行要便宜。這個不再考慮

關於保修,這個我覺得看的是你自己個人意願。有人用了幾年水貨都沒事的。有人港版ps4燒了零件且自己是修機小白,因為淘寶售後麻煩而懊惱不買國行的。這個見仁見智,自己選擇。


國服PlayStation Plus會員路過。

跳PS4坑的時候國行機還沒有鋪貨到我所在的城市,跳Pro坑的時候等不及了

現在國服和港服雙賬號Plus會員,手柄國行,遊戲近半數國行,因為不想領受某些人的恩主心態

啥叫恩主心態?

參見巴哈姆特的某些回帖,一提到大陸玩家,那「支那賤畜」「阿六仔」叫得一個勤


因為窩買的時候還沒國行,以及價格差異....

PS4是日版發售後第三個月托朋友在日本人肉來的.....那個時候國行還沒有

Pro是上個月自己去日本人肉來的....國行仍然沒有....

X1為了玩玩GOW4才買的二手機,二手裡價格也是港版最合適...國行X1限制比PS4不知道多了多少,我也不指望所謂的保修政策。


PS4是因為想早點買到Pro,所以就沒等國行,直接入了港行(太特么難買了)。Xboxone是因為國行實在不划算,鎖線上商店,價格又貴,所以買了美版,啊,貌似還有一個原因,我買Xboxones的時候國行也還沒出呢,和PS4差不多,不想接著等了。

更新:重力眩暈2翻譯那個通過補丁解決了,翻譯質量這個還相對比較靠譜。國行最大的問題是一些新型號跟不上,比如Pro就到現在還沒發售,Xboxones也晚了幾個月才來。還有你買國行遊戲相應的DLC就也得在國行線上商店裡買,這個躲不開。至於鎖區,PS4這邊完全沒有問題,我覺得這沒什麼槽點,Xboxone這邊國行是沒治,所以我認為各位能別買就別買國行。

我看有朋友提保修,保修這個事其實挺重要,當然,大部分情況主機到手以後沒有保修這個需求,但是一旦出問題保修是非常有效的手段。不說別的,就說剛發售的switch,沒有國行,手柄存在製造缺陷,如果有國行有保修你就能放心的買了,出問題有售後兜著,沒有保修你就只能看命了,據說第二批貨製造問題導致的手柄失靈問題已經解決,但是你要是不小心買到第一批還是得認倒霉。這就是保修帶來的便利,我不認為這是一個可有可無的東西,相反這是一個看似不重要,其實很有用的手段。當然,你動手能力強,自己拆開修好了那是另一個問題,不是所有人都有這個能力去拆開手裡的機器的,別說加塊導電海綿,你讓我拆開機器吹一下我都沒自信能裝回去。


國行slim擁有者,入的首發冰河白,當時只有港版和國行版首發白色slim。備份一下基本玩起來沒什麼區別,可能vr玩家一開始需要多備份個美服賬號較好。國行沒什麼擔憂,心裡踏實些。正規售後怎麼說都比商家承諾的保修要強,有正規的法律手段正規渠道能解決問題。
現在國行機器還比港版便宜些,差別不大。證明所謂17%增值稅影響售價基本上已經可以忽略不計了。另外國行還是小插頭,根本不存在排插之類的擔憂。

回到題主的問題上:
1.國行至今還沒pro。
基本上現在有人問ps4,我首先還是會優先推薦買pro,畢竟性能提升擺在那裡,而且你沒法確定之後會不會買vr。雖然國行pro已經過了3c,但是現時點國行還沒pro啊。
2.謠言
我不知道那些把國行說的一無是處的是些什麼人,是淘寶賣港行的店家呢還是自己買了港版(或者其他海外版)覺得自己就是比別人優越的玩家。總有的人憑藉著之前小概率出現的港行備份號無法登陸的截圖傳播「每次更新都要重新備份」甚至「國行備份解鎖外服已被封」之類的謠言。
很多人是人云亦云,憑藉的依據是「別人說的」,或者是很長時間以前「看過貼吧的某個帖子」。這些東西能有多少真實性?有哪個實際上遇到每次更新都要重新備份了嗎?還是備份徹底失效了?
就像現在很多人謠傳戰斧f1已關服一樣,那次只是伺服器維護,雖然人家已經半死不活,人家這月還有新遊戲上呢~
請國行「專家」們起碼傳播這些問題之前適當的求證一下吧。
3.還有一種更傻的。
「國內審核太傻,國行主機閹割了外服登陸機能,這種閹割機子不買。」
丟人的,你出國吧。


因為沒錢


國行PS4用戶。

國行發售兩三個月後購入,已經快到兩年,機器皮實的不禁讓我想起來摔了無數次的PSP……


在購入國行主機之前早就打算入PS4,聽說國行要發售一直忍著沒買其他版本,甚至去了日本出差,給朋友帶回來3台了,還是沒有給自己買,就等國行。入手到現在,工作原因做不到每天開機,至少也白金了快10個遊戲了,用到現在,無任何問題。


已經給周圍的朋友安利出去5台國行PS4了,以後也會繼續安利。

周邊的朋友在購買之前,最關心的還是「能不能登錄外服」,「怎麼登錄外服」這個問題上,我也得一遍一遍不厭其煩地解釋,其他的問題還暫時沒有遇到。


期待有一天,能讓我不用給朋友再解釋這種事情吧,永遠期待著。


因為在日本,能買到pro,能入日行港行當然是優先日行了,國行的備份大法也不穩定,更何況沒有pro。
至於psv,因為我買的時候還沒有國行,就算有現在買的也多半是烈士。關鍵是備份都不行。


從我自身來看,04年PS2和和神遊足以讓我嚇破膽……支持國行的後果就註定在某些體驗上被閹一刀

Xbox又是例外,和任地獄層出不窮的3DS啥啥版不同,Xbox一代首發刮盤……三紅機坑了我兩台,屍體都在家裡擺著,叉燒盒第三代我到現在都還在觀望,前幾天巨硬對天蠍計劃有了說明後就又不想買了……大體就是這樣


按照現在中國ZF對遊戲機的審查機制和相關規定來說,國行相關的硬體和軟體敢首發入手的多半會變成國行烈士,最近光一個重力異想世界2的文字翻譯事件就讓我認識的幾個哥們首發踩了雷


首發難道你給我換機器么?

國行本來也就是忽悠那些「保修」玩家入坑方便統計和刷KPI的工具而已,一個是慢,還有各種莫名其妙的bug(比如PS4備份大法在4.05上失效或者XBOX乾脆不給你上外區等等)。

第二個是,即使是首發的PS4和X1,到現在也還很正常,至少短時間內也沒有壞的跡象。

第三,一般人為損壞哪裡都不保,實際上在保修期內壞掉除了產品品質有普遍問題以外,最大的情況就是人為損壞。

第四,維修技師的水平還不如我,萬一遇到非常坑比的維修政策(比如Surface Pro國內只修不換),你肯定修不好,最好的結果也就是拿一塊翻新主板回來,我還不如自己動手或者扔了買個新的,這機器才幾個錢,我帳號上的數字版都能買個5~10台了,遊戲機畢竟只是個工具,現在還很廉價,我可不接受中國特色的保修。

總之,除非按時間上線+貼錢出售,否則壓根不會考慮國行機器,像國行X1這種坑上天的就是絕不考慮了。

還有,現在水貨都是跑量的,諸如翻新一類的問題,其實基本不存在。

PS:這代3台機器首發一台也沒壞,PS4,X1,Wiiu都好著呢。NS還沒2個月,做不了數就是了。
我PS3首發沒多久買的厚機,都用到PS4出了3個月,才500塊賣掉的,上代4000-5000一台,通貨也還沒膨脹,這代都1500左右一台還摻了那麼多年通貨膨脹的水,還不如我趁快閃記憶體便宜時候給PS4配的MX300現值貴,有窮成這樣么?


買早了
奸商預定價五千多
當時還抱著ps3時代的思維,覺得應該不會降價 早買早享受
結果過了兩個月……


因為這兩個主機上沒有自己特別想玩的遊戲。


MGS限定版PS4,實在太漂亮了。

關於保修:保修條款有效期也就1年,這期限內能壞?



================== Update 2017.4.10,本文禁止轉載 ==================
嘗試回答下本問題下 匿名用戶、 大兵 的提問。


首先,把問題梳理一遍。以上題主提出的問題,我的理解如下:
1.遊戲機是否禁止銷售?
2.遊戲機是否禁止購買使用?
3.遊戲機是否禁止入境?入境是否屬於走私?
4.遊戲(光碟等)是否禁止銷售?
5.遊戲(光碟等)是否禁止購買使用?
6.遊戲(光碟等)是否禁止入境?入境是否屬於走私?

然後,結合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一條一條來看下。本文中不涉及規章制度合法性有效性的討論,也不涉及實際案例。

1.遊戲機是否禁止銷售?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等部門關於開展電子遊戲經營場所專項治理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0〕44號,意見中第六條:

六、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面向國內的電子遊戲設備及其零、附件生產、銷售即行停止。任何企業、個人不得再從事面向國內的電子遊戲設備及其零、附件的生產、銷售活動。一經發現向電子遊戲經營場所銷售電子遊戲設備及其零、附件的,由經貿、信息產業部門會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根據《國務院關於推廣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可複製改革試點經驗的通知》國發〔2014〕65號,通知中:

一、(一)4.服務業開放領域:允許融資租賃公司兼營與主營業務有關的商業保理業務、允許設立外商投資資信調查公司、允許設立股份制外資投資性公司、融資租賃公司設立子公司不設最低註冊資本限制、允許內外資企業從事遊戲遊藝設備生產和銷售等。

由此,在2000.6.15至2015.1.29期間,遊戲機是被管理部門禁售的。

2.遊戲機是否禁止購買使用?
《關於開展電子遊戲經營場所專項治理的意見》中明確禁止的是面向國內的電子遊戲設備及其零、附件生產、銷售,並不涉及購買、使用電子遊戲設備及其零、附件。另,筆者暫未找到有明令禁止玩遊戲(機)的法律法規。所以,作為消費者,你在家裡玩禁止銷售的遊戲機並不違法。

3.遊戲機是否禁止入境?入境是否屬於走私?
先來看下國家關於進出口的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第四條:

第四條 國家准許貨物的自由進出口,依法維護公平、有序的貨物進出口貿易。
除法律、行政法規明確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口的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對貨物進出口設置、維持禁止或者限制措施。


遊戲機是否在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口之列呢?查一查《禁止進口貨物目錄》,在《外經貿部、海關總署、國家質檢總局發布2001年第37號公告》中《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二批)》內找到了

舊機電產品禁止進口目錄
序號 商品編號 商品名稱
61 95041000 電視電子遊戲機
62 90229090 編號9022所列其他設備及零件
63 95041000 電視電子遊戲機
64 95043010 投幣式電子遊戲機
65 95043090 投幣式其他遊戲用品
66 95049010 其他電子遊戲機

看來按照法規,遊戲機似乎是不能進口的。但這目錄里列的是舊機電產品,那麼全新的遊戲機又如何?個人帶入境遊戲機(可以說是二手)為何沒被海關查扣?別急,我們先來澄清下概念————個人物品和貨物。
《海關總署解讀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調整》中作了這樣的解釋:

海關總署監管司有關負責人:根據《海關法》的有關規定,我國對進境商品區別為貨物、物品等不同監管對象,適用不同的管理要求。物品具有「非貿易性」的特徵,進境後不得出售或出租。顯然易見,海外代購的商品具有牟利性,它將再次進入貿易領域,所以海外代購的商品不是物品,而是貨物。對於貨物,無論價值多少,都要照章納稅,這是一貫的。《公告》再次明確「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這樣,我們就可以得出:作為二手貨物的遊戲機是明令禁止進口的。作為全新貨物或個人物品的遊戲機,則不在禁止之列。
就目前筆者查找的資料來看是如此,不知網友們是否能找到其他明確的規定。

接著我們來考慮下走私的問題。
先看來走私的定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細則》第三條和第四條:

第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是走私行為:
(一)未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機關批准,從未設立海關的地點運 輸、攜帶國家禁止進出境的物品、國家限制進出口或者依法應當繳納關稅的貨物、物品進出境的;
(二)經過設立海關的地點,以藏匿、偽裝、瞞報、偽報或者其他手法 逃避海關監管,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進出境的物品、國家限制進出口或者依法應當繳納關稅的貨物、物品進出境的;
(三)偽報、瞞報進出口貨物價格偷逃關稅的;
(四)未經海關許可並補繳關稅,擅自出售特准進口的保稅貨物、其他海關監管貨物或者進境的境外運輸工具的;
(五)未經海關許可並補繳關稅,擅自出售特定減稅或者免稅進口用於 特定企業、特定用途的貨物,或者將特定減免稅進口用於特定地區的貨物擅自運往境內其他地區的。

第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走私行為論處: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走私進口的貨物、物品的;
(二)在內海、領海運輸、收購、販賣國家禁止進出境的物品的,或者 運輸、收購、販賣國家限制進出口的貨物、物品,沒有合法證明的;

我們可以得出,首先,走私是種行為。其次,走私行為的標的物才稱為走私品。

我們繼續推導:
a.由於二手貨物遊戲機是禁止進口的,攜二手貨物遊戲機入境必為走私
b.全新貨物遊戲機未被禁止進口,如取得進口許可合法入境則並非走私,但因遊戲機禁令,在2000.6.15至2015.1.29期間不能銷售。注意,在此時間內銷售遊戲機是違反管理規定的,但銷售行為並非走私
c.個人物品全新/二手遊戲機攜帶/郵寄入境,均是合法的,不是走私
d.你把入境後的個人物品遊戲機拿去賣錢,銷售行為是違法的。此個人物品可能被定義為貨物,之前的入境行為可能被定義為走私
e.玩遊戲機不是走私


4.遊戲(光碟等)是否禁止銷售?

一般來說,遊戲光碟被定義為出版物。見《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第二條: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出版物發行活動及其監督管理。
  本規定所稱出版物,是指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
  本規定所稱發行,包括總發行、批發、零售以及出租、展銷等活動。
  總發行是指由唯一供貨商向其他出版物經營者銷售出版物。
  批發是指供貨商向其他出版物經營者銷售出版物。
  零售是指經營者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出版物。
  出租是指經營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讀者提供出版物。
  展銷是指主辦者在一定場所、時間內組織出版物經營者集中展覽、銷售、訂購出版物。


要發行出版物,就必須取得許可證。

第三條 國家對出版物發行依法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出版物發行活動。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遊戲能否取得許可呢?來看看廣電總局怎麼說。

《出版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電子遊戲出版物審批》,設定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附件第328項:出版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電子出版物(含互聯網遊戲作品)審批。


看來遊戲是有完整的一套流程申請許可並發行的,這包含電視遊戲和網路遊戲。
對問題1的回答中,我們找到了禁售遊戲機的規定;至於遊戲,還不能得出明確禁止銷售的結論。

5.遊戲(光碟等)是否禁止購買使用?
根據《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第二條,發行包括總發行、批發、零售以及出租、展銷等活動,並不包括購買和使用。《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刑法》中也禁止打遊戲的規定。太好了,應該不用擔心在家打遊戲玩得盡興時被查水表。

6.遊戲(光碟等)是否禁止入境?入境是否屬於走私?
出版物進出境主要依據的是海關總署令第21號和第161號。在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161號,第21號同時廢止。
海關總署令第2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個人攜帶和郵寄印刷品及音像製品進出境管理規定》

第三條 個人攜帶和郵寄印刷品、音像製品進出境,應向海關申報,接受海關監管。無禁止進出境內容的,按自用合理數量放行;超出自用合理數量的,應予退運。


海關總署令第16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製品監管辦法》)

第四條 載有下列內容之一的印刷品及音像製品,禁止進境: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攻擊中國共產黨,詆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
  (五)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六)宣揚邪教、迷信的;
  (七)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八)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九)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十)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一)國家主管部門認定禁止進境的;
  (十二)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五條 載有下列內容之一的印刷品及音像製品,禁止出境:
  (一)本辦法第四條所列內容;
  (二)涉及國家秘密的;
  (三)國家主管部門認定禁止出境的。

對於出版物,不管是貨物還是個人物品進出境規定一致。
那麼,遊戲(光碟)怎樣算是合法入境?哪種情況屬於非法?入境是否屬於走私?也許只有第161號令能夠回答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海關總署負責解釋。

參考文獻

關於開展電子遊戲經營場所專項治理的意見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0/content_60240.htm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
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2748/info3485.htm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細則
http://www.people.com.cn/zixun/flfgk/item/dwjjf/falv/6/6-1-04.html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對走私行為的規定
http://www.gov.cn/ztzl/djzs/content_476138.htm

國務院關於推廣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可複製改革試點經驗的通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1/29/content_9437.htm

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swfg/swfgbf/201101/20110107349108.shtml

外經貿部、海關總署、國家質檢總局發布2001年第37號公告
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e/200207/20020700031667.html

海關總署解讀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調整
http://www3.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7985/info234600.htm

出版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電子遊戲出版物審批
http://www.gapp.gov.cn/govservice/1966/271449.shtml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個人攜帶和郵寄印刷品及音像製品進出境管理規定
http://www3.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517/info4409.htm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製品監管辦法
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517/info63730.htm


國行PS4藍光播放是C區(°ー°〃)


這問題下的港版優越黨的嘴臉真是搞笑,真鬧到那個地步,難道你們就真的以為港版能倖存么?PSN一牆淘寶一封,你買什麼版還不都是一個結局?


鎖區到你親媽不認識你。。。。


買PS4當時是還沒出國行,而且剛出國行那會兒實在策略不好。現在認我選擇的話會選擇國行,會員功能聊勝於無,續了兩年基本沒聯機過幾次,玩過的會免也就那幾個,不少是以前買過的。至於數字版遊戲,買的大多是全平台,少數過氣第一方,開了個頭便玩不下去了。國行除了PSstore其他倒沒啥,即使不備份,用國服賬號買國服會員照常聯機,實體遊戲沒有追加外版數字DLC需求的話完全沒問題。
至於Xboxone的話,上世代買過360,本世代並沒有特別想玩的,也就一個日落過載還感興趣。不過還是覺得RC更好玩啊。


國行兇盒遊戲實在太少,出來的時候幾乎沒有什麼可玩的,許諾一堆又不敢信,怕了。


很簡單:

  1. 不折騰,我是要上外服PSN聯機的,也是經常需要在PSN里買遊戲的。國服PSN東西不全,更新速度慢。而國行機上外服PSN是鎖住的,只能通過一些取巧手段來搞,折騰且不一定穩定,不想玩個遊戲機還擔心一些七零八碎的問題。
  2. 電子產品從來不相信保修,尤其是大品牌的產品也基本上沒遇到過正常使用在保修期壞掉的。留英多年,英國的保修條例我都不待見,更何況國內的保修條例。若是千萬陀屎淋我頭上我的器材在保修期內壞掉,自己承擔。送官方保修就是一個難受的過程,等待時間,結果認定等等一系列亂七八糟的東西消耗的都是自己的光陰,光陰不是錢嗎?

以上觀點僅代表本人,若大家有不同觀點,歡迎討論,和諧第一。拒絕撕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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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知乎主機區總有人認為,在同一地區Xbox遊戲比PS4便宜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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