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麼是「封建」?中國的「封建」是秦就結束了還是持續到近代?
假如「封建」在秦就結束了,秦到近代的社會又該用什麼說法來刻畫?
如果這只是一個翻譯問題,那麼怎麼能釐清這個問題?
還有什麼相關的說法?
中國秦朝以後不是封建社會而是官僚社會
中國關於秦朝以後是封建社會的說法,起源於清末嚴復對西文的翻譯。當時中國在政治和思想文化上不破不立,要變落後為先進,只好把屎盆子扣到祖宗身上。
西方的封建社會說的是中世紀的采邑分封制度,國王把土地和耕種的農民分配給他的兄弟和親戚,根據血緣關係和封地大小再授給一個貴族頭銜,即公侯伯子男。國家結構類似金字塔,上面的貴族是世襲的。這類似於中國商周朝代的諸侯分封制度。贏政統一中國後,把金字塔剷平了,國家成了一個大棋盤,交叉點就是郡縣。除贏政自己外所有人地位一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樣的社會哪裡是西方意義的封建社會?再按中國文字本意分析,封建社會就是指周天子的「封諸侯分天下」的社會。秦滅亡後,劉邦吸收苦秦的教訓,把天下分封給有血緣關係的親戚。景帝即位後,開始削藩,於是有了「七國之亂」。武帝即位後,實行了一個「推恩令」,命令各藩王把自己的土地分封給自己的兒子,大藩國被分割成一個個小列侯,每個相當於縣的規模。沒多久,武帝又耍一個花招,讓小列侯們向政府交納做祭祀用的黃金。金子交上來後,武帝以金子成色不足為借口,削掉了一百多名列侯的爵位,佔了列侯總數的一半。剩下的一半只有封地使用權,沒有管理權。到了唐太宗時候,貴族連封地都取消了,爵位只代表獎狀和獎金。比如名相房玄齡被授爵邢國公,賜實封一千三百戶。意思是房玄齡的每年獎金相當於一千三百名農民交納的國稅,房玄齡的「邢國」,他自己都不知道在哪兒。至於爵位世襲也只有大老婆生的長子才有資格繼承,其他兒子還是平頭百姓。清王朝的世襲更採用降級方法,比如老子授王,到兒子就是侯了,幾代人之後這個貴族家庭就成了平民階層。所以秦之後的分封與商周的諸侯分封與西方的采邑分封都是風馬牛不相及的。
郭沫若不能合理解釋「封建社會」後,又根據清末人均土地緊張的特點,製作了一個新體系,即封建階級等於地主階級;地主階級成為統治階級的社會是封建社會;地主階級與農民階級之間的矛盾是封建社會的主要矛盾,這個矛盾推動了中國社會進步。這是自圓其說的邏輯,開始的時候,一些國學大師懶得理睬,即便是左翼陣線旗幟的魯迅也未置可否,他在批判傳統文化時稱帝制社會為傳統社會,我的記憶里他沒說過封建社會這個詞。共和國取得政權後,出於政治需要,郭氏學說才爬上了統治地位。說了幾十年,大陸的中國人也不加思索地認可了,於是一說起歷史,就是一個大壞蛋帶領一幫小壞蛋欺壓老百姓的鬥爭史,中國秦以後的兩千多年同西方社會一樣混蛋。
一、郭氏提出「封建社會」的理論基礎
馬克思認為人類社會是線型發展的,是越來越文明的,社會制度是越來越進步的,從原始社會到共產主義社會。接受了馬克思主義的普遍原理後,中國只能按方抓藥,秦朝之後必須是封建社會。這就好比先做成一個模子,不管合適不合適,硬套進去。套進去後,發現不合適,把多餘的部分切掉,所謂削足適履。至於模子裡面的,反正你們看不到,我隨意編寫就是,於是非唯物主義觀點的歷史書籍都成了反動的禁書。
當馬克思主義政黨成為執政黨後,特別是政權鞏固以後,再使用階級鬥爭學說不符合執政黨利益,民族復興的意識形態也沒辦法較真,能復興黑暗的民族歷史嗎?其實,否定歷史唯物主義很容易,真實的歷史就擺在那兒,誰也沒辦法長期掩蓋。問題是否定歷史唯物主義後,辯證唯物主義也只能走下神壇,政治經濟學已經被事實否定,馬克思主義還有多少真理?一個單純的世界觀能堅持多久?
順勢而為是大智慧,中流砥柱是無可奈何,也是堅持不了多長時間的,真理用堅持嗎?一個適應社會發展,符合民族利益,推動中華文明崛起的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不堅持也會得到社會承認和支持。反之再偉大的目標如果溺水行舟也只能事倍功半。
實事求是是中國黨和政府的偉大思想和寶貴經驗。
二、中國社會與西方社會比較
馬克思的歷史唯物論是根據西方社會發展總結出來的歷史研究方法,適用於西方歷史。即農民與佔有生產資料的封建領主之間的生產關係矛盾產生了階級鬥爭進而促進了生產力發展。但是秦以後的中國社會生產關係不矛盾,反而很協調。土地、耕作工具等生產資料都是農民自己的,和其他人不存在生產關係,怎麼會有矛盾?政治關係也如此,漢武帝開始,除了皇帝寶座之外,任何人都可以憑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成為統治階級的一員。至於中國的思想關係、文化關係更沒有糾紛了,除了贏政活埋過四百多個背後嚼舌頭的算卦先生,沒有人因為思想和信仰被迫害過。你願意信誰的思想都可以,中國的宗教自由在漢朝時候就開始了,比今天的人權國家先進了兩千年。即使在孔夫子成為孔聖人的明清兩朝,罵他的人也都活得好好的。相反西方沒有科舉制,他們是十九世紀中期以後從中國引進考試製度的,當時清王朝忘收專利費了。在資本主義制度前,西方的政權是封閉和世襲的,你如果出身平民,即使比基督聰明偉大一百倍,你也還是一個受苦受難的平頭百姓。至於信仰和思想的牢籠更可怕了,十六世紀被燒死的科學家還少嗎?哥白尼等人都是書獃子,要是像後來逃離德國的愛因斯坦那樣移民中國該有多好,明王朝再混蛋也不會阻止他們研究宇宙,沒準兒還發給他們一筆獎金呢。
下面是十九世紀的美國對中國科舉制度的評價:
1848年,威廉姆斯在《中央王國》一書中說:「從科考的結果看,中國政府的高官階層中的不少官員都懷有讓人極為敬佩的才能和知識,及愛國、正直和有條不紊的工作態度。它維持了這個國家龐大的機器的運轉,也保持著一種不衰的崇文風氣。」
1870年,史皮爾(Spear,漢名施惠廉)在《最古老與最年輕的國家:中國與美國》一書中說:「中國人民的競爭使得整個政府管理的政治原則公開化。聽吧!西方國家,它沒有世襲等級,或許沒有個人榮耀,它沒有財富的權力,它不主張任人唯親,它也不去迎合世俗的偏見和利益。」
總之,西方之所以超越中國是因為落後了太多。貴族以下的廣大人民除了吃喝拉撒睡以外,連做夢都受限制,不廢除這個制度,歐洲人民沒辦法活下去。中國和他們相比,是天堂里的天堂。十六世紀的歐洲知道東方有一個天堂的天堂之後,玩了命的要移民(不是殖民)中國,老天有眼,讓他們發現了美洲,於是有了大航海。運氣來了擋都擋不住,一個叫牛頓的二愣子讓蘋果砸了一下,發明了萬有引力,於是又開始了大發明,接下來就是大搶劫大發財了。馬克思給這些暴發戶起了一個名:資產階級。其實這個階級都是搶劫犯的孫子。
中國之所以落後是因為領先世界太久了,不用什麼大道理,提到龜兔賽跑就明白了。如果非用馬克思理論找客觀因素,那就是中國缺少思想創新、科學研究、體制改革的動力和土壤。你如果吃得飽穿得暖愛幹啥幹啥愛想啥像啥,你還去九死一生的航海探險嗎?你還要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嗎?
中國因為消滅了階級差別領先了世界,因為消滅了階級鬥爭又被世界淘汰。
這是歷史宿命,要埋怨就埋怨你沒有降生在唐太宗的年代吧,那時候的中國人老牛了!
但是郭沫若等歷史唯物主義學者眼睛裡的中國是一個黑暗的社會是一個人吃人的地獄是一個只有古董的墳墓。
於是他們開始挖墓,挖了明神宗的定陵,不幸中的萬幸是他們挖出來的古董立刻風化成灰塵......時至今日,郭先生的徒孫們並沒有放棄貪婪的目光,又盯上了始皇帝的陵墓、唐高宗武則天甚至劉備的陵墓。這些所謂的保護、所謂的考古,哪怕有一丁點的發現都會給這些混蛋帶來學術上的花冠。
三、地主階級與農民階級矛盾不突出
秦朝之後,中國實行郡縣制度,土地私有化,政府按土地面積和人口收稅,除非是皇帝的二大爺等宗親,其他人都要交稅。由於土地私有化,就產生了土地兼并,於是有了地主、自耕農和佃農。唯物主義教育我們,佃農是被迫出賣土地的,這是一個大謊言。比如一家5口人,佔有土地30畝,如果人丁稅按土地收成折算為每人1畝,全家要上繳5畝收成的人丁稅;土地稅如果是15稅1,30畝要繳納2畝的收成,合計繳稅是7畝收成。如果租用別人的土地,租金每年30稅1,加上人丁稅,每年稅收是6畝,何況地租可以用分成形式支付,減少了自然災害的風險,自耕農還種自己的土地嗎?其二,誰是地主?表面上土地的所有者是地主,未必如此。當人口大量增加,土地供應緊張的時候,租期未到的佃農可以把租賃權高價再轉租給其他人,有時候甚至轉租給土地的所有者。史料記載,即使在人均耕地面積緊張的清末,佃農也未必意味貧窮,由於風險抵禦力強,很多田無一壟的佃農家庭比自耕農富裕,有的佃農一旦看好地價上漲的趨勢,就會把租用的土地購買下來,搖身一變成為地主。所以中國的佃農未必是貧寒的,佃農和地主的成分是經常變臉的。佃農的好處這麼多,為什麼還會有地主?兼并土地的第一個好處是,土地規模擴大後生產工具效率提高,單產增加,第二個好處是,政府普查土地不及時(多為三年普查一次),可以藏匿土地不報,逃避稅收。所以一般情況而言,地主和佃農合作愉快,都獲得了好處。同佃農和地主不同,中國的自耕農是一群老實人,不會偷稅漏稅,一年四季忙於耕作,與地主與佃農不發生生產關係,更沒有所謂的階級矛盾,他們是社會最穩定的力量。
「封建」概念還要濫用多久?
「封建」這個詞,在漢語中本有專屬的含義,最初兩個字單獨使用,後來合用是在詩經中開始的,《詩經.商頌.殷武》:
「天命降監,下民有嚴,不僭不濫,不敢怠遑,命於下國,封建厥福。」
但通常認為這裡的封建含義是「大立其福」之意,在「封邦建國」含義上使用「封建」一詞,始於《左傳.僖公二十四年》:
「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周之有懿德也,猶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其懷柔天下也,猶懼有外侮,扞禦侮者莫如親親,故以親屏周。」
《左傳》全書,共有三個地方用到「封建」一詞,兩處即上述,還有一處是轉引上述《詩經》的詩句。這裡使用的封建,就是指封邦建國,捍衛周王室。
先秦尤其是西周,封建一詞的主體含義:
「嚴格地說封建社會的要素是這樣的,在一個王室的屬下,有寶塔式的幾級封君,每一個封君,雖然對於上級稱臣,事實上是一個區域的世襲的統治者而兼地主;在這社會裡,凡統治者皆是地主,凡地主皆是統治者,同時各級統治者屬下的一切農民非農奴即佃客,他們不能私有或轉賣所耕的土地。」(張蔭麟:《中國史綱》,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頁27)
自戰國以後,郡縣制開始出現,直到秦始皇統一六國,廢封建而建郡縣,從此,中國歷史上西周那種純粹的封建制度就基本消失了。
因此,在中國歷史上,至少在民國之前,漢語中使用封建一詞,是與郡縣對舉的,無論柳宗元著名的「封建論」,還是顧炎武傑出的「郡國利病」論,都是在與郡縣制相對意義上談論封建制的。
1870年日本學者西周第一次使用「封建」一詞對譯英文「feudalism」,根據日本的歷史特點,日本學者在使用該詞時與其本國歷史情形是比較吻合的。此後20年左右,嚴復先生在譯介該詞時,其含義保留了中國古意與西意,亦未出現語義的混亂。
但是,新文化運動開始之後,在陳獨秀的泛封建概念濫用下,這一概念開始「語亂中國」,他在1915年的《敬告青年》一文中,說道:「固有之倫理、法律、學術、禮俗,無一非封建制度之遺…」第一次提出了一個公式化的命題:
「封建=君主專制=20世紀前的2000年中國歷史=落後」
陳獨秀之所以如此濫用封建概念,緣於其在日本留學,深切感受到日本的反封建熱潮,而日本反封建反的是他們自己的封建,與中國何干?日本人並沒有用錯概念,而陳獨秀卻不管眉毛、鬍子的差別,抓來就用,開啟了中國人濫用封建概念的序幕。從此,以封建為前綴的片語作為批判性語詞的運用方式就開始泛濫成災:
封建意識、封建專制、封建地主、封建迷信、封建軍閥、封建官僚、封建帝王、封建禮教、封建糟粕…
反正一切不好的東西都可以加這樣一個前綴,以至於這個看起來最活躍的詞倒像個死東西,誰都不知道它是什麼!
民國年間,隨著共產國際對中國政治的介入,他們濫用封建概念到中國現實的做法也影響了中國人,蔡和森就沿襲了斯大林對當時中國所謂半封建社會的論斷,這時的陳獨秀雖然是反對者,認為中國的封建社會早已崩潰,但他並未意識到自己所使用的封建概念依然是錯誤的。
在濫用封建概念的諸種影響中,對史學全面的毒害則更多的來自郭沫若,他離開封建本義,完全自由發揮地使用此概念,然後將它機械地套用到中國數千年歷史上,完成其「符合」「馬克思主義」的五階段說,這一流毒至今依然深種國人心中,尤其1949年以後,政治意識形態的介入則將封建一詞的濫用在最大限度上推波助瀾,便是今天的後果。
然而,恰恰是馬克思自己本人,提到過各種不同生產方式,從來不曾將中國歸為封建制,在著名的1859年《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馬克思說道:
「大體說來,亞細亞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現代資產階級的生產方式可以看作是社會經濟形態演進的幾個時代。」(《馬恩全集》第13卷,頁9)
這段話最清晰地表達了馬克思沒有把中國古代的生產方式看成封建制的。馬克思與恩格斯關於亞細亞生產方式問題的通信中,討論的思想因為涉及中國農業社會的公共工程,啟發了魏特夫的靈感,以至於產生了一部曾經在中國引起轟動與爭論的《東方專制主義》。
在《資本論》第三卷中,馬克思寫道:
「在印度和中國,小農業和家庭工業的統一形成了生產方式的廣闊基礎。此外,在印度還有建立在土地公有制基礎上的村社的形式,這種村社在中國也是原始的形式。…在中國,那就更緩慢了,因為在這裡直接的政治權力沒有給予幫助。因農業和手工製造業的直接結合而造成的巨大的節約和時間的節省,在這裡對大工業產品進行了最頑強的抵抗;因為在大工業產品的價格中,會加進大工業產品到處都要經歷的流通過程的各種非生產費用。」(《馬恩全集》第25卷上,頁373)
應該說,馬克思所使用的封建概念是西方學術界通用的封建概念,正因為如此,這些經濟學和社會學的學術問題上,馬克思、恩格斯能夠與其前後或者同時代的其他學者展開學術對話。
英文feudalism,按照《大不列顛百科全書》第六卷的解釋:
「一種以土地佔有權和人身關係為基礎的關於權利和義務的社會制度。在這種制度中,封臣以領地的形式從領主手中獲得土地。封臣要為領主盡一定的義務,並且必須向領主效忠。…在這樣的社會裡,那些完全履行正式義務的人,並不具有抽象的國家或公務的概念,而是由於同他們的領主有私人的和自願的聯繫,接受以領地形式給予的報酬,這些領地可以世襲。…」(中文版,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2年版,頁280)
可以說這是一個最有權威性的概念表述。
自馬克思之後,年鑒學派重鎮馬克.布洛赫出版了著名的《封建社會》上下卷,對封建的廣狹兩意,及其具體歷史形態都作了精詳地闡述與論證,另一位年鑒學派大師布羅代爾在《15—18世紀的物質、經濟與文明》也涉及到了這個問題。
另一方面,當代左派學者安里.佩德森也對亞細亞生產方式問題進行了很好的全面論述,在其名作《絕對主義國家的系譜》一書中,他認為馬克思關於中國的看法和判斷缺乏實證的研究,這是很到位的,不過他諷刺馬克思攻擊太平天國,倒顯出其自身的淺薄和對中國歷史的隔膜,此處不贅。
不過,對世界各種封建生產方式的諸形態之考辨,以及對中國的獨特性的分析最為到位的,我以為該首推馬克斯.韋伯,他在研究世界各國歷史之後,將廣義的封建關係劃分為下列三類:
1、「賦役式」封建制(例如哥薩克騎兵);
2、「家產式」封建制,細分為:
A、「莊園領主」封建制,部曲軍(例如羅馬貴族直至內戰時期仍習慣利用此種軍隊;此外尚可見之於古埃及法老軍隊);
B、「人身領主」封建制,奴軍(古巴比倫與埃及的軍隊,中世紀時阿拉伯的私人軍隊);
C、氏族封建制,充當私人軍隊的、世襲性的客(羅馬的貴族);
3、「自由的」的封建制,細分為:
A、「扈從式」封建制(大部分日本的武士,梅洛林王朝的侍衛);
B、「俸祿式」封建制,僅基於莊園領主權與徵稅權之授予,而非個人性的效忠關係(近東諸國,包括土耳其的采邑制);
C、「采邑」封建制,基於個人性忠誠關係與采邑制的結合(西歐);
D、「城市支配」的封建制(例如斯巴達類型的希臘城邦)
(上述見於《韋伯作品集.卷三.支配社會學》,康樂、簡惠美譯,廣西師大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頁199—200)
即使是在廣義的封建概念中,韋伯也沒有將中國秦以後的古典時代列入,他說:
「公元前9到3世紀之間,實際上是一個各個獨立的封建王國並存的時代。」(《韋伯作品集.卷五.中國的宗教》,康樂、簡惠美譯,廣西師大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頁80)
對於「這意味著封建制度的全面廢除」(同上,頁77,指秦)之後中國的經濟生產方式,韋伯有另外一個著名的概念,是專屬於分析秦以後的中國古代社會的,即「家產官僚制」。韋伯就與此相關的一些論斷,是極為精到的,例如,他說:
「土地所有權極度不穩定的性格,明顯地貫穿於長遠的世紀,亦即,有一千五百多年之久。」(同上,頁131,他不知道在他1920年去世之後100年,中國的土地所有權能穩定便是拜天所賜了。)
「社會平均化的傾向是與家產官僚制相呼應的。…土地的分割繼承,最後則大大加強了土地所有的民主化,雖然在個別情況下,由於共同繼承的緣故,此一趨勢有所減緩。」(同上,頁136,關於平等性這一點,在中國史學界也多有人涉足,但很少是從土地制度入手的,更多是從科舉制入手,這充分顯示了韋伯驚人的洞察力。)
「社會秩序里具有封建成分的身份性性格,至少在法律上被消除了。…名門望族的『鄉紳』,並未享受到國家保證(相對於下層社會)的地位。按照法律,直接位於小市民與小農民之上的,是家產官僚制的機制(用現代的說法就是:「官僚資本主義」社會)。西方中世紀時那種封建的中介階層,無論在法律上,還是實際上,都不存在。」(同上,頁136)
可以想見,通過這些分析,韋伯的結論,無論是與黑格爾的論斷,還是馬克思、恩格斯的論斷,都存在交叉部分,即中國古代自秦以後,與西歐類似的封建制是不存在的。這裡有個極為重要的必要條件,就是法權上對所有權和某些與個人自由相關的特權保護,在制度意義上,中國古典社會是不存在的。正是這種制度性的匱乏,導致了中國歷代王朝末世官僚體制對人民的嚴重壓迫,而這與皇帝優劣關係密切,然而當一個國家總是寄望於某個人的時候,她就是危險的。
無論如何,沒有「風能進,雨能進,國王的軍隊不能進。」的法權保護,西歐式的封建何以在中國存在?
由於民國以來,尤其是1949年以後,「封建」這一概念無論在學術意義上還是一般社會用語意義上極度混亂的使用,導致了我們對歷史認識的嚴重混亂。直到今天,它還大量地存在於人們的觀念以及學校教育之中,即使在大學,也沒有多少教師能夠有效地避免這一概念的混亂使用。五年前,我在應某著名雜誌約稿所寫的《走向公民時代》一文中,談及中國古代社會均以「古典時代」名之,而編輯在修改時,徑改為「封建社會」,而這種謬種流傳的無奈狀態還不僅僅是這一家媒體,這表明即使作者自己力圖糾正語言錯亂,而媒體卻常因為無知也會將混亂進行到底。
對封建概念的濫用導致了幾大惡果:
1、無法把握中國歷史本身的獨特性,機械地套用導致的非驢非馬歷史觀,相信馬克思在世也定會十分厭惡(他在給俄國人回信中就表達過這種緣於栽贓的憤怒);
2、無法清晰比較中西方的差異性,將各種完全不同的歷史混為一談,例如,對西歐、對日本與中國歷史的差異;
3、竄亂了漢語原本可能的準確表達,使得全社會在混亂的語言無意識中莫名其妙地表達、不知所云地表達;
4、嚴重破壞學術交流的基本規則,當一個概念歧義紛紜,甚至在幾乎相反含義上同時使用的時候,學術交流就會徹底不可能,像郭沫若那樣完全在本意之外濫用封建概念的時候——例如「封建專制」(無論在馬克思那裡還是在其他社會學家那裡,封建與專制是一組對立的詞,而一旦兩者結合在一起,豈不就是說「我餓得很飽」這種囈語?)
……
除了「封建」這個概念之外,還有無數的概念,都被長期濫用,好在對包括「封建」在內的一系列概念,當代學界早在15年前就開始了嚴肅的駁正工作,其中馮天瑜教授的貢獻最大,本文的詞義考證資料大部分來源於他的傑出著作《「封建」考論》。但正如大學者唐逸先生所言,美麗的漢語變得如此混亂,真是令人痛心之至。
我真不知道,「封建」這個概念到底還要再濫用多久,國人才肯罷休,如果永遠不能正本清源,那真是漢語的一大悲哀。
以上內容為轉載。
下邊有位匿名兄說,這個問題高中生即可解決,但上次我看高中教材的時候,教材里還說中國自秦代後一直是「封建專制」呢……莫非教科書改了?
1.現在使用的「封建」一詞,是對譯的西方feudalism一詞。
2.中國古代「封建」一詞是指「封土建國」、「封爵建藩」,是與「郡縣制」相對立的。秦代開始消滅封建,建立郡縣制。
3.所以福山說,秦代中國就已經建立了現代性的政治制度。
4.政治學有個說法叫「封建自由」,封建主們相對中央政府是自由的。秦制(郡縣制)就是要消滅封建主的自由,建立中央集權政府。而在歐洲,這個過程晚至啟蒙時代『主權理論』出現後才開始。
5.在這個意義上,『封建』和『集權』是反義詞。既然封建了,就不是集權。我國教科書上說我國古代是封建集權,這是嚴重的語義污染。以著名的英國大憲章為例,其出台的原因,就是地方封建貴族為自身力量對抗國王。而秦制的路子就是消滅地方貴族自治,建立科層制的官僚體制。
6.我國『封建集權專制』這個詞兒完全是個別不學無術的左派的傑作。
7.將feudalism翻譯為「封建」這倆漢字,是日本人乾的。但人家有道理,因為日本的幕藩制與西歐中世紀的feudalism(封土、采邑制)是非常類似的。
8.但不學無術的中國左派們從日本人那兒把『封建』倆字兒順過來,又沒理解透這是啥意思,竟然給硬套到秦到清的中國古代上了。
9.為啥這麼套呢?因為左派的精神爹地蘇聯決定,人類社會應該有五個階段,就是你們高中課本上講的那五個。所以呢,原始社會完了必須是奴隸社會,奴隸社會完了才能是封建社會。左派們一看,中國歷史和這對不上咋辦呢?這不清真啊……哦說錯了,這不革命啊!只能硬對唄。
10.於是既然先秦是奴隸社會,那秦以後只能對封建社會了。這是《聯共布黨史教程》上說的,怎麼好隨便改的?所以到現在我國教科書也還是這個套路。
11.知乎眾有一個好,不懂就上來問,但是你們啊,還是要學習一個,別聽風就是雨。馮天瑜,李慎之、王元化這些老先生,水平比陳獨秀們不知道高到哪裡去!我和他們談笑風生(並沒有)。所以啊,還是好好讀書,少胡思亂想,悶聲發大財!「封建」社會並不僅僅是分封建國或封邦建國,地方分權的一種社會制度,而是和其背後的土地所有制有密切的關係。就土地所有制而言,歐洲封建社會的土地屬於大大小小的領主,並一級對一級負責,在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們與領主之間有明確的人身依附關係,甚至直接可以稱之為「農奴」。而中國古代社會的土地屬於大土地所有者和眾多的自耕農,並且很早就實現了土地買賣的自由化。租種土地的農民與土地所有者之間沒有明確的人身依附關係。中國古代社會的「土地所有制」很早就實現了「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連土地的買賣都有「田皮」和「田骨」之分,即可以買賣土地的所有權,也可以買賣土地的經營權。換句話說,以這麼少的土地養活這麼多的人口,必須有與之相適應的生產關係,這就是存在大量中小自耕農的中國古代社會,一個更加平民化的社會,與馬克思描述的封建社會有本質的區別。
之所以要強調中國古代社會不是封建社會這一點,是解決諸多歷史難題中的一個必要步驟。典型的例子就是近代日本同樣是閉關鎖國,並且比大清被迫打開國門的時間更晚,為什麼日本能成功轉型而大清則步履蹣跚。這裡需要總結的歷史教訓很多,但其中最重要、最根本的一點就是:日本是典型的封建社會,而中國不是。如果不能分辨中國於日本古代社會結構的不同,就無法解決兩者轉型之間的差距為什麼有這樣大。按照馬克思的標準,秦開始才叫封建。
樓主有這個疑惑是我國翻譯家惹禍。
有很多人認為封建社會專指西歐中世紀,或說西周才是,這都錯了。很多人混淆了一個概念。馬克思說的封建制度是指「feudalism 」。國內學者翻譯的時候,從古文中找了「封建」二字,但其原意指「enfeoffment」,是一種政治制度不是社會制度。本身是翻譯出了問題,不是有沒有的問題。不能因為翻譯家惹禍,就說我國沒feudalism社會。按馬克思的觀點,秦朝開始是正式確立封建制度了,戰國末期基本都是封建制度但是還沒有正式確立。
按照我國古代的說法,「封建」是封邦建國的過程,也就是在一個國家元首下面進一步分封享有相當獨立性領地的大小貴族的過程。這種意義的封建政體在我國歷史上一直連續不斷地延續到秦朝為止,隨後被統一的古典官僚帝國所取代。但這一取代過程並非連續的,漢、晉都出現了封建的反覆。統一的古典官僚帝國直到隋朝才重新控制了整個中國(僅限古代疆域)。從這一角度來講,秦朝以及隋朝以後的中國社會大體應該算是古典官僚帝國(有的時候統一有的時候分裂)。
但是在使用封建這一辭彙的時候並不總指的是上述狹義概念。很多時候人們把這種古典政體也叫做封建。一般來說,這種廣義的封建有以下特徵:
1. 統治者終身統治並世襲;2. 公開承認和維護社會等級的分化;3. 除少數例外之外,政權的主要目的並不帶有多少公共屬性(抵抗外敵在某種程度上應該算是統治者維持自身地位的嘗試,其動機並非出於公共利益,因此只要存在比較體面地妥協投降的可能性,統治者是不會抵抗到底的);4. 作為其基礎的經濟基本上是以農村經濟為主,貿易雖然存在但是受到很大的限制。
實名反對以上所有答案
包括題主的提問!
秦是什麼,什麼是秦到近代?是秦國還是秦朝?
如果說是秦國,那應該是東周到近代
上面逗機靈得票最多膜蛤的同學,關於封建的定義在學界的態度你都不了解,就批判一番,說是欽定的,Naive!
這是古史分期問題,可以很負責任的告訴大家,到現在都沒有定論!
高中教科書採用了主流三種封建說的一種,即東周封建說。
關於封建這個定義,在建國初集中討論古史分期的時候,就已經明確了,中國的封建不同於普遍本質意義的封建,由於中國歷史發展極具有特殊性,所以不能照搬既有的古史分期方案,採納梁啟超對封建的定義,僅為一個時代的劃分符號。
下面是八種主流爭論觀點
1. 殷周封建說
此觀點採用封建的本旨,即以采邑與封邦建國的形成過程作為認定依據。不做多的解釋
2.西周封建說
此觀點認為,應當根據主導的生產關係的變化認定時代的劃分
在西周國野制度建立以及分封制的完善過程中,生產關係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奴隸制特徵的經濟生產關係已經不具有主導地位,支撐整個國家的生產動力來源已經由原始的分配向自由民的勞動轉變,國家由早期國家形態演變為成熟的國家,自耕農經濟已經實質佔據主導地位,成為人民普遍的生活來源,已經具備了封建化的基本要素。
此觀點由呂振羽先生提出,代表人物有翦伯贊,范文瀾等
3.東周封建說 (高中教材觀點)
此觀點認為,土地制度的變革決定了生產關係的變革,土地私有化產生的效果就是帶來了地主土地制度的產生與自耕農經濟的基礎性變革。其後的2000年國家的主要收入來源由自由民的集體勞動變為中小型地主,確立了私有化的基礎,更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東周一系列土地變革至秦國商鞅變法將土地私有法定化,奠定了其後與之前顯然不同的社會形態。
主要代表 郭沫若
詳見其著作,奴隸制時代
不要看郭沫若這個人怎麼樣,這個理論確實有理有據,實為郭沫若的良心成果。
當然,因為他是郭沫若,所以官方採用此種觀點。
4.春秋封建說(不同於東周說)
因為二者理論依據不統一,所以脫離東周說單列
此觀點認為春秋初期封建領主制始確立,至春秋戰國之交,才變化為地主制。
此為政治形態層面的劃分方法,從政治形態的演變推動經濟形態的演變,不多解釋。
代表李亞農
5.秦朝統一封建說
注意這個不是目前高中教材觀點!
目前高中教材認為是戰國秦確立封建制度,而不是秦朝統一
認為戰國時期各國由奴隸制向封建制的轉變到秦統一才最後完成,
史料依據:「使黔首自實田」,法定確立自由人的生產,排除共同集體農業生產
代表 黃子通,金景芳(本人祖師爺)
6.西漢封建說
正式的廢封建,徹底正式證明分封制的不適用
7.東漢封建說
地主土地制度在此時建立主導地位,成為國家收入的主要來源,中小型地主在此時成為國家賦稅收入的核心
代表人物周谷城、鄭昌淦。
8.魏晉封建說
我們老師最支持的觀點........
在八種「封建說」,西周、東周、魏晉等三說為最強,「三強」之中以「魏晉說」最為豐富、系統。
簡單的說,此時城市經濟的衰落,與生產力質的飛躍,造成了商品經濟徹底讓度於自然經濟,自然經濟從此真正支撐國家的發展,此後商品經濟穩定依附於自然經濟
魏晉時期產生了生產方式的最終變革,應當為封建時代的標誌。
代表尚鉞
個人認為說的都有道理,沒有是非對錯,畢竟中國模式作為一個極特殊的歷史發展模式,自國家形成的方式就不同於世界大多數國家,過程中的特殊性無法用普遍理論相吻合,自然產生諸多爭端。
需要大家注意的是,中國自始至晚清,奴隸階級一直存在,奴隸占人口比例最多的時期不是夏商周,是東漢,眾多的官奴婢與私奴婢占人口空前龐大的比例,以我們現在通常認為的奴隸制時期的生產力水平,無法支持奴隸佔比例最多的情況,所以不能以奴隸的多少與有無來判斷是否處於奴隸制時代。但是,究竟採用哪種,官方現在都用東周了,自然歷史學專業以外的都普遍接受了唄。雖然其自身也有局限,但也是有理有據,易於接受,屬於客觀理性的解析中國特殊的歷史進程,不是刻意地攀附馬克思主義,從中也可以看出郭沫若自身的治學水準(之後沒幾年就開始偽造史料啊摔)
官方能從單純農民革命理論解釋秦統一說變成客觀系統分析東周封建說,不得不說是一大進步。
政治制度上將秦以後的社會歸為中央集權而非封建制度,在此已無太多異議,主要的爭論在經濟上,但我分析的結論是,即使是經濟上的定義,秦以後的社會形態也很難歸類為封建社會,大部分農民還是自耕農,地主的出現僅僅是土地自由買賣的結果,而不是統治者的分配,僱農、佃農與地主的關係是一種僱傭關係與租賃關係,這與工廠主與工人和所有者租賃使用權其實一樣,只有少數公田的生產關係符合封建社會的定義。
其實秦以後的社會形態,在政治上是中央集權的官僚體制,經濟上有點兒資本主義的味道,通俗地講,成為佃戶不是別人逼迫的結果,只怪自己家不好好種田掙錢,敗光了田產,佃戶若是有足夠的資產也可以把土地從地主手上買回來,賣地與典當家產無異。至於統治者的剝削,它的形式畢竟是稅,看這個「稅」字的結構就能理解,而統治者的口號可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土地的自由買賣,佃戶與地主的僱傭關係,因此幾乎可以說是農耕版的資本主義。
第一,秦朝不是封建社會,也不是資本主義社會,而是有點類似於軍政府。
第二,商周是封建社會。並不說秦以後就沒封建。漢朝、晉朝也是封建社會。
第三,說秦之後的是封建,是列寧、斯大林主義的貶華傳統,一定要把中國政治文明降一級,其目的,就不清楚了。
第四,接上述說法,如果商周是奴隸社會,那漢朝、晉朝怎麼會封邦建國的?如果說漢朝、晉朝是奴隸社會,那奴隸又在哪兒呢?事實上商周也沒有大量的奴作為勞動力,況且商周的奴和雅典羅馬的奴隸不是一回事。
綜上所述,堯舜夏商周漢晉是封建社會,之後主體社會不是,偶有復辟。答案好少。。。
首先說一下,我們目前大眾的思維是「封建」一詞對應「feudalism」一詞
中國民國以前被稱作「封建社會」,這源於馬克思的理論,馬老總結的人類社會是歐洲尤其西歐的人類社會,不是中國的,D在引進的時候沒有中國化就用了。這點已經老生常談了
而中文的「封建」一般被解釋為封土建國,這倒是很符合周、楚、漢早期的情況,然而中國的封建與西方的feudalism有很大的差別
有一點要說一下,無論什麼制度,都是歷史學家研究後加上去的,不是當時的人有意創造了什麼制度,只是當時正好適合這種制度,也沒有人提出過什標準化的東西。但是中國的大眾歷史教育喜歡下結論,不喜歡據事例,這就麻煩了
西方對於feudalism的說明也是這樣的:它是一個複雜的體系,並沒有什麼統一的標準。其詞根含義是「混亂的」,與feudalism相掛鉤的一個詞是benefice,即「采邑」,看詞根就能猜到含義了。無論具體實行的多麼複雜,絕大多數feudalism的目的,是中世紀領主為了換取下屬的軍事服役而將土地授予下屬的方式,一般將土地附有的司法權財政權一同給予下屬。(與日本很像)光這一點中國曆朝歷代就不符合,中國歷史上的封建大多是獎勵作用的,目的是維護統治階級的人員固化。除去周代,大多數時期的分封,是建立在中央擁有一整套官僚體系、擁有皇家軍隊的基礎上的,也就不存在為了換取下屬服役而封賞以及對司法權力的下放問題了。比如漢初和西晉,分封土地與中央政權土地相比還是很小的。但是在西方,比如西法蘭克,曾經出現國王領地幾乎全部封賞給下屬,土地枯竭的情況。同樣各個封國的司法財政雖然下放,但是在各個封國內部依舊是一套集權式官僚體系,這和中世紀西歐區別很大。
而中央集權的中國古代也不適合叫做「封建」,封建一詞又被賦予了很多貶義的含義,要是非要找一個外國詞兒和中國秦漢以後的中央集權體製做聯繫,還不如叫「沙皇式的」或者「拜占庭式的」更貼切根據馬列歷史觀,人類社會階段分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共產主義社會。於是學校里學到的中國古代史劃分是這樣的:夏以前是原始社會,夏商周是奴隸社會,從秦到清是封建社會。
但最近讀錢穆的文章,他的劃分是這樣的:夏商周才是封建制,從秦開始就是郡縣制了。這就令人糊塗了。
為了搞清這個問題,我查了一下「封建」二字的含義。當代人說「封建」,其實已經與保守、愚昧、腐朽同義了。但若要追本溯源,封建的本義應該是「封土建國」,即天子把全國的土地分給王公貴族,自建國家,保衛中央。知道一點春秋戰國歷史的都聽說過齊魯燕趙秦楚這些諸侯國家,所以說周代是封建制起碼是沒錯的。
而到了秦始皇統一天下,不再分封諸侯,那肯定就不是封建制了。嚴復《論中國教化之退》:「秦並天下,更古制,更井田而為阡陌,廢封建而置郡縣,黜儒術而任名法。」所以從本義上講,錢穆的觀點更合理。
但我隨即又想,兩種劃分或許只是著眼點不一樣。馬克思一向強調經濟關係,比如奴隸主與奴隸、地主與農民、資本家與工人;而中國傳統史學看重的是政治制度,封建和郡縣其實是行政劃分和統治方式上的區別。後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前者為何把地主剝削農民這種經濟關係稱為「封建」呢?
事情似乎是這樣的。歐洲歷史上的封建社會主要是9世紀到15世紀,在這個社會裡既存在地主剝削農民的經濟關係,又存在領主和封臣之間的政治關係。領主是擁有土地的貴族,封臣是擁有領主所分封給他們土地的人,封臣要為領主戰鬥,作為對領主給予土地的回報,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符合中國古代「封建」的定義,所以馬克思稱之為封建社會是順理成章的。日本中世的社會制度與歐洲有類似之處,所以近代日本史學家把feudalism譯作封建。不想當時中國人轟轟烈烈開展革命,正盛行拿來主義,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以為只要有地主農民就是封建制度,所以索性也就把自秦至清的歷史也稱為封建社會。
研究一下封建制的特徵,很重要的一點是土地國有化,不許自由買賣。而在中國所謂的「封建社會」,土地是可以自由買賣的。另外,既然土地分封,政權應該是分散的,這也不符合從秦代開始的中央集權制度。
馬克思本沒有錯,他所說的「封建社會」指的是歐洲特定時期的社會制度,他並沒有想到中國會有這麼多人不仔細辨析作者的本意,也不顧東西方的差異,就胡亂套用他的概念。
中國人民反封建反了這麼多年,又有都少人真正明白反的到底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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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話又說回來,文字本來就是不斷演化的,現代人所用語言中大有失去其本源意義的辭彙存在。我這樣執著地追根究底,是不是腦細胞的成分也有點過於「封建」了呢?人身依附、權力分封,有還是沒有?
有,就是封建啊。在「官場規矩」之下,上級官員能夠支配下級官員的屬官和幕僚么?官員能夠支配胥吏背後的宗族么?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始終都只是個看上去很好的政治藍圖。
國無資財以饗壯士,民無錙銖以度余年。而士紳之家田畝愈廣,簪纓之門客僚愈眾。
題主你好,從嚴格上去定義馬克思的封建社會,中國的確是沒有的,但是中國秦以後的經濟制度是符合這個定義的,之所以馬克思稱其為「封建社會」,那是因為在這種土地所有制之上,還存在一種封土封臣的政治制度,地主同時就是封建領主,領主的土地來源於更大的大領主,本質上,是一種土地私有制。地主階級是統治階級。
而中國秦以後,也是一種土地私有制,地主階級是統治階級,也把持著政權,從本質上講,符合所謂馬克思「封建社會」的性質,但是,正是「封建」這個詞惹了麻煩。中國秦以後,是一種官僚政治和君主專制的政治制度,並不是封建的政治制度了,所以,單純從詞義上講,「封建社會」用來形容中國秦以後的社會制度,是不正確的。
而在秦朝以前的戰國,也出現了土地私有制,但是沒有正式確立。
【在兩周時期,中國的正式的土地制度是井田制,名義上,全國土地是天子所有,但本質上是一種土地國有制。】
【封建制(政治制度)下的中國,是土地國有制,與同一(或者是類似)政治制度下的歐洲,卻是私有制,而馬克思是從歐洲的角度去定義所謂的「封建社會/制度」,直接把當時的政治制度的名稱來命名整個當時的歐洲社會】。
而當中國發展到土地私有製為基礎的社會的時候,已經是中央集權制的政治制度了。所以,我們試一下從中國的角度,將之命名為「專制社會」(不是認真的哈 )。
有人常常稱「封建專制」,卻不知「封建」和「專制」是矛盾的。
當時是翻譯者的問題,直接拿「封建」這個古詞來套用,聽說最初跟日本人有關,因為馬克思的「封建社會」的定義,也是符合日本明治維新以前的社會的。
但是後來的人明明知道其中的問題,就是不更改,仍然教條地套用馬克思從歐洲的角度去定義的那個名詞,結果就產生了矛盾,也容易使人混淆,甚至剝奪了「封建」的本意。所以,為了不混淆,就拿出了「分封制」來形容先秦社會的政治制度。
其實,馬克思的「封建」只是一個符號,在用來形容中國時,已經與它的字面意思無關了。你也可以說是「A社會」或是「B社會」。
期待史學界能夠給出一個較好的命名方案。其實我認為封建制真正意義上指的分封建國,但秦國之後變成了郡縣的代官制,實際取消了封建的方式。
土地所有權出現了變化,秦以前貴族對於土地所有權不僅是私有的,而且擁有土地上的司法權等諸多權力,形成了國中國。之後的地主只不過是買了地用於生活,不具備司法權。
同時從權利與義務上看,過去擁有封土的貴族是要求自己養兵的,按照土地以及人口戶數,對於自己的上級領主是有根隨出兵的義務的,地主則不需要這樣。所以後期只是君主集權的代官制,而不是封建制。個人的看法,歡迎指正。
中國[編輯]
自秦朝之後的中國傳統王朝都被認定是絕對君主制。如金觀濤等認為,中國在戰國時代後期,形成絕對君主制之後,進入超穩定結構
[31]
。在1949年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教科書中,將中國自秦朝開始,至清朝結束,都被歸類為絕對君主制。
但是這個看法在學界仍存在爭議。法國孟德斯鳩認為中國是專制主義(despotism),之後成為歐洲漢學界的主流見解。如馬克思提出亞細亞生產方式,認為中國屬於專制統治,卡爾·魏特夫則將中國歸類為東方專制主義。但這些學者認為中國與歐洲的歷史發展方式不同,對於傳統中國是否為絕對君主制,則持保留看法。在中國也有類似見解,如學者錢穆認為中國朝代雖可說是專制(despotism),但王權仍未絕對化,不能說是絕對君主制。在《國史大綱》中,錢穆認為中國至元、明、清三代時,才發展為絕對君主制。在1942年發表的論文〈論宋代相權〉中,提出宋朝削弱相權,為進入絕對君主制的前導
[32]
。其弟子余英時,提出在明太祖廢相之前,中國帝王的權力,受到相權的限制,並非絕對君主制。但在明太祖廢相之後,皇帝的權力絕對化,在此之後,直到清朝滅亡為止,中國才是絕對君主制
[33]
。
自秦朝統一中國後,確立了封建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政體。皇帝制度是專制君主統治的核心。縱觀中國古代封建王朝和皇位的繼替,大致有兩種類型:同姓相繼──世襲型,異姓相代──更替型。世襲制,是指皇位的繼承,更替型,是指改朝換代。
[34]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建立皇帝制度,中國古代君主專制的重要特點是以皇位的世襲下顯示權利的不可轉移性和以皇權至上顯示的地位至上性。
秦始皇以皇權為中心建立中央政權組織,設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三個最高官職。丞相乃百官之首,幫皇帝處理全國政事;御史大夫負責監察百官;太尉負責全國軍務。丞相之下還設有諸卿,分管各項事務,屬中央職能部門。
[35]
漢朝初期,丞相位高權重,漢武帝重用身邊工作的人,讓他們擔任高官,以此來削弱相權。魏晉南北朝時期,逐步形成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的三省體制。唐朝中央的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分別負責決策、審議和執行,三個省的長官都是宰相,相權分散,三權的制衡,削弱了相權,保證了皇權至上。隋唐時期確立並完善了三省六部制,之後的朝代基本延續了這種制度。宋朝初期,設中書門下為最高行政機構,長官為宰相,為制約宰相,又增設副宰相參知政事,主管財政大權的三司使和主管軍令的樞密使,以此維護皇權的獨大,但丞相仍有一定權力。元朝時期,設中書省,不設門下省,尚書省時設時不設,僅元世祖時期與元武宗時期有設置,所以門下省與尚書省的權力皆交給中書省
[36]
,中書省長官乃宰相。元後期,宰相權大,有時可左右皇位繼承。
[37]
明朝初期,承襲了元朝的政治制度,設中書省管理全國行政事務,由左右丞相統管六部。但是鑒於元末,宰相權力過大,以致皇權不穩。所以明太祖朱元璋裁撤中書省和宰相,以六部分管全國行政事務,並且直接對皇帝負責,自此宰相制度廢除,君主專制進一步加強。
[38]
明成祖時期,開始出現內閣,後來內閣地位提高,大學士提皇帝批奏摺的擬票權,首席大學士為「首輔」。
[39]
清初,仿明朝制度,設內閣,置六部,但是議政王大臣會議凌駕內閣六部之上,甚至制約了皇權。康熙時期,設南書房,內閣、議政大臣會議、南書房三權鼎立,相互制衡。雍正皇帝設軍機處,全國的軍政大權完全掌握在皇帝手中,君主專制更進一步加強。
[40]
1911年爆發辛亥革命,1912年2月12日,隆裕太后代表6歲的皇帝溥儀頒布的《宣統帝退位詔書》結束了中國兩千多年的君主專制制度
[41]
我從小所認識的「封建」是「三座大山」裡面的一座,是一面旗子,是要打倒的政權。
這裡的所謂封建應該是指由清政權到秦代。中西方對封建社會的定義有差異:
西方的封建(feudalism)更側重政治層面,當然也有經濟層面的東西,是一種歷史現象的描述。
中國的所謂「封建」社會,按照「馬克思主義者」的歷史分期說法,說商周是奴隸社會、秦朝之後兩千年是封建社會,然後半殖民半封建 = = ,1949年之後新民主主義社會,1952年後社會主義社會,這種分法據說是郭沫若提出來的。
封建,封土建國,分封建制,周代比較流行,這種以周天子為核心的天下觀念,宗法觀念之下的一層套一層,大宗小宗,王公侯伯子男這樣繼承和分裂下去,不是君主直接跨級管理,每一層級都是只對上一級負責,都是依附於上一層級。中世紀的歐洲采邑制度,也是類似,各分封的諸侯都有徵稅、甚至維持軍隊的權力,附庸只對領主負責,有句話說得好,「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封建制在中國其實確實是在建立統一王朝和中央集權主義之後就消失了,分封建制這種東西到後來也出現過,比如漢、西晉,但實質上已經不是原先的封建了。
封建社會在馬克思主義者那裡是小農經濟的一種社會層面的描述,土地關係屬於農民和土地所有者之間的定義,社會以農業經濟為主,土地私有,這個意義上說,確實可以算「封建社會」,但和「分封建制」、「封土建國」確實沒毛關係。
我覺得這個問題問得有點不對,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有點照搬馬克思的概念。。這套理論不適合中國
因為對封建的定義不明確,特地去找論文看。
一般史學家認為,封建是指西周時期周天子對同姓諸侯和異性諸侯的分封。(也就是分封制)
現在我們所說的封建,一般後面帶的兩個字是社會,封建社會與封建又是不同的概念。
無論中方或西方,都把封建當作法律政治制度,後來當作社會經濟形態的發展過程。
多看幾篇有關封建的論文再來補充,不過上面的解釋已經很簡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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