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職業歌手,唱功重要還是嗓音重要?

作為一名普通觀眾,在欣賞諸如中國好聲音之類的選秀,似乎已不大能聽出職業歌手之間唱功有非常大的差距,那麼,是不是可以說職業歌手的嗓音要比唱功、技巧更重要,獨特的嗓音更容易走紅?


個人認為,一首歌唱作品的美感來自兩個方面,一是聲音本身的美感(音色、質感等),二是技術營造的美感(唱功)。


在職業歌手領域來說,能成為職業歌手的,其實在嗓音方面不需要考慮過多,一方面聲音條件不好的(沒質感、虛軟)都沒什麼「職業」機會,另一方面嗓音有特色的實在是太少太少了,許多特色歌手的特色都是靠唱功範疇內的技巧(如具有個人特色的咬字特點如張學友林志炫,哭腔運用如周華健甚至情感演繹如陳奕迅,)營造出來的,是具有可複製性的,相比之下音色在歌手的特色中只佔了一小部分。所以職業歌手中嗓音的差距看起影響來大,實則並不重要。


而唱功對於職業歌手來講,才是最能拼出高下的戰場。假如用90分和70分表示唱功水平不同的兩個歌手的話,90分的唱功和70分的唱功唱同一首歌,一個完全不懂的人,單獨聽可能都挺好聽,但放在一起一般會覺得90分的更好聽,除非70分歌手的聲音美感比90分歌手的聲音美感強太多(如中國好聲音第二季 孟鵬與塔斯肯PK,雖然塔斯肯唱什麼歌都像個小男孩,而孟鵬唱的更貼合歌曲需求,細節也更豐富,但塔斯肯這個奇葩的聲音的色彩和質感對聽者的刺激實在太強),即便如此,90分的唱功也還是會比70分唱功更耐聽。就好比拿著絕世好劍的一般武師和手持普通鐵劍的高手過招,可能兩兵初交鋒,武師會佔盡優勢;但纏鬥一久,高手憑著斷劍也可取勝。拿到唱歌上來講,正是因為歌唱之武術(唱功)的差距,使70分的人演唱時破綻更多,如出現音準偏差、節奏節拍的不準或不夠穩重/靈活,咬字做作、強弱變化不合適、音色的調整缺乏/濫用、顫音不均勻/過快/過慢等問題。這些破綻一方面會產生不和諧的感覺,破壞整個作品的美感,另一方面會使歌手對歌曲想表達的情感抒發的不夠,難以引起聽者情感上的共鳴。而相反90分歌手的破綻就會更小,這不僅是數量上的優化,更會因為破綻結構上的變化使得破壞作品的」合力「極大的減小,也更容易獲得聽眾的情感共鳴,因此聽起來就比70分的歌手要高出一大截。而音色的刺激是一時的,畢竟歌手唱每首歌都主要是這個音色,聽多了也就沒那麼刺激了,而此時其它方面的就突顯出來。每首歌都處理的不夠和諧、不盡興,音色再好也肯定經不起久聽。

以上說的都是從」誰扣分少「來說70分和90分的差距,而」誰加分多「的亮點會更大幅度的增加二者的差距(如美國好聲音選手jesse campbell與對手PK時唱的if I ain"t got you,其中一個」ba-ba-ba-ba-ba-baby的即興直戳聽者G點,甩開對手幾條街)。這些差距都是唱功上的高低造成的。對於業餘的聽者來說,可能不會明白兩個歌手的差距在哪裡,但這些破綻和亮點對聽眾的負面和正面的刺激,則會給聽眾留下從「不舒服」到「非常舒服」之間的感性印象,感性印象的好壞,最終還是會基本真實的反饋成對歌手的評價。


許多歌手有很好的作品,也有非常漂亮的音色,但是往往是「歌紅人不紅」,究其原因,最主要的就是唱功還沒到。主觀點舉個例子,如李聖傑,他的《痴心絕對》和《手放開》都是很經典動聽的歌曲,他的聲音也很有質感,且音色並不平庸。但他唱歌總給我一種賴賴雞雞、賤兮兮的感覺,在我看來主要就是因為咬字和哭腔等問題造成的,使得我寧願自己循環唱這些歌,也不願意循環聽他唱。而陳奕迅雖然音色特點並不突出,但他對歌曲的演繹能引起許多人的共鳴,並且少有不和諧(註:有時小走音可以讓演唱更有「人味兒」,同時並不破壞旋律的美感,總的來說反而不算「不和諧」),再配上一些好歌曲,就可以人歌俱紅。所以對於職業歌手來講,嗓音的問題是小case,唱功才是決定職業命運的關鍵。


非常同意@丁勾 的答案,嗓音也是唱功的一種。我個人認為,獨特的嗓音,即音色,是不足以作為個性化標誌的,關於識別度,更重要的是唱腔,也就是獨特的發聲方式,吐字、咬字、個性化的情緒音(如怒音、哭腔等),由這些組合起來,才能完整地構成一位歌手的獨特性,比如:張學友,周杰倫、林宥嘉、費玉清等等,這些都是辨識度非常高的歌手,但他們的音色,特別是說話的時候,真的沒有太特別的地方。


看看當什麼類型吧,美聲這類規矩化模式裡要求唱功非常重要,這類講究字正腔圓,唱法死板,不靈活。

但流行派系嘛,只要是能以任何方式嗓音特質賦予歌曲個性,無論你是走調,節拍不準,嗓音單薄與否都是有效,要不唱片公司為何選歌手都未必選唱功最好的當發片歌手?


也許,是公司的包裝……


我認為有一個十分優秀而且適合該歌手演唱的作品遠比有個好嗓音重要的多。


嗓音是一個人唱歌的基礎。也就是好不好聽。這是先天的條件,很難被改變。

大多數的聽眾都不是專業的樂評人,所以大眾在判斷一個歌手唱歌的時候好不好聽,都取決於這個聲音的音色對於耳朵的直觀感受,唱功反倒是其次。


作為一個職業觀眾

你唱功了得的話,再爛的嗓音那叫風格


下限和上限


首先是音色了,你自己也能想像出驢叫的聲音和鳥叫聲音的區別吧,兩者中個人必然喜歡的是後者,而費玉清都基本是千篇一律的音色;第2個就是情感發揮了,鄭智化的音色好嗎,但是他唱歌很有情感,最少對於聽眾來說還是能夠引起共鳴的,而汪峰無疑也是這種代表;第三才是技術,畢竟大多數流行歌曲都是聽眾或多或少能夠唱出來的比較通俗(當然也有少部分對普通聽眾來說無法演唱的)的歌曲,《歌唱祖國》《十五的月亮》《世上只有媽媽好》《錯錯錯》。而實際上大家能夠演唱的歌曲反而是流行度最廣的流行歌曲,比如《生日快樂歌》。通俗唱法就意味著技術難度不大普通聽眾基本能夠表達出來的唱法,隨著聽眾音樂水平的提高也會改變的,而沒有區分唱法類別,比如搖滾的《一無所有》民族的《辣妹子辣》民謠的《同桌的你》都是大家比較熟悉並能演唱的吧;有些歌曲則是流傳度廣但普通聽眾很難歌唱的,搖滾版的《烽火揚州路》美聲唱法的《我愛你中國》民族唱法的《鴻雁》。有些歌手就是音色好而走向職業歌手道路的,有些則是音色好的基礎上學習了一定技巧能夠唱技術難度大的歌曲,那這兩種歌手顯然就是有檔次區別。歌手只是歌曲展現給聽眾的最後程序,所以受到的關注也就最大,而歌手影響力大小也對歌曲的流傳起到了重要作用,比如劉德華版《中國人》就是用影響力來傳播的而非劉的唱功有多好;另外一個就是傳播平台規格大小,春晚肯定是排第一的,好歌經過春晚平台立刻就聞名天下,比如費翔春晚唱的《冬天裡的一把火》《故鄉的雲》,小平台的影響力是一個小範圍,比如當初巴桑版《青藏高原》只是在有限的幾個地方流行,而韓紅買了版權後在春晚一唱天下皆知。好歌能夠捧紅一個歌唱者,不好的歌曲即使天神降臨也不會有啥流傳度,所以對歌手來說歌曲的重要性顯然是第一位,而個人能夠比較完整演唱出好歌曲的主題那才能使自己名氣更進一步,唱功到不是那麼重要了。假如是普通聽眾首唱《加州旅館》《喀秋莎》等世界名曲並經大的平台播出,同樣也會聞名於世,98年的馬丁不就是如此嗎,88年奧運會主題曲《手拉手》同樣也是這樣的傳播方式。歌曲首先要是優秀的,然後才有歌手能夠比較完整演唱歌曲,比較爛的歌曲即使大神來唱也是反響一般,比如李娜版《女人是老虎》。有人說林憶蓮早起口水歌居多也是這個意思,如今她的唱功起來了卻沒好歌曲了只能靠影響力存在於音樂市場;現代拼臉的就別提了,比如楊冪的《愛的供養》已經成為樂壇的反面教材了。至於現在的音樂市場下滑不是某一方面的原因而是三方面的原因:政策,音樂人,聽眾,這才是以後大家關注的重點。


唱歌好比做菜,音色就像原材料,原材料好就是好的基礎,質感是做菜出來的口感,唱功就是鹽,雖然有的菜可以不放鹽,但只有那麼幾道,做不了太多,情感就是其他的佐料,為什麼張學友陳奕迅可以稱作歌神,就是因為好的原材料,加上對於鹽的掌握剛剛好,同時配上其他的美味的佐料,所做出來的人間美味,關喆被人詬病的就是他放鹽放太多,口味太重。


唱功最重要,唱功可以在演唱時發出最合適的音色,音色跟氣息有關


發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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