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和中文的邏輯性哪個更強,為什麼?


謝邀。

我的看法是,「邏輯性」對於一門語言來說,是一個非常簡單的技能、沒什麼太多技術含量

所以,就算議論文起步晚,也一點都不要緊,只要用翻譯腔吸收更發達的外國成果就可以了。

以日語來說,古代日本的議論文,一開始直接是用漢語文言寫的。

對於一開始的日本人來說,「怎麼可能用日語寫?」

但是,自從「漢文訓讀體」這種翻譯腔被嘗試出來之後,日本人寫議論文的能力就大增了

技術上,就是用上百個虛詞(有的是硬造的),去綁定了漢語文言的虛詞,僅此而已。

到了近代,日本翻譯西文著作,又搞出了一堆新的句型、新的連詞,進一步豐富了議論文。

我們自己的漢語,本來就有議論文。翻譯佛經的時候,增添了新的邏輯元素。

近代翻譯西文的時候,繼續增添新的元素。

現代中文和日文的歐化語法問題,交給大眾時代自然解決、自然篩選。

說中文或者日文邏輯性高或者低,這種評價沒有什麼意義。兩國都是現在世界上的科技列強,語言的邏輯性只是最基本的一個底色。

歐洲各語言學習希臘羅馬的議論文,也是類似的路數。

語言之間,真正有技術含量、真正有高下的,是文學性。這才是別的語言學不走的看家本事。

7-10世紀,中國留下了48900首唐詩,日本留下了5600首和歌,朝鮮留下了25首鄉歌。

這些詩歌的積澱、意蘊的淬鍊,輔助 中國唐傳奇=&>話本、日本物語的演化

才有了13-14世紀《三國》《水滸》《平家》這樣蕩氣迴腸的作品。

古代朝鮮語沒有就是沒有,也學不走。


這根本就不是個科學的命題。

樓上基本都在說文化或者文學的差異而避語言本身而不談。
因為語言本身並不能用「有邏輯」來形容,「邏輯性」強弱僅在於說話人/書寫者對語言的使用。
這就是為什麼數學定理、國際條款都可以完整無歧義地意譯成各種語言來使用,「同一律」和「the law of identity」是等價的普世真理。

舉個栗子。

中文:白馬非馬。
英文:A white horse is not a horse.

英文:The expression "a white horse is not a horse" is ambiguous between "a white horse is not identical with a horse" (true, because "white horse" is more specific than "horse"), and "a white horse is not a member of the set of horses" (obviously false). The Advocate in the dialogue is asserting that "a white horse is not [identical with] a horse," while the Objector is interpreting the Advocate"s statement as "a white horse is not [a member of the group of] horses."
中文:白馬和馬的概念是不同的。這個意義上說,「白馬非馬」。但白馬的確是馬的子集,亦即白馬屬於馬的一種。所以「白馬是馬」。公孫龍巧妙利用了「白馬是馬」這句話的歧義。

請問上面哪種語言的邏輯不如另一種嚴密了?這才是語言的比較,而不是如樓上《心經》PK《哈姆雷特》那樣的用途的比較。


對語言學了解尚淺,本想直接邀請前輩來答的 在探索中順道拋了個磚望能引玉 @polyhedron@梁海


中國的文化、思想還有傳承下來的文學,政治性很強。要麼「應帝王」,要麼是傳承道統,跟西方的傳統思想不同,導致傳承下來的語言習慣不同。
引一段金克木《古書試新讀》里的話: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這是第一對句,道和名並列。
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
第二對句,推進一邊,由名延伸,又成一對,有和無並列。另有一對是始和
母。
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
第三對句,再由有無延伸,又成一對,妙和徼並列。這是由前面兩對演繹出
來的。重複第一對句常字。後三句單行總結。
此兩者同出而異名。
又標出一對,同和異並列。指出所異的是名。
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由同生玄,玄又生妙。妙非一,是眾。天地萬物之妙由玄之又玄入門。道、
名生有、無,有、無生同、異,同即玄,最玄成為妙。道呢?常呢?不知何處去
也。為什麼?是不是道不可道,所以只說名;名非常名,所以不說常了?
原文是不斷句的,思路是一字一句連串下來的。思路或說邏輯順序很清楚,
但不合乎從亞里士多德傳下來的邏輯推演。句句是斷語,命題。「故」也不知
「何以故」(《金剛經》),推演也沒有證明。也不合乎印度的「正理」因明的
立「宗」推理。既無因,又無喻。希臘重演說。印度佛教重辯論。中國兩者都沒
有。各講各的,往往只對門徒講。講的話不全傳,傳下來的是備記憶的綱領,語
錄。所以三方論著似同而實異。這裡一章全文只是符號排列,如同不演算不證明
的數學式子。中國邏輯常用語,無論口頭筆下,有文無文,常是什麼者什麼也,
或是命令句。文體不同由於說話對象不同。希臘演說和印度辯論的對象是有一定
範圍的聽眾。中國諸子書的對象是門徒,或者直接間接「應帝王」。這可說是一
個特點。


這是一個真命題。
簡單粗暴地說,是因為文化。
比如:
中國的文化里講究中庸,和諧,而非「邏輯」里強調的「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中國人,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喜歡模稜兩可 ,而西方人說「to be or not to be, it"s a question」。
中國的文化里講究「形」,以至於認為核桃能補腦,就是因為它形像大腦,這就代表一種不重視不講究邏輯的主流文化。
漢字本身也比較象形文字,講究「說得過去」,能「自圓其說」,「心領神會」即可,而英文造詞、語法上更講究遵循邏輯規則。
太多的例子了,還比如中醫方法vs西醫方法。。。

籠統地說,就是由不同的文化沉澱結果決定的。
@鄭傑 這句說得很好"英文的邏輯表達易於中文,是結果,而非原因。 "
就像《失控》里說的,這就好比兩個蜂群,中文的群體,和英文的群體。一個足夠規模的群體會傾向於表現得像一個個體,這個時候,他做不同的事情,會遵循他一貫的風格(原因,在本例中即群體文化),由此導向不同的結果(創造語言文字時邏輯屬性孰高孰低),最後,因為語言方式會影響思維方式,思維方式又反過來穩固語言方式,所以這原因與結果互相之間互相共振,互相加強,成為一種穩定的存在。


哪個更強我說不好,但是絕對的一點,相對於說好英語,說好漢語需要更強的邏輯。

知乎有個問題,為什麼中國人語速慢。竊以為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漢語的語句非常強調詞語的順序以及虛詞的使用,說一句話之前必須梳理好所要表達意思的邏輯進而調整好語序。相對的英語可能要簡單一點,怎麼想就怎麼說,不行了還能加個從句。


這個問題的答案你自己已經設定好了。
「邏輯性」這個說法本身就很西化, 漢語會說「哪個更講邏輯」「。


首先,請定義什麼叫一門語言的邏輯性,我只知道一句話一篇文章的邏輯性。


首先邏輯性本身就有待討論。目前也只能在公認的意義層面討論一下這個問題。語言的邏輯包括語言使用者的邏輯和語言系統的邏輯,使用者的邏輯性和語言似乎沒什麼關係,中英文的一些論文可以說邏輯性都很強,即說話者怎麼寫,只屬於語言學的外部研究;如果單純比較語言系統的邏輯,才是語言內部的研究,即語言系統給我們提供了什麼,即它的語法手段,辭彙系統等。二者應該是相互影響的,這裡把中心放到語言內部。

首先從美國描寫語言學派中的一個比較有民的觀點:「薩丕爾-沃爾夫假說(Sapir–Whorf hypothesis)」,又稱為「語言相對論(linguistic relativity)」是關於語言、文化和思維三者關係的重要理論,即在不同文化下,不同語言所具有的結構、意義和使用等方面的差異,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使用者的思維方式。

這是語言人類學(因為早期美國語言學的發展和主要是人類學家推動的)的觀點,如果按照這個觀點,我們可以走兩條路,即語言本身的邏輯性決定了思維的邏輯性,或者反過來認為人的邏輯性決定了語言的邏輯性,如果走後面一條路,我們普遍認為外國人更具有邏輯性,然後間接認為英文更具邏輯性。當然薩丕爾-沃爾夫假說本身並非這麼簡單,感興趣的話可以細細了解一下。

從另外一個語言學的分支或者更方便討論這個問題,就是語言類型學,通過比較不同的語言,尋找語言的共性和特性。一般從語言單位上比較,要不就是打破語言單位,尋找普遍特徵和蘊含規律。就語言單位而言比較語法手段的話,個人認為英語邏輯性更強,因為屈折變化具有很強的規律性,這符合希臘時期的「類推派」的觀點,然而中文的語法則更符合「變則派」的思想。而且不光在音質層面和文字層面都是這樣,音質層可以明顯感到這種屈折變化,而漢語沒有,另外文字上也有明顯分別。然後語序,指示詞的使用這些方面,英語都比較固定,說白了就是注重形式邏輯,譬如英語中有形式主語It, this, that 等等,本身沒有意義,而漢語很多無主句,另外漢語語段是考語義鏈接,而英語需要豐富的連詞和指示代詞,然後將語義鏈接在一起。之所說英語更有邏輯,是因為英語的特點會限制使用者的輸出,一定要文字排列整齊,才能理解,而漢語顯得很靈活。翻譯中時常提到漢語重意合,就是意思通順就好了,而英語重形合一定要,有形式主語,鏈接詞,指示代詞相互使用等才能理解。

然後按照系統功能語法來看,英語的選擇系統更完善,更準確,而中文我們很難簡歷一個很完善細緻的選擇系統。原因很多把,比如封閉詞項很靈活,詞類出現活用。轉換生成語法也是更適合英語,因為英語形式邏輯強,在轉換後的形式固定,而用漢語去轉換深層結構的話,差別會十分巨大,會造成混亂,尤其是在inversion的過程中,我們沒有助動詞,倒裝的成分幾乎可以是任何語言成分,這種沒有限制的情況下,表層結構一片混亂。

最後從解構的角度來談一下。英語作為一種表音的文字,它本身就是對語言的摹寫,摹寫的對象就是西方所說的邏各斯,就是所謂的永恆的真理,規律,邏輯範式等,英語文字追求的就是對表達邏各斯的語音的摹寫,所以在傳統觀念中重表音文字就是向音的或者說是向邏各斯的。在這種觀念的趨勢下,我們有理由相信英語是不斷向著邏輯程度深化的方向發展企圖去表達這種言外的真理。針對這個觀點德里達就企圖解構這種邏各斯中心主義,然後德里達本身也向慕漢字,因為漢字文言分離,文字沒有記錄語言,似乎他本身就承載這一種東西,而這個意義是不斷散播,異延,琢磨不定,沒有邏輯可言。(這是中文字指向自身的特點顯示了文字的文學性,當然文學性是從語段中看出的,我們本身不能說哪種語言具有文學性,而且文學性的觀點是形式主義評論家雅克布遜提出的。)當然這也說明,語言系統的二重性,一個是音位層,第二個是符號層,或者說文字層(但不是文字,習慣上大家似乎更容易把文字看成符號的原型,所以暫且這樣說,但漢字本身也有形位和形位變體,似乎也是自成一個系統,傳統的解構主義一般是研究表音文字,對這個其實不是很注意,雖然有形態學,但那是也是語音層面的。)。由於很多語言沒有現成的文字記錄,討論或者需要更廣,對於只有音位層的語言,他們的語法究竟是如何組織的。

最後語言本身體現著人的邏輯,至於系統最終的邏輯性卻並不一定和人的思維有關。以及在這裡討論的邏輯主要是規則規律的意思。廣義上我們也可以說沒有邏輯也是邏輯的一種形式。


我最近在學習英文的議論文的寫作. 想起高中時 學中文的議論文寫作. 從文章結構看 不論何種語言 .基本的邏輯都要遵循 談不上高低. 只能說 由於 中國人和歐洲人的思維上的差異 在文章的有關的邏輯的表達上 會有所不同. 中文往往嚴重依賴上下文里包含的不明顯的內容 作邏輯上的種種思維 .而英文寫作如果也想中文這樣的話 那就是有點表達含糊了.


主要得看寫文章的人自己有沒有邏輯性。
都說漢語里歧義的句子多,像「我下面給你吃」之類的……但一般人日常也不會那麼說啊。像這樣的歧義句子每種語言應該都能造,但人們肯定不會經常這麼說,而是用別的表述方法,精確地表達出無歧義的意思。


英文的邏輯性有多強這點真沒看出來,不過和中文比起來內涵是要少一些。一段中文必須結合上下文才好準確掌握意思。也許是因為書寫工具吧,古人在竹簡上寫書,必須精簡文字,所以古文提倡要言不煩,非簡略到最精鍊不可,語法的關係就不明顯了。不過這並不會產生歧義和邏輯上的錯位。


不得不說,古老的中文對於現代社會來說,是存在缺陷的。
中文有個弱點是組詞太過隨意。中國常用字不多,所有的詞都需要用這三千個字組合去造(英文固定常用辭彙好幾萬,一般不用造詞),任何人在自己的領域內都能造些新詞;而且詞和詞之間不像英文有空格,堆在一起密密麻麻,不知道頭尾在哪,需要你去分辨、增加了大腦負擔,而且詞性詞義不夠精確(因為缺乏唯一性、缺乏屈折時態進行時的變化),你需要通過上下午去分辨定語在哪裡結束狀語從哪裡起始,語法太靈活、組詞太隨意,不似英語一個詞就是一個詞,能代表好幾個漢字,非常精確、明白、清晰的放在那裡,用一堆精確的連詞、時態明明白白的表達了各個詞的邏輯關係。而讀中文寫的現代論文、契約,你去看個招股說明都會暈半天,看黑格爾的哲學更是不知所云。有的話很讓人費解,不看好幾遍不知道說什麼,比如這句:「申報方數量不明確的,將視為至少願以大宗交易單筆買賣最低申報數量成交」。
而英文就不一樣,習慣了以後,你發現閱讀一些說理文、科技論文、哲學類文章,英文明顯強於中文。我甚至覺得除了中文詩詞以外,任何學科都應該用英文學習。
我認為華裔在美國能拿諾貝爾獎在中國拿不了,同樣是社會主義蘇聯國防工業三十年代就能創新而中國五十年過去仍只能模仿,可能不僅僅是體制的問題,很可能還有語言的問題。


取決於用的人,和語言無關。
只要用不會引起歧義的表達,都可以表達出很有邏輯的感覺。


英語的邏輯直接表現在外在的語言,中文的邏輯在背後的含義,也就是英語是形合的語言,中文是意合的語言


票比較高的答里,一個說這不是一個科學的命題,一個說這是個真命題,(⊙o⊙)哈哈哈,有意思。

我認為語言——是一種表述和聯想,類似信息的提取和解析。
英語反映英語系人的邏輯,漢語反映漢語系人的邏輯。
沒什麼可比性,因為大家不是一個邏輯呀。

不過——語言的交融也滲透著文化的邏輯性。類似『No, thanks.』『Yes, I do.』這樣的表述次序、直接的表達方式和態度,現在的年輕人用得更多吧。
你生活的各方面都選擇哪種邏輯?


好像聯合國法律相關的文件只用英文、法文等寫,越重要的越是法語、德語用的多,因為法語比英語的邏輯性更強,分析句子的時候歧義會少很多。要講印象派,漢語、日語可以完勝西方語言,但是講究邏輯和嚴謹性,我個人認為不如英語。日語嘛,邏輯性缺乏,而且美感也沒有,首先漢語、日本人自己的和外來語柔和在一起,本身就是一個四不像,語法隨意無系統性,基本就是固定用法形成所謂的語法、發音生硬、音調不柔和、字形無系統性和美感,整體感覺就像是我們中國的一個地方語言演變出來的一種怪物語言...


我個人覺得是英文。
中文是一種很曖昧很藝術的語言,用作詩詞文學創作很有玩味。
英文則比較precise, 很嚴緊。所以香港作為雙語地區所有法律文件都以英文版本為準。


首先不應該妄自菲薄我們自己的母語。就看看英文的數字表述,先是1-12,再是十進位,再是百,千,再是百萬,十億。這都是啥玩意兒!2500,老師教我們念two thousand and five hundred,但老外口頭也會念成twenty-five hundred,這樣的邏輯性,你怕了么。

再看看嚴謹的律法,人家帶法語的呀,有些辭彙還是拉丁語的。我們中文,從古到今律法起碼都是漢字吧,有漏洞那也是立法者沒有想好,只要想明白了,文字終是可以表述清楚的。

你要說律法不算,要看科技方面的,沒見IEC標準也都是雙語的么。

再看思維邏輯性最嚴謹的哲學。比如康德,那文風呀,最長的可以給你套18個從句,一句話寫3-4頁紙,比比皆是,翻譯成英文也好不了多少。不這麼寫行么?不行啊,講不清楚啊,換成斷句邏輯方面就不能夠一氣呵成了呀,而且容易有歧義。所以,講是講清楚了,就是太燒腦。翻譯成中文,妥妥變簡潔,我們沒有18套從句的句式,雖然不再氣勢磅礴,但起碼沒有歧義,意思方面也過的去。

語言的目的都是為了表述人類思維思想的,如果不夠用了,就會新造,引入。英語引入法語拉丁語是這會事,中文翻譯佛經時引入一批,西學東漸時引入一批也是這會事。像現代漢語從語法結構辭彙量等等就大家看到的這樣,那就說明它已經足夠表達科技人文學術最前沿的方方面面了。(如果不夠,早就發明新的用法了)。

那個研究語言和邏輯的天才,維特根斯坦,有這樣一個說法:可以說的,都可說清;不可說的,只可不說。(大概是這個意思,原話忘了)。什麼是可說的,事實,自然科學的命題。所以其實每個語言都可以說清楚這些可以說清的問題,說不清楚就會創造引入新的語法辭彙。

而另外有些東西是神秘的,它們通過自身得以彰顯,這些東西確實是不能用語言來表達的。比如美學,宗教,人生難題等等。你有沒有一種經歷,覺得一首詩寫的真好,一首歌唱到我的心坎里,一個人他那麼美好我那麼愛他我那麼煩惱。但是這些東西怎麼講怎麼寫都表達不了我的真正感受。

而優秀的語言雖然不能表達出這些東西,但可以彰顯這些吉光片羽。


使用語言的時候,第一邏輯是:肯定和否定。因為英語對於中國人來講是外語,所以很多人首先花很多精力去理解肯定和否定的邏輯,久而久之,就覺得英語的肯定和否定邏輯比較清晰。漢語的肯定和否定就顯得模糊,因為說漢語的時候,我們的語言水平高,說的比較有意思,有角度。這樣就給人錯覺外語的邏輯比本族語言邏輯較強。


這是偽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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