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碎片》(Memento)這部電影如何?


《記憶碎片》的一部分靈感,應該是來自於關於「記憶」的一些心理學和神經科學研究。了解一點這方面的知識可以幫助我們理解《記憶碎片》的幾個關鍵情節。所以本文分成兩部分,Part 1寫《記憶碎片》的心理學靈感,Part 2解讀情節。

PART 1: 來自心理學的靈感——記憶的兩大特性

在關於「記憶」的研究歷史中,有一位實驗對象因為他罕見的重度遺忘症而被載入科學史冊。這位實驗對象名叫亨利·莫萊森(Henry Molaison)。直到他去世,普通大眾才知道他的真名。在此前大量提及他的論文與著作里,出於隱私保護的緣故,他都被稱為H.M.。

H.M.(咋這麼像老白?)

H.M.出生於1926年,他因為小時候一次事故而患有癲癇症。到了他27歲那年,癲癇已經嚴重到讓他沒法做任何事。研究表明,他大腦里被稱為「海馬」的一部分腦組織與他的癲癇發作有關。在藥物治療完全失敗之後,H.M.希望找到一位醫生幫他切除海馬,以根治癲癇症。那是一個對大腦功能的認識還十分淺薄的時代,但居然真的有一位不怕醫療事故(無知者無畏)的醫生同意為他做手術。他為H. M.做了開顱手術,用一根小管子吸出了海馬以及周圍的腦組織。

手術的結果是,H. M.的癲癇癥狀大為好轉。但手術帶來了巨大的副作用:H. M.喪失了手術之前10年左右的記憶,更糟糕的是,他從此對新信息的記憶不超過20秒——他不能再形成新的記憶。後來科學家們才了解到,海馬是與我們的記憶關係最密切的腦組織,H. M.的大部分記憶功能因此被徹底搗毀了。他的大腦似乎被永久凝固在了手術的那一天。H. M.的後半生基本上住在醫院與療養院里,每一天他都要一遍又一遍地將自己介紹給醫生和護士,儘管那些人其實已經照顧他很長時間了。

一開始,研究H. M.的科學家和醫生們以為他不可能再形成任何新記憶,但他們發現事實並非如此。有一位醫生在H. M.身上做了個小實驗,他在手指內側套上一個能模擬電擊感的惡作劇小玩具(joy buzzer),然後每隔一段時間就去跟H. M.握手。在頭幾次,H. M.看起來不記得與醫生握過手,於是每次都被「電擊」。但奇怪的是,反覆幾次之後,H. M.忽然就拒絕握手了——儘管他不記得見過這位醫生也說不出拒絕的理由。

這個小實驗說明,H. M.並沒有喪失全部的記憶。後來大量的心理學與神經科學研究證實,人的記憶其實分成很多不同的類型。比如,記憶至少可以分成兩個層面,在意識層面上,遺忘症病人無法形成新的記憶,而在無意識層面上,遺忘症病人其實會對經驗留下印象。對於H. M.來說,他的意識層面不能形成新的記憶(不認識醫生),但無意識層面卻保持完好,因此可以形成新的行為習慣(害怕握手)。後來的神經科學研究發現,這類與行為習慣有關的無意識記憶大多跟另一個腦組織「基底核」有關。因此「基底核」保持完好的H. M.雖然不能有意識地形成新記憶,但他的身體卻可以學會各種新的行為習慣。

這就是記憶的第一大特性:不同類型的記憶很多時候是分離的,一種壞了並不意味著另一種跟著失靈

要想更好地理解《記憶碎片》,還有一個特性是我們需要了解的:記憶里的內容未必都真實,有時候你會記得一些你實際沒有經歷過的事情

上世紀九十年代,在美國曾發生過一件相當轟動的案件。1990年,艾琳·富蘭克林指控自己的父親喬治·富蘭克林在二十多年前姦殺了自己的朋友。艾琳聲稱自己當年親眼目睹父親的行兇過程,之所以過了二十多年才提出控告,是因為這段記憶過於殘酷,所以她的心理保護機制將這段記憶壓抑在了意識的最深處。直到成年後她在接受心理治療的過程中,內心最深處的記憶才被喚醒。陪審團完全相信了艾琳的證詞,喬治?富蘭克林被判一級謀殺罪名成立。

可是,「被壓抑的童年期記憶」真的靠譜嗎?至少弗洛伊德和他的信徒認為是的。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論里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叫「壓抑」。在弗洛伊德看來,為了保護我們當下的感受和減少焦慮,我們可能會壓抑痛苦的記憶。表面上看起來,我們會忘記這些記憶,但是,它們可能會因為一些線索被提取出來。因此很多治療師認為,通過催眠以及其他一些暗示療法可以恢復那些童年期的創傷記憶。這些在催眠中被恢復的記憶一度曾在美國的司法審訊中被當作可信的證據。除了前面這個離奇的案件外,也還出現過不少成年人通過心理治療突然回憶起童年時曾被父母虐待,然後對父母提出控訴的奇案。

但是後來的研究發現,這些被「重新喚醒」的記憶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很可疑。心理治療中的催眠不僅不能提高記憶提取的準確性,還會導致虛假記憶。事實上,在催眠過程中,治療師會有意無意地誘導患者,使得他們更容易用自己的想像來建構記憶。心理學家沙赫特認為,催眠讓人們比平時更易於將內心經歷當作記憶,並且對這些虛假的記憶表現出極大的自信,以至於混淆真實與想像。越來越多的研究者相信,所謂「被壓抑的童年記憶」即使存在也是很罕見的。

基於這樣一些新的研究證據,富蘭克林案終於在1996年被推翻。此後,心理治療中恢復的記憶被用做司法證據時變得越來越謹慎。畢竟,誰能保證這些「恢復」出來的記憶不是當事人自己的想像呢?它們很可能都只是被建構出來的虛假記憶。

PART 2: 追尋幻影的歷程 ——《記憶碎片》自白

有了以上兩個「理論基礎」,我就可以試著解讀一下《記憶碎片》的情節了。我做了這樣一個設想:假如《記憶碎片》的男主角Leonard在多年以後恢復記憶,那他會如何述說影片中那一段經歷呢?以下就是我模仿男主角Leonard口吻寫的一份自白書。當然,裡面述說的不完全是影片直接呈現的信息,其中夾雜了我對情節的分析。

很多年以後,我恢復了我的記憶。這是我的自白——

我叫Leonard,我的妻子喜歡叫我Lenny,不過我不喜歡別人也這麼叫我。我至今能回憶起那些與妻子相處的美好時光,雖然它們只是記憶的零星碎片,但把這些碎片拼湊在一起,我就覺得她像回到了我身邊。這些碎片足夠讓我感受到我有多想念她,也足夠讓我知道我有多麼痛恨那個把這一切都奪走的兇手。

在那個變故發生之前,我本來是個保險公司職員,我的職責是為公司甄別保險欺詐。我很勝任這份工作,因為我很善於識別謊言。我職業生涯最大的挑戰來自Sammy Jankis一案。Sammy在一場車禍中受了輕傷,卻從此不能再形成新的記憶,車禍之後的任何經歷,都只能在他腦子裡保持幾分鐘而已。我知道這種病症叫做「順行性遺忘症」,某些經歷腦外傷的病人的確有可能罹患此病,但它極為罕見。Sammy做了腦部成像的檢查,結果卻沒有發現明顯的腦部損傷。我的直覺告訴我,他只是一個裝病騙保的騙子。我開始與Sammy接觸,可僅憑察言觀色,幾乎找不到任何裝病的證據。我該如何讓這樣一個演技高超的老狐狸露出破綻呢?

Sammy Jankis

我想起我曾經看過瑞士醫生Claparède的一個病例報告(註:這個病例報告與H. M.身上那個小實驗極為相似,類似的報告史上還有若干個)。Claparède描述的一位女性遺忘症患者從發病之日起,就不能回憶發病後五年中在何處度日,甚至記不住每天為她治病的醫生的名字。有一次,Claparède在自己的指縫間藏了一枚針伸向這位患者的手,並刺了她一下。患者的手反射性地回縮,但很快她就忘了這事。不久之後,當Claparède的手再次靠近患者時,發現她不自覺地將手縮回,問其原因,她卻說不知道,催她解釋,她說「有時候針藏在人的手裡」。這個病例給我很大啟發:人的記憶分成兩個層面,在意識層面上,遺忘症病人無法形成新的記憶,而在無意識的層面上,遺忘症病人其實會對經驗留下印象,這些印象雖然不能被他們直接提取出來,但卻會影響他們的行為反應。也就是說,遺忘這件事有時候是身心分離的——而Sammy Jankis未必了解這點。

我決定讓Sammy去醫院做一項檢測。我們在他面前擺了幾個金屬擺件,要求他根據指示拿起其中的某一個。其中有一個擺件是通電的。Sammy拿起那個通電的擺件,觸電,很憤怒,不過他似乎很快就忘了這件事。一段時間以後,我們讓他再做一遍同樣的測試。如果Sammy真的有遺忘症,那麼他會像Claparède的病人那樣拒絕拿起那個通電的擺件,因為他的意識雖然不記得,但曾經被電擊的印象卻會阻止他的身體拿起它。可事實上,Sammy又一次看似毫無顧慮地拿起了它,又一次觸電,又一次表現得很憤怒。果然,Sammy並不知道不同層次的記憶會分離這件事,他以為遺忘就是徹徹底底的遺忘,於是他的戲碼演過了頭。我就此抓住了狐狸的尾巴。Sammy的騙子身份因此被識破,這一仗我完勝。那時的我哪會料到,Sammy日後竟然會與我自己融為一體?

(上圖:Sammy參加的檢測。如果他真的得了遺忘症,那麼他的表現應該像H. M.那樣,在經歷了幾次之後拒絕拿起通電的擺件。但Sammy顯然是裝的,他以為讓自己裝成完全不記得哪個擺件通電才合理。)

變故發生在Sammy案之後不久。那晚,兩個小混混潛入我家,他們以為只有我妻子在家,殘忍地強姦了她。我驚醒後擊斃了其中一個歹徒,卻被另一個歹徒擊傷頭部。大概是命運吧,就是從那時起,我自己變成了Sammy Jankis極力扮演的人——腦部損傷讓我成了一個真正的遺忘症患者,我再也無法形成任何新的記憶。儘管我妻子比我更快從這場變故中恢復,但我還是發誓要為我和我的妻子復仇。警察並不相信有第二個歹徒存在,他們不會相信一個失憶者的證詞,即便我告訴他們我對變故之前的記憶保持得完整無缺。只有一個警察相信我,他說他叫Teddy。他幫我拿出警察調查的卷宗,讓我有機會自己調查兇手。

Teddy

我沒有記憶,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我甚至感覺不到時間的流逝。這樣的我如何復仇?歹徒奪走了讓我生存的能力,我需要一個讓我繼續生存下去的「系統」。我開始把那些調查到的重要線索紋在身上。我隨時用拍立得拍照,讓我自己知道身處何方,知道身邊的人是敵是友。很快我的身體上就布滿了紋身,不過我刻意在左胸留下一片空白,等我手刃兇手,我就在這裡刺上我的勝利宣言。

復仇遠比我預想的順利。我和Teddy很快發現兇手的名字縮寫是JohnG.,我們順著這線索找到了那個混蛋。我殺了他。我渾身充盈著大仇得報的快意,我指著我的左胸,讓Teddy給我拍了一張紀念復仇成功的照片。我在左胸刺上了「I『ve done it」,提醒自己使命已完結,是時候回到妻子身邊了。

妻子不相信我的記憶永遠無法恢復,她用盡各種方法試圖讓我好轉,比如藏起所有食物,逼我記住收藏的地點,否則就挨餓。可惜徒勞無功。她總希望我完全是心理作祟,總希望有辦法讓我霍然痊癒。她想要的不是眼前這個沒有過去和未來的怪物,她想讓那個過去的我重新回到她身邊。

那時的我絲毫沒有感受到妻子越來越陷入絕望之中。我對時間無知無覺,也就無從捕捉身邊的人們微妙的情感變化,哪怕那是我最親最愛的人。妻子決定用她自己的生命來做最後的賭注,希望用我對她的愛來喚醒我的記憶。妻子有糖尿病,每天都由我為她注射胰島素。那一天,她先後三次讓我為她注射,那是致命的劑量。她以為,如果我還愛著她,還在意她的生命,我就一定夠意識到什麼,然後停手。可是,我對之前的每一次注射都毫無印象。於是,她眼睜睜看著我親手殺了她。

妻子死後,我似乎無悲無痛,因為很快我就想不起來妻子已經去世了。我從此長住療養院,過去一片空白,未來也不再有意義,我成了「當下」的囚徒,一具行屍走肉。

可是我不甘心,我知道,就像Claparède的病人害怕扎針那樣,過去的這一切一定在我腦子裡留下了點什麼。偶爾,對妻子在過去這段日子的零星記憶會像碎片一樣浮現在我眼前,可是我內心感受到的不再是溫暖,而是難以言喻的內疚和悲苦。我知道,我內心深處的某個潛意識其實記得是我自己殺死了妻子。可是,我不願意相信。我不接受這個殘忍的現實。不是我,是John G.殺了她!我不是一個沒有過去和未來的怪胎,我不想做一個在世間遊盪的孤魂野鬼。我想要回我的生活。

我想起了調查Sammy Jankis案件時看到的另一些資料。那些資料告訴我,記憶不但有不同的層次,而且它還可以被偽造。人有很多虛假的記憶。心理學家曾經做過這麼一個實驗(註:這是關於虛假記憶的另一個經典研究):他們每周都去問小朋友「你記不記得以前在商場走丟的經歷?」儘管小朋友從來沒有在商場走丟過,但因為一直被這樣問,於是他們就在腦子裡順著這個問題建構出了一個自己走丟的記憶。幾周後當心理學家再一次這麼問小朋友時,小朋友居然真的「想起」自己走丟的經驗,甚至繪聲繪色地描述出各種細節。

只要在腦中不停地構建一件事,它就可能弄假成真,最後真的成為你的記憶。而對於我來說,Sammy就是構建虛假記憶的絕佳素材。在潛意識裡,我把自己的經歷嫁接到Sammy身上,一遍一遍地對自己述說這個構建出來的想像,讓自己信假為真。我成功了,後來的我真的相信因為遺忘症而誤殺妻子的是Sammy,而我的妻子死於John G.之手。

這不但讓我擺脫了潛意識裡對於殺害妻子的內疚,更重要的是它讓我的生活重新有了意義。復仇,這就是我繼續活下去的目的。我從「當下」的牢籠里解放了。我抹去了胸口「I『ve done it」的紋身,自己撕掉Teddy給我的警察檔案里的12頁,塗黑了剩下來的內容,替自己製造了一個解不開的謎。追尋這個謎底,成了我生命的全部意義。

我重新和Teddy混在一起。他雖然幫過我,卻不是什麼好警察,私吞黑錢才是他的生存之道。Teddy把一切看在眼裡:「你不是尋仇嗎?好,那我就製造一個仇人給你去殺。」他把他的目標包裝成John G.,以至於讓我那個虛構的謎題竟然浮現出了謎底。他發財,而我以為我報了仇,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們簡直就是最佳搭檔。

Teddy在那之後向我揭開了一切,告訴我Sammy沒有老婆,患糖尿病的其實是我的妻子。有那麼一瞬間,我千辛萬苦建構起來的世界似乎再次崩塌了。我追尋的,原來只是一個並不存在的幻影。可是,不,我不甘心接受。我要相信世界不是我想像出來的,我要相信我所做的事仍有意義,即使我不記得做了什麼。

Teddy最不該做的,就是告訴我他的真名是John Gammell。原來他也可以是一個John G.。世界上有太多的John G.等待我去追殺了,所以我的幻象永遠也不會破滅。而Teddy就是接下來的第一個。我在Teddy的照片後面寫上「不要相信他的謊言」,還把Teddy的車牌作為John G.的特徵紋在身上。這可以說是那時的我對後來的我設下的一個圈套。這個圈套一步步誘使後來的我追查出「Teddy就是John G.」的「真相」。很多電影愛拍多重人格,在那些電影里,一個人的身體里可以同時住著兩個靈魂。現在回想起來,遺忘症把不同時間的我相互割裂了開來,未來的我其實活在過去的某個我寫下的劇本里。這可以說是另外一種多重人格。

Teddy死了之後,是下一個JohnG.,在那之後,還有下一個……世上永遠都還有沒被殺死的John G.,而我的追尋也就永遠不會停止。於是,我陷入了一個詭異的輪迴。很多恐怖故事都喜歡把這種輪迴當作一種施加給有罪之人的懲罰。可它對於我來說是一種懲罰嗎?我記得一本書里說過,所謂幸福的人生,就是兼顧當下的快樂和未來的意義。諷刺的是,身為一個沒有記憶的人,我永遠活在當下,而永遠輪迴的復仇讓我的未來永遠充滿意義。這樣看來,那時的我竟然是一個幸福之人?對,一個殘破的靈魂,用這種扭曲的方式,找到了幸福。

我要向我的妻子懺悔:在那些日子裡,我瘋狂地追尋著一個並不存在的幻影,但其實我並不是想要為你復仇,我所迷戀的,只是那個追尋的過程,因為它讓我的生命重新變得有意義。我所做的那一切,都只是為了我自己。

那個並不存在的幻影,讓我覺得,我還活著。

文:瘋狂鑽石 @魏知超

——————————

我在喜馬拉雅上線了一檔介紹心理學最前沿知識的節目,精講由全球頂級心理學家和科普作家撰寫、海外近一年出版尚無中文譯本的30本心理學新書,教不了你月薪五萬,但是幾乎能做到刷三觀、漲姿勢、搞樂子,歡迎小夥伴們積極圍觀^-^

《魏知超:心理學新知課》


克里斯托弗·諾蘭如今早已大紅大紫,尤其在中國有一群奉其為神明的擁躉。作為導演,他對情感、藝術和社會問題之類都不太感冒,而是痴迷於講一個引人入勝的故事,以及怎麼讓這個故事更加引人入勝。他最著名的作品無疑是《盜夢空間》和《星際穿越》,兩部作品都勝在背景設定的創意,和在劇情推演的嚴謹之上。然而在他的作品中,將設定創意和電影技巧本身融合得最好,難度也最高的電影,還是這部他早年的作品,成本一點也不高,但結構最有創意,玩懸念最徹底,邏輯最嚴密的《記憶碎片》。

一個喪失了短期記憶的人,不斷地在為自己現在在做什麼,將要去哪裡苦惱,他只記得,他的妻子慘遭歹徒姦殺,他也遭到襲擊患上這種毛病,除此之外它只能記住最近的10分鐘發生的事。他用紋身、照片、便條來幫助自己,告訴自己下一步要做什麼,以及辨認每一個人,來完成自己的目標,甚至記住自己的目標。作為一部懸疑片,在這裡劇透並無意義,各位自己去看看便知。

失憶並不是一個很有新意的橋段設置。著名的例子如《諜影重重》,主角在某地醒來,不知自己是誰身在何處,然後追蹤一條條線索,最後真相大白。但是《諜影重重》里的馬特·戴蒙喪失的是以前的記憶,他醒過來以後的所有調查成果他都能記住,相比之下,《記憶碎片》的蓋·皮爾斯要悲慘得多。他無論如何只能記住最近10分鐘的事情,導演為了讓觀眾體會這一點,把整個故事剪成45段然後打亂,讓觀眾就像主角一樣,切身感受只能記住10分鐘事情的感覺。這裡的倒敘是徹底的倒敘,不是我們理解的「先說結果,然後再從頭說起」。他從結果開始,接著是結果發生前10分鐘的事情,然後導演再將迷惑不解的觀眾帶入再往前的10分鐘,以此類推,而中間夾雜的黑白片段,則是另一個時間線索里的正敘,而彩色和黑白兩條線索之間的關係,直到片尾才給出答案。彩色的是倒敘,黑白的是正敘。大家記住哦。

這部電影的結構,本身就是故事。這個故事的原型其實相當簡單,但有了短期失憶的設定和與之配套的精確剪輯之後,整個觀感就煥然一新了。要讓每一段都能催生出新的懸疑,還要讓所有片段正序播放的話沒有漏洞,是一件難度不小的工程。

除此之外,觀眾們還要記住兩點,第一是人說的話有真有假,第二是人自己的回憶也有對有錯,而人會只記住自己願意記住的東西。本片把這兩點也發揮得很好,讓全片在新穎的結構下更加精彩豐富,也讓很多細節的真假和理解問題在豆瓣上吵得熱火朝天。這裡我就不細說了,只提兩個容易忽略並且非常重要的地方:一個是1小時27分左右Sammy坐在療養院的輪椅上,有半秒鐘突然他變成了主角的模樣;另一個是結尾部分,主角和他的妻子在一起,主角的胸前有紋身「I』ve Done It」,而在影片其他所有部分主角身上都沒有這個紋身。

為了增加觀影趣味性,我再多說兩句。看電影的時候,我們總是會去想誰才是壞蛋。Natalie,Teddy,Jimmy,Dodd,還是主角自己?我們的思維有時候就是跳不出誰是好人誰是壞人這樣的框框,這也是導演吃定觀眾的法寶。記住那兩點:人說的話有真有假,回憶也有對有錯,說不定你能更早猜透答案。

《記憶碎片》的主角飽受失憶之苦,而這部電影做到了讓觀眾也一起感同身受。另一方面,懸疑片的目的就是讓觀眾享受猜謎和意外的樂趣,那麼這部電影是不是也可以讓片中主角來和場外觀眾一樣享受猜謎和意外的樂趣呢?它的確做到了,主角Lenny在不停地破解謎題、追求真相時,也不自覺地沉迷到了這種猜謎和意外的過程中。甚至,他為了追求這種快感,自己給未來的自己不斷設下新的謎題。

讓觀眾覺得自己的記憶也成了碎片,也讓片中主角覺得破解懸疑是種樂趣,這種讓角色和觀眾雙向互通的體驗,是本片最成功之處。

肥嘟嘟看電影 - 知乎專欄

微信公眾號:肥嘟嘟看電影(feidudumovie)


我今天剛看,想說一點~

比如很多人不清楚DODD這個人,不明白他為什麼要追男主,其實是因為DODD錯把男主當成了Jimmy,Jimmy是DODD販毒的同夥,因為男主當時穿著Jimmy的衣服,開著Jimmy的車,而DODD追殺Jimmy的原因是因為他以為Jimmy私吞了那20萬美金

從最後可以看出來,Jimmy應該是要拿那20萬見泰迪,但是顯然泰迪故意把男主引到小破屋讓男主殺了Jimmy,想要那筆錢。後來他想把男主弄走,讓他換一輛車,不然不安全,也多次提到Jimmy的車,也表明他想要那輛車,他很貪,這也是為什麼他一直引男主殺人的原因。

以後在1小時10分鐘左右男主與娜塔莉的對話,可以看出娜塔莉被DODD盯住,且被認為私吞了那20萬美金,當中娜塔莉是真的憤怒,

所以利用男主教訓了一頓DODD,然後DODD再也沒有出現過。

男主去酒吧找娜塔莉,娜塔莉錯把他當成Jimmy,還是因為他穿著Jimmy的衣服,開著Jimmy的車,之後娜塔莉問他為什麼來這裡,男主說是因為在口袋裡發現了一張卡片,衣服是Jimmy的,所以當然是Jimmy要來找她,而不是男主寫下要做的一件事。

後來娜塔莉通過喝啤酒來測試男主確實只有短期記憶,後來就利用他。在這裡我猜測娜塔莉認為是男主殺了Jimmy,後來又認為是泰迪,所以利用男主殺泰迪,但其實不管怎樣,泰迪最後都會死。

電影中泰迪說了兩次男主不知道現在到底是誰,其實意思就是他現在扮演著Jimmy的角色,在劇情最後男主自己也說與其被當作死人兇手。不如被當成一個死人。

娜塔莉也兩次問他記憶中最後做的一件事,他的回答都是他的妻子。 (我記得是兩次,但只找到一個圖)

我只是隨便說一些,也是自己的理解,觀點不同可以提出來,主要劇情大家應該都清楚,我就不多說,後來再說三個細節。

一是1小時30分2秒的時候,在敬老院的薩米有一瞬間轉換成男主的臉,這個很重要,也直接說明了薩米的事是他把關於自己的記憶嫁接到薩米的身上的。

二是1小時23分的時候,男主回憶自己的妻子最後一幕是,他的妻子眨了一下眼睛,說明她妻子在那個事件中並沒有死亡。

三是在娜塔莉家看電視時閃過的注射胰島素的一個畫面,說明他的記憶里有給妻子註冊胰島素的畫面,也是對後來泰迪說的話的鋪墊。


看完《記憶碎片》,感受到編劇虐導演,這倆人再虐剪輯師,然後仨人一起來考驗了觀眾一把,非常有意思的電影,諾蘭好厲害!如果之前看過他的處女作《追隨》的話,那就更容易了解這片子是什麼節奏了【推薦《追隨》】。劇情其實不難理解,主要是故事敘述的方式比較燒腦,其實就是在做「記憶拼圖」遊戲,然而又不像《追隨》那樣絕對亂敘,《記憶碎片》只是把倒敘和「順敘」相互交織(這招實在太絕了),通過黑白和彩色場景的變換來區分。這種手法對你把前面幾段記憶碎片內容剛整理好就產生了干擾;當情節片段太多邊看邊在腦海中整理劇情的時候你會發現對前面劇情內容有點記不清了,彷彿自己和男主一樣體驗了一把短期記憶功能喪失;隨著一段段情節的發展你總以為可以把握住人物關係的真實性和故事發展脈絡,然而下一片段的劇情總是能讓你感受到製作組一臉欠扁的對你說「嘖嘖嘖 Too young;Too naive」;只有堅持看到最後一秒順敘、倒敘的內容連在了一起然後你才終於明白整個電影內容:哦~結果這是個逃避現實的失憶患者自己跟自己玩兒結果玩死了一個陪他一起玩兒的探員的故事,「開頭」便是「結尾」,就像「咬著尾巴的蛇」,即使影片結束,男主的人生也許將一直是個死循環吧,循環的核心又是逃避現實的復仇……同時影片又告訴觀眾:不要走得太遠而忘記當初為何而出發,時時刻刻提醒自己的前方的目標是什麼!然而生活中有太多干擾我們尋找真相、追求目標的因素,連我們自己的主觀判斷都是這因素之一,那麼如何收集、處理信息、堅定目標並確信自己的判斷是對的呢?…………真是耐人尋味啊…………


我覺得男主需要隨身攜帶兩隻錄音筆


據說,當你看到,他回憶中那個失去記憶然後老婆為此而死的人其實就是主角的時候,你就成神了......


這兩天剛剛把這部電影又看了一遍,其深度和廣度遠遠甩開這裡所有評論的人的水平。誠然,我自己也無法說全部理解了這部電影,但是我會盡我最好把諾蘭想要表達的東西說出來。

整個電影,是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思維實驗。

在進入具體情節之前。我們可以先設想一下:隨著時間的變化,你自己是誰?

假設在第一個時間T1中,你自己是P1,那麼按照日常生活的定義,過了一段時間,假設現在我們來到了T1後的某一刻,設為T2,那麼我想你絲毫不會懷疑,你仍舊是你自己:P1。

那麼以此類推,在T2之後的幾個時間點:T3,T4,T5等,你仍舊是你,是P1。

如果到這裡你仍舊認同,那麼有意思的地方就來了:你的身體無時無刻不在變化,就連你的思想,意識,和記憶,都在變化。那麼什麼決定了T1的你仍舊是T5的你?

根據英國哲學家John Locke的說法,唯一可以決定你身份的東西,就是你意識的「連續性」,除此以外,無論是身體還是「靈魂」,你在T1時於在T5時,都是處在不一樣的狀態的。意識的「連續性」是唯一定義你依舊是「你」的東西。

好,那麼我們來進入萊納德的世界。

我們假設他的記憶出現問題的那一個時間點為T1,他槍殺泰迪的那一刻為T5。

萊納德由於患了短期失憶症,導致他自從T1起就再也不能形成連續性的記憶。那麼,既然意識的連續性決定了一個人是否依然是他自己,且既然萊納德不再可以形成連續性的記憶,那麼T1的萊納德仍舊是T5的萊納德嗎?

別急著想答案,故事才剛剛開始。

對於這個答案,有三種說法:

1. 既然T1與T5的萊納德之間,缺乏T2,T3,T4這些意識的連續,那麼顯然不是一個人

2. 從一個客觀的標尺來看,無論是納塔莉還是泰迪,都認為這個萊納德是同一個萊納德,且T2時的萊納德的行為對T3時萊納德所處的情況產生了影響,那麼這就是一個萊納德。

3. T1與T5的萊納德依舊是一個人,因為T1和T5兩個時間點對於萊納德的意識而言,是連續的(萊納德的記憶每一次都從T1開始)。但是同時T2的萊納德不是T5的萊納德,因為二者之間缺乏連續性。這也就是說,在T2,T3,T4等的萊納德,都是T1的萊納德的直接連續,所以都是T1的萊納德,但是它們之間互不相干;於是在每個時間點,都有一個萊納德,但是這些萊納德不是同一個萊納德(互相之間缺乏連續性),且也都是T1的萊納德(都與T1有直接連續性)

在影片中,萊納德曾經說過,他認為有人在用計試圖讓他殺掉不該殺的人;泰迪和娜塔莉都曾經說過類似的話。影片的最後,我們也知道了,這個人其實就是萊納德自己。是T3的萊納德(設這個萊納德為影片最後實施了自我欺騙的萊納德)設計T5的萊納德去槍殺的泰迪。如果我們稍稍過度解讀一點,我們不難推測,在上述三個說法中,諾蘭自己是傾向於1和3的;也就是說,自從患上短期健忘症之後,每一個時刻的萊納德,絕對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同一個人。

患有短期失憶症的病人,在每時每刻,都不再是嚴格意義上的自己。

但同時,通過我們的下一步推測,我們甚至可以否認掉第一個說法。

萊納德雖然不能形成任何短期記憶,但是他同時形成了短期直覺。

首先我們可以肯定的是,一切T1之前形成的直接,萊納德都完美地保留了:他會說話,會與人交流,會開車,會穿衣服等。但是諾蘭告訴了我們:這些或許根本不是記憶的一部分,而是直覺的一部分。

在影片中,T3到T5的每一個萊納德,幾乎都可以直覺性地去掏他自己的口袋,尋找著相關的照片以及自己曾經記下的文字。若萊納德沒有一個「直覺」機制,他是不可能去掏自己的口袋,或者想起來要拿照相機拍照,或者想起來自己需要寫字的;他甚至不可能知道自己患有失憶症。這些都是他在患有失憶症之後形成的直覺。當然,許多或許都是泰迪在T1到T3之間教了又教的。

這也就驗證了最高贊答案中心理學的例子,以及影片中Sammy的案例暗示我們的信息:人類不是僅僅單憑記憶獲得信息的,缺失了記憶,我們依舊可以形成直覺。

回到不同時間點的萊納德是否仍舊是萊納德的問題:T2,T3,T4,T5的萊納德互相之間不是同一個萊納德,這一點是確鑿的。但是,這些不同的萊納德之間,卻有著零散得維繫著同一個萊納德的東西:直覺的連續性。

所以,諾蘭應該會認為,T2,T3,T4,T5的萊納德同時是一個萊納德,也不是一個萊納德:這些萊納德之間,缺乏意識的連續性,一切的連續性都只和T1有關。但同時,這些萊納德,儘管沒有相同的連續的意識,卻有著新形成的直覺的連續性。這也就意味著這些萊納德們並不是絕對意義上一個又一個「全新」的人,而是延續了互相的直覺,但沒有延續記憶的人們。

那麼,這些萊納德究竟是不是一個萊納德?這個問題,似乎已經指向了灰色地帶。

不過,回到現實生活中,對於昨天,你還記得多少呢?按秒來算,或許也沒有幾分鐘吧?那麼你的意識真正有在延續嗎?此刻的」你「,依然是昨天的「你」嗎?或許,萊納德只比我們更擅長遺忘一點點罷了。

以上基本上就是大部分我想說的內容,當然還有兩個有趣的細節我想提一下。

第一,萊納德殺泰迪是否有罪?顯然,若T3的萊納德是片尾的萊納德,是意識到自己不停在自我欺騙,但是又不能停止的萊納德,他是有罪的。但是T5的萊納德被T3的萊納德所利用了:T5的萊納德是不能掌控這個事件的。這也就是說,T3的萊納德是一把搶,T5的萊納德是一發子彈。當然T3的萊納德也不知道自己在未來究竟會不會殺掉T5的泰迪,但是他有了瞄準並開槍的行為。而T5的萊納德有罪嗎?這個問題就回到了之前的長篇討論:這是一個絕對灰色的地帶。

第二,萊納德顯然是有時間直覺的。他之所以感到困惑,是因為自己知道時間和記憶理應是如何運行的,但是自己所處的情況與自己對世界的理解相悖,所以他才會感到困惑。對於一個對時間機制都不能再理解的病人而言,它並不會感到困惑,因為困惑往往意味著一個矛盾的情況,而缺失對時間的理解的病人而言,他是看不到矛盾的;他對於一切信息的理解都變得混沌不堪,毫無任何條理,規律可言。他便變成了一個純粹的直覺性動物:腦中已經沒有任何可處理的」信息「,因為他所有的感官信息都已經不能通過時間順序還原為事件。


是一部如果通過正常敘事很沒勁的片子,通過展現結果去倒敘原因,這也屬於當下推理類型裡面比較受人關注的。值得推薦,本身邏輯關係也沒有那麼複雜,不過千萬不要去看那出正序版,完全沒意思


能夠把結局擺在開始然後緊抓眼球讓人一直屏氣看到最後的好電影。


豆瓣網要注意了,為什麼很多人更願意在知乎上寫影評。

諾蘭的電影,我認為蝙蝠俠三部曲、盜夢空間、致命魔術、記憶碎片都是必看的。其中記憶碎片有明顯的電影學院派痕迹,比如敘述方式是亂序,什麼是亂序,就是按順序1-2-3-4-5-6-7-8-9發生的故事,以9-4-8-1-3-2-7-6-5的順序拍出來給觀眾看,很多國內的觀眾對此驚嘆不已,其實這也就一種「技術」,是千千萬萬種技術中的一種。而豆瓣上的影評則不乏是考據狂,對每個畫面和細節進行解讀,說實在的累不累啊,真的看二十遍不煩啊。某些也就是運用了基本的電影語言所展現的畫面,其實並非諾蘭原創,有必要如此驚呼不已么。講一個例子,電影要表達兩個人無形的思想交鋒,所採取的方式之一是,畫面先展示其中一人淫蕩的笑容,得意之態,然而在其低頭抬頭之際,畫面突然切換,面貌竟然變成另外一個人,呈現的是凝重的面容,但逐步展開微笑。如此這般畫面感,連我這個沒當過導演的人都可以勾畫出來,而豆瓣上對此片某些閃現的表達方式解讀過度,電影語言是有內在邏輯的,我問一下,電影畫面里一個人狂笑,然後突然變成一個老虎,你能夠解釋成他是虎精么?(赤壁里孫權射虎時,想其曹操即將南下,心理緊張,之後帶之入夢,電影要用兩秒鐘表達這個意思,那就是將射虎、做夢、心理恐懼這三個事情並發表示出來,射虎之時,突然驚醒,觀眾一看就明白,電影跟電視最大的不同是前者是掏錢買票的,時間寶貴)。

諾蘭大師的電影牛是牛在敘事和思想的結合非常到位,缺一不可,技術是工具,單純講思想的電影不好看。他踏踏實實拍了幾部好看的電影,最實在。

記憶碎片這部電影怎麼樣,應該自己去看,這道菜好不好吃,到處問沒用,最好要自己去吃下,自己享受下,最實在。類似的問題最大的好處就是給我提供了亂噴的機會,但不要以為我真的是亂噴,虛虛實實。亂噴的原因也是因為記憶碎片,記憶是大腦的一個功能,但我們忽略了大腦的另外一個功能是失憶,一個存儲,一個是刪除。你有沒有特別想忘記的事情,有?恭喜你,你永遠不會忘記這些事情了。記憶是負擔,失憶又不可控,佛說放下,意思就是人只能忘記自己不想忘記的事情,卻不能忘記自己想忘記的事情,人的大腦機制就是你每想起要忘記一件事情,它就幫你加強記憶一次。執著便無法解脫,唯有放下,無所謂忘記還是不忘記的時候,你也許就真的會忘記了。

記憶碎片是講失憶的,很多年前看的,我不想去回憶也回憶不出太多細節,不過諾蘭的電影,核心思想要抓住,核心思想大腦記住的很多東西,可以用記事本記錄、用照片記錄,這些記錄都是可以銷毀的,最好的運用大腦的方式,就是將大腦里的東西倒空,徹底不用其記憶功能(電影里的主人公只有最近五分鐘的記憶),這些東西可能是你覺得忘記了挺可惜的,比如思考的精華啊,倒出來用文字記錄,這些記錄想銷毀也容易,想保存也容易,大腦則落得輕鬆,可以做非常專註的事情。這也是我亂噴的核心原因了,噴完感覺我就能將這些內容從大腦里刪除了,因為有了備份。蔣介石一生寫了五十年的日記,你真以為他要記住這些事情啊,他是覺得把這些內容記在書面,大腦就不用記了。但我們很疑惑一個人可以干一個枯燥的事情干幾十年的時候,一定要想到,枯燥個屁,他一定有某種方式獲得極大的樂趣。其中樂趣,可能毛澤東也可以體會到,看看毛選就知道寫了多少字啊,學到老活到老,有人說他看二十四史很多遍,他老人家看自己的選集可能更是無數遍,因為需要查閱以確定自己以前說過什麼話,複習思路,所以搞階級鬥爭搞到爐火純青。嗯,扯遠了。

本人現在管理一家創業型公司,事務繁雜,不能腦筋急轉彎,時時記住所有事情,每每我記一個備忘,存一個文檔,在忘記後,拿出來照裡面的指引去做,一年之中有一半的事情是我在大腦中忘記後,利用文檔重新恢復執行,不至於耽誤事,而無人知我曾經忘卻,這些情況下,都會時時使我想起記憶碎片,失憶才是最難學的。為什麼會有傻瓜化的流程,標準化作業,就是任何時候大腦重新學習可以迅速執行,低級的信息全部排除出大腦之外,大腦記住的將是越來越重要的事情。


其實你們都錯了,直到最後,導演還是在騙人

一系列「證據」包括teddy的描述,療養院閃過的畫面等等給出的邏輯是:lenny把自己的身份嫁接到sammy身上,所以sammy的故事裡發生的事情都是在lenny身上真實發生過的故事。所以lenny過量注入胰島素殺了自己的妻子,並且不記得妻子已經死亡都是建立在lenny有短暫性失憶這一基礎之上的。

可是

如果lenny確實患有短暫性失憶並且沒有關於妻子死亡的意識的話,那麼他的意識應該只停留在入室搶劫那晚之前,他又怎麼去創造sammy的故事呢?所以唯一合理的解釋是:發生在sammy身上的故事(黑白部分)都是真的並且發生在搶劫那晚之前,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存在於lenny的記憶中。還有一種可能是:lenny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演戲,他裝作短暫性失憶,騙了所有的人,不過這麼一說就有點過度解讀的意思了,畢竟這部電影的意義還是在於新穎繞鬧的敘述方式罷。


個人認為是諾蘭最好的電影,

男主角的形象演繹得特別好。

手法新奇刺激,但是不至於燒腦,尺度把握得好。

最後的結局出彩。


什麼是記憶呢?看過之後,好像什麼都沒看一樣,個人感覺這部電影的聲音都是那麼陰沉的,這或許就是記憶吧,記憶就是你的選擇。


如果你認為《盜夢空間》是諾蘭的巔峰之作,那麼請你看看《記憶碎片》。


分享一個有相同因素的長故事,但願有興趣的人能把它看完(真的不是恐怖故事,是關於失憶和人格分裂的)

http://m.weibo.cn/3198134542/3852215729242236/weixin?wm=3333_2001from=singlemessagesourcetype=weixinisappinstalled=1

有時候記憶碎片會讓人的意識和大腦重新反思,究竟我們現在所處的狀態是真實的,還是一種假象?

————————————————

就電影來說,諾蘭的電影向來是開放的。關於電影的解讀上面的答案和豆瓣上已經足夠豐富。單從leonerd,teddy和natalie三個人物的塑造來說就無比成功。每個人都有一部分真實和一部分虛假:

leonerd真實在失憶後,卻在療養院的一段時間裡強迫自己重複性記憶而改變了原有的真實記憶,並將自己身上的故事轉嫁到原來接觸過的客戶sammy身上,並紋身不斷對自己進行錯誤的強化記憶;

teddy真實在他敢於相信一個失憶的人所說的話,並能夠去幫助他。而他利用leonerd為自己牟利就顯得狡詐。至於真正的john.G是不是teddy,應該是一個開放的答案。基於teddy手中的照片,我更傾向於真正的john.G已經被殺死了。

natalie為整個故事增加了許多曲折和感性,她的真實體現在酒吧里看到leonerd喝下吐過口水的酒之後的內疚(給換了一杯),以及對於leonerd失憶後她毫不掩蓋想要玩弄他的心情。natalie虛假在於利用leonerd,以及她猜到了丈夫失蹤的真相後對於teddy的報復。

人物塑造的矛盾而精彩。故事的情節更是將人類不常關注的精神問題暴露出來,在人格分裂、短時性失憶等心理學熱點問題中體現leonerd所處的悲壯。

如果知友們覺得前面那篇故事有意思,或者本回答有評論,我將會繼續更新,謝謝


我覺得是諾蘭最好的作品。


每次看都會有新的線索


看完後我覺得自己也有了那種condition。諾蘭裝逼之集大成之作。


有劇透。

我只說一點,很多人對結局好像有點誤解,主角並不會無休止的尋找符合條件的目標殺人了。主角把車牌最為第六個線索,就是因為他決定在殺了這個利用他的條子以後,不再殺人。主角確實只有短期記憶,所以在他看到第六個線索時,他會查到那個車主已經死了。然後留下第七個紋身:i have done it(片中結尾出現過)。來提醒自己已經報仇過了。

還有一個小細節,為什麼那個主角慶祝報仇的照片沒有寫任何備註呢?很明顯,是那個條子想繼續利用主角失憶這一點,好讓主角幫忙殺人。所以故意阻止主角在復仇後的慶祝照片上寫東西。


不錯倒不錯

就是 看完之後 腦子有點累


推薦閱讀:

存在主義哲學中,內在性、超越性和異化這幾個概念的含義具體是什麼?
哲學是什麼?
道德與倫理的區別是什麼?
歷史上的科學家大多數也是哲學家,而現在的科學拋棄了哲學,科學和哲學不應該是相輔相成的嗎?
為什麼哲學上的唯心和唯物不能同時存在?

TAG:電影 | 哲學 | 克里斯托弗·諾蘭ChristopherNolan | 影視評論 | 記憶碎片電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