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分手了要不要把之前男朋友送的禮物都退回去?或者說再回送個什麼東西?

不想讓他覺得我很物質什麼的,不想欠他


退與不退,取決於這個男生是什麼樣的人。

如果對方是個氣量很小的男人,那最好是與他商議把貴重一些的禮物還給他。否則他可能心理不平衡。

如果對方是個很有氣度的男人,那最好別直接退還,否則他可能會感覺受到精神侮辱。

另外提醒戀愛的女生們:在對感情的前景不是很確定、很清晰之前,最好不要收取對方贈予的貴重物品。(貴重的標準是相對的。在月入3K的男人那裡,1千的禮物就是貴重的;在月入30K的男人那裡,1千的禮物則不算貴重)

這是為了防患於未然。因為有一小部分思想極端的人,不管我們退還是不退,對方都會為自己曾經的這份「付出」而耿耿於懷、心有不甘。如此,糾纏,是最輕的。重的,新聞中經常出現。


無論出於回擊還是念想 都沒有意義 不聯繫是最好的斷絕 主動說分手沒有意義證明自己的虧欠 被分手更不要糾纏不清了 打臉

不聯繫最好 就像在說 我們的過去 我從沒曾介意

那些東西對於當下毫無意義 你還曾經屬於他呢 要一起還給他嗎


我不希望她還給我…

我已經很難過了,再接到還回來的東西會更難過…


把我的心還給我就行了


曾經遇到過這個問題,真讓人覺得不物質的話,真要自己放的開的話,可以像我當時一樣。

是我提的分手,當時沒打算退禮物,直接都是折現退錢,畢竟鑽戒還有訂婚的飯錢禮錢,退了別人別人也沒法子要、吃的飯錢送出去的禮也沒法子退還,別人付出了那麼多,不是只退還禮物就可以滿足的,直接退錢比較好。

我們當時談戀愛七八年,家庭條件都非常一般,都付出了極大的感情,男方也付出了很多,感情和物質,包括彩禮錢、鑽戒還有各種訂婚的飯錢禮錢,雖然沒有房子車子,這些加起來也有近10萬,彩禮錢直接是現金我存著,鑽戒飯錢禮錢折現也就3萬,加上存著沒動的彩禮錢我直接退還男生8.8萬,是對他最好的贈別禮物。他為了你,幾乎一無所有了,感情物質他和他的家庭都付出極大,如果最終感情都受傷了,那就別再讓他物質上一無所有。

這樣處理的最後結果…

男生主動來找我和好了,以前的矛盾主要在雙方家庭,後來他同意兩個人互相的想法才是第一位的、兩個家庭在其次,然後順便把之前我退他的錢都還給我了…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收貴重的禮物…

類似旅遊紀念品或者戀愛紀念品的東西就直接丟掉吧……照片同理,相信男朋友也不會想再要回去的

衣服包包之類的女生用品還給他幹嘛,送給下一個女生嗎…?

其他雜七雜八的東西……感覺可以直接還錢

最重要的是不要因為還沒還禮物等等亂七八糟的原因和前男友藕斷絲連牽扯不清,別把這個當成借口就好


不要什麼都退回去。相對貴重的可以退回去,至於回送就不用了,


一看男生什麼情況性格,二看送了什麼東西。如果男生很愛計較,拿還回去吧,別分手了還得被他逼逼;如果男生經濟狀況很不好還儘可能送了貴重的禮物給你,還回去或許會傷他自尊,這樣的話還不如你回送一個分手禮物(不要衣服啊鞋子啊配飾啊這些總有藕斷絲連念想的東西);如果送了鑽戒啊之類的但還沒到談婚論嫁的地步分手了,那還是要還回去。

說實話,感情里男女之間,都應該是對等的。不論是情感還是物質。不應該存在一方一味花錢,另一方心安接受。應該是彼此都借不同形式來表達愛意。所以如果這樣,也就不存在還不還了吧。


誰跟我一樣 被分手 還一直幫她買東西 還不收她的錢 無論她有什麼要求 我都滿足


跟他說還他,他執意不要,你也不想收著就丟了,捨不得就自己留著,做個念想


同樣被這個問題困擾著。。。


還回去對方是不是很慘

本來也挺難過

然後還收到舊物

而且有時候他送的可能僅僅女生適用

不用還了吧

一刀兩斷不是更好

就當沒有認識過

至於他對你的看法,愛你的時候和不愛你的時候看法自然不一樣

但對你人品的判定應該更多來自於日常相處


貴重的退回即可


我歪個樓,你還給他的時候,他要是不要。你可以全部打包郵寄給我,我不嫌棄。好人一生平安!


推薦閱讀:

分手前同對方說的最後一句話是什麼?
如何看待分手後死不甘心的人?
分手之後,裝作陌生人,不再聯繫是對還是錯呢?
27歲,談了八年戀愛,訂婚三年,結婚前男朋友提出分手,不可能再複合。該如何規劃沒有他的未來?
怎麼優雅的分手?

TAG:禮物 | 分手 | 給女友送禮物 | 給男友送禮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