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哈理工的李炳鑫,莫名變成南京猥褻女童大變態』事件?

如果我們變成了事件中的主人公,我們應該用哪些手段來證明自己的清白和正確的維權呢?希望法律,媒體等有關專業人士可以給予無知大眾一些提醒和幫助。

另見: 網路暴力都有哪些形式?


這是一件很壞的事,因為會啟發/教唆很多人產生一個大膽的想法,簡直是網路定點狙擊毀人戰術的一次預演。今後,當幾個公務員等著提干一個科長的位置時,當幾個青年教師等著一個特級教師的位置時,當幾個主治醫師等著一個副主任醫師的位置時,當幾個檢察官等著一個檢察長的位置時……

難免有人把最大的競爭對手的照片發到暗網上,招募演員。世界上長得相似的人這麼多,再加點化妝技術,在某些拍攝角度下完全可以做到亂真。若是男的就來一段猥褻女童,若是女的就來一段性愛視頻流出。接著再發到微博上,註冊一個馬甲說一句「這是我大學同學XXX!現在在XXX單位!」然後馬上改昵稱,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再花2-3萬買大量水軍轉發,頂上頭條。總共花不到10萬塊錢,就能狙掉自己在職場上的最大競爭對手。即使單位由於不在場證明等證據很快就知道被抹黑的對象是冤枉的,但是顧及社會輿論,在幾個競爭者條件差不多的時候,為什麼要提拔一個有社會爭議的人呢?


真是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

隨著李炳鑫那篇澄清文章的傳播,原本對私信視若無睹的原博博主 @古風同志 終於發布了置頂聲明,對李炳鑫做出道歉,並備註「和諧網路,需要大家一起營造」。

諷刺的是,他每天發布的大量曝光譴責內容,底下評論區從來都沒有多和諧,反而都是帶著情緒的對曝光對象抨擊轟炸。

且不論這類轉發曝光內容的博主是吸睛目的多一些還是傳播正能量多一些,我們可以看到的是,有太多的網友在為受害者鳴不平的時候,反而不小心給其他無辜的人帶來了困擾。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每個人都有了發聲的機會,社交平台便成為了人們伸張正義的一大渠道,同時,也成為了網路暴力和謠言的滋生地。

在謠言上傾注正義感

近日有另一條曝光微博也很火,《地鐵大媽怒懟 cosplay 女孩》。

遇到這種與當下主流價值觀相衝突的事情,又涉及容易引起爭論的幾個關鍵詞「地鐵」「大媽」「cosplay」,熱評是怎樣一番譴責大媽自然可以想像。

但隨後卻出現了新的反轉,有多位網友爆料這條新聞只是商業操作,令原本為 cosplay 女孩鳴不平的網友們好生尷尬。

這件事又暴露出了另一個問題:新聞真假不明。

碎片信息實在太多,敲擊鍵盤和點下發送鍵實在是太容易,這個過程甚至快到網友們來不及思考。

人們在評論和轉發中肆意譴責、謾罵、評論,甚至人肉攻擊,卻很少有人會在發出信息之前冷靜想一下:這就是事實的全部真相了嗎?

也許我們還可以慶幸的一點是:儘管互聯網時代的謠言的確傳得更快了,但相比信息更為閉塞的紙媒時代,現在闢謠也更快了。

反轉反轉再反轉,這是「真理越辯越明」的互聯網版本。正如李炳鑫事件中的當事人第二天發文澄清,立即得到了大範圍擴散。

只是,他在文章標題和文內都表明了觀點,假如他不是在媒體工作,也許會一直頂著這個罪名了。這種觀點有一定根據,但也並不盡然。普通用戶發的內容,的確在曝光率上較媒體不足,但涉及此類輿論焦點事件,又是已引起關注的當事一員,澄清的內容本身才是令群眾們甘願為之轉發的主要原因。

針對謠言這一問題,新浪微博 CEO 來去之間(王高飛)也在今日給出了建議措施:

類似於此前的「廠家申明」功能,在疑似謠言的微博頁面可以看到特殊標記,直接導向闢謠微博,方便網友們更便捷地看到相應的闢謠文章。

但愛范兒今天還想跟大家討論另一方面的問題:在不知道是不是謠言的時候,你要不要擴散?凡是有人做出了不符合道德標準的行為,都應該被攻擊和人肉嗎?

如何做到完全正義

李炳鑫事件,其實還有後續。在澄清文章出來後,網友們剛刪完人肉李炳鑫的評論,又轉頭去人身攻擊原博博主 @古風同志 了,還有許多人在人肉尋找著散播虛假信息的用戶 @SUCKADAM-lose-heart。

上文中提到的地鐵 cosplay 女孩,其實也有後續。在網友曝光這個視頻其實是商業炒作之後,還有人繼續爆料了當事人私生活方面的事情。具體是什麼事情並不重要,因為與事件本身無關,愛范兒就不再進行二次傳播了,但這也顯示了當下網路平台常見的一個現象:

當你做錯一件事,惹怒了眾多網友,你便成了靶心。你的現實身份、你的電話地址身份證、你的私生活、甚至你的親人好友,都有可能被挖出來,十萬箭齊射。

「網路暴力不對。」

這句話人人都會講,但卻有那麼多的人不知道界限在哪裡。每個投入「扒皮大軍」的網友,想必在那個時刻也都會覺得自己只是在曝光不道德的人,每一次點贊轉發都充滿了正義感。

此前薛之謙曾轉發地鐵男子辱罵女子的視頻,聲稱自己雖然可能侵犯別人隱私權但社會不該如此冷漠。有大片叫好、贊其正義的,也有罵他網路暴力、隨意掛人的。

隨後又有人曝出,被辱罵的兩名女子三番兩次要求地鐵乘客幫忙掃碼,這才引起人們極度反感。於是評論又出現了另一批觀點:「地鐵掃碼太煩了,我可以理解,但打人總歸是不對的」「薛之謙掛人更不對」。

明星的號召力自然更強,每一次轉發討伐都很可能引發網路暴力。作為普通小透明的我們又該怎麼做?

轉發這篇文章,你就是網路暴力的推手和謠言的傳播者;不轉?那你就是冷血旁觀的路人,今天你沉默,明天無人為你發聲。

兩種觀點都有各自的道理,那麼我們到底該不該轉呢?

圖片有可能是假的,爆料和發聲也可能是主觀的,但一步一步被剝出來的事實本身,是沒有態度的。而這所有的糾結之間,最重要的,是我們每個人的獨立思考能力。

愛范兒希望,不管你是否轉發,所發表的評論或轉發語可以更謹慎客觀一些;而在批判他人時,也盡量就事論事,尊重他人隱私。

作者:鄭曉冬 @巫冬


早上起來看了李炳鑫這個事件,只覺得很恐怖,明明什麼事都沒有做,卻背上了一口大大的黑鍋,在網路中淪為眾矢之的,好在他還有渠道給自己辯解,好在還有很多理智的網友在關注,還他清白。

在信息網路時代,還有什麼酷刑比「被人肉」、「被出名」更可怕,法律還沒判有罪,民意先做了有罪判決。一個人被扣上污名,是真的很難洗掉髒的。

現在的網路環境太浮躁,我們能看到數以萬計條新聞,卻很難再看到一個事實,而又有很多無良媒體、自媒體以及傻逼個人並不關心事實的本質是什麼,只關心這裡面的噱頭,只關心這則新聞能不能帶來營銷,能不能博取關注。而剛好,網路上傻逼網民也很多,打著自以為的正義旗號,揮刀砍向別人。

之前杭州中考女狀元事件,官方給出一張圖,營銷號給出一張「完整」的圖,而真相又是另外一張圖。

幾天前大媽地鐵上謾罵coser事件被爆出是某公司的營銷,接著又被爆出這種「營銷說」才是一種營銷。

爆出南京南站女童猥褻事件的博主因為在微博上推銷自己的書,遭受了許多網友的批評指責。

我們被各種各樣的信息轟炸,以至於我們著實難辨真假。現在在網路上發聲太容易了,每個人都是自媒體,很多事件新聞媒體沒報道的,個人先爆出來了,而簡簡單單的一句「這是我大學同學xxx」,頗具正義感的行為卻能將一個不相關的人推向風口浪尖。還有很多的時候可能並沒有「造謠」的意圖,但一旦謠言散播出來,是很難消除它帶來的惡劣影響。

另一個問題在於,我們每個人都能發聲,但每個人的話語權大小是不一的,爆出某個事件的人往往有很大的話語權,而事件的當事人往往話語權很小,如果只聽一家之言,更容易攪亂事情的真相,討論越多反而對當事人不公平。記得有位明星在離婚的時候對媒體說:「我不會說任何關於對方的話,我是名人,我有發聲的渠道,而他沒有,這對他不公平。」

但從另一個方面看,現在發聲又太難了。

發得時間不對,那你一定是想蹭某種熱度。

發的地點不對,會有人說「你在xx地,憑什麼說這裡的事。」

發贊同的觀點,會被貼上是「水軍」的標籤。

發批評的觀點,那你就是「無腦的黑子」。

精心組織語言發聲,會被質疑是有策劃、有組織的營銷行為。

隨便寫幾句,又被質疑是「殭屍號」、「邏輯不通不可信」。

髮帶有主觀色彩的內容,會被批評不夠客觀。

發不帶主觀色彩的內容,又會被批評缺乏個人觀點。

即使所有要素都合理了,還是會有人不分皂白的開罵。

這就是我為什麼很少在網路上上轉發評論時事新聞的原因,並不是不關注,而是因為忍受不了傻逼網民的批評。以至於現在看到「帶節奏」、「等反轉」就覺得很反感,帶你麻痹節奏,等你麻痹的反轉,只是單純的發表一下個人觀點而已。

所以還真挺矛盾的,這之間的平衡難以把握,一方面要保障人們有發聲的權利和渠道,另一方面也需要警惕無節制、零代價發聲帶來的信息轟炸,真假難辨。

在之前的一些社會事件中我也說過需要言論自由這樣的話,現在依然覺得言論自由很有必要,但這樣的自由絕不是隨隨便便一句話,就能給一個人做出有罪的判決,讓他接受民意的鞭笞。

真正的惡魔,是無限膨脹的民意,是堅信自己是善人對落水狗痛打的善良市民。

我們需要發聲,因為有很多社會事件需要被關注,利用發聲來獲利,我認為也是無可厚非的,但我們發聲需要關注事情的本質是什麼,而不是關注它的營銷價值如何,在發聲之前我們需要核實它的真實性,需要衡量它所帶來的後果。

比如在南京南站猥褻女童這個事件中,如果你認出當事人,首先應該做的是將相關信息反饋給公安機關,幫助儘快找到當事人,而不是隨便將相關人及其個人信息散步於網路上,無論是有心還是無心,無論是出於正義感還是想獲利。這樣做可能無法從中獲利什麼,不能上熱搜、熱評,或者無法平復你內心那種看到不公正事情的正義感,但這樣可以避免將無辜的人推向火坑,避免使他成為無限膨脹的民意攻擊的對象。

我們有言論自由的權利,前提就在於我們不會去濫用這種自由。


個人意見,不喜勿噴。

寢室同學偶爾會來知乎找一些解答,當我問到她們評判這些回答的標準時,她們告訴我就非常簡單直接地去看點贊數量,誰贊多,誰排名靠前,就聽誰的,因為做過新媒體也認識幾個非常牛逼但屬於知乎小透明的人,各種層面來說都覺得這種審判方式都並不科學,於是我問她們,如果是水軍刷出來的呢?她們說,如果說願意投入金錢找水軍刷那說明她們對於自己的產品或話語感到自信,願意投入錢去包裝也證明了他們的實力(原話忘了,大概是這個意思)

當時我的感覺是What fuck?但我還是和她們分享了我自己的觀點,以我自己曾為某公司寫文案的經歷為例,其實我從沒有喝過這家公司的飲料,也根本不知道它究竟是什麼味道(窮學生一隻也買不起),然而寫文案的時候圍繞著這個飲料的味道我展開了一系列的聯想,用各種看上去光鮮亮麗的辭彙對其進行形容描述。文案寫好了,美工再做幾張漂亮的圖片,然後找幾個微博大V那麼一推,買幾個水號進行傳播。轉發量高了,文字說得有模有樣,圖片也配的不錯,就很容易讓人有種感覺是,這是真的。

評判一名媒體人是否成功的標準之一就是: 我能否要把我想要傳播的觀點,植入進你的腦海。

雖然我非常喜歡那家公司和它家的產品,但我得不承認我說的話仍然有誇張的成分在,仍然有我不能證實的話語,而我卻在以一種無比自信地姿態去傳達它,我誇耀的時候它並不是因為我內心真正地完全認可它,而是因為我要養活我自己,我為的是我能通過我的文字把這個產品的優質植入用戶的腦海,來幫助公司打敗同類的競品,讓用戶去購買我所服務公司的產品然後為公司創造收益進而去為我自己創造價值。

而中間無論通過什麼手段什麼方法,只要能完成"植入",能讓用戶相信,能引誘用戶轉發,這就足夠足夠了,真相是什麼,很多媒體人並不是那麼地關心,吸引人眼球往往是第一性的,受眾也只是看熱鬧也並沒有那麼多人在意,就像《Legal high》一樣,打贏官司就好了,管中間使用了什麼手段呢!

於是後面在寫類似淘寶評價的用戶評價的文案時,我一直陷入了一種深深的自我懷疑,我,究竟能不能對我說過的話負責?我能不能對得起我寫下的每一個字?我現在是不是在說謊啊?

但因為大家都這麼做啊,不這麼做你怎麼在這個看似平和實際殘酷又嚴苛的市場環境和辦公環境中存活下去呢?

後來又去擔任了編導,中間有參與過這麼一個片子,內容是教育方面的比賽,要求教學過程中要採用一些信息化的手段,但我清楚,裡面涉及的所謂的AR,動畫,遊戲,教學過程中統統是沒有的,都是通過後期合成加上去的,真正的教學中根本沒用到這些技術,但是你就得去做,因為參賽的大家都是這樣的,你實話實說?那麼你初選就會被被刷下來。

就像我摯愛著的那個人他說的一樣"生存所迫",每個人在這個環境下都不得不去做出了違心的選擇,你沒辦法去指責任何人怎麼樣你身處其中也沒辦法去給對錯下一個十分鮮明的定義。你覺得抗戰大片用一些只會賣弄姿色的鮮肉是對革命的玷污,但不這樣有很多人會看么?你覺得很多特效為特效而特效為畫面而畫面但你若沒這些元素有很多人會看么?你覺得涉及黃賭毒暴力粗俗八卦無聊但是學術科技新進展有很多人去看么?

就像我們今天都在諷刺大躍進的虛報產量的時候,可是假如說我們在那個年代,面對所有人都說謊的一個環境,又會表現出怎樣的姿態呢?我們所做的,真的會比那時候的人要來得優秀么?

雖然我們今天不再說謊了,但我們卻更加浮躁了。

浮躁的市場讓媒體以浮躁的內容去討好他們的受眾,而受眾的浮躁卻也反過來進一步滋生了這樣的市場。

但凡是有關"性""暴力""道德""八卦"這類的問題總能霸佔著頭條的位置,總會吸引人的目光,為著這些全新發生卻和昨前天差不多的事兒津津樂道,而這些新聞卻偏偏卻又和利益牽扯到了一塊兒……

這就造成了怎樣的現象呢,一個願意發,一個願意看,一個從中獲取經濟收益,而一個短暫地逃離現世得到短暫的心理滿足,有什麼不好呢?

是呵……有什麼不好呢?

而其中水還很深,遠不僅僅是貼合受眾這麼簡單,在今日頭條工作時學到非常重要的一點是搶佔先機,現在做媒體的人那麼多,別人若在你之前發表了,那麼受眾若提前看到別人的信息轉發了就不會轉發你的了,然後你又會就失去了一大批的受眾。

於是,誰管它的呢,搶頭條啊,你得在別人發表之前就行發表,要快,要轉發量,至於真假,而是,去他媽的,有那麼重要麼。

並且不僅如此,還有很重要的一點便是——你必須得有情緒。因為有情緒的觀點才容易被記住,所以,你不能客觀,你不能理智,你不能用那什麼馬哲上所謂的批判性思維理性思維,你不能有二義性,因為大家都很健忘啊!因為有煽動性的話語才容易被記住啊!哪怕是某些所謂的新聞,只要是給大眾看的,以點擊率轉發量和流量為盈利目的的,它總會帶有一定得情緒偏向性或者導向型,利用人的憤怒,利用人的恐懼,利用人的同情,隱匿於文本之間,在不知不覺中形成了植入,因為只有這樣,才有利於傳播,才更容易被記住。

因為只有這樣,才能生存。

啊!誰誰誰又出軌了,好氣啊!那個誰好可憐!聽說XX和XX一起吃會生病呢呢!女大學生被XX了!誰家屌絲又逆襲了!誰開豪車多有錢了!

點開鏈接,進行精神消費一番,感嘆一下世事,知道了些碎片化的諮詢,擁有了些許飯桌上的談資,滿足地走了。

而真相呢?真的是這樣么?在點開一個鏈接閱讀一篇文章的時候,我們有沒有問過自己,真的是這樣么?事情,真的猶如講述者所陳述得那樣么?他是以什麼樣的目的來寫這篇文章的?他有什麼樣的資格來寫這篇文章?這篇文章的可信度,究竟有多少?

可惜,少人去關心,也少人會去在乎。

對於大部分人來講,只要你說得像真的,看起來言之鑿鑿,那就是真的。

大家生活那麼累那麼苦,對著一個毫不關己的人進行一通批判數落,發泄內心對生活的不滿去彰顯自己的正義,多好?

對世間的醜惡進行狠踩以藉此抬高自己道德的高度,多好?

你看看他同學都說了長得像了,哪怕沒有一條完整的證據鏈去證明這個人就是犯案者,但大家都說是真的,我何必要去多事兒去查呢,是吧?

要麼捧殺,要麼棒殺,要麼把你斥責為流氓下三濫,要麼就把你攬入懷裡寶貝到不行所有說你不對的人都是與我為敵,是吧?

所以這事怪古風么?

怪是自然怪的,他沒有做到一個媒體人應有的職業道德素養,他不知道他的筆端有怎樣的重量,他並沒有對信息來源進行最最基礎的審核再進行發表,他對著一個無辜的人潑了一桶又一桶的髒水。

可是捫心自問,每一個轉發者,還有那些站在岸邊的看客,他們心裡是否有過哪怕一丁點的自醒呢?

睜開眼睛看看你的朋友圈和每天被推送的新聞條,何止是一個古風呢?

古風道歉夠了么?

那還有那些轉發者,曾參與轉發與謾罵的人呢?

網路散布謠言,轉發量超過五百,就可以以"誹謗"為名判刑了。

我從不想與人為惡,但這件事,也就這樣,"算了吧""散了吧""就這樣吧"

那麼,現在什麼樣,以後仍舊什麼樣,每個人都不用為自己說的話負責,每個人都可以在互聯網上肆意地攻擊他人,那這種事兒,還真的會,沒完沒了呢,只是你知不知道罷了。


我的看法是,無關炒作,就是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澄清裡面有句說,如果你是個大四學生,剛畢業求職,這樣的鍋會不會毀了你一生?這就是一口不明不白的黑鍋,這就是網路暴力。上面有個回答說大V晚上沒辦法查證,這洗地真的丟人哦!說白了就是 大V就想蹭個熱點不在乎別人的名譽。這有什麼好洗的?現在有些人眼睛就看不到重點。


我覺得特別可笑的一點是

李炳鑫那篇文章里,幾乎沒有說他不是猥褻者的具體證據

那麼此時此刻,看了那篇洗白文章之後為李炳鑫鳴不平的你們,和那群不分青紅皂白把他罵成狗的烏合之眾,有區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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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證明李炳鑫就是猥褻者的情況下,無數人人云亦云的轉發,想把這個「披著人皮的惡魔」推向深淵

可是李炳鑫那篇文章,他曬了不少照片證明「他和猥褻者長得真的很像吖」,曬了不少聊天記錄說明很多人問他,很幽默也很直率,所以我們相信他,可是沒人在乎,證據呢?

1.事發時他在哪 2.他的父母關係,以及完全不認識這個小女孩的證據 ,而這些才是我們應該關注的重點吧

我並沒有在指責他,他是一個受害人,沒有義務去證明自己,重點不在於他怎麼做才是對的,而是我們應該去關注什麼

通過其他人的搜索,我們知道李炳鑫真的不是猥褻者,他本人確實什麼都沒做錯,可如果他真的就是那個猥瑣者呢,輕鬆愉悅的來了個洗白,大家就說哈哈哈這樣啊,同情你。

我覺得這件事本身,我們更應該反思的是自己是否並不關注證據、真相,只憑一腔熱血,就用輿論把人推向地獄或是天堂。

真正的惡魔,不是無限膨脹的民意,而是不假思索的愚蠢

………………………………………………………………………………

看了評論覺得心裡挺難過的,但是不想匿,如果我連在這種時刻承擔自己言論的勇氣都沒有,也沒什麼資格在這裡爭論。

我只是一個普通的知友,我也沒辦法證明我一直以來就是這麼想的——「作為所謂的網路暴民,我們更看重的表達,而並非真相」,即使沒有任何證據,有人站出來說一篇足以讓人信服的話,我們相信了,這件事就變成事實了。

這不就是李炳鑫所經受的、所擔憂的嗎?

你在指責那些把李炳鑫變成猥褻者的烏合之眾的同時,有沒有捫心自問一下,你為什麼相信李炳鑫?

你沒有,你只是莫名覺得相信他

有人在評論里說,既然李炳鑫沒有義務去舉證,那麼我們根本也不可能知道所謂證據。所以只能相信我們想相信的。

可是,那和當初指責李炳鑫的人,又有什麼區別呢?

凝視深淵,終究變成深淵

屠龍少年,最終化身為惡龍

我沒辦法證明,我說這些話,是真的賺著賣白菜的錢操著賣白粉的心,作為一個法學生,我不希望我們的國家像很多答案說的那樣,民意淪為「惡魔」「愚蠢」的代名詞,比起急吼吼的指責別人,我想先去反思自己,我在發表評論的時候,我已經成為輿論的一部分,我是不是是盲目的?我是不是愚蠢的?我是不是對真相或是證據一無所知也不想知道?

如果這些回答都是:是

那麼我想,與其不知不覺成為自己所指責的對象,還不如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保持沉默


這個古風同志貌似在我們這城管工作,天天上班就是刷微博,我們本地人都很反感他。因為他經常性發一些未經查明的事情,或是瞎起鬨。天天跑本地洗白,經常把觀點不一樣的人拉黑。

上個月還和我們這三中的學生因為補課的事打口水仗,搞得教育局都下文件了;最令人噁心的一次是鼓動我母校老師罷課,最後校長找了他,不知道做了什麼py交易才消停刪微博。總之,本地人都是直接罵他。

這個就是古風同志,貼吧有好多他的照片。侵刪!


語氣有些生硬,但我想表達的就是一些媒體的不作為,傳播正能量,抨擊作惡之人是好事,但請不要利用這些,把額外的東西強加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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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答:

「如果沒在媒體工作,我這輩子都洗不清猥褻兒童的罪名了」

這句話也是在說,可能還有很多曾經或正在遭受網路暴力的生活在底層的人。

媒體利用大眾心理,經常不明是非就發布激起人們情緒的新聞來蹭熱度,他們也不用對此負責,因為他們背後有那麼多「好人」來撐腰。

曾經郭美美事件後,新加坡華裔女歌手也應從遭受網路暴力,她的職業生涯也因此走下坡路,恐怕沒多少人知道吧。


猥褻女童嫌犯被批捕,法律就該還色狼以顏色。

「火車站男子猥褻女童」事件之所以引起廣泛關注和強烈譴責,實在因為「當眾猥褻兒童」的行為太過惡劣,倘若不堅決將有關責任人繩之以法,必將在社會上起到非常惡劣的示範作用,後患無窮。如今,當眾猥褻女童的嫌疑犯被批捕,法律在這個「色膽包天」的嫌犯身上留下了「牙印」,彰顯了正義的力量,無疑值得肯定。但這是第一步,不能因此而「歇一歇」「告一段落」,而要乘勝追擊,「抓大不放小」,將所有涉案「壞人」一網打盡。

除了當眾猥褻女童的段某某外,其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作為養父母,竟然縱容自己的兒子公然猥褻養女,想必這樣的事情在他們的日常生活中已經「習慣成自然」。這樣的人又有什麼資格收養女童?根據法律規定,女童養父母如存在性侵行為或者構成猥褻兒童犯罪的共犯,理應無條件撤銷其監護資格。可是,此事曝光後,女童仍繼續在這個家庭中生活。媒體報道稱,8月17日下午4點30分左右,段某某父親與受害女童返回家中,期間父女有說有笑,當地婦聯部門人員也陪同左右,並不時為小女孩拍照。在民政部門尚未公布調查結果前,這種安置女童的方式是否過於草率?這不就等於「送羊入虎口」嗎?

據了解,段某某的父親曾擔任某地財政所所長,現退居二線。作為領導幹部,居然包庇縱容兒子猥褻養女,難道只是因為「法盲」嗎?又豈能讓其逍遙法外?案發後不久,網友在段某某父親的QQ空間相冊里發現一些幼女裸照,照片上傳於2012年,照片露出幼女私處,姿勢不雅。試問,身為養父,拍攝這樣的照片,是否涉嫌涉黃及猥褻、性侵兒童?公安部門應該儘快調查清楚才是。

此次事件得以曝光,是因為作家陳嵐在微博發布了相關照片文字。可是,她的正義之舉卻遭來網路暴力,從最開始的幾個人、幾十個人的微博馬甲賬號互相之間的一問一答,再到幾十個小時內收到近千條的死亡威脅、連續的騷擾電話,甚至全網發布爆料人的家庭住址、私人信息,事件似乎愈演愈烈。對此,公安機關不是應該迅速調查並抓獲發出死亡威脅以及泄露公民信息的人員嗎?豈能任由他們公然挑釁法律、威脅公民生命安全?

據陳嵐分析,這不是一起普通的網路暴力事件,而是有組織的,帶著深仇大恨。更重要的是,以前一個上海志願者,被包括她在內多家公益組織清除過的疑似戀童者,在網路發布了她的電話、身份證、家庭住址等信息。「騷擾我的人群中,可能部分透過群、貼吧互相溝通,強姦、誘姦、猥褻兒童。」對這樣的重要線索,公安機關理應順藤摸瓜,把猥褻兒童的犯罪團伙一網打盡。

對猥褻兒童的「色狼」及其共犯,有關部門應該當機立斷,堅決「還以顏色」,絕不允許有漏網之魚!(文/李蓬國)


人在公司坐,鍋從天上來。

對於那個因為上熱搜而沾沾自喜的自媒體,

素質三連


1 讓網路言論負責

2 如果網路言論不願負責,那麼就該管控起來


如果是我們,怕是跳進黃河洗不清了,多少大公司因為造謠維權幾年哪怕勝利了,也未能把名聲挽回,更何況是個人。

這讓我不禁感受到網路暴力的可怕。

現在網路也是一個生活的大環境,多少也要再規制一點了,走法制這條路終究雞肋,不是誰都能在媒體公司上班為自己洗白。


沒辦法,要是真有這麼一口驚天神鍋扣下來,毫無話語權的你只能受著。

網路發展到今天,雖然有不少人已經學會面對網上的各種消息保持相對冷靜的態度。但無奈這種人並不是主流,更何況,網路里不光有「受到蒙蔽的無知群眾」還有各種利益在裡面。對於他們來說,犧牲你一個跟我沒半毛錢關係的人,又如何?

至於你因此收到什麼傷害,被怎樣波及,沒有人會管你。

熱鬧散去了,情緒發泄了,剩下的一地雞毛只有你自己打掃了。

而且我絕對贊同最高贊答案的觀點,這種事遲早會變成一個產業。既然這年頭人造的網紅那麼多,有的人把這個心思放在搞一兩個網黑出來也不是啥難事。況且整個營銷的套路都是一樣的。。。


這是我不知道第幾次用這個圖

反正還能用就對了


按照套路,應該是學校澄清。然後大V繼續帶節奏,讓當事人和所在學校被千夫所指。

罵當事人情獸,罵學校姑息養奸。

結果這次當事人居然也有媒體關係,成功把澄清傳播了出去。

你說為什麼 [古風同志] 回復當事人一個笑臉?

知道普通百姓沒能力發聲,所以用你的未來做我熱度的踏腳石。我消費完了你還管你死活?你解釋我就要澄清?拜託,我又不是那個造謠的人。即便轉發500次又管我屁事。我的目標是蹭熱度,不是抓壞人。

不料陰溝裡翻船,被人揭了。沒關係,道個歉還可以繼續傳播正能量。畢竟網民只有魚的記憶,我們下一個熱點見。

粉絲,就不退回去了。


最近在微博熱搜上看到兩個關聯的新聞,一個是作家陳嵐曝光在某火車站有一名男子公然猥褻小女孩,並希望網友能積極提供有效線索,另一個則是「如果沒有在媒體工作,我這輩子都洗不清猥褻兒童的罪名了」的文章,目前轉發過10萬。

原來在這條猥褻圖曝光之後,某個微博大號轉發了一個人的指證微博,說這個人我認識,是我的大學同學,叫李炳鑫。

原本就是關注度極高的事件,在大號轉發後更是上了熱門。

李炳鑫也被大家人肉了出來,是哈理工的學生。並且火速地微博上了熱搜,諸如「李炳鑫 猥褻」、「李炳鑫 哈理工」的關鍵詞不斷地掛在網上,無數人衝到他的微博下質問甚至謾罵。

還有人直接衝到哈理工的官方微博下,要求直接交人。

這些人身攻擊的語言,在猥褻人尚未得到確認的時候就開始大面積擴散,無數人在各個社交軟體上艾特這位「猥褻者」。

當事人李炳鑫百口莫辯,私信微博大V要求澄清一下,連續發了幾個私信之後,只得到一個「笑臉」。

直到李同學在公司的賬號下發表上述的那篇澄清文章。

大V博主還得意自己上了熱搜,但是仍做可憐狀,認為自己也是受害者,甚至猜測此為李同學「自導自演」的營銷動作。

「網上有很多人專門捕捉別人的話柄,抓人弱點,看到對方為難得想尋死,便大喜過望,網路讓這種人的品性更容易暴露。」

伊坂幸太郎在小說《魔王》中如此寫道。

雖然目前此事正在調查中,而嫌疑人也已經被鎖定,但是李炳鑫卻表示,自己的倒霉還在繼續。因為大多數人已經認定,這個變態就是他......

他在文章中寫道:「在這件事上,我沒有網路被遺忘權,也不知道如何去『被遺忘』」。

截止目前為止,搜索他的名字,後面甚至依然會帶上「猥褻」字眼和母校的名字。

前段時間齊魯師範大學高新校區發生一起女大學生跳樓自殺事件,死者被發現時赤身裸體且渾身是傷,「正義」的網友們一致認為一定是三個室友用暴力逼死了這個女學生,否則不可能有人用這樣的方式自殺。

一時間聲討校園暴力之聲遍布全網,甚至有人發動人肉,對三名女生及其家人進行瘋狂的騷擾和辱罵。後來經過警方多方面查證,這起事件與校園暴力完全無關,過分「好心」的網友們卻因臆斷而對那三名無辜的姑娘造成了不可磨滅的傷害。

這個世界,從來就不缺乏泛濫的善良,缺的是理性和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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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陳凱歌的《搜索》,還是美劇《黑鏡》,越來越多的導演甚至小說家在作品中開始探討「集體無意識」的網路暴力。

在《魔王》中,伊坂幸太郎就講述了一個面對集體無意識、集體狂熱的民粹陷阱,仍堅持獨立思考,雖明知身單力薄仍拚死為良知發聲的小人物。

在文中伊坂寫道:

「你知道嗎?他們只是坐在電視和電腦前,看著那裡傳播的各種信息和娛樂,到死都是如此,就這樣漫無目的地生活。

無論吃飯還是洗澡,工作還是戀愛,都只是去完成而已。他們毫無自覺的消磨時間,卻還要感嘆人生苦短。如果再多說幾句,連認真生活都做不到的人太多了。

他們靠免費的娛樂度日,陪伴他們的是電視和網路。豐富的信息和單調的生活只能產生武斷的想法和憎恨。

這些糊塗的批判里藏著毒藥,這些無知的善良里含著砒霜。有多少人在轉發一條微博的時候,會想著要去確認下事件的存疑性,自己在一秒鐘按下的「轉發」按鈕是否對別人的命運造成扭轉?

鍵盤敲出虛擬空間,網路打出真實暴力。

這個社會最大的敵人從來都不是那些少數的反社會分子,而是那些情緒高昂、數量眾多、又極容易被煽動的善良的好人們。

有人說:以眾怒之名去懲治一個不相關的人,甚至真相都可以棄之不顧——

這不是正義,是私刑。

在伊坂幸太郎另一本書《摩登時代》中,豆瓣有一篇書評寫道:

信息時代的精細化分工還讓人們成為系統中渺小的零件,每個人對系統的全貌都一無所知,每個人所做的事情都只是系統分配的任務,人們成了零件,善惡對錯也將無從談起,被剝奪了想像力和知覺的人們,可以做出最殘忍的事情而不自知。

這是伊坂幸太郎對信息時代的一個預言,信息帶給人們便捷的同時,也帶給人們風險、閉塞、麻木等等令人不安的因素。操縱信息的系統可以任意改變世界的真相。

真正的公正和善良,並不是無用的奮起而上,盲目的指責批判,更不是集體主義的隨波逐流。但願你的善良,不要成為網路暴力里的「砒霜」。


我覺得知乎對我有誤解。

造謠一張嘴。而比造謠更可怕的是憑藉片面的信息就信謠傳謠的人。

易被煽動的群眾可以毫無愧疚地成為加害者,而更可怕的是只要有一點鬆懈,你我也會加入其中而不自覺。

以此為戒吧。


正義之舉,熱心之舉。如果不通過合法的渠道,很容易就變成惡行。

善惡之間有時候就是那麼一條細細的線。

有懷疑,有信息,有線索就交給警方去甄別,而不是人肉搜索。誰也沒有權利寫他人的死亡筆記。

幸好李炳鑫有發聲的渠道,幸好真兇已經鎖定。不然呢?細思極恐。

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到事情最後的真相。

有多少人知道其實當年沒有人講那句「我爸是李剛」



反對任何條件下任何形式的網路暴力與「人肉」。

這個問題發酵好幾天了,昨天晚上習慣性打開知乎看看大家的看法,看完我就隱隱約約覺得哪有點兒不太對勁,就跟女票說,有些時候人們被所謂的「政治正確」蒙蔽了雙眼——當初說反對人肉的也是這些人,現在跳出來說不管三七二十一,都侵害幼女到這種人神共誅的地步了,我支持人肉云云的還是這些人。不管這件事是對是錯,就算這個事件完全站在道德的對立面,也不應該用同樣不道德的網路暴力,人肉搜索來對待(何況還違法,下文會提到)。

更讓我堅定地寫下這篇答案表述一下我自己的看法的就是早晨起床看到了新浪微博這篇文章——

如果沒在媒體工作,我這輩子都洗不清猥褻兒童的罪名了。。。

我突然覺得這種有針對性的網路暴力已經到了傷及無辜的程度,而且已經很大程度影響到了受害者的生活,孰之過也?

雪崩發生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覺得自己有責任。

對於「人肉搜索」是否合法,我就不貼出相關信息了,大家可以自己搜索「最高法 人肉搜索」。

引用微博原文的最後一句話——「《憲法》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

也希望大家可以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包括文中提到的那位所謂大V。可能你當了一時鍵盤俠,帶了一波節奏,可過幾天輿論的潮水退去,誰還會在意自己的行為給無辜的受害者的生活造成了多大的傷害呢?

你們讓所有的人成為兇手,而且,這樣一來,你們自己的屠殺罪就不再是一樁罪行,只不過成了人類一個惡不可避免的特徵。——米蘭昆德拉《告別圓舞曲》

貼幾張昨晚截的本問題下的高贊回答,實在不敢苟同。

我就不明白了,人肉搜索網路暴力怎麼就值得大力提倡了?

都是鍵盤俠,誰也不比誰高到哪裡去。

來自我另外一個問題的回答——知乎用戶:如何看待微博上#南京南站小女孩被猥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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