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微博用戶「琳噠是我」在麗江被人搶劫並毆打致毀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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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江遭暴打女子:無法接受毀容事實 已擬好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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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江打人搶劫事件:2016年11月11日凌晨三點半到寧蒗燒烤,由燒烤店老闆安排到包間裡面,稍後到來十幾個男孩子,大概是12個人,中途我跟朋友聊天(客棧 老闆)說的東北話,外面的男孩子就在外面學我說話,我說一句他就在外面學一句,然後夥同其他的人一起哈哈大笑,我們覺得他們很無聊,不管是搭訕還是挑釁的意思,我們沒有理會,繼續吃烤聊天,隔一會對方又開始學我們說話,這一次學完我們說話還辱罵我們,之後我們就問他什麼意思,是不是喝多了酒,起初他們還沒有回復,之後我們就各自吃烤肉了,其中有個穿藍色馬甲的中年男人,到我們我們間的門口打量我們包間,我們就不知道什麼意思,我們還是繼續吃烤肉,之後他們就拿起酒瓶子進我們的包間,把酒瓶子砸到我們頭上,我們當時就是暈的,之後我就被那三四個男人拉著頭髮給拖到燒烤店的門口外面,一頓暴打,一邊錄視頻一邊打,之後覺得錄視頻的效果不好,又扯著我的頭髮面朝天的樣子,繼續錄視頻暴打我,一邊打一邊還說:你不是東北人嚒?你不是很牛逼嗎?然後就哈哈大笑,把我打得滿臉都是血,還在拿碎掉的酒瓶子劃我的臉,之後他們去抽煙休息了,在我流血的過程,他們要求我按照他們說的話去說,不然就把我拖到山上去給埋了,威脅我的內容是:小妹妹,你是不是自己從樓上掉下來摔成這樣的啊?要不要哥哥們幫你打120啊?要不要哥哥們救你啊?我們看你好可憐啊。我學著他們的話去說,這個過程他們是全程錄視頻的,反偵察的能力很強,說完之後就繼續打我,又了打了一頓,最後這次打完我,臨走之前有個狠狠地踢我一腳。我直接噴血了。這一腳我直接不行啦,上不來氣了,他們走之前丟給我手機,讓我自己打120 ,這是看我不行了,快死掉了,走的時候拿走我們身上帶的錢,錢包和手機,三個被打得人,只留了我這一部手機,還是看我不行了,給我打電話自救的,我們三個人被足足打了半個小時,他們臨走之前還揚言說:他們就是當地人、不怕警察、隨便告、還說在麗江在看到我、讓我有去無回....120 是早上6:30左右來的,這期間我一直在流血,我打120的時候,我不知道燒烤店的名字,我問燒烤店的老闆,他說完以後我就昏迷了,我們在這個燒烤店被打這麼久,燒烤店的老闆沒有報警和打120,就眼睜睜的看著我們被打,後來警方得知這個燒烤店和那其中的一個人是認識的,他們走的時候開著一輛白色的轎車走的。。

醫院住院的費用都是傷者本人自己出的、在麗江住院期間的第三天、有個叫和元松的人去投案、但從頭到尾、並沒有人給我們打我電話道歉或者去醫院看我們、 錢包在我住院期間有人給我朋友打電話、說見到我錢包、要送給我、要求我付3000元給我錢包。最後送給我、裡面的錢都不見了、1900人民幣、2500的泰銖 其他人的手機和現金都沒有了 當時只有我一部手機是看我快死了、留給我打120自救 到現在那些人釋放了、拘沒拘留我也不知道、整個案子我都不知道現在進展如何、為什麼十幾個人最後找到6個人? 目前為止、做過筆錄口供、辨認過嫌疑人、沒有做傷情鑒定、也沒收到祥和派出所的涉案回執單、在麗江住院期間多次要求派出所民警、要求做傷情鑒定、都被民警拒絕了、起初說我回廣東做完手術就可以做傷情鑒定、等我做完手術出院了給民警打電話、又說要90天以後再看我的傷情可不可以做傷情鑒定、至今這個案子不知道以什麼案子結的、一問民警就說還在調查、搶劫的事情、民警閉口不提、就說搶不搶劫還要在調查申請過在廣州做傷情鑒定、需要派出所出具委託書、多次商量、民警不給開具委託書、說廣州做傷情鑒定的地方是民營的、即使做完了傷情鑒定、最後采不採納是他們的事情、之後打電話去麗江古城分局的督查辦、說明這個事情、一周左右時間派出所的民警回電話說我若是在廣州做傷情鑒定、要我寫申請書快遞給他、、當我在微博發照片的時候、有古城分局的電話打來、說要我2月11日去麗江做傷情鑒定、還說要我刪除我的微博但這個電話到底是不是麗江古城分局的電話、還不得查證、我問過的問題、民警都基本迴避了、最後掛掉電話、在住院期間、去錄口供的警察、說我錢包多少錢的時候、我說1900的人民幣、2500的泰銖、警察說泰銖不值錢、就沒給我寫到筆錄里 麗江市人民醫院在病理上給我寫眼睛和嘴巴的傷口記錄、都有些多大的傷口、唯獨最大的傷口、多深多長、沒有記錄、我打回醫院電話問的時候、醫生告訴我、這是正常的、在住院期間醫生是知道我被別人打、報警住院的、但最後病例去不給我寫最大的傷口深度與長度、說病例交到病案室、改不了了、我不知道什麼原因不給我寫傷口的長度和深度!如果2月11日之後我消失了、那麼我一定在麗江被別人打死了....記錄下此時此刻的事情、讓我這個人受的委屈都得已見光、不在一個人孤獨、即使做鬼也活的快樂..因為有你們的支持...[/cp]


本回答的所有分析僅基於被害人的微博控訴和傷勢照片。

十幾個人高馬大的男性圍毆一個毫無反擊能力的女性,用啤酒瓶敲頭、劃臉、拳打腳踢長達半小時,這種行為跟畜生沒有兩樣,雖然被害人的文字描述沒有過多渲染,但也能體會到她當時是多麼的絕望和無奈。然而,被害人的微博里除了對打人者的控訴外,還提出了當地公安機關關於傷情鑒定問題的前後阻撓,關於醫院病歷的不如實記載,並提到打人者揚言「不怕報警,是本地人」的各種細節,讓人看了不免懷疑這是否又是一出「官匪相互、百姓遭殃」的惡性事件。那麼實際情況到底如何,公安的做法是否有合理依據,我想從專業角度做一點分析。

一、什麼時間進行傷情鑒定?

原文:「等我做完手術出院了給民警打電話,又說要90天以後看可不可以做傷情鑒定……當我在微博發照片的時候有古城分局的打電話說讓我2月11日到麗江去做傷情鑒定」

這裡有個很有意思的時間節點就是90天,2月11。由於案發時間是2016年的11月11日,所以2月11日與案發時間的間隔剛好就是90天左右。那麼公安機關為何一定要90天以後才肯對被害人進行傷勢鑒定呢?事實上是有一定依據的。

從被害人的傷勢圖片可以看出,她的面部左側沿著鼻樑有一條長約10厘米左右的劃傷,劃傷的尾部在鼻翼位置,從圖片上還不能判斷鼻翼是否受損,是否有功能性障礙。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這個條狀的傷口已經造成了被害人的臉部容貌的巨大傷害。

一般人身傷害類犯罪的傷勢鑒定的時間節點要遵循法醫學的學科理論,根據傷勢形成和致傷程度的不同:

對於原發性損傷,傷後立即進行傷勢鑒定;

對於併發症要在傷情穩定後進行鑒定。

對於損傷致功能性障礙以及容貌損害的應當在損傷90日後進行鑒定。

(詳情參考兩院三部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簡單的說就是:一般性的外傷在不涉及併發症,後遺症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鑒定。但是涉及容貌損害的應當在損傷90日後進行鑒定。

但是本案又有特殊情況:就是被害人的傷勢屬不屬於損傷標準中規定的「容貌損害」?如果屬於,那麼90日後進行鑒定,公安的做法不存在問題。如果不屬於,那麼應當儘快進行傷勢鑒定。關於這個問題,因為涉及法醫學專業知識還有人體損傷程度新舊標準衝突的問題,答主不做實事判斷。但是從被害人的照片中的直觀感受,臉部的損傷還是比較明顯,顯然當地公安機關是認為這種傷情屬於「容貌損害」,所以要求90天后進行鑒定,此做法存在合情合理之處。

二、醫院病例為何記錄不全?

這裡答主想說的是被害人要求醫院如實記錄所有傷勢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做法。因為在刑事案件的傷情鑒定過程中,法醫不但要對被害人進行直觀的現場檢查,同時還要調取醫院接診時的病例,參考病例的記載情況進行綜合判斷,畢竟鑒定與接診相隔一定的時間,接診時的情況最為真實完整。所以,醫院接診時的記載也非常重要

但是,個人認為醫院因為行兇者的勢力或者關係問題故意不記載全面的可能性非常小。根據常理分析,行兇者即便有勢力有關係,也是向公安機關打招呼、拖人情,直接到醫院去收買接診醫生的做法基本不太可能,一是不清楚被害人會去哪個醫院,二是不知道哪個醫生會接診。如果心思縝密、法律精通並且根基深厚連這個層面都想到了,估計這種老江湖也不大會在燒烤店因為幾句口角打人吧。

我個人的感覺醫院沒有完整記錄可能有兩方面原因:

1、 不知道接診病例在傷情鑒定中的重要性。

2、 工作態度問題。

大家都懂的,就不展開說了。

三、燒烤店老闆是否有責任?

根據被害人的描述,燒烤店老闆一直在旁圍觀從頭到尾沒有制止並且也沒有進行報警。有兩種情況:

如果在後期調查過程中發現燒烤店老闆因為和行兇者串通故意不報警不阻攔的,那燒烤店老闆也有可能成立犯罪的共犯

如果燒烤店老闆沒有和行兇者串通,但是就是消極圍觀,甚至連報警都沒有報的話。那麼屬於未履行餐飲場所經營者對顧客的基本安全保障義務,被害人也可以要求老闆進行民事賠償

四、事發原因的一點疑問。

原文:「外面的男孩子學我說話,然後一起哈哈哈大笑,我們覺得他們很無聊,不管是搭訕還是挑釁的意思,我們沒有理會」

這裡被害人提到了行兇者學她說話,並且提到「搭訕」,讓我多少有點疑問,(可能是我多想了),期待後續的媒體報道吧。

五、行兇者涉嫌什麼罪名。

這個案件在法律層面沒有什麼爭議,我就直接說結論了。

1、 如果行兇者打人之前就預謀打完搶錢的,構成搶劫罪一個罪名。

2、 如果打完之後臨時起意要搶錢的。分兩種情況:

(1)被害人輕傷,尋釁滋事罪加搶劫罪數罪併罰。

(2)被害人重傷,故意傷害罪加搶劫罪數罪併罰。

六、
再也不想去麗江了。


去一個地方旅遊,先看旅遊局長。


有很多人質疑是不是被害人她們和當地人發生了口角才導致被打【我想說這他媽重要嗎?發生口角被打了難道就是活該了?不管什麼原因把人打成這樣都應該走公安機關和法律程序不是嗎?】

反正有些地區的人一直對東北人有偏見,怎麼說都好那是你們的事,但是我想說麗江這種事東北人做不出來,十幾個男的打女的,邊打邊問「你們東北人不是很能打嗎」【真想撅了你們婊子媽的墳,有本事把這幾個女的換成東北男的試試】

這事很噁心的是,打人的人從一開始就瞄上女生她們了,就是要欺負她們。

【有人在評論里說不想因為這件事讓人們對麗江有偏見,對不起這不是偏見。你們憑什麼自己的地區不作為,還要勸外地人不要有偏見?誰是嫌命長活夠了去挑戰一下? 遊客不能受到合理的保護,生命無端受人踐踏。那麼,這個時候那些勸人不要有偏見的人你們的聖母光環能給出一個公道嗎?】

這件事如果當地不能給出個合理的解決辦法,不能把那個帶頭的人抓住,說實話,這麗江憑什麼發展旅遊業?

【謝謝這麼多贊,好多人提到地域黑的問題。我們接受別的地區說我們東北人不好的地方,也承認經濟不景氣。我在北京上學的時候遇到過一個河南女生,她說在外地挺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是河南人。聽的我挺不可思議,即使當時她的理由無非是近幾年河南人被媒體渲染,很多人不喜歡河南人。

也許當時真是不懂,後來發現這個女生的擔心也許並不是沒有道理。可又想想明明還是在自己的國家憑什麼就因為地區的問題而讓自己在社會上兢兢戰戰。 】


小矮人們一直都是惡龍們的盤中餐。

矮人們向騎士求助,求他施以恩澤,求他略加憐憫,求他伸張正義。可是,騎士卻一次又一次的令他們失望。他總是對小矮人們好言相慰:「過些日子,我一定為你們做主!」,卻很少真正亮劍,殺向惡龍。

或許,騎士只是在等小矮人把事情忘掉。他以為,矮人們只會畏懼新的惡龍,卻永遠不會憎恨他。又或許,騎士發現,與惡龍分贓得到的實惠相比,伸張正義得到的光榮簡直是無足齒數,何必犯蠢與惡龍以死相拼。

就這樣,在一次次絕望與悲憤中,漸漸的,在小矮人的心裡,惡龍和騎士的分野也就愈發模糊了。

騎士忘了,是誰供養著他。

更重要的,騎士不明白,若他終日無所作為,總有一天,矮人們頓悟的。他們會拿起盾牌,操起長戈,成長為一個又一個新的騎士,自發的沖向龍穴,把惡龍殺個血肉模糊,片甲不留。

或許,也會把與惡龍在一起歡歌宴飲的騎士,一道送入地獄。

正義不死,只是暫時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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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瞟標題,以為這又是一個女孩劈腿遭受報復而毀容的新聞。看了看圖片,慘狀令人心驚。對於女孩來說,不知道還有什麼能比毀容更能摧毀她的人生。

最嚴厲的懲罰只能給予最兇殘的敵人。我很好奇,女孩到底做了什麼罪惡滔天之事激怒了這些惡徒。來來回回翻了很多遍,理由只是那句「(你們)是什麼意思,是不是喝多了酒?」

荒唐,又是假新聞吧?

後來想想,這似乎也並不稀奇。畢竟我也遇到過類似的事件。

高三放學,我騎車子回家,一個男生跳上了我的自行車后座。

我很害怕。

他叫我往回騎一些,向他同伴靠攏,還要我的聯繫方式,我不肯給,他就攔在我前面,突然扯住我的頭髮,一把將我從車子上揪下來,重擊我的眼睛。

我還手,但夠不到他。

應該是見我還手生氣了吧,他一腳猛踢在我下體上。我受不了了,捂住肚子,登時雙膝跪地。但他並未就此停手。

我的眼睛被打出血。透著一片紅光,我看見他抄起我車筐里的鐵鎖,向我投來。我當時覺得,可能要死了吧。所幸,他砸偏了。其後,他憤憤的揚長而去。

那是我們市最繁華的大街,也是下班的高峰期。大約兩分鐘,道路上車水馬龍,沒有一個人幫我,一個高中女生。

我沒有告訴爸爸媽媽,只是一個人去報警。或許,我傷的不算重,事故不算太惡劣,民警只是安慰我,讓我回家。

我明白了,就算你沒有做傷天害理的事,也總有惡龍來傷害你。和「善」一樣,「惡」也可以很純粹。當沒有騎士為你維持正義的時候,要避免傷害,只有一法,做自己的騎士。

其後很長的一段時間,我隨身帶著匕首。

上大學後讀新聞專業。以為掌握了社會公器就便可以做大家的騎士了。結果卻大失所望。

大二實習,我管理新媒體後台,看到了太多太多冤屈者的遭遇。感觸較深的是長沙退伍老兵索要補助一事。他們留言到,在退伍後,他們並沒有得到應有的待遇。我求他留下手機號碼,他沒有回復。後來,我在網上搜到他們的退伍老兵群,我加了其中一個,他說,第二天就會在相關部門門口請願。他把群發給同伴的簡訊也發給了我,大意是,在XX時間,XX地點集合,最後一句尤為醒目:「不要給d和zf添麻煩,守好秩序」。

對這種近乎乞求騎士主持公道的態度,我既感動,也心酸。我認為這足可以寫個特稿,便找老師說,這個採訪我很想做。他說,這種事上不了報,別費勁了。我沒有聽,當夜趕到長沙,在採訪提綱上列了二百多個問題,只待第二天的採訪。豎日采寫成文,洋洋洒洒幾千字。結果不出所料,文章沒有上報。

算我心甘情願。

後來得知,那件事也沒有解決。這事也更堅定了我的想法:只有自己能做自己的騎士。

信息爆炸的今天,沒有一份感動和悲憤能在網路上持續上數天之久。昨天的羅一笑,今天的麗江毀容姑娘,明天的七七八八......輿論風暴,來也浩蕩,去也凄涼。惡龍們明白這一點,所以,他們就愈發肆無忌憚。

事不關己,便不關注事件的處理結果,或者不追蹤到底。覆巢之下,豈有完卵。長此以往,今天的麗江毀容姑娘就是明天的你我。

真心希望,大家都能從此時做起,消除快餐式正義,關注事件的後續處理。團結起來,以良心壓住陣腳,以輿論為武器,以公共領域為戰場,保衛我們自己。久而久之,惡龍便不敢肆意傷害我們了吧。

那時,我們每個人都是自己的騎士。

也因此成了別人的騎士。


違法犯罪並不可怕。

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時代,這些事情都是絕對不可避免的。

可怕的是執法者的態度。

青島大蝦事件中,詐騙遊客可怕嗎?

不可怕,詐騙永遠都會存在,可怕的是遊客報案後警方的態度。

東北野生魚事件,詐騙遊客可怕嗎?

一點都不可怕,到哪裡都會有騙子,可怕是遊客報警後警方的態度。

麗江毀容事件也是如此!

任何一個旅遊景點發生違法犯罪行為都很正常,真正讓人恐懼的是執法者對於違法犯罪行為的處理方式!

如果被毀容的女士在報警後,警方嚴格執法,那麼這不過是普通的一起刑事案件罷了,不會對麗江的旅遊聲譽有影響,恐怕還會增加以後去麗江遊玩的遊客的安全感——出了事找警察,我會得到保護!

而現在,全國人民都知道麗江當地警方是如何處理事件的了。


我把關於寧蒗的事情刪了,這裡陳懇道歉。

事發與寧蒗無關

事發與寧蒗無關

事發與寧蒗無關

寧蒗燒烤是店名也有誤會。

不是黑就是洗地?這兩個詞就能概括世間所有網名的爭議目的了嗎。說我在為麗江洗地我只能說你是個木頭人。

我是麗江人。

樓上猜測可能和燒烤店老闆有關,個人認為完全不是。世界上是存在真的惡的。

從小就有這樣的事情,見到的經歷的校園暴力往往只因為多看一眼多說一句話。

這些人打人搶劫毀容,只是為了好玩。

麗江從大地震之後發展旅遊業到現在,一直存在不少的對遊客的歧視,這跟家庭教育有關,部分當地人把遊客視為入侵者,並貼上自大,傲慢,愚蠢的標籤。

導致這些人最終動手的,就僅僅只是受害者對他們說的那句話:"你們什麼意思"。

我和我麗江的朋友們都在支持受害者,在各平台上盡綿薄之力。

麗江警察的不作為我個人也經歷過,有時候封鎖消息的本事大過處理問題的本事。

希望犯罪分子收到嚴懲,以儆效尤。

如此惡性的事件是第一次發生,不過暴露了治安上的跟多問題。希望最後是問題得以解決而不是草草了事。

讓雲南省在外人的眼中不是讓人提心弔膽蠻荒之地。

網易新聞報道了,麗江的媒體暫時還沒動靜

警察給力啊,對之前說警察不作為的事情道歉!只是我自己之前遇上了警察中的害群之馬吧。

http://m.weibo.cn/2028810631/4067751473011810


最近在看《亮劍》,書上的一個情節很有意思,摘錄下來以映襯此事件

(全文摘自都梁小說《亮劍》)

田墨軒犯起了老毛病,老先生又鑽起牛角尖來:「趙李二人在公共場所打架鬥毆的問題,看似是件小事,卻反映出一個深刻的問題。試想,如果他們的身份不是將軍 而是百姓,按《治安管理條例》規定,如果在公共場所大打出手,即便有理也屬違法行為,理應受到懲處,這再正常不過了。不正常的倒是當違法者亮出自己身份 時,卻得到極大的寬容,連執法者都恐慌不已,連聲向違法者道歉,像是自己做錯了什麼。這說明了我們國家公民法制觀念淡薄。」

李雲龍不以為然地說:「嗨,小事一樁,哪兒那麼嚴重?」

趙剛卻收斂了笑容嚴肅起來:「田先生,您接著說。」

「一個正常的社會應該法制健全,如果法律喪失了公證,後果無疑是可怕的。趙剛,你知道羅伯斯庇爾嗎?」

「知道,法國大革命時雅各賓派的領袖。」

「他就是個例子,這人很激進,認為自己最革命動不動就以革命的名義剝奪他人的生命,把自己凌駕於法律之上,這樣做的直接後果是任何人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 障,也包括他自己。當法律成了空白,便只有兩種結局了,或出現專制獨裁,或出現暴民政治。最後羅伯斯庇爾自己也被送上了斷頭台,他實際上是死在了自己手 里,在一個沒有公正法律保障的社會裡,恐怕不會有贏家。」

趙剛打了個冷戰,沉默了。

李雲龍聽得不入耳,他爭辯道:「我們國家的法律是健全的。」

「而你就違了法而輕易逃脫了處罰,要是你的軍銜不是少將而是大將呢?是不是更可以得到寬容?」田墨軒打斷他的話。

李雲龍想了想,覺得這個問題有些複雜,最好是先別說話。

沈丹虹深色黯然地勸道:「墨軒,今天不是家宴嗎?幹嘛要談政治呢?談點兒別的不好嗎?」

馮楠也在輕輕的責備趙剛:「看你,惹得老人家不高興!」

趙剛端起酒杯道:「田先生,恕晚輩不敬,使先生不愉快了,來,請幹了這杯……」他一飲而盡,臉色開始泛紅,情緒也有些激動起來:「田先生,我明白,您是有 些擔心,怕執政黨的政策和法律流於形式。您有兩點疑問,第一是我們的法律是否公正。二是法律對權力的顯示問題。您是擔心我們黨能否做到這兩條?」

「不是擔心,而是已見兆頭,任何一個政黨,哪怕他的理論再先進,也難免有缺點,要連這點起碼的道理都不懂,也就無所謂先進的政黨了。我要說的是權力的限制 問題,其實,貴黨的國家體制也是按照三權分立的原則建立起來的,至少是參考了三權分立原則,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相比,我們的人大常委相當於國會,行使立法 權。我們的國家主席相當於總統,行使行政權。我們的法院也同樣是行使司法權。這種模式雖然建立起來了,但……恕我直言,這只是一種表象,事實上無法做到相 互制約,還是貴黨一家說了算,缺乏最基本的監督,民眾缺乏干預能力,這樣就出現一個問題,如果貴黨的國策出現偏差和失誤,而民眾又無監督與干預能力,那麼 只好等貴黨自身去改正和調整,這需要一段時間,這段時間也許很漫長,整個民族會付不起這種代價的。此外,貴黨的階級鬥爭理論作為國策也值得商討。我認為, 政府的職責是管理國家,調和各階級、各階層由於整治、經濟地位的不平衡所產生的矛盾,盡量去減小這種差別,使矛盾趨於緩和。而不該激化這種矛盾,使某一階 級或階層成為貴族,而某一階級或階層淪為奴隸。管理國家需要法治,顛覆國家的行為應該受到法律的公正審判,而不十個人意志的隨心所欲……」

趙剛激動地打斷他的話:「難道我們的人民大表大會、政治協商會議、各民主黨派的監督,還有司法機關、檢察機關都是流於形式?我們就真的解決不了?這樣說是否也有失公正?」

田墨軒緩和了口氣:「趙剛啊,遠的不談,胡風一案總是剛剛過去吧?我們的司法程序恐怕還抵不上一個御批。在我眼裡,這位胡先生本是個大左派,怎麼一下就成了反革命分子?似乎很難解釋的通。」

趙剛也平靜下來:「田先生,我不了解這個案子的具體情況,但這是毛主席親自過問的案子,不會有什麼大出入。您剛才也談到了對毛主席的那種崇拜……」

「是的,我認為他是偉人,正因為崇拜才擔心。作為執政黨的領袖,他的擔子太重了,政策一旦出現失誤,就會帶來巨大的災難,即使這些災難由小部分人來承擔, 就算是占人口的5%吧,就是三千萬,若是這個百分比再大一些呢?那就有可能出現一場浩劫,這場浩劫有可能超過中國歷史上出現的任何浩劫,其產生的作用將影 響數十至上百年。」

趙剛笑笑:「作為執政委員,您當然有權發表個人見解,有些事情現在還說不清楚,就待歷史去證明吧,現在繼續喝酒。」

田墨軒倔強地說:「好,一言為定,再過二十年,若是我還活著,咱們再接著談……」

在現代,當一個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到傷害,受害人需要發微博來得到保障時,那麼......


16年8月婚後旅遊和老公選擇去了雲南

因為我們倆都沒有去過雲南,而老公因為職業原因也不能出國,所以就計划了昆明—大理—麗江這個路線,去之前還挺期待,畢竟對於老公這種有點小文青性格的人來說,大理的蒼山洱海麗江的古城都是其他文青們推薦「朝聖」的地方

初初的時候也被秀麗的山水風景吸引

但是從昆明出發去大理以後的行程真的是挺失望的

蒼山洱海裡面我只看到了各種污染

麗江古城裡耳邊到處充斥著嘈雜

但是沒辦法,自己選的旅遊線路,流著淚也要走完

說回麗江

當時我們計划去麗江一個叫「拉什海」的地方,到了之後說是要買門票,而且不便宜

老公是一個對自己職業特別有自豪感的人,也是一個很節約的人

因為現在的景區大部分對軍人都是免票或者有優惠的

所以老公拿著自己的軍官證,在買票的地方就去詢問

賣票的人非常冷漠,直接說:我們這裡沒有這樣的政策,軍人和我們有什麼關係

…………

老公拉著我直接轉身就走了

他拉著我的手很用力,我能感受到他壓抑的憤怒

並不是為了那幾個錢,平日總覺得自己在用青春和生命保家衛國,結果有人根本不買賬

他憤怒和失望,只是因為那句「軍人和我們有什麼關係」

總之我不會再建議自己的親朋好友去雲南旅遊


我作為一個雲南人,我想說不僅僅是麗江,雲南還有很多其他的景點也都非常不規範。前年和女票去麗江,香格里拉玩的時候我們都被不同程度的坑過,但是因為我倆比較慫,就只能花錢買個平安,氣兒全往肚裡咽了。看到其他評論里說香格里拉還不錯的,我就想提個醒,前些年在微博很火的導遊罵人,香格里拉旅遊局長罵人的事你們都忘了嗎?

作為一個本地人,我對當地的警方和政府一直是非常失望的。希望這次這事兒能擴散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如果能引起中央重視,再好好地整頓一下雲南的警署,旅遊局和其他有關部門才是最好的。

其次,如果要來雲南旅遊的話,千萬千萬不要跟團,更不要跟團去麗江—香格里拉一線。最好還是能約幾個靠譜的朋友自駕游,去一些還沒商業化的地方,比如和順,秋那桶,丙中洛之類的。

最後,人的性格和三觀也並不是完全由地域決定的,而是由個人受教育水平,經歷,家庭以及成長環境等許多複雜的因素共同決定的。我認識的雲南的小夥伴都非常優秀善良,然而這次動手打人的人,以及之前那些威脅乘客的導遊,辱罵遊客的局長等,他們雖然是雲南人,然而不管在哪裡,他們也都是人渣。


17年旅遊開年第一槍,直接斃掉了很多人對於麗江美好的幻想。

無力,深深的無力感。感覺如果這種事情發生在自己身邊人身上的話,我也只有無力吧。很多時候我們都會把人性想的太好了,以至於當莫名其妙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會措手不及。

事情需要進一步的調查結論出來,但這件事無異於2017年旅遊業的開年第一槍,而這個事情的性質是比青島大蝦嚴重的多,圖財不可怕,怕的就是這種莫名其妙,毫無緣故的傷人甚至是故意殺人。

身邊很多朋友都去過麗江,他們跟我形容的時候都說麗江怎麼這麼不錯,空氣好、環境好、人很樸實。恩,我也相信大部分人都是很好的。可我現在看見的是一個女孩子在自己最好的年紀被人毀容,我就算有去麗江旅遊的打算,作為一個普通人而言,當地治安如果是這個樣子,不管如何我都不可能去的。我需要為我自己,為我家人考慮,當然這只是作為一個普通人而言。

最後,給所有在外出行的人一個忠告,看過很多案卷,激情、衝動的傷人、殺人要多比蓄意準備的多太多,所以有時候該低頭還是低頭。畢竟,你永遠不知道別人給你一個善意的道歉還是一個飛來的啤酒瓶。尤其是對方人數比你這邊多的時候。

但對於這件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才是辦案機關的正經事。

畢竟你查的結果不光光是給女孩的一個交代,也是給去過和打算去麗江的人們的一個交代。


臨時起意的尋釁,多欺少。小孩行兇不考慮後果。當然,當地警方不作為也造成沒有後果。

這種事情發生是很難避免的,正常人可以選擇少去容易發生這種事情的環境。

問題在於警方的後續處理,不發微博不處理才是大問題。

互聯網是個進步,沒有互聯網,這種事情就這樣了,受害人不敢回去,回去也不會有結果,你一個遊客能幹什麼?你生活還過不過了。

有了互聯網,輿論影響官帽子,事情才可能處理。

圍觀也是力量。


今年剛去過雲南。

不說別的,看到評論有人說「凌晨三點正常都在睡覺,你這麼浪,不出問題才怪」

……三點吃燒烤怎麼三點出門就算浪是古代人嗎???


雲南的旅遊亂狀持續太久了,不過這事不算旅遊了,這算治安問題了。

雲南自古就是邊境自理之地,向來政策到那都要打幾折。14年去那就感慨雲南儼然一個自理之地,那可是2014年啊,不是1914年。當地哪有一個"國"的概念啊,團伙自認為"王"了,你去了那就得按照他定的"法律"辦,國家的法律不屑,牛逼你就跨越山水開部隊過來剿我,因為當地的公權機構根本就管不了啊!有的是因為不想管,有的是因為沒能力管,有一種更可惡!不只不管,還幫著瞞。因為雲南作為旅遊大省,多民族,地勢複雜,地廣人稀。旅遊勝地又大多景美住戶少,但人再稀也得有派出所是不?於是呢,一出事,當地的好人壞人都算上就那麼些人,警察一抓人,發現哎呦這不鄰居家那誰他小舅子么,你放心好了,踏實吃喝,這事哥給你扛了。

一小部分少數民族被國家的政策慣的更沒有法律概念,就像峨眉的猴子,知道搶了遊客的包遊客也不敢打他們,肆無忌憚!因為他們知道遊客被告知過要當心猴子且遊客們被禁止動手。我們的風俗大於你們的法律,你敢抓我小心惹出民族問題,到時候你自己扛不住!

那裡根本就一化外之地!該從上頭好好治一治了,從省長開始往下,一層一層洗,下猛葯,大換血!從外省調任一批鐵腕兒,對當地公權機構刮骨療傷,不作為就下,姑息養奸就罰!不然難以見療效。

不過講實在的,涉及到民族和風俗,很難從政策上一蹴而就,即使整治,也不是一兩天見效的。


這種事情會讓人產生一種對人生的無力感。

我努力想有尊嚴的活著但可能有一天就會滾在滿是灰塵的地上被人踢打。

更絕望的是,我每天都拚命的想要打回去,但可能這輩子都沾不到仇人的衣角。


微博上葉檀老師給麗江送了句廣告語:讓夢想停止的地方。


麗江等地是完全靠旅遊活著的地方。

遊客帶來了經濟的發展,盤活了商品流通,帶火了圍繞旅遊的一系列企業。

但是當地人,始終覺得,去當地做生意的是外地的,掙錢的也都是外地人。

我當時去雲南,導遊給我講了個故事:

當地人手工生產三天才能做好的披肩,賣二百多一條,外地人去義烏進一批貨,十塊一條的賣。語氣里充滿不滿和悲憤。

很多本地人都是這樣,在於當地人的競爭中,站在了失敗的一面。

然後我去了瀘沽湖,外地人還沒有佔據小市場,說實話當地人賣的東西很粗糙,方式很落後,如果外地一些人來競爭,當地人很快就失勢。

所以,

當地人看不到,是遊客的到來讓這裡產生了繁榮的旅遊業。

看不到,遊客讓資源匱乏地理位置惡劣的當地充滿了生氣。

他們只看到自己在爭取利益和資源的時候,於外地商業精英競爭的失敗,而看不到正是外地人的聚集和到來才讓這個地方有了資源有了利益。

外地人即是給錢的父母也是分一杯羹的兄弟。

但是他們忘了衣食父母的恩惠,只有手足相殘的恨。

窮鄉僻壤出刁民真不是空穴來風。

那些景區維持秩序的都像監獄的管教,遊客們烏泱烏泱的在他們監視下奔赴刑場,雲南是個好地方,去的時候一定要做好工作,才能看到那裡的美,要不然只有追悔莫及的痛苦。

一個依靠旅遊業的城市,不把維護遊客工作和大力整頓旅遊市場黑亂差放在首位,真的是當地政府自掘墳墓,自尋死路的愚蠢行為。

另:

空穴來風:比喻消息和謠言的傳播不是完全沒有原因的。

窮山惡水出刁民,這句話是錯的,但也不是完全沒有原因。

我相信,大體還是淳樸善良的人多,但是啊,那麼幾塊其臭無比的爛肉,壞了一大鍋湯噁心了無數人。


(為了不必要的誤會,以下引用符號內的言論為我各論壇下複製的評論節選,不是我的意思,請看完全文)

這跟雲南旅遊質量有毛線的關係,一女的大半夜在自己不熟悉的地方瞎轉悠啥…再說一個巴掌拍不響,怕是自己也有問題……


請網民們注意,凌晨三點!一個女孩! 我只想問幾個問題,那麼晚睡不著去幹嘛了?餓了嗎?餓了的話好歹找個伴吧? 如果不是餓了的話那麼晚去偶遇嗎?女孩請潔身自好!!!
呵呵,編鬼故

事呢。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不必裝可憐博同情。東北人打死嘴不軟,硬得很。


神奇咯!幾個月以前的事情,現在才報告出來。每年放假,麗江都會有這種新聞,連續很多年了!大家不必驚慌…


三點不睡覺的人、、、呵呵

…………

更多的話我就不貼了。

這些都是我在各個網站下面的評論裡面看見的。

歧視之風何時能絕。

恐怖的,不僅僅是這次事件,而是很多人習以為常的歧視。

那些混混是不是也是和這些人一樣想的?

小店老闆是不是也是一樣想的?

當地派出所是不是也是一樣想的?

天知道?

反正,無論我這麼想,受傷的也不是我自己,消費一下不幸,給過年的飯桌上添兩個談資,不是蠻好!

這才是最大的傷害。

這種想法一天不除,

誰都可能是下一個「琳噠是我」


問我怎麼看待,我不看待。

只不過我以後不會去麗江,也會勸阻身邊所有熟人去麗江。

無關地域,只是怕死而已。

破財不可怕,可怕的是丟命。

我膽小,誰愛去誰去吧。

利益相關,東北人。


所以以前就有混社會的哥們說過,最危險不是黑社會,而是十七八歲的半大孩子,因為黑社會是出來吃飯的,做事可以估量,沒有利益是不會傷人的。但是那種半大孩子,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為了什麼,又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傍身,真的有可能為了一包煙,一句話就動手傷人。


謝邀,以後關於微博的話題別邀請我了,心累。沒別的看法,就是注意到事情發生在去年11月,24日微博曝光,25日專案組成立。

微博辦事不力,真夠黑的。

微博圈有多黑暗? - 互聯網 - 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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