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發電集團是依據什麼分家的?

2002年電力企業改革,分出五大發電集團,發電部分的資產是依據什麼分的?


按照國發(2002)5號文中的頂層設計方案,華能集團直接改組為獨立發電企業,其餘發電資產通過重組形成三至四個各擁有4000萬千瓦左右裝機容量的全國性發電企業,在重組的過程中,每個發電企業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電力市場中的份額原則上不超過20%。

除了量,還要兼顧質,國家追求的是總體層面的均衡,改革後,五大發電的資產質量要保持在基本平衡的狀況。但利益分配永遠無法做到完全的公平,這其中自然就免不了複雜的上層博弈。最終形成的結果是,除了華能一騎當先,是無可撼動的領跑者,其他幾個集團雖有差別,但並不甚明顯。


根據後台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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