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說服父母接受一個生過孩子的女友?

我是一個沒結過婚的人,在我爸媽看來,我條件優越,有車,有房(三室二廳),有穩定的工作(年薪20W+)

可是我愛上了一個離婚生過孩子的人,孩子因為遺傳病夭折了,問題在男方,男方家裡大爺和老伯的孩子一個腦癱一個弱智。

她是我的同學,十幾年前就在一起了,後來因為種種原因分手。

現在她這樣了,我覺得我還是愛她,好像回到了十幾年前,一起上課,一起寫作業。

可是爸媽死活不接受她,說我是作踐自己,說她勾引我。她以前的孩子有問題不一定是誰的事了。

我是個懦夫,我沒法保護她,我怕就算是強行嫁給我,也不會比以前幸福。

我想說服父母,可是他們的態度非常的堅決,並表示除非他們死了,否則沒有一點可能。

我一個男人哭了很多次,心中鬱悶之極。

其實我心裡覺得,犧牲我的幸福,也許她以後會過得很好,我也許會找一個爸媽喜歡的結婚生子,過著行屍走肉的生活,這樣其實又害了一個人。

我不知道應該怎麼做決定了,心裡很亂

樓下有人說我給她貼了標籤,我想解釋一下

我這麼說只是為了說明矛盾的點在哪裡,為什麼家裡會不接納她

我並沒有因此去鄙視,嫌棄她,相反,如果沒有相應的感情和她的閃光點,我是不會這麼糾結的

別用居高臨下這個詞,我跟她是站在同一條線上的。

可能,我父母都沒把我們當「人」,「我」是個財產,「她」是個累贅


一個成年人卻做不了自己的主,這是第一個悲哀。

你對自己的愛不夠堅定,不相信你們在一起會幸福,這是第二個悲哀。

誤把順從當孝順,這是第三個。


我給你說個例子,因為涉及到其他家庭的隱私,我需要匿名。

(現在不是舊社會,你也沒有提到父母是否另有他們心中的最佳人選,所以我就不提包辦婚姻及政治聯姻這些情況了。)

故事的主人公是我的一初中死黨,(後來他真的死了,他的死與這個故事有直接關係) 他的婚姻大事,家人的態度與你類似。我在這裡叫他小W。他家經濟條件很好,父親是當地最大私營企業董事長,同時有酒店等各類服務類產業若干。小W結婚前有一個愛到轟轟烈烈的女朋友,遺憾的是,他愛的得不到他父母的認可,女方家庭條件一般,而且此人給他父母的印象是此女貪玩,不規矩(至於這貪玩不規矩的名聲從何而來我無從考證,他父親詢私人偵探也有可能,找人背地試探也有可能)。說來小W也過於軟弱,沒有能力與父母抗衡,最終選擇了妥協,按照父母的喜好,找了一個背景清白,條件優良的大家閨秀,婚了,兩年後也子了。然而,故事並沒有這樣結束,婚後小W仍然與前女友藕斷絲連,期間有數次來往時被家人捉到過,他和前女友都受盡了婆家娘家等各路人馬的輪番指責。我每次節假日返鄉,小W都會召集所有能找得到的同學接風洗塵,每次大夥飯桌上各自都透露過各自創業/求學/家庭不合中的艱辛,但小W從來沒有向我們任何人透露過自己的苦悶。(這長久的壓抑可能也是最終悲劇發生的原因之一)小W總是以一副光鮮亮麗的外表示人,我猜他很怕回家,一到家可能就變得暗淡無光。

出於各種我們不知道的原因,小W沒有選擇忤逆父母的掌控而離婚。4年前,在一個醉酒的夜裡,他在層層心力重壓之下,選擇了用一根昂貴的腰帶和一棵不是很高但結實的柳樹吊起了自己懦弱的脖頸。

小W的死,以及相關的人的是是非非,在相關的朋友圈子裡已經經歷過無數的辯論過,請知友們也不要再加評論,謝了。

這個悲劇只有在特定的環境,特定的家庭,特定的經歷,特定的人物性格 等情況下才會發生,相信這種結局不會發生在題主身上。我,也只是想通過這個故事說明,要強硬就強硬到底,要妥協就妥協到底,這件事情已經觸到了你自己,你女友,你父母的底限,到了非做決定不可的時候,重點已經不是用什麼方法能達到目的了,而是你一定要向所有人直接的表明自己的態度。做了抉擇,就要自己承擔一切隨之而來的後果。


上:聽你爸媽的。


中:聽你自己的。


下:聽別人的。


為什麼排名靠前的都是建議反對父母的呢?難道是因為答案比較長?

推測一下,題主會認為「 父母把自己當成財產」 ,恐怕是因為你 「自身的優越條件」 多源於你家庭的幫助吧?既然你的家庭可以給你優越的條件,多少可以說明你的父母有過人之處。用句老話說,他們走過的橋,比你走過的路還多。

所以他們看人的眼光,應該不會比你這個被激情沖昏頭腦的人差。

在你的戀愛這件事上,他們做錯了的一點就是不該如此激烈的反對你,因為越激烈的反對,越是會激發你的反抗欲,讓你衝動的以為你的「真愛」受到了阻撓,你必須要拿起什麼武器來維護你可憐的尊嚴。

關於結婚,中國有個詞叫「門當戶對」,不解釋,時間會說明一切。

但如果讓你用一生去賭這個詞的意思,是不是太殘酷了點?問題是我們不會介意你的人生是否殘酷,真正介意你過得好不好的,只有你的父母而已。

所以雖然可能無人贊同,還是要說句良心話:如果你一直以來都聽父母的,那麼這次也聽他們的 ( 你的女友如果有你想像中的那麼好,她當初選人時也不會如此不慎重,至少不夠聰明,老婆的聰明程度直接關係到你的下一代以及你的下半生幸福 ) ;如果你現在優越的條件都來自於你白手起家的努力,那麼你自己來決定這件事。


告訴你爸媽,遇見她之後,你才發現原來自己也會喜歡女人。


樓主快醒醒:

1.你不需要說服你的父母。 你只需要向他們證明自己是一個能作出成熟決定的人。

2.一個自己作決定的人,要同時準備好自己吃苦果。

3. 你問題中的描述是: 你已經有了一個決定,這個決定很可能帶來苦果。但你想讓父母代你拍板,這樣有了苦果,他們就得為你分擔。

4. 這行為有點坑爹。


第一次知乎上作答,還是手機答的,規矩不太懂,見諒

你這個都不叫事兒,主要是看你自己咯。只要你內心意志足夠強大,什麼都阻擋不了你。

我認識一對夫婦,他們開始得很曲折,因為女方先天腿腳殘疾,而男方三代單傳,男方爸媽非常明確決絕地阻撓他們在一起,要麼斷絕與家裡關係,要麼分手,二選一。男方果斷的保護了自己心愛的女朋友,與家裡斷絕往來,期間女方也很痛苦想中斷戀愛關係,不過男方都成功地打消了女方顧慮,兩人仍舊好好的在一起了。整整三年,男方都沒踏進家門一步。

所幸結局是美滿的後面,他爸媽妥協了,兒子還是得要啊,於是也就接受了他們一對。婚後女方還生了一個特別健康可愛的大胖小子。很健康沒任何殘疾喲~

嗯,這就是他們的故事。就是想告訴你,除非你自己的心本身想放下來,不然什麼都阻礙不了你的。有句話不知道該不該貼「你永遠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

其實吧,我覺得你是不是內心深處(就是你自己不知道,潛意識裡)已經放棄了你那喜歡的女同學哦。也許你沒那麼喜歡呢,哈哈,可能陷入了一個怪圈,得不到的永遠最珍貴。昔日的戀人重新出現面前,會讓你生活出現新的漣漪,一般都會有點小觸動。但不要弄混這就是愛情。我都沒看到你說怎麼個喜歡她,只是看到你說看見她彷彿想到了以前一起寫作業一起上課什麼的。我覺得兩個人在一起能走下去是相互無止境地欣賞鼓勵和扶持。是要有,哪怕一個閃亮點,這樣的愛情才能走的更遠。

婚姻不同熱戀,得耐得住生活的各種柴米油鹽的瑣碎。對於一個沒結婚的你而言,可能婚後的瑣碎繁雜讓你一開始有點微hold不住,如果你倆在一起了,別黑鍋讓她背了,也別覺得和預想的無限美好而感到落差誒。

你自己好好想清楚,這種事只有自己做決定加做行動。

如果你倆在一起了,我祝福你們(話說,我覺得女方又不是有個孩子做負擔,兩個單身的在一起比帶個孩子的情形要簡單多了嘛)

如果沒有在一起,也沒什麼咯,希望你不要自己老惦記這個事,得自己首先學會放下!

手機碼字不容易。有疑問可以私信我!

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


我一直堅信,世界上什麼樣的問題都不可怕,因為你永遠可以製造出更可怕的問題。假設一下,這樣,對你爸媽而言,這些問題的糟糕程度

你被人強暴了。

當然,強暴你的人是男人。

然後,你發現你原來喜歡的是男人。

並且要和他結婚移民去國外。

因為對方已經得了艾滋病,時日無長。。

。。。

這樣已經很慘了?放心吧(拍肩)總會有更糟糕的。

我相信總有一條,(至於這個程度請自己把握)會讓你爸媽感到,找個離過婚的妻子這算個屁事兒阿!!反而感謝上蒼,阿彌陀佛,感天動地的。


你,沒談過戀愛?這麼大人了還意氣用事?

也許你還懷念同學時期純純的感情,但是你現在已經工作了,應該已經接受現實了吧,很多事情不是你想的那麼單純,可能等以後你會後悔的。

我建議你聽父母的話。


其實我想說題主你的條件再高高過蒙哥馬利(伯納德·勞·蒙哥馬利)么,

1916年1月赴西線作戰之前

一天,蒙哥馬利望著白雪皚皚的遠山,思緒如潮,興緻盎然,他把雪捏成結實的雪團,朝不遠處的一個木樁砸去。雪團與木樁撞擊,瞬間變成了雪花,頗有一番情趣。這時,他突然聽到一位女性叫「好」的聲音。他回頭一瞧,一位美麗的女子出現在眼前,他頓時被這位充滿活力的女性所吸引。但一向不懂得怎麼與女人打交道的蒙哥馬利,一時不知所措,錯過了表白的機會。

回到英國後,蒙哥馬利始終對那次邂逅念念不忘。一年以後,蒙哥馬利忍不住再次來到瑞士,尋覓那個令他神魂顛倒的女子。也許是天賜姻緣,蒙哥馬利恰好又在同一個地方遇到那個深深印在他腦海中的可愛女子。

這一回,蒙哥馬利了解了她的一切。她名叫貝蒂,丈夫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陣亡,留下兩個男孩兒。蒙哥馬利一方面對貝蒂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另一方面又為她的堅毅、溫柔、端莊和純真所吸引。

他的副官感慨地說:「世界上最美麗的少女才配得上將軍啊!怎麼一個色衰的婦人就能把他迷住?」連貝蒂自己都不相信,大名鼎鼎的將軍會愛上她。

她說:「如果你是同情我,那請你走開,我不需要同情。」蒙哥馬利將軍很莊重地向她行了一個軍禮,然後拔出腰間的佩槍,讓槍口對著自己的腦袋說:「如果我背叛了你,就讓我死在自己的槍口下!」蒙哥馬利將軍個性的承諾勝過所有甜言蜜語和海枯石爛的誓言。隨著兩人的交往日甚,蒙哥馬利愈發不能自拔,終於鼓起勇氣對貝蒂表白了自己的愛意,貝蒂愉快地接受了蒙哥馬利的愛。

1927年7月27日,40歲的蒙哥馬利與39歲的貝蒂喜結良緣。

結婚以後,蒙哥馬利與貝蒂相親相愛,一家人生活得甜甜蜜蜜。第二年,蒙哥馬利喜得貴子,取名叫戴維。這個金髮碧眼的小男孩兒十分招人喜愛,為這個本來就很幸福的家庭增添了新的快樂,也讓蒙哥馬利領略到更多的生活樂趣。

客觀上 那個女孩的條件會比貝蒂好吧(蒙哥馬利肯定會反對我,sorry。。)

題主 你可以說那是外國的例子,你沒那麼偉大。那好,名將韓世忠的老婆梁紅玉是個妓女,你可以說那是古代的。我大約四年前,看過一個報道 一個28歲的男的喜歡上一個60歲左右的女的,雙方的近親都斷絕和他們的關係那個男的還被他老婆的子女堵住暴打一頓,我想說說,他們最後在一起了(那兩個人都是普通人但是我確實在一本雜誌上看的,),題主,要是真愛,你還猶豫個什麼。。。。


父母想給你的是安全的人生,至於是不是淡得如白開水對他們來說都無所謂,他們只是不想看到你冒險,就像年輕的時候他們不想看到你去獨自旅行。但是安全的人生不代表快樂的人生,層主的問題多少因為心裡其實認同了你父母的價值觀,所以即糾結又矛盾。父母要看到的,不是你懦弱的哭泣或者痛苦憔悴的樣子,只會讓他們加深「看吧,他自己都沒辦法處理好這些事情,這個女人只會讓事情變得複雜又糟糕」這種看法。你要的是更堅定的表達自己的想法,並且用成熟穩重的姿態讓他們看到你已經可以獨當一面了且能承擔所有後果,不然除了沒辦法和她在一起,你還會遇到許許多多類似的事情。


我說的一切都建立在你經濟獨立,並且你倆十分的相愛的情況下。

1你要告訴她,你父母非常不同意,未來的路你們會非常艱難,看她願意不願意跟你一起承擔,陪伴你面對挫折,過程中或許會遇到很多羞辱,但是希望她憑藉愛你的力量支撐下去。

2去領證,然後住在一起。辦不辦婚禮可以視情況而定

3每個星期帶著她回父母家吃一頓飯,其間受到辱罵什麼的要忍耐,讓你妻子多幹活。如果父母情緒太激動可以改成至少每星期打一次電話,但中國傳統節日一定要回去吃飯,就算被轟出去明年也要回去。平時注意看一些適合你父母的禮品,買好了讓你妻子送過去。每次你妻子受到侮辱後要加倍對她好,謝謝她為你做的一切,這些都會過去的等等。

4儘快生個孩子,如果你倆生出健康,可愛的孩子,你父母反對也就不成立了,經常帶著孩子去看父母,孩子軟糯糯的叫爺爺奶奶一定會融化他們的心的。

如果開始沒辦婚禮,可以在你父母接受你倆每周回去吃飯,並且不再冷言冷語之後辦婚禮。

如果你吃家裡住家裡,自己不靠父母的經濟支持根本養活不了自己,那你只能接受父母安排的人生,沒資格要求愛情。

如果你喜歡的人覺得自己沒能力承擔這一切,那也算了,未來很艱難,只有彼此支持才能過的下去


我即將要跟我老公離婚了,我有一個可愛的剛滿一歲的女兒。不知道以後我會否被這樣討論一番,我只想說,如果今天你女友有一個健康的女兒,你自己能否接受,你家人能否?

關於她的過去,你解開不了父母的心結,如果把問題放在現在,你解得開嗎?

我可以告訴你,我從沒後悔都女兒帶到這世界上,如果離婚是我以前種下的一個錯誤,那麼我現在就勇敢的承擔這一切。自己帶著女兒生活,我25歲,她1歲。我不知道以後還會不會遇到另一個我想與其共度一生的男人,他要接受的,不僅僅是我離異,生過孩子,以後要也要跟我女兒一齊生活。

如果你可以接受,那恭喜你找到真愛,如果不能,一切都白搭,心裡的結是別人結不開的。

望慎重考慮,不行就果斷分手吧,不要讓她受到二次傷害了。

我老公也是知乎常客,為免他再對我使卑鄙手段就匿了吧。你們都無法想像一個變心了的法律男是如何使手段整我跟女兒的,而且法律根本保護不了我們!吐槽了下抱歉。


經濟獨立,地位壓制父母,這樣就好啦。到時候不用說服父母,你娶男人他們都能接受。


和一個家境好的朋友討論聽不聽父母干涉婚姻,覺得我家境差,超越父母相對簡單,他會難很多。但是我們都相信自己的決定是正確的。


其實我還是比較建議樓主所謂的貼標籤的,只有貼滿標籤,你才能知道自己的底線,自己能夠堅持的限度,如果是真愛,就加油吧。

比如我爸媽也挺搞笑的,不希望我談戀愛,怕我影響學習,又怕以後沒對象,還怕我腎虛。。。最近張羅著給我吃六味地黃丸。。。我明明啥事沒有。。我外婆以前說,條件不差,回來隨便找,現在說找一個差不多的就行了。

還好,我沒有聽他們的,也不用吃六味地黃丸。。一天三次郎。嗯,連續三天。。。不匿了,給你加油


既然都已經糾結了。奉勸樓主放棄吧。

我是很認真的。

按照樓主的敘述看來是鐵定無法勸服父母無疑。就算勸服了父母父母的態度也不可能扭轉得過來。就算能扭轉也至少得有個七八年的摩擦。

樓主可以好好考慮自己有沒有能力在這些無休止的摩擦中過好自己跟她的生活。

有幾點別的想跟樓主說:

1、

可能,我父母都沒把我們當「人」,「我」是個財產,「她」是個累贅 。

樓主最後說了一句這樣的話讓我十分震驚。天下沒有不愛子女的父母只有不會溝通的人。樓主既沒有做好與父母的溝通也對父母存有不滿然後還勉強自己去順從父母。這樣的心理我實在無力吐槽了。

如果最後沒能在一起也不是你的父母的錯,是你沒有一顆強大的心臟使你們在一起。

2、

在這個問題里,至始至終你都沒有提到你的女友的想法是怎樣。

這一點我也挺無力吐槽的。你的女友是個怎樣的人?你的女友面對這樣的難題怎樣面對?她最想做怎樣的選擇?你也沒有說。

然後你還自己默默地在猶豫著想要放棄。

明明最受傷的是你的女友吧。

如果最後沒能在一起的話,拜託也不要對你的女友戀戀不捨了。你已經選擇了沒有她的生活。別說什麼覺得會害了另一個人,相信我你不會,沒有什麼誰會忘不了誰這種話。相反的,如果你一直戀戀不捨,反而會讓你的女友更困擾。

所以總結一下以上的兩點,意思就是:如果最後放棄了,不是任何別人的問題,一定是自身的問題。沒有責怪樓主的意思,超人又不是無處不在。


如果你知道自己是一個懦弱的男人,那就放棄吧

除非你願意為她變得異常強大,堅不可摧


如果我是你父母我也反對 因為小孩這事真的說不清楚 如果你覺得她的重要性高於你父母並且你可以自立 就領證去 否則就趕緊分 別互相耽誤


你並沒有說對方是否喜歡你。也沒有說對方的條件。默認情況下,對方是找不到更好的條件的,為什麼你說對方會過得更好?

你通篇在說你父母是如何反對的,你是如何堅持的,你的條件如何好。但這都不是問題的關鍵。關鍵是你和她是否真的要結婚,而不是你父母要拆散你們。感覺你是本能的逆反心理,或者是因為對方生過孩子而後悔,而不是覺得父母錯了。


默默地死磕下去吧 記住要「默默地」 要「死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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