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濟南公安 的微博言論:毛驢懟大巴?

【濟南公安工作人員回應「懟網友事件」:微博發布者並非民警,是未經請示的個人行為。】
據@濟南時報 :3月25日晚,「殺死辱母者案」報道後,濟南公安官微疑似發布微博回應此事,引起網友爭議,隨後又發布了一張毛驢撞大巴的圖片,疑似暗諷網友是驢。
隨後記者聯繫到濟南公安一相關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稱:這兩條微博沒有任何含義,不代表濟南公安的任何觀點,且是未經請示的個人行為,值班人員也並非民警。而發布者的初衷應該是希望大家理智的去看待這個事件。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希望大家把關注的目光回到案子上,雖然殺人者情有可原,但他畢竟已經違反法律,法律考量的主要標準是後果。希望大家繼續關注這個案件本身。目前,兩條微博均已刪除。

好,問題來了。

第一:發布者並非民警,是未經請示的個人行為。

那麼發布者不是大巴,而是毛驢了。問:這頭混進大巴里的毛驢是否可以嘲諷那些沒有混進大巴里的毛驢?

第二:此言論不代表濟南公安的任何觀點。

一屁民驢寫了一個謠言貼,轉發過500,被大巴盯上了,屁民驢說:此微博不代表本驢觀點。問:大巴是否給毛驢量刑?

第三:雖然殺人者情有可原,但他已經違反法律,法律考量的主要標準是後果。

官博小編口口聲聲在談法律。但殺人者也曾將希望寄託於法律——聊城大巴110號,然而警察並沒有解救他。問:聊城大巴是否導致了殺人者丟棄最後一絲希望拿起了刀子?

第四: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希望大家把關注的目光回到案子上。

本來這件案子也與官博小編無關,然而他非要給聊城小弟強出頭,蓄意讓大家的目光轉到他身上。那麼問:你現在這麼紅,讓大家不關注你,可能嗎?

第五:目前,兩條微博均已刪除。

工作人員表示很委屈:「你看都我刪除了,你們還不依不饒!」目前的情況是,國內絕大部分機關部門新媒體都在向大眾傳遞正能量。因此最後一問:在這個治國都可以用推特的時代,作為官方微博是否可以用來給AV女優點贊?


濟南市委書記王文濤同志懟中巴。

他在中巴上寫了「土」……啊不,是在中巴的積塵上寫了「濟南土」……啊不,「濟南市」三個字。


高利貸又叫驢打滾。

沒毛病,嗯。


你以為這驢圖是心甘情願刪的嗎?情商爆炸了。後面幾條微博我都看出了嘲諷,注意發微博的時間。

驢圖發後,好多網友生氣了,於是官微又發了一條

我看到時目瞪口呆,這腦子被驢踢了嗎?結果事情沒完,可能是圍觀網友太多,官微的頭像上多了兩行字

這是不是傻?是不是傻?是不是傻?

這時候賣萌合適嗎?又渾又蠢。

我不知道這條太陽圖是不是在說「日」。

我覺得,負責微博這人,在政府部門幹活不合適,可以轉行去娛樂圈挑動粉黑大戰。



在發微博的人眼裡,也許我們就是驢


其實就是個觀察者效應,被人噁心揣測,官微管理者是個互聯網小白,分不清機構與個人,無知代入己身,怒懟網友,也就只能呵呵了。官方微博用了個互聯網小白,這種現象其實在體制內常見,比如前面的麗江官微也是如此,被人關注後又馬上更正言論,前後打臉,丟人現眼!


作為中華驢民共和國的一驢


蟹妖。這件事輿論已經一邊倒了。

我只提一點,就是言論自由的界限到底是什麼?

也就是說我們到底想要一個什麼樣的社會?

擠兌人是否只是草根及輿論大V的權力,面對公權力擠兌人時,我們怎麼看?

涉及到此事,警察是大巴?討債的是大巴?刺人的是大巴?網路輿論是大巴?究竟誰是大巴?大概誰都覺得自己是大巴。一千個人眼裡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又一場輿論狂歡罷了。

魯師傅說了,你也配姓趙?我肯定是不配的。


開始我以為公安微博發了個段子,看了回答才知道這是懟人。

前因後果不清楚,就這條微博來說,有人要倒霉了。


看了上面的答案,你們真是土羊。 公共事件、熱門事件遲早都會過去,但是表忠心的機會是非常難得的。驢民們也就是在網上發泄一下,敢上街嗎? 就算查出來是誰發的,能怎麼處罰?罰酒三杯,外派旅遊兩個月,回來後陞官有望。


MD,生平第一次被人罵驢。


好警察集體息聲系列


新成語:魯驢懟車。


民間借貸官影:濟南公安局下屬企業參與放貸


這位警察說出了山東人民公僕的心聲,感動中國十大人物當選有望啊。


今天我們都是驢


李蓬國:濟南公安懟網友,究竟誰是那頭「驢」

3月25日晚,「殺死辱母者案」報道後,濟南公安官微疑似發布微博回應此事,引起網友爭議,隨後又發布了一張毛驢撞大巴的圖片,疑似暗諷網友是驢。隨後記者聯繫到濟南公安一相關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稱:這兩條微博沒有任何含義,不代表濟南公安的任何觀點,且是未經請示的個人行為,值班人員也並非民警。(3月26日濟南時報)

初看這篇題為《濟南公安回應懟網友:發布者非民警,是個人行為》的報道時,突然產生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隨後聯想起前段時間的麗江官微「懟網友」事件,才明白這原來是「套路」。

2月10日晚,麗江警方官方微博轉發一篇帖子,指責被打女遊客「行為放蕩」,引起爭議後警方辯稱是「登錄異常」現象所致,該謊言被識破後又狡辯說是某民警個人行為,這臉打得真是啪啪響。

眼下,濟南公安回應「懟網友」的情形,跟麗江警方在回應懟網友時的不要臉相比,也是有一拼的。

3月25日,「殺死辱母者案」引起「人神共憤」,廣大網友和評論員紛紛譴責警察失職、判案不公。當晚,濟南公安官微發表「情感歸情感,法律歸法律,這是正道!」的微博。該微博引起網友爭議後,濟南公安官微又發微博稱「世事多奇葩,毛驢對大巴。毛驢:不服來戰!大巴:容你戰我千百回,受傷的驢總是你啊!」,同時配發一張毛驢撞大巴的圖片,傻子都看得出來在暗諷網友是驢。

可是,濟南公安卻要來「闢謠」。

濟南公安回應稱:這兩條微博沒有任何含義,不代表濟南公安的任何觀點,且是未經請示的個人行為,值班人員也並非民警。而發布者的初衷應該是希望大家理智的去看待這個事件。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希望大家把關注的目光回到案子上,雖然殺人者情有可原,但他畢竟已經違反法律,法律考量的主要標準是後果。希望大家繼續關注這個案件本身。

既然發微博的是「值班人員」而非「黑客」,無論其身份究竟是「民警」還是「臨時工」,都是濟南公安安排他處理官微事項的,所為微博無疑「代表濟南公安的觀點」,又怎麼可能只是「個人行為」?又怎麼可能「沒有任何意義」「不代表濟南公安的任何觀點」?

如果所發微博真的「沒有任何意義」,只是「驢說八道」,為什麼又要說「發布者的初衷應該是希望大家理智的去看待這個事件」呢?這不是在強調其「有意義」嗎?如此自相矛盾,豈不是「驢唇不對馬嘴」?

至於說「希望大家把關注的目光回到案子上,雖然殺人者情有可原,但他畢竟已經違反法律,法律考量的主要標準是後果」,這分明是代表濟南公安在表明立場,而這立場顯然又與「情感歸情感,法律歸法律,這是正道!」的立場一致,如此看來,所發微博並非「未經請示的個人行為」,而是「商量好的集體行為」;更不是「不代表濟南公安的任何觀點」,而是正好「代表濟南公安的官方立場」。

行文至此,得知最新消息,濟南市公安局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微博內容確實由管理者發布,目前已經展開調查,稍後會對網友作出解釋。」看看,「闢謠」被反轉的劇情又再上演了,但估計還會有「下一季」,因為到目前為止還沒編好一個「天衣無縫」的「解釋」。

濟南公安不僅在「懟網友」時表現出「無恥」的嘴臉,而且在「闢謠」時展現了「黔驢技窮」後的「無賴」本色,實在令人「嘆為觀止」。

文/李蓬國

歡迎關注李蓬國網站、微信公眾號「挽弓搭見」。


聊城公安官微已經嚇得裝死,濟南公安官微這時候跳出來大喊朝我開炮,背後一定有不可告人的PY交易


大部分輿論把焦點對準於歡案的時候漏掉了這案子最黑暗和恐怖的一點。黑社會的高利貸和警方的不作為才是這一切的根源。這種嚴重涉黑犯罪和瀆職的行為背後是官匪勾結扭曲的社會結構,它已經嚴重影響到普通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這才是於歡判無期更深的原因。這個案子從開始到結束已經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了。


不頂不是中國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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