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決定是否出警的標準是什麼?

我家三天之內兩次遭賊。坐標北京。

前提:

最近全樓外牆裝修,從一樓到頂樓都搭起了腳手架。

前天室友一覺醒來發現床邊蹲著一個人,大喊一聲,那人受驚之下跳窗逃了。

剛剛我寫劇本時聽見窗外有響動,拉開窗戶一看,窗外蹲著個人,我尖叫,他飛快往一邊閃開了。我跑出去找室友,再回來從窗戶往外看,發現那個人躲在右上側的腳手架不動。報警完再看那人已經不見了。

我的窗戶有兩層,之前兩個都是關好的,內層有鎖,外層無鎖。

無鎖的外層已經被他推開了。

報警情況:

前天入室時我們報警,警方說沒丟東西就沒事,不肯來調查。說再有事再打電話。

剛剛報警,警方還是不肯來。

只說讓這一大片巡邏的巡警之後在巡查時多巡幾圈。

我報警時闡明【我家住六樓,這個高度,加上賊行動的熟練程度,足以判斷他不可能是普通人。肯定是有長期腳手架作業經驗的人。】已經算幫助警方縮小了調查範圍,希望警方調查一下裝修隊。不求抓住嫌犯,但求震懾一下,不要讓那人再有下次。

但警方以裝修隊人太多,一個個調查太麻煩為由,拒絕了。

只是又留下了一個電話,說,再有事再打電話

同一戶人家,三天之內兩次遭賊。

兩次報警,警方不肯來調查,只有「再有事再打電話」的回復。

我很好奇警方判斷是否有必要出警的標準是什麼?


抱拳謝邀。

1996年,漳州提出「有警必接、有難必幫、有險必救、有求必應」的110接警模式,後國務院全國推廣。政治正確的說,出警的標準是「有警必出」。然而,誰都知道,這個標準絕不合理也無法做到。不再展開談不該出的警。

@太宰琰 先別拍桌子啊,我不是洗地來的。習慣性先答題目,再說這事。

這事如果是發生在我所在的城市,必須出警。因為這不是找貓、欠債、堵車位,而是有可能對報警人人身財產造成侵害的情況。(在我市)你報警的同時,市局會進行電台指示,一方面是比電腦轉警、電話聯繫迅速,一方面也會提示出警民警做好預判,攜帶必要裝備、注意自身安全。

窗外有人,雖然是被發覺了,沒有產生後果。盜竊、偷窺、侵入住宅、誤會。。。人沒見到,誰也不知道對方報著怎樣的目的,想從事何種行為。出警的目的就在於控制事態、爭取抓獲現行,也就是先「止損」。至於是登記還是受案,人能不能抓到,抓到後處理不處理,該怎樣處理,這些都是後話。理應先出警,特別是在報警人對警情描述清楚,要求出警核實的情況下。

這事警方應該怎麼處理?先出警。此後,嚴格講,取份筆錄,做個受理都是應該的。不講虛的,無後果,沒有抓獲現行,不願牽扯精力的情況下,即便不取證不受理,民警最起碼應該主動對報警情況進行登記留存,詢問清楚嫌疑人的體貌特徵和事發情況,如實在系統里回復,提示片警繼續工作。

沒有明確線索指向的情況下,僅靠推測,民警確實難與施工工隊有硬接觸。但這並不妨礙相關民警向施工方負責人員通報警情,要求加強人員管理,責令物業對進入小區的施工人員進行登記,敲山震虎。也並不妨礙對高危群體進行關注和線索經營。

究其原因,各地出警執法操作規範水平不一、個人責任心不一。無外乎就是不會做,或者是懶的做。

下面該怎樣辦?

一、對警情處置不滿,可通過當地警方投訴電話或者政府服務熱線進行反映。請講明上面我提到的幾個要點,並要求明確投訴結果反饋的時間。客觀看待,理性訴求。

二、向屬地派出所反映,不是接處警的警力,而是社區民警,也就是「片警」。講明腳手架的治安隱患,「片警」應與物業、業委會、施工方溝通,甚至進行現場回訪。發案與測評掛鉤的。

三、確保門窗鎖閉好,有反鎖就反鎖,陽台上夜間留個小長明燈。

四、門窗感應報警器。8元,買二送一、買三送二。圖源某寶,侵立刪。

最後囑咐一句,有時會有那麼一種情況,讓人忍不住洗一洗。那就是:當晚警情過多,警力太少,實在是忙不開了。


可以投訴,但多體諒。

至少我們所在地區派出所遇到這種入室警情是一定會去探勘的(入室盜竊多為慣犯,勘探可以作為線索)。

我所在南京這邊派出所幾乎是有警情必處理,哪怕是一些瑣事我們也會儘力幫忙。丟狗了、夫妻吵架了、買西瓜不甜扯皮了…(看過前之前我回答過的問題「警界趣事」就會明白我們是有多「負責」)

http://www.zhihu.com/question/36267070/answer/67192245

現在執法越來越規範了,

1、有警情必有記錄,必須電子平台處警

2、處警時必須要出警錄像錄音或者電話回訪錄音。

3、警察不負責任百姓可以投訴,南京這邊是民意110和12345工單。所里民警都很重視。

最後替題中民警向題主道歉,派出所民警真不容易,當時可能是忙過頭了,多多體諒。


我就呵呵了,只要是那個電話響起來,我就得去。


沒什麼損失沒出警就算饒你一命,知足吧。有一次我的不知道過了幾手的破自行車丟了,我腦袋斷線報了110,過了一會轄區派出所民警開警車來,什麼都沒問就讓我跟他回派出所,然後讓我等著作筆錄,傻的喝的過了三個多小時之後才給我做筆錄,簡單問了也就幾分鐘告訴我走吧。然後我傻的喝的又走了好久走回家。算是被警察給修理了吧,潛台詞就是這點破事別報警!

還有一次我在路上走,看到一大排路上的隔離護欄倒了,我就打了110報警,結果警察問我是不是我弄倒的……靠!老子當時就火了,說我作為個良好市民好心好意告訴你們,你們怎麼還這麼問!真是那之後不到萬不得已不敢想報警的事了。


給你提個個人建議,把外層窗戶裝個鎖。如果是推拉式的塑鋼窗,可以在兩層窗戶下面鑽個洞,不要鑽透,然後插上一個大鋼釘,具體可以百度一下「防拉栓」。


影響破案率啊,畢竟年底了

不過前幾天有個精神病人大白天在巷子里搶過路行人的包,也沒出警,原話大概是「管不了,你們找社區處理」之類的。聽圍觀的住戶說她是個習慣性上訪戶,去過北京,搶了東西就滿地打滾,一邊唱一邊鬧,說她要見xjp,詞一套一套的,不重樣,最後是街道大媽叫來了家屬,然後配合家屬把人家東西搶回來,再把她拖回家的,話說街道大媽真是我國基層警察的完美補充啊,啥臟活累活奇葩活都歸她們處理


歪個不怎麼歪的回答。

就說說咱們這裡的情況吧。我們派出所,總共十來個民警,十來個協警。

民警里呢,兩個內勤,基本負責文案、值班安排、報賬等等;一個所長,每天忙不贏,天天往區分局跑,永遠開不完的會議;兩三個臨退休民警,從來沒看見過;一個民警外調新疆學習兩年維語;一個民警借調分局經偵;最後剩下五個能值班的民警,除了一個三十多歲,其餘全上了45。

協警呢,除了咱們這裡四個年輕的小伙其餘大部分是越戰老兵。。。只值班,不辦案。

而每天值班的配置是三個人,一個帶槍民警,兩個協警。可想而知,有多忙不過來。

這其中呢,我們刑事組最忙了,本來按當天值班民警接警就處警(是「處」不是「出」)的規則,我們是很輕鬆的,但是兩個老前輩懶癌症晚期,一下子大大小小的案子全給我們刑事組了,因為組長年齡小嘛。。所以基本上行政案、刑事案全由我們辦,案子比山還高。

值班的時候,我們接警分兩種,110轉和報案人主動報案。處理方式有很多種,視案子大小、種類來處理。我這裡就不詳細說了,想了解自己問吧。

這裡順帶說一句,有些人抱怨自己手機被偷了、摩托被偷了等等被問了材料就沒下文了。並不是我們不想抓,而是我們抓不到。原因如下:

1.警力問題。我不解釋了。

2.人口基數問題。我們轄區是最輕鬆的了,可平均一天至少6起案子。

3.職責範圍太廣。包括明文職責和「默認」職責。什麼家庭矛盾、魚販子糾紛、網吧有賭博機、買菜不找錢等等等等。

「有事找警察!」這句話真的害慘我們了!

4.市政規劃問題。有些地方咱政府就是沒有裝監控,確實就真的查不到。像咱們老城區,監控各種不清晰,一般大學城的攝像頭基本都是高清的。

5.民警個人惰性、不負責任等。(這個真的是少數。)


你好 現在公安部給的規定和標準是有警必出的。

這一點我很佩服我在北京安保時候派出所里的師傅。所里轄區內有一個精神病患者,那個患者很「粘人」。經常半夜三點多報警給民警說他要殺人,或者他要被殺了。於是,每一次警察都要連夜去他們家做工作,好幾年如此。

對於一些特定的情況,我只能說理解萬歲,很多警察每天都很忙,一些事情他們也不願意摻。我沒考警校之前我對這個職業一點好感都沒有,但是現在我想說不管我將來從事什麼行業,警察這個職業一生值得我敬佩。


當年因為手機被偷報了警,警察大半夜過來拉我回所里做筆錄了。

那兩個警察確實也很不耐煩,因為學校里被偷東西的太多了警察也沒多大可能找回來,只能教育小心謹慎為主。我也填那些手續填的蛋碎。

警察說之所以這麼麻煩完全是因為打了110就要有反饋,所以流程必須走一遍。

所以題主你打110的話總該會出警的吧,何況你這情況比我嚴重多了。


當初小區連續遭賊,別墅區,都住頂樓的,樓下都沒人的,小偷連續偷了好幾戶,大家合計合計起碼十來萬了,警察也只是備個案,所以防盜這事還是靠自己,後來家裡養了條狗,督促小區業委會通過改建圍牆,增加夜間巡邏等


利益相關:被偷過兩次家,被偷過一次手機,搶過一次手機。

向上級打投訴電話。不過肯定也沒卵用,因為沒發生,頂多走一遍流程。警察對這種小事都是事後處理。自己和室友多注意吧。


這事很難說,因為每個地方的做法可能都不太一樣。

舉兩個例子:我們這裡某小區興建中,暖氣片頻頻丟失,報警後無人查看,後來建築商的保安晚間用監控看到小偷,遂圍捕之,將其逼入撬開窗戶的一棟樓的一樓。另一人16?歲被抓獲,帶入物業。

保安中有一個老退伍兵,四五十歲。讓其脫了鞋站在自己鞋上,讓另一名年輕保安看管小偷趁其不備逃走,猛衝出物業。

速度極快,眾人追之不及,然而這小偷衝出數十米後突然動作變形——腳丫子踩到了未鋪好路面的碎石上。此時派出所民警趕到,迎頭一腳踹倒,按在地上十幾個大嘴巴子。

眾人又將另一名小偷(被堵在門市房裡的)帶出,此人四十多歲,上來先點頭哈腰,給眾人遞煙。

兩人被帶進物業,上手銬。

例子二

某女在市場丟了錢包,因為長相漂亮,有個哥哥在警察局工作。一個電話後,錢包被送回警局,分文不少。

例三

某年底,召集全市小偷,開會震懾。


你這算什麼,2012年的時候我在一家安防企業做聯網報警,夜裡3點多一家超市報警器響了,公司自己的巡邏員去了發現卷閘門被撬開了,站在門口打派出所電話,派出所讓我們巡邏員先看著,等天亮再說。


看到很多人還在提漳州的口號,必須要強答一波了……現在的口號是:公安110,為民保安寧;12345,有事找政府!


出警是出,報過一次警,因為公司的筆記本丟了,不報警說不清。等了一小會兒,警車拉到派出所,登記好多東西,感覺等了好久才登記完,然後接到幾次案情通報:沒有找到。。。。。。


很多段子,沒勁,李逵飄過!


女神知道福海嗎


有警必出我還是贊同的,上班這麼多年,敢不出警至少我在江蘇沒見過。題主哪裡的?


接警須有詳細的記錄,你這個情況不出警的話,可以向公安局紀委投訴,就可能處理接警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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