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ssports All Over the World(收集了多國護照照片)收集的德國護照內頁——
影響國際交流了嗎?沒有,因為下面還有在26個字母範圍內的機讀碼呢。請參考:Becoming legally Japanese: Can Japanese/non-Japanese have a mononym or middle/multiple given names?這篇文章舉了加符字母更多的冰島護照的例子——
雖然上面舉的例子中拉丁化沒有用附加字母的,但是ALA-LC(美國圖書館協會—國會圖書館)、BGN/PCGN(美國地名委員會/英國官用地名永久委員會)、ISO(國際標準化組織)等權威機構擬定的眾多拉丁化方案都沒有迴避附加字母。(參考:ALA-LC Romanization Tables、earth-info.nga.mil 的頁面、List of ISO romanizations)就是說,姓名欄用原文和有附加字母的拉丁化形式是可行的,也是合理的。對中國護照來說,姓名原文是漢字,不是拼音文字,不存在轉寫,但可以有譯音的拉丁化形式,這種拉丁化的國際通行標準就是漢語拼音。對漢語來說,聲調是音位,和輔音、母音一樣具有區別意義的作用,只不過是超音段的。按大陸1958年通過的《漢語拼音方案》,漢語拼音當然是帶聲調符號(ˉ、ˊ、ˇ、ˋ)的。就是說,中國護照的姓名欄完全可以用漢字和標註聲調的漢語拼音對照的形式,很合理。但是,ISO 7098:1991(江蘇語言文字網)規範得比較寬鬆:
如果將來有一天,中國官方承認漢語拼音不單是注音工具(現在就不單是注音工具,都有法定的正詞法了),而且還是文字,哪怕是第二文字(這是好事),護照上的拼音就是一定要標調了,因為那樣拼音就變成如越南國語字那樣的「原文」而非拉丁化形式了,那些拉丁化國際標準通通不再適用。
護照上的拉丁化標註是為了將持護照者的姓名轉換為一種便於全球人識別的方式。那麼無變音符號的拉丁字母是最佳方案。各語言的書寫系統中各變音符號的意義不同,所以保留的聲調符號並不便於外國人識別或閱讀,反而因為這些多餘的信息造成誤會。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漢字拉丁化標準是漢語拼音方案,聯合國和 ISO 承認的也是漢語拼音方案。這樣統一的標準有助於降低溝通成本。提問者顯然明白這一點。而簡化至標準拉丁字母表的漢語拼音是一個很自然的變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