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臨死之前,親人造惡業我也會被連累?
讀地藏經的疑惑,為什麼我死前後,親人造善業或惡業,我也會受益或連累
捎帶著這個問題,我追問一個問題。兩個問題必須一起答。
佛臨死之前,拉稀了,他難受不難受?!
如果難受,那他不是佛,觸緣受,受緣愛……這在十二因緣里根本沒出去。那他不是佛。
如果不難受。拉稀這個業果,有沒有報在他身上。就是小時候戶外遊戲常常做著鬼臉說的那句話「你打不著!」
這就是經典里所說的「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不是沒有後有,而是無論後有什麼樣子,「我」都不陷其中……
回到地藏經里的原話。
「世尊!習惡眾生,從纖毫間,便至無量。是諸眾生,有如此習,臨命終時,父母眷屬宜為設福,以資前路。或懸幡蓋,及然油燈,或轉讀尊經,或供養佛像及諸聖像。乃至念佛菩薩及辟支佛名字,一名一號,歷臨終人耳根,或聞在本識。是諸眾生所造惡業,計其感果,必墮惡趣,緣是眷屬為臨終人修此聖因,如是眾罪,悉皆銷滅。若能更為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眾善,能使是諸眾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現在眷屬,利益無量。
「是故我今對佛世尊,及天龍八部、人、非人等,勸於閻浮提眾生:臨終之日,慎勿殺害,及造惡緣——拜祭鬼神,求諸魍魎。何以故?爾所殺害,乃至拜祭,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結罪緣,轉增深重。假使來世,或現在生,得獲聖分,生人天中,緣是臨終被諸眷屬造是惡因,亦令是命終人,殃累對辯,晚生善處。何況臨命終人,在生未曾有少善根,各據本業,自受惡趣,何忍眷屬,更為增業?譬如有人,從遠地來,絕糧三日,所負擔物,強過百斤。忽遇鄰人,更附少物,以是之故,轉復困重。世尊!我觀閻浮眾生,但能於諸佛教中,乃至善事,一毛一渧,一沙一塵,如是利益,悉皆自得。」大正藏第 13 冊 No. 0412 地藏菩薩本願經
一,善惡因緣果
這裡說了兩個情況,臨命終時,一個是行善的,一個是作惡的。
當年翻譯經文的都是老司機,話都說的滴水不漏。但是無奈很多人自己樂意想很多……
為善的——修此聖因;造惡的——但結罪緣。
因緣果報,寫成數學公式,
因+緣=果。
那麼顯然,有善因有善緣,就會有善果。反之就是惡果。
二,善惡
那麼什麼叫善,什麼叫惡。
佛教里對於善惡的定義,不同於老百姓嘴裡的善良和惡毒。
所以我也總說一句話,不要用凡夫的道德去綁架佛菩薩的智慧。
佛法的核心思想,是離迷向覺。斷除貪嗔痴,契入覺正凈。
朝著覺正凈方向來的,叫善;反之,叫惡。
三,善業惡業
一切有助於斷除貪嗔痴的因、緣,就是善業。
比如對於聲聞乘,殺盜淫妄酒。
對於天人乘,還要加上一個不綺語、不惡口、不兩舌、戒貪嗔痴。
對於菩薩乘,持戒、布施、精進、忍辱、禪定、般若……
統歸來說,三十七菩提道品,正向的是善業,反向的是惡業。
四,回到問題
臨命終時,如果親人做好事,作為當事人。
我們看到,聽到,感受到。是否有利於慈悲心、清凈心、智慧心的生起,如果有利於,那麼眷屬親人就為我們造了個善因。
如果聽到,看到,感受到。他們在殺生,在裝神弄鬼,是否會培養出更多的嗔恨、嗔恚、妄想、分別、執著,如果確實把起心動念推向了這個方向,那就是但結罪緣。
五,果報。
佛告諸大眾:「難陀苾芻先所作業,果報成熟皆悉現前。」廣說如余。即說頌曰:
「假使經百劫, 所作業不亡, 因緣會遇時, 果報還自受。大正藏第 11 冊 No. 0310 大寶積經
無論親人們做的善因,惡緣,終歸在因緣會遇的時候會果報現前。
具體啥時候,不一定。經里沒說,書里沒寫。
無非是早點兒晚點兒,快點兒慢點兒的事兒而已……
六,咋辦?
回到一開始我們討論的佛拉稀難不難受的問題。
唯有得解脫,才不受後有。
唯有真圓滿,方離一切苦。
唯有真修行,能斷一切漏……
七,咋修?(原文一大段,方便閱讀我分段了。)
「複次,五解脫處,是佛所說。
謂有苾芻於說法師所親近承事,尊重恭敬,修習梵行,暫無止息,隨其親近承事即得利益;若時聞師宣說正法,心生喜樂,起重法想,隨生彼心,未能廣大聽受記念,但於其中,能知一法,隨知一法,即解一義,若不解其義,即不能於法而生喜心;是故解了其義,心生歡喜,以心喜故,身得輕安,由身輕安,即樂受相應,由樂受故,心住三摩呬多;住彼心故,能如實知,復如實觀,如實觀故,即離塵離貪,得解脫智;解脫智起,即得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有苾芻,於說法師所,親近承事,尊重恭敬,修習梵行,暫無止息,隨其親近承事,即得聞法;隨其所聞,心生喜樂,起重法想;隨生彼心,能於其中,廣大聽受、廣大記念,隨知諸法,即解諸義,若不解諸義,即不能於法而生喜心;是故解了諸義,心生歡喜,以喜心故,身得輕安,由身輕安,即樂受相應,由樂受故,心住三摩呬多;住彼心故,能如實知,復如實觀,如實觀故,即離塵離貪,得解脫智;解脫智起,即得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有苾芻,於說法師所,親近承事,尊重恭敬修習梵行,暫無止息,隨其親近承事,即得聞法;隨其所聞,心生喜樂,起重法想,隨生彼心,而能廣大聽受記念,復能一一如實解了諸義,廣為他人分別演說,若不解諸義,即不能於法而生喜心;是故解了諸義,心生歡喜,以心喜故,身得輕安,由身輕安,即樂受相應,以樂受故,心住三摩呬多;住彼心故,能如實知,復如實觀,如實觀故,即離塵離貪,得解脫智;解脫智起,即得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有苾芻於說法師所,親近承事,尊重恭敬,修習梵行,暫無止息,隨其親近承事,即得聞法;隨其所聞,心生喜樂,起重法想,隨生彼心,而能廣大聽受記念,復能心住一境,不退不沒,於所聞法,隨尋隨伺,發生正慧;隨起尋伺,即於諸法,一一了知,隨知諸法,即解諸義,廣為他人分別演說,若不解諸義,即不能於法而生喜心;是故解了諸義,心生歡喜,以心喜故,身得輕安,由身輕安,即樂受相應,以樂受故,心住三摩呬多;住彼心故,能如實知,復如實觀,如實觀故,即離塵離貪,得解脫智;解脫智起,即得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有苾芻,於說法師所,親近承事,尊重恭敬,修習梵行,暫無止息,隨其親近承事,即得聞法;隨其所聞,心生喜樂,起重法想,隨生彼心,而能廣大聽受記念,心住一境,不退不沒,於所聞法,隨尋隨伺,發生正慧,已復能於彼別三摩地門,善住攝心,隨所住心,轉復增勝,即於諸法,一一了知,隨知諸法,即解諸義,廣為他人分別演說,若不解諸義,即不能於法而生喜心;是故解了諸義,心生歡喜,以心喜故,身得輕安,由身輕安,即樂受相應,以樂受故,心住三摩呬多;住彼心故,能如實知,復如實觀,如實觀故,即離塵離貪,得解脫智;解脫智起,即得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如是等名為五解脫處。大正藏第 01 冊 No. 0012 大集法門經
八,看不懂還嫌麻煩的。
還有一個五解脫處。這個前面講過的,經裡邊還有什麼處什麼處,裡邊有五解脫處。五解脫處是《集異門論》裡邊的,我們大概摘了一點。它每一個裡邊都很長,後邊一段文差不多的,我們就前面的都寫了,後面就把總的寫上去了。
第一種是「大師及諸師尊說法要」,聽了大師佛或者菩薩、阿羅漢、祖師等等說法之後,能夠解脫。怎麼解脫呢?「於彼法要,能正了知,若法若義,了知法義之後,便生歡喜心」。歡喜心起了之後,喜樂;喜樂之後,輕安;輕安之後,就受樂受;樂受之後,心定;定了之後,「如實見」,慧來了;「如實見故」生厭離;厭離之後就出離;出離之後,得解脫、證涅盤。就是從因,聽了佛說的法、經,或者是其它的菩薩等等說的經、法要之後,能夠得到解脫。這是第一種。 第二種,「以大音聲讀誦隨所曾聞究竟法要」,你大聲地朗誦你自己以前聽過的法。所以要念誦,念誦就是要緊,念誦之後也能得解脫。 第三,「為他廣說開示曾所聞究竟法要」,「究竟法要」,重要的、究竟的意思,是最了義的那些,為人家說也能得解脫。這個要當心,不要說「說法能解脫的」,嘩……,趕快給人家說。說錯了,糟糕了,不但不解脫,把大家跟你自己一下拉下去了。要「究竟法要」,確實自己懂了,給人家說,也能得解脫。 第四,「獨處寂靜,思惟、籌量、觀察、隨曾所聞究竟法要所有義趣」,也能得解脫。一定要去說嗎?不一定。你一個人在寂靜的地方,好好地思惟觀察也能得解脫。 第五,「能善取隨一定相」,「於彼定相能善思惟」的人,你取一個定相,就是入定。入定的思惟,那是更好了,那是善通達,能夠得到解脫。 敏公上師開示
實修實行真解脫,不受後有。
不修不行不解脫,嘿嘿嘿……
佛所說法,皆為方便救度眾生。不可全部當作都是實法。佛法總標是趣於解脫,雖說以第一義締說,罪性本空,「各人吃飯各人飽,各人生死各人了」,而修善法,是利於解脫的。欲求成就佛的福德智慧,度脫有緣眾生是必須完成的義務!而親友作不善業,增加度眾的困難,是顯而易見的道理。學修佛法,應該落在實處,得真實受用,如法默然行去,(時光有限,不宜在細枝末節耗非過多的精力)。如果回思過往的心路歷程,每年智慧都有進步,就可增加自己修學的信心,福德一到,自可突飛猛進,得自在解脫的一天。
會受共業,就比如古代,一個人造反,被抓是滅九族,這就是親人共業,現代沒有那樣的刑法,但是現代你有至親是惡人,經常傷害他人,別人也會連帶對你也態度不好
這是共業感召。
當然會被連累。
就是美國打日本都會連累你。比如,一個南京人,剛準備合眼,突然聽到美日戰爭爆發啦!……
……等等。給我打開電視,我要看直播。…… ……這就是影響。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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