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看起來很雅緻的舊詞停止使用了?

名詞類的 比如 西菜社 無線電 影戲 分別被改稱作 西餐廳 收音機 電影 之類的。
量詞類的 比如 一部車子 被改稱作 一輛車子 之類的。
又及 貌似名詞類的十分常見。


雅緻這東西說到底就是生疏感。

比如口語的常用詞「知道」從詞源上看雅得不能再雅了,知道就是了解「道」啊,「人不學不知道」的「知道」啊。比古人表達這個意思用的單字「知」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可是你會覺得「知道」雅緻嗎?

所以,不是「雅緻的詞停止使用了」,而是「因為停止使用了所以你覺得它雅緻」。


個人看法。
「雅緻」這個東西吧,作為一種主觀感受,確實不太好把握,但它也確實會隨著使用的頻繁度而發生改變,畢竟語義是會磨損的。比如遊戲中「秒殺」一詞剛出現的時候,極短時間內擊殺敵人,表現自己的強大;用著用著現在其語義已經不足以展現自己的威力,於是「瞬秒」這個詞就出現了。
話說回雅緻問題,就像「茅房」、「廁所」這樣的詞,現在覺得雅嗎?可當初啟用的時候挺雅啊,委婉含蓄,不直接說是撒尿屙屎的地方,而是稱為「茅草搭的房子」;「廁」古同「側」,旁邊的處所,不也委婉雅緻嘛~
「西菜社」,其實主要讓現在人獲得「雅」的感受的是因為「社」使用頻率上以及「西菜」組合使用頻率較以前大為降低。換言之,要單講雅緻不雅緻的問題的話,剛開始從「西菜社」過渡到「西餐廳」的時候,也許本來「西餐廳」就更讓人覺得雅緻。
首先,在直觀的感知上,我們比較容易的覺得書面用詞比口語用詞更「雅」。當然這也本就與日常使用頻率有一定關係。「菜」誕生時間極早,但晚近古白話時期,它已是個非常常用的口語詞,而「餐」則逐漸發展得相對穩固於書面語。
其次,如果粗略翻一下舊書刊,晚清、民國時期「西菜」說法即有一定程度的使用,相較而言,當時「西餐」的說法也有,似乎卻少一些。
「社」在古代的使用頻率就更不必說了,放在那個時代,或許人們並不真的就覺得它有多雅。相反,「廳」雖然也多有使用,使用頻率上較「社」不及。而且,在意義上,「社」從祭祀用詞發展到農事民家田「社」,作為房屋待客用「廳」,在農業體系為主體的國度里,似乎「廳」更「雅」些了。
於是「西餐廳」一出,哇,「西餐」「廳」誒!多雅緻的地方!快進去看看,感受一下!
所以,一開始用的時候,或許本來就更為「雅緻」,但用到現在,因為太過頻繁的使用,已經感覺很普通啦。但相反那些停用的詞,卻反而讓人覺得煥然一新了。
主觀看法,未作嚴格考證,如有錯謬,煩請指摘。


司,主也。《禮·曲禮》: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眾。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水、司木、司草、司器、司貨,典司六職。另外,古代還有司籍、司掌、司方、司鐸、司衡、司勛、司衛、司會、司吏、司直、司祿等一干詞。這些詞雅緻吧,看完了這些讓我們再來看看司機、司令、司法、司儀,每天都在用的司機這個詞你真的有想過它是什麼意思嗎,你對它的熟悉程度已經讓你躍過了對它的含義解讀和審美層面了,你當然不會覺得雅緻,距離產生美。


有歷史積澱的詞才雅,比如君,卿,高堂,令愛,時祺,而這些辭彙,我們現在已經很少用了。

還有一些詞被替代了。
如治,被統治和領導所替代。
如官,被幹部替代了。
如差,被警察替代了。
這些被替代的詞,雖然我們可能在口語中還說,但在正式場合,需要轉換。


方便,大便,小便,一開始都是拉屎屙尿的雅緻說法,題主覺得它們現在還雅嗎?

你現在用著的,都不雅,讓你有陌生感的,你都覺得雅。


哈哈,前兩天才直到,我們那管眼屎叫赤么呼,其實應該寫作眵目糊。眵就是文言文眼屎的意思,也叫目眵。眵目糊三個字,看起來多麼文雅啊!可是念出來,要多屯有多屯。所以,天天用的話你是沒法感受到文雅的。

其實某些地方人嘴裡土到極點的某些方言辭彙,都是幾千年前古書里的辭彙。你翻翻詩經,查查說文解字,搞不好會錯過好多這種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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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更麻煩的寫法是

眵?糊


落花生文雅
花生就。。。


辭彙也講「觀眾緣」。

有些詞的內涵和寓意甚至音節,容易被大眾接納,就會被廣泛使用。

用的多了,就流俗大眾了,不顯得典雅了。

如果這個詞不被大眾接受,但他的詞義仍然沒有被淘汰,那他的生命力就限於小眾了。

而小眾使用他的時候,必然是出於一種審美需要。所以他就天然帶有「雅緻」的屬性了。


少就是雅,多就是俗。


上海話一直在用,非常口語化,一點不覺得雅緻

香港人對影戲的語感也一樣


某些音譯過來的名詞,無法觸及聯想,大眾不容易記住,因此流傳度不高,舊的譯名被淘汰。例如舊時的「德律風」(telephone),「梵婀玲」(violin)等,譯名很美很高雅,但不夠形象,沒有意譯的「電話」,「小提琴」好理解。當然,如果能兼顧音譯和意譯,更有一番趣味,更容易讓人記住。例如「可口可樂」(Coca Cola),「浪漫」(romance)等等。


不贊同下面有說「少就是雅,多就是俗」的。要解答作者的問題,應該倒過來講所謂雅辭之所以為雅辭。詞聽起來雅緻,從反面來說就是"脫俗",沒有或者少有所謂世俗氣——大致就是好欲好爭好奇吧。

一直舉的例子是80年代前後出現的新詞"品位"。借原本"品味"一詞,創造了本質不變(真希望真的沒變!)但可以被描述高或低的"品位"的概念。一個字眼已經說明了問題,抽象地搭出了一張排位表,顯然是為了滿足比較的私心了。
但相同的概念"格調"古已有之,也可以被高或低修飾。只是"格調"較"品位"言,明顯少了直接使用"位"這樣字眼的一份囂張,說起來少了一份武斷和絕對。使用程度上說,這樣的含蓄的詞更不容易在本無需比較時被濫用。

當今網路語言一大部分是夾帶髒字或者泊來語,至於這些為什麼可以稱為粗俗,我想大概是我上文提及的"好欲"和"好奇"吧! 泊來語一定程度上說,流行伊始是不常見的。能在流俗文化里被接受大體是因為本質上的"不一樣"吧。拜倫喬伊斯輩厭惡只讀譯作的人或許也是依此。

據此,所謂少即雅,多即俗的說法本身也讓我覺得俗不可耐了。"曲愈高,和愈寡"才是真相吧!

當然,最本質的美不單在雅和俗這個問題的討論範圍之內。我所談的這些至多是"虎豹之皮,犬羊之皮"的區別。

只是自己的想法。希望幫助到你!


少則雅,多則俗。因果關係不能亂。
我們這裡說「你們找我做什麼」要是寫出來應該就是「爾等尋我做哪何」,但是讀出來很平常,而且在大家都用普通話的時候和別人這麼一說立馬就覺得土了。


《史記 廉頗令相如列傳》:趙使還報王曰:「廉將軍雖老,尚善飯,然與臣坐,頃之三遺矢矣。」

毛澤東《送瘟神》:千村薜荔人遺矢

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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