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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申請已經批了,公司還讓我出差待一個月,合理嗎?

因為不想老是長期出差,所以跟公司提了離職申請,現在離職申請已經批了,公司依然派我去項目現場出差,說在那裡待一個月,自己就可以離開了,請問這樣做合理嗎?


謝邀。

這不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建議你改問這種情況你該怎麼做。

我在11年底從某公司離職,公司全部手續辦完了,也過了last working day。想在北京的最後幾天好好玩玩,那天早上,我進了故宮閑逛,然後接到之前老闆的電話,跟我說下午一個重要項目交流,新來的人還接不上,你能不能過來幫幫忙。然後我從故宮打車到天通苑換了衣服,然後打車到上地去,提前兩小時到現場,拿到幻燈片按我的思路修改。第二天我又重新買了張票進故宮。

後來,我新公司入職出了點波折,跑婺源玩去的時候,原老闆看到我在朋友圈發的照片,直接電話打過來問:「你丫怎麼還在外頭玩呢,是不是那邊出問題了,不行就回來,別TMD抹不開面子。」

14年底,我在新公司帶了3年的兄弟離職,他在一個大項目里從稚嫩小生成長為獨當一面,離職的時候,突擊把項目所有文檔做好,未來可能需要的內容也做好,整理出完整的幾百個文檔給我。

15年4月,新公司裁員,我帶的另一個兄弟舉手拿票,但是跟公司要求把last working day延在6.30。這個時間,基本能保證我和他一起做的那個項目技術交付完成。

回到你說的這件事上,公司讓你出差,公司沒錯,因為你還在領工資。你不去,也可以,反正你離職批准了。只不過,這涉及到了一個工作習慣的問題。

在職場打滾,有時候靠的是技能,有時候靠的是朋友。很多的機會,來自你之前的同事,朋友,來自偶然和你合作過的人。那麼,他決定是否給你內推一個職位的時候,他第一個想的不是和你關係多好,而是你之前怎麼做事的,你的口碑如何,畢竟你的成敗,也影響他的信用。

有時候,總會聽到諸如:「他那個職位我也能做,他運氣真好。」這種說法,但實際上,很多時候,不是運氣。機會很大程度上來自平時做事,做得好,觸發的幾率就大,就是這麼簡單。

很多時候,公司很操蛋,但是同事多是兄弟,讓公司難受不打緊,別讓自己兄弟難受,盡量別讓你的離職,給別人帶來額外的負擔。

有時候,我們會把提出離職之後的這段時間,叫做show time,因為真正的工作習慣和工作態度,會在這段時間暴露無遺。


合法不合理。說合理的,請問離職手續如何辦理,交接如何辦理,如果有出差報銷財務上的處理難道要再拖到離職後么。

最後一個月一般是和接替崗位的同事做交接,幫企業站好最後一班崗,然後和負責人事和財務的同事一起把要辦的內外手續做好。


確實合理,不過不知道公司啥想法,要離職的人了出差恐怕做不了多少事情哦


只要你還是僱員,拿著公司給你的薪水,就應該做好你的工作,和工作內容無關。


這個問題很不合理. 還不到last day就不想好好乾活了, 咋不上天?


呵呵,病假請起來。


依法辦事。

從題主說明文字看,這家公司人性化管理意識不強,有「把女人當男人使,把男人當牲口使」的傾向。管理制度手續走完,相當於勞動合同已經解除的情況下有這種奇葩要求,說明法律意識不強。沒提到怎麼報酬,可見有較強烈的佔便宜心理。

這時去幫忙了,完全沒有勞動法保護,風險完全自擔啊,少年。


先問好財務部門,這個月的花銷是提前給你錢還是按平時候結算,以免造成額外扣費情況。不建議最後一個月鬧幺蛾子,這會牽扯到你最後一個月的薪資以及保險基金之類的交接問題。以前的同事,別最後讓人還看低你!那也是條退路。


各位大哥,我就想問個問題,離職流程一個月,我不拿一個月的工資,不上這個班,只等待離職通知,可行性?


合理。因為你還是公司員工,根據法律規定,你要一個月後才能離職,那麼公司安排你這一個月的工作無可厚非。


合理合法。

如果你不願意,你可以跟公司商議;

比較懶的辦法是就當出遊混日子;

比較好的辦法是繼續發揮餘熱。

方法不在於選擇,而是人的責任心促使。


發揮餘熱


瀉藥。

合理,從提申請到自動離職,就是一個月。


這就是公款旅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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