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英語中的長句給人一種因「邏輯混亂」而無法立即理解的感覺?

對於英語學習者來說,特別是中國的英語學習者,長難句總是難以理解掌握的。比如說:

It was possible to demonstrate by other methods refined structural differences among neuron types however , proof was lacking that the quality of the impulse or its condition was influenced by these differences , which seemed instead to influence the developmental patterning of the neural circuits .

中文翻譯如下:

有可能通過其他方法來證明神經元種類間的細微的結構差異;可是,這樣的證據是缺乏的,即神經衝動的性質或者狀態是受這些差異所影響的,而這些差異看起來卻能影響神經網路的發育模式。

對於一般習慣於簡單句的英語學習者來說,這句中大量的倒裝與代詞會給中文學習者一種「」混亂感」。而一個真正掌握了英語的人,或者英語為母語的人,是怎麼看待這種「混亂邏輯」的?或者說應該怎麼去適應這種「混亂的」邏輯?這種邏輯混亂感又是怎麼產生的?


《楊鵬GRE長難句》里有這麼一段話,我覺得很有道理。

......

這裡面的道理在於,人的大腦對於語言的處理方式是高度自動化的,一旦大腦熟悉了某種語言的結構,他就會對以這樣的結構出現的語句進行自動的處理,哪怕句子是語序到的,你也能在瞬間知道其意思,絕無混亂之感。

最令人頭疼的倒裝為例,舉一個中文的例子,比如「如之奈何」依據,學過古文的同學都知道這實際上是「奈何如之」的倒裝,意思是「如何來對付他?」然而讀完「如之奈何」再把它恢復成正常語序「奈何如之」,才能理解其含義。這是初學古文的人的做法,真正看古文書的人不會這麼讀的。因為他天天都讀這種語言,早已熟悉了這種結構,不管怎麼看,他都知道這是在問怎麼辦的問題。你要問它為什麼是這個意思,語法結構是怎麼回事,它還可能真說不明白。

其實語言本身就是為了表達含義的,只要你明白句子的意思,其語法結構不提也罷。

......

水平提高了,自然就不存在這個問題了。共勉。


兩個原因: 1.自己沒有受到足夠英語即時理解的刺激, 長難句 不僅僅只會出現在閱讀中 大量科研報告上你也能聽到超長的句子和比較高大上的單詞 只有聽的足夠多了 看的足夠多了 辭彙量沒有問題了 (說的很模糊, 大概就是你看到 聽到英語不會去想中文翻譯 而是直接就理解英語)那時你就不會有這個困惑了. 以前在做GRE閱讀的時候 幾乎也是讀不懂 答題就都靠猜了 後來開始大量閱讀文獻以後 發現這種情況慢慢消失了.

2. 寫作者的水平,科研論文可以來自全世界各地 寫作水平參差不齊 即使是英語母語者 寫出來的東西也不都是流暢和易懂的 而且現在文章能不能發表並不取決於語法和用詞 所以你會讀到感覺寫的很混亂的文章. 有些人寫作真的不考慮讀者 省略that which之類 顛倒句子順序 刻意用長句來裝逼,拿你的這個原例子來說: It was possible to demonstrate by other methods refined structural differences among neuron types however , proof was lacking that the quality of the impulse or its condition was influenced by these differences , which seemed instead to influence the developmental patterning of the neural circuits. 稍作調整你會發現好理解很多: It is possible to demonstrate the refined structural differences among these neuron types by other methods, however, we lacked the evidence that these differences influenced the quality of the impulse or its condition, they might influence the developmental patterning of the neural circuits instead.

主謂賓結構永遠是語言的核心.


however前面應有分號

分號分開的兩個句子結構上是平等並列的,所以這句話並不算很難,是兩個句子連在一起而已。

像是倒裝的是第二句,其實算是強調句式。

如果腦子裡對於各成分的性質以及性質和句子成分的對應關係比較熟悉的話,這句話一目了然,因果邏輯清晰句子結構也算簡單。沒有複雜語氣/時態,沒有同位語補語干擾,沒有修飾對象歧義,甚至沒有生難詞。

之所以題主會覺得這句也算是長難句,是因為不熟悉以英語句子的結構為基礎組織腦子裡的意義和邏輯。

建議回去總結一下,句子成分跟詞性、片語性質之間的關係。這部分紮實了,長難句基本就不存在了。


想起The Rock (勇闖奪命島)里的這句話

An incursion underwater to retake an impregnable fortress held by an elite team of U.S. Marines in possession of 81 hostages and 15 guided rockets armed with V.X. poisoned gas.

當時看到這句話太爽了於是下載了字幕背它。

我認為英語長句之所以難懂是因為

  1. 省略了that、when、who這類標識出從句的詞

  2. 由於1,導致閱讀一句話耗時變長
  3. 由於2,以及人的工作記憶有限,讓我們難以在腦海中自動組裝出整個句子的主幹和分支。

"proof was lacking that ..." 這個句子用 「這樣的證據是缺乏的,即……」 翻譯的話,題主沒覺得很彆扭么?說白了不是英文邏輯混亂,只是翻譯的人漢語水平堪憂而已。


再多讀一些英語,就會發現這種句子其實英語的邏輯反而清楚。。中文的邏輯是通過意思推的,英文語法使邏輯主次更清楚


It was possible to demonstrate by other methods refined structural differences among neuron types however , proof was lacking that the quality of the impulse or its condition was influenced by these differences , which seemed instead to influence the developmental patterning of the neural circuits .

這句話沒有任何「邏輯混亂」。你漏掉了一個分號,給理解造成了障礙。建議修改:

It was possible to demonstrate by other methods refined structural differences among neuron types; however, proof was lacking that the quality of the impulse or its condition was influenced by these differences, which seemed instead to influence the developmental patterning of the neural circuits.


居然覺得從句邏輯混亂,深感震驚


我覺得外國人也會覺得漢語長句邏輯混亂無法立即理解


偶也趕腳這個中文翻譯是用GOOGLE翻的!


我知道你知道他還不知道我喜歡他

還是很亂的嘛


老外也會覺得中文長句 邏輯混亂,連這個邏輯都搞不清楚,可不是混亂么


這邊一般的長句子之類一般毫無問題

倒是中文反而經常亂序還毫無自覺……………

從句的話【我知道是誰幹的】

可能類似於這種?h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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