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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原因導致中國離婚率連續七年上升?

哪些原因導致了中國離婚率已連續七年上升,你會因為離婚率巨高不下而恐婚嗎?


這不一定是個壞事,因為很多人的婚姻一開始就是盲目的,知道錯了, 重新選擇,也未嘗不可。

就我身邊結婚或準備結婚的朋友,有一部分是自由戀愛兩情相悅的,但僅僅由於對方是個「合適」的結婚對象而在一起並打算步入婚姻的,這個比例遠遠高於離婚率的39%。

而所謂的「合適」呢?無非是,年齡相當,門戶相當,收入合適,性格尚可,長相尚可。也許看起來也很和諧,但也很有可能僅僅是表面上的般配呀。或許有人覺得soulmate太複雜了,但你知道,要找個真的「沒思想」的人更難呀,所以,在還不能進行更深層次的溝通的狀況下結婚,以後磕磕碰碰總是難免,何況很多人別說了解對方,就連對自己也不是很了解。

此外,隨著女性在職場和公共事務中扮演越來越重的角色,整個社會意識的進步卻並沒有調整到相應的階段。人們對女性價值的理解仍然是家庭重於事業,這也會引發婚姻中的一些矛盾。

我覺得重點倒不是學會怎樣維持婚姻,對更多人而言,更重要的一課是先學會了解自己,然後慎重選擇自己真正需要的婚姻。

我不會因此恐婚。我目前還沒有成長到能夠步入婚姻的狀態,我很清楚我現在的狀態和我真正想要的「意中人」,和我想要的生活還不匹配,雖然我也著急,但沒辦法,還是先得給時間來了解自己的節奏,慢慢成長。

我也相信,當我真的選擇婚姻的時候,我會選擇那個對的人,那個像雪山一樣能映照日光般的映照我自身的美好的人,那個讓我心懷敬意,心懷感激,平靜、踏實的人。


以前的婚姻本質上是一男一女二人合夥組建,生產大量寶寶並將那些日遭三險,僥倖扛過百日咳,猩紅熱,大腦炎,小兒麻痹症,痢疾,瘧疾的幼崽撫養成人的有限責任公司。夫妻二人既是合伙人又是經理人,在三妻四妾模式下,丈夫就是董事長,妻子是總經理,小妾都是副總裁,最差也是部門總監。當時的離婚既沒有完備的公司法支持,在股權變動上也往往山崩地裂,不但個人威信掃地,商場戰場再難容身,股東利益也將受到極大損害。

現在的婚姻是一男一女,甚至兩男或兩女供職的小型私企。夫妻二人先互相面試,再一起通過啃老入職,受雇於提供房產,汽車,珠寶,嫁妝的雙方父母組成的董事會,30天蜜月旅行團建結束,就開始晚9朝5,雙休日還要24小時加班的緊張工作。本質上就是一打工的,離婚不過就是辭職。收拾下細軟卷包走人就行,公司會另聘新人的。即插即用,即惱即離。北京房價繼續朝10萬每平飛奔,股東(雙方父母)絲毫不愁公司資產保值增值前景,前腳解聘員工(兒媳女婿),後面馬上就有獵聘推薦,不過洒洒水而已。

按國內主流互聯網公司平均大概在30%的離職率(小破私企估計更高),以此論之,北京作為國內啃老買房率最高的城市,39%的離婚率實屬正常。小夫妻們不過是從以姓氏為廠牌的小破私企離個職而已。有什麼好反思的?

工作會有的,下家也會有的,個人在這場辭職中收穫的不僅僅是自由,還有不經意間赫然提升的工作經驗。不但不虧,反倒賺了。

何樂而不離?


其實在婚姻這件事上,反倒是寬容了,更多樣化了。

1.更多的晚婚

2.更多的離婚

3.更多的不婚

4.更多的丁克

5.更多的婚姻方式開始浮出,開始嘗試


我們有多少人都是在適當的時候遇見一個還算適當的人,以為這就是我們追求的愛情,於是就愛了,就好比容易知足的猴子,掰了一個較大的玉米,根本不去想前方是不是還有更大,更豐碩的玉米。

每個人不論性別,無論貴賤,都隱隱約約有著高山流水求知音的嚮往,這個知音就如我們的迴音,你在這邊吶喊,他在那邊回應,甚至什麼都不用說,他便歡喜著你的歡喜,痛苦著你的痛苦。

小說中經常有這樣的情節,男女主角一見,便感嘆似曾相識。寶玉初見黛玉時說,「這個妹妹我曾見過的。」黛玉更是大吃一驚:「何等眼熟到如此,好似在哪裡見過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在我看來,他們在對方身上看到了另一個自己。人總是被那些和自己特質相同的人深深吸引。在此之前,那個深藏於內心深處的自我可能沉睡著,直到有一天,跟某個人劈頭相遇,甚至只打了個照面,這個自我才真正被喚醒,那一刻我們才找到了自己。

知音難求,知音型的愛侶尤其難覓。就算是小龍女,當初如果不是楊過跟她朝夕相處,我估計她也會愛上張過,李過,歐陽過。這世上情侶千千萬,但九百九十九萬對於他的另一半來講根本沒有不可複製性,所以我們絕大部分人的愛情都貌似牢不可摧,實際上可以在彈指間灰飛煙滅。替代品無處不在,我們和對方都太容易被另一個人取代。 儘管寶玉博愛,可鍾情的人只有黛玉一個。他們具有共同的精神世界,並且為了捍衛這個精神世界與現實負隅頑抗。世上情侶相愛,唯靈魂相契著最不可分,而那個和你靈魂相契心口相通的人至少八成像你自己。

真正勇敢的人,會聽從自己的內心選擇愛的那個人而不是對的。雖然我們絕大多數人會選擇後者,追求安穩似乎是人類的天性。而且,各種鮮活的例子告訴我們,做人要靠譜。從古道今,生活不外如是。

我不恐婚,因為我找到了那個對的人.


最根本原因還是經濟發展了,女性地位提升了,更加獨立自主,不需要依靠男人了。

很多時候年輕人結婚其實根本沒想好,頭腦一衝動,別的方面的原因的干擾,然後急匆匆就結婚了。事後發現很多不合適。而以前很多都是不合適 的婚姻一樣走到了最後,可是期間的磕磕碰碰只有他們自己清楚,更多時候是為了一個家庭的圓滿而勉強在一起。等到兒女長大了,這輩子也差不多了。

而現在,是一個強調個性和自由的年代,並且女性有了更多的自主權。不合適了就分開變得比以前容易太多了,並且這個觀念更加的為人說接受。

不是恩愛的少了,而是湊合的少了。


結婚的時候害怕離婚,所以找一位當時以為可以避開很多離婚原因的;但是還是不行,差異太大,或者更多是我個體和傳統對女性角色要求財產分配等的要求。

離婚前是覺得痛苦和有點人格受損,自我破碎的…… 那個時候一直有很專業的外國分析師幫助一起面對。

後來做夢夢到離婚,真的離婚的反而覺得還好。

離婚兩年後覺得自己越來越自由,不覺得當初的選擇有那麼錯誤。

不過在我結婚前單身的時候,我就覺得或許結婚離婚比一直單身更交代(社會)。

看了Meg Jay: 為什麼30歲不是新的20歲 Meg Jay: 為什麼30歲不是新的20歲

我意識到很可惜,我在20歲的時候沒有聽到這個,我沒有去選擇我自己的家人,而是選擇了最近以為可是舒服的椅子,儘管我當時周圍有經驗的朋友們都不看好,甚至不少是鼓勵我離婚的。

現在,我開始嘗試去正式面對和選擇新的婚姻伴侶。

我不怕結婚,會遺憾離婚,但是和一個人在一個穩定正常舒服的關係裡面是人生中可以有的一個很寶貴很重要的部分。

祝福我吧 ^-^

也祝福大家!


縱觀整個婚姻的發展,它本身就不是絕對穩定的。

婚姻是社會制度,本質是服務社會的,所以家庭作為社會細胞,破裂得太多,多少是會影響到社會穩定。但社會也本不是絕對穩定的,社會在發展,所以婚姻形態也會隨之動蕩。

最初,婚姻的產生,是為了盡量避免亂倫、老夫少妻、老妻少夫的情況,保證後代的基因和存活率。

隨著社會的變化,制度也會發生變化。根據弱肉強食的自然法則,在男權社會的統治下,在保證了後代是男人的親骨肉後,自然還要讓高貴的男性享受更多優厚待遇。(但相應在經濟責任上,男性的壓力比女性更大,或者幾乎所有經濟壓力都在男性身上。)

之後國門被迫打開,受到各色文化衝擊,少部分有基礎的人首先覺醒,帶動後知後覺的人一起覺醒,不覺醒的被生拉硬拽往前走。所以一夫一妻多姬妾制也變成了一夫一妻制。但婦女的重心已經價值仍重點圍繞在家庭上。

由於9年義務教育的普及,如今中國幾乎已經沒有大字不識的文盲,再加上通訊高速發展,人們可以輕鬆看到世間百態,了解到各種不同的思潮,拓寬了人們的視野,迫使人們開始獨立思考。

因此女性個人意識也逐漸覺醒,需要爭取應有的權利和義務,爭取自主獨立的機會,發動男女平等的這場沒有硝煙也沒有鮮血的「革命」。

其實總的來說,中國在表面上,男女平等做的還算是比較好的,不管男性內心是不是真的尊重女性,至少如今大部分中國女性,只要願意,就能不靠男人也活得下去。

當然,這離不開中國的人口龐大且綜合國力不發達,負擔不起那麼多人的口糧,所以大部分男人一個人,是無法輕鬆的承擔一整個家庭的,這也迫使女性不得不工作。

(古時候為什麼不願意女人讀書識字,因為有了知識心就野了,想法就多了,就要翻天了,古時候男人是天,啊不,比天還要高一節,是夫,怎麼能容忍女人爬頭上撒野。)

於是,見識過花花世界的女人真的開始撒野了,要翻天了。反正離了男人不是活不了,既然不開心,為什麼不離?

男人見識到女人的獨立後,也不必背負過重的壓力,怕離異婦女以後不幸福,而不敢離婚了。各自都有追求各自幸福的權力。

我們不談論每個離婚家庭的具體情況,也不談他們的結婚和離婚到底合不合適、必不必要。因為這樣的思潮覺醒,離婚率升高是必然的。是革命就要有犧牲,或許有些家庭的破裂是不必要的,並且給子女造成了一定的傷害,但這就是革命的犧牲,無法避免。但我相信終有一天,婚姻形態會再次逐漸穩定下來。

我從前也覺得結婚是一輩子的事,離婚是多麼的讓人恐慌。當然,我想現在也希望能夠找到靈魂伴侶,好好的走完一輩子,不過也沒有把婚姻看得這麼重要了。婚姻不是我實現價值的唯一標準,更不是我幸福的唯一源頭。我不懼怕單身,也不懼怕婚姻,更不懼怕婚姻破裂。我相信自己不管處於什麼形態,都有能力活得好好的。


看來在中國社會離婚率還沒有達到它應該的高度。。。

這就是最基本的原因。

看待婚姻的姿勢不對。


物價都連續上漲多少年了,你會因此而不過日子了么。


因為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但所幸後來他們意識到自己不想要什麼。另外一層,就是對於自己選擇的不尊重。


因為越來越多的金牌調解節目。


男孩們繼續學著爸爸的樣子 女孩們卻不願活成媽媽的樣子了


我不知道為什麼中國的離婚率這麼高,我只知道未來中國的婚姻關係是怎樣:參照法國,大家都不領證了,住在一起就算是「事實婚姻」,過得不順心了就分開,沒有什麼財產的糾葛,分開以後還是朋友;

孩子不會因為沒有結婚證就沒有戶口,不能上學;婚姻期間,雙方還是遵守著夫妻義務的,嗯,就這些~~~~


謝邀……

這個真要回答,恐怕是要寫論文了……我個人是對婚姻免疫的(結婚要離婚,還不如不結)

  • 整個社會環境的壓力迫使中國大部分男女都是盲目衝動型的婚姻,很多女人都是趕著年紀在結婚(一定程度上,最近幾年女性對自身的價值的認定反而不如以前)……
  • 貧富的兩級分化……

  • 家庭穩定性的重要性在減低……
  • 愛情被過多的強調了……婚姻開始紅果果的商品化……

這些原因都是相互關聯的,並非完全獨立的……不過就整個世界的歷史數據,目前中國這個狀態處於過度階段,跟歐美七八十年代經歷的差不多。到達頂點之後,會逐步回落,然後趨於穩定……


離婚四大阻力:輿論壓力、再婚難度、經濟獨立、兒童心理。

隨著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車軲轆話),人們對離婚者歧視程度下降,貞操觀也發生改變,再婚難度減小,職業女性比例增加,離婚女性有獨立生存能力,不再必須依附男性生存;隨著兒童心理學的普及,人們懂得如何應對單親家庭子女的心理疏導,隨著社會離婚率的升高,單親子女越來越普遍,小孩子不再受到同學歧視,父母離婚對其心理衝擊也變小……

總之,這些方面有所進步,但離發達國家還差得很遠,因此我國離婚率還有很大提升空間


借用一個觀點,一個人能過好,兩個人也容易些。

婚姻沒想的那麼大和複雜,不要指望過多,包容取悅,進去了好好相處。

出來也不是什麼大事,天不會塌。任何事情抱著太緊張的態度就勝算不大吧?

犯擰犯軸瞎矯情揪著小辮不撒手,換個別的事會合作愉快么?


作為輕微恐婚症患者,可不可以對家庭模式有這樣一個設想:因工作而分居兩地的夫妻可以各自養活自己,各自找就近的精神生理需求出口,互不干涉對方,但心裡的底線是我結婚了,我有一個家,不能跟出口結婚。逢年過節相聚一起,孩子由一方照顧,另一方付錢。等到老了退休了或者工作地點一致了,結束這種生活模式,相依相伴。


我從法律的角度,兼以法制史的一些方面來闡述下

首先,戀愛和婚姻是兩個概念,繼而也是兩種形勢與內容

就婚姻法來講,這幾乎是我國第一部完善的民事法律,而且幾乎沒有進行任何修改。

在我朝還叫做蘇維埃的時候,《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法》的主要內容如下

1,男女結婚已自由為原則,廢除一些包辦,買辦,強迫和買賣的婚姻制度。禁止童養媳,實行一夫一妻制,禁止一妻多夫和一夫多妻。

2 關於年齡,男子須滿20周歲,女子為18.禁止三代以內血親結婚,禁止傳染病,神經病以及癲癇者結婚。男女結婚必須到蘇維埃登記,領取結婚證。

3 確定離婚自由的原則。男女雙方同意的,或者一方堅持的,可以離婚。

私生子女享受同婚生子女一樣的權利

紅軍戰士妻子要求離婚的需經過丈夫同意。

簡要和重要就這三條。我們可以發現,幾乎和現行的婚姻法沒有什麼本質卻別,只是做了一些法言法語上的修繕和符合時代進程的概念替換。比如將紅軍戰士修改為軍人,私生子女修改為非婚生子女等。

這就涉及到了婚姻和戀愛的關係。婚姻與戀愛不是同一個概念,繼而也不互相為原因和結果。

從法律主體的角度,可以做如下的推論。

1,戀愛是具體的雙方當事人的關係。

2,婚姻是不特定的雙方家庭,家族及其附屬的社會資源的關係。

所以導致了離婚問題遠遠大於結婚問題。即使是古代,人們並沒有禁止自由戀愛,

(這裡有些跑題,略微介紹下鋪墊)

甚至在春秋戰國時期,我們還有大家普遍認可的群P制度,在春天,萬物復甦的時候,這個可以有,

有一種傳言說孔子就是這麼來的,(我不同意這個觀點),可以證明人們對待成年男女的自由性行為是有理有據的。

而回溯古代的婚姻制度,從西周的「六禮」開始,到宋朝開始可以有法定離婚事由(不同於離婚自由),關於婚姻的都是在強調雙方家庭的問題。

這說明我們很早就意識到了婚姻是兩撥人的關係,不是兩個人的關係。現在離婚率高,有一部分原因我想是由於我們把婚姻看的過於自由化,而忽略了婚姻的解除與締結影響絕不是兩個人。

有人說離婚率高還有一部分原因是由於女性地位提高,經濟獨立,男女平等。

我想說這個原因是成立的,但是淵源是有待商榷的。

即使是在古代,婦女地位也不低,而這裡需要對婦女做一個限制的解釋,那就是良家婦女。

良家婦女收到法律,道德,社會意識的共同保護。

在 六禮中有一個程序是問名,就是問姑娘的名字,我們在影視作品中也經常看到,諸如請問姑娘芳名什麼的,在古代,隨便知道女性名字是一件十分不道德,十分嚴重的社會消極行為。我們通常說古代婦女沒有人權,沒有名字,只能叫什什麼李張氏,或者王氏什麼的,這是對婦女名字的保護,直呼名諱是大不敬。

在休妻這一方面也是十分嚴格,七出三不去幾乎使得在封建社會休妻是十分困難的,舉例例子,呂后和劉邦屬於前貧賤後富貴,屬於法定不可休妻理由,所以即使呂后殺了欺負人,也不能休妻。

再說一夫一妻制度。這個的全程一概叫做一夫一妻一妾多婢制度,在納妾方面也是十分嚴格的。

回溯整個婚姻法的變遷,在封建社會,我們強調的是家庭,家族,宗族,在新社會,我們強調的是個人,自由,以及獨立。

隨著現代社會逐漸淡化了宗族家族的問題,使得這一價值觀並沒有錯,在解決財產,未成年子女問題處理好之後,離婚並不會產生很大的問題。

我們所理解的婚姻關係多樣化,比如丁克,不婚,或者同性我覺的是定義不準確,這些都應該歸結為是自由的成年人之間的關係,僅僅在當事人之間發生。

這應該稱為個人穩定社交關係的多樣化。

而婚姻是和家庭密不可分的,無論多淡化宗族的問題,都不能迴避下一代的問題,在私法自治領域,法無明文禁止即自由,當事人離婚確實不需要太多解讀。

但是從行使自由的權力應當是不損害他人的合法利益下進行的,所以離婚對未成年子女的問題是依舊需要關注。

在我朝,婚姻真的是最能體現男女平等的一部法律了。


大家從女性地位、情感選擇、社會文化方面都談了很多,都談的很好。但今年3~4月份國家房產新政出來時候,各地民政局連續一個月排隊離婚的是怎麼回事?反正我所在的當地新聞說過,今年3月單月離婚數量都已經超去年了。。。


10年前,看過一個研究報道,大致是都市化進程導致了陌生人社會,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改變了婚姻雙方的依賴性(過去需要協作才能滿足基本家庭生活,夫妻之間恩愛中的恩的比重下降),婚姻自由度自然是越來越高。

這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無須恐懼,需要擔憂的是再婚率遠遠低於離婚率,社會很可能會因此產生較大的安全隱患。

一個老頭研究的,鳳凰衛視台看的,10年了,記憶不完整,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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