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和戶口可以分開嗎?
12-29
背景:戶口和檔案均掛靠在人才中心。辦理人才引進居住證需要調檔。
看到網上一些說法,檔案是工作經歷證明,戶口是戶籍證明,兩者沒有密切關係。為什麼人才中心說戶口和檔案不能分開?
@李宏偉 , @子墨,說的很對。 檔案戶口不分離,是人才市場(集體戶)決定的,因為按規定人才市場只是收取檔案管理費,而戶口只要入戶條件是不收費的。然後就是戶籍政策規定集體戶口,一般是沒有房產的,更多作為過渡性戶口性質,檔案戶口不分離可以創造更多的房產需求,而政府真正的目的也是通過檔案戶口的捆綁以期地方保護和房產收益。
我再補充一些:
首先要說明利益關係,本人是南方人才市場檔案戶口諮詢員。檔案是工作經歷證明,這句話其實片面,檔案包含的內容其實很多【第一類】履歷材料:幹部履歷表(書)、簡歷表,幹部、職工、教師、醫務人員、軍人、學生等各類人員登記表,個 人簡歷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第二類】自傳及屬於自傳性質的材料。
【第三類】鑒定(含自我鑒定)、考察、考核材料:以鑒定為主要內容的各類人員登記表,組織正確出具的鑒定性的幹部表現情況材料;作為幹部任免,調動依據的正式考察綜合材料;考核登記表,幹部考核和民主評議的綜合材料。 【第四類】學歷、學位、學績、培訓和專業技術情況的材料:報考高等學校學生登記表、審查表,畢業登記表,學習(培訓結業)成績表,學歷證明材料,選拔留學生審查登記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批表,專業技術職務考績材料,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審批表;套改和晉陞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審批表;幹部的創造發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響的論文(如獲獎或在全國性報刊上發表的)等目錄。 【第五類】政審材料:審查幹部政治歷史情況(包括黨籍問題)的調查報告、審查結論、上級批複、本人對結論的意見、檢查交待或說明情況的材料,主要證材料,甄別、複查結論(意見、決定)、調查報告、批複及有關的依據材料;入黨、入團、參軍、出國等政審材料;更改幹部的民族、年齡、國籍、入黨入團和參加工作時間的組織審查意見,上級批複以及所依據的證明材料。 【第六類】加入黨團的材料: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入黨申請書(1-2份全面系統的)和轉正申請書,中國共產黨黨員登記表,不予登記的決定、組織審批意見及所依據的材料;民主評議黨員中形成的組織意見或黨員登記表、認定為不合格黨員被勸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實依據材料和組織審批材料,退黨材料,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組織意見;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入團志願書、申請書,團員登記表、退團材料;加入民主黨派的有關材料。【第七類】獎勵(包括科技和業務獎勵)材料;各種先進人物登記表、先進模範事迹、嘉獎、通報表揚等材料。
【第八類】幹部違犯黨紀、政紀、國法等材料,處分決定(免於處分的處理意見),查證核實報告,上級批複,本人對處分的意見和檢查、交待材料;通報批評材料,甄別、複查報告、決定,上級批複及本人意見;法院審判工作形成的判決書等。 【第九類】幹部工資級別登記表,職務工資變動登記表、 幹部調資審批表,定級和解決待遇的審批材料;幹部任免呈報表(包括附件),錄用和聘用審批表;聘用幹部合同書,續聘審批表,解聘、辭退材料;退(離)休審批表;軍銜審批表、軍隊轉業幹部審批表;出國、出境人員審批表;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議、工青婦等群眾團體代表會、民主黨派代表會代表登記表。 【第十類】其他可供組織參考有保存價值的材料:有殘疾的體檢表、殘廢等級材料;幹部逝世後報紙報道的消息或訃告,悼詞(生平),非正常死亡的調查報告及有關情況的遺書等。 --------------------------------------------------------------------------------------------------------------------------1、檔案戶口可以放在同城不同機構;
2、如果你戶口放在生源地,檔案是可以隨意掛靠的;3、有了常住戶口(一般是買房了或者是婚嫁及其他隨遷),可以分離。對於人才中心,人事檔案和集體戶的關係是這樣的:辦理集體戶籍掛靠前提是人事檔案在人才中心保管,即集體戶是依託檔案而存在的,如果沒有檔案在人才中心保管這個前提,是不允許空掛戶的,這個既不符合人才中心業務規範,也不符合公安部門對人才中心集體戶的要求;反之,如果檔案在人才中心保管,戶口沒有在人才中心,或者開始掛靠在人才中心集體戶後來轉出,一般是沒有任何影響的。很多人才中心存檔人員都是先掛靠集體戶,後來買房後單獨將戶口轉出人才中心的情況。總結一下就是:對大多數人才中心來說,可以單獨保管檔案,但不能單獨掛靠集體戶。
「戶口和檔案不能分開」的說法不準確也不全面。
工作人員也許沒有表述清楚,或你自己沒有理解清楚。作為一個HR,冒昧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一般人才交流中心作為人事局下屬的一個服務性營利性機構,戶口是公安局授權的大集體戶,也就是說根據人才交流中心在當地規模的大小,決定了這個戶口(戶頭)上掛靠的人員多少,少則幾千,多則幾十萬,也就會出現有時候戶口證明上的戶主和自己一點關係都沒有;其實大學或者大國企都是類似的管理模式。而檔案保管才是人才交流中心的主營業務之一,戶口掛在這裡,但是檔案不在,人才交流中心就沒有錢賺了,收入減少當然不可以。所以肯定對外人才交流中心說不可以的,當然除非你有特別的關係除外。本人就是分開的。戶口從上海遷出了,但是檔案還是就在上海的人才市場
畢業的戶口檔案問題真是複雜。輔導員一再強調說戶檔不可分離放在天津的人才,居然要收費5000+,甚至7000+,費解
北京這邊是這樣規定的,沒辦法,如果戶口留在北京,檔案調到外地,戶口檔案一旦分離,你戶口再進京人才可以拒收,那麼你之前擁有的北京戶口就沒用了~
現在很多單位都要求戶檔不分離了~就是不遷戶口,那檔案也只能自己處置~~
可以
人才中心託管的實際上是你的戶口,捎帶腳管管檔案。如果分開必須將檔案調到單位,戶口就是單位所在派出所了,這就是分開了。哈哈,以上是某些小地方的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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