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個稅徵收和管理未來的發展趨勢如何,是否會形成類似於美國的立體化稅務產業鏈?

最近幾年有關個稅的改革和政策越來越多 比如推行個人稅號、擬開放保險費用抵扣(insurance premium deduction)、個人稅全球徵收還有延遲收益(Deferred Compensation)之前也看到解讀說個人稅的最終改革方向將會是開放以家庭為報稅 po主覺得這個方向和態度看起來很像美國的個稅體制

在美國,由於稅務體制尤其繁複,所以個人稅的相關服務(包括申報、高凈值人群的稅籌、家族辦公室-family office)是一個相當大的產業鏈,基本上到稅季每一個家庭都會購買相關的稅務服務。四大也有成立相關個人稅部門UNWI,甚至有獨立的稅務所只服務於這些高凈值人群(比如andersen tax)。那麼,中國的個稅徵收和管理最終會形成這樣的一個類似的產業鏈嗎?如果會的話,這個市場會在10年內成型或者初現端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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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取決於現金監控的效果。

這次金融信息稅務自動查詢是beps倒推逼的結果,根據協議2018年全球涉稅金融信息就可以跨國自動查詢了,我國可能會在2017年實現國內的稅收金融信息自動查詢。

這種稅收監控方式美國在上世紀六十年代電腦沒有普及的時候就實現了,我國現在就技術能力肯定沒有任何問題,主要問題是各部門之間的利益衝突吧。如果我國的自然科學和世界頂尖水平有十年差距的話,我國的行政管理水平和西方的平均水平的差距可能要大於半個世紀。最簡單的例子企業在稅務局註銷後營業執照和銀行賬戶還可以一直運行,本來就部門繁多一事多管,跨部門的信息共享還完全沒有,不法企業自然在其中遊刃有餘了。

這種技術性變革其實才是我國稅收改革最急需的,不能在信息時代實現信息共享,單憑黨建和考試提高稅務部門的能力是痴人說夢。能從賬面上發現逃稅的不少反而是老實的納稅人,真正狡猾的完全從體外循環就是四大會計師事務所高大上的盡職調查在企業完全配合的情況下也基本上沒有辦法確定,何況我們這些拿著民工的錢面對企業故意隱瞞的公務員呢。

所以,個稅改革的關鍵節點就是現金流的控制。

如果金融信息稅務局不能自動查詢,那麼以目前人行的力度可以說是形同虛設。

如果沒有強推的執行像現在一樣個人賬戶隨便走賬個稅也還是工資稅。

如果能管住現金的話,稅收監控的具體操作全球很多國家有大量實踐經驗,配合企業信用卡對企業員工個人的報銷支出進行全面監控,杜絕通過發票以報銷額度發放工資的行為後,個稅必然會超過完成營改增之後的增值稅成為我國的第一大稅種。

立字為證(^_^)


這樣的話,稅務工作人員就不夠用了,外加財務人員數量要暴增了,不少公司目前12萬個稅申報還是企業財務代為填報,如果按美帝那一套,一個人的個稅申報就和現在一個公司的個稅申報差不多複雜。好處是,國家挖掘了重大的稅源,會計師、稅務師的價值體現出來了,不需要完全依附企業而生存,完全可以為獨立納稅人服務(覺得自己性格不合群的可以不用當家養寵物,可以出來當野狗了);壞處是,對所有人而言個稅負擔肯定會加重,還要再加一層聘請會計師、稅務師的費用。所以按照IT、設計師為主的知乎精英的思維肯定不願意自己多交稅的,也不願意肥了會計和稅務


我一直以為個稅的作用是劫富濟貧,直到我參加工作。


地稅狗表示今年改革完成後壓力山大,希望配套的多部門聯合和信息共享機制能儘早出台。


樓上有幾位答主已經提到,若是銀行不和稅務聯網,怎麼改都沒有卵用!現在的富豪們卡上富的你沒法想像,若中央下一步真是查這幫人,隨便調存款數前100的,不交死他們才怪!這一塊真應該學學IRS。沒事多去拜訪下這些富豪。


很難很難形成題主所說的情況。

目前,我國個稅的申報繳納方式主要是企業代扣代繳。在這種申報繳納方式下,企業財務人員根據員工的收入,按國家統一的扣除標準扣除後申報納稅。如果放開個人費用扣除、以家庭為納稅單位等條件,那就得徹底放開代扣代繳方式。

在代扣代繳方式下,首先企業財務不知道員工的個人費用扣除數,即使員工提供,每個人的費用也是不一樣的,這會極大增加財務人員的工作量。

其次,如果是按家庭來徵收,家庭多人有收入來源的話,以哪誰的公司作為代扣代繳單位呢?而且申報繳納違規的話,追責是追代扣代繳單位還是個人?這些都是很實際的問題。

如果放開代扣代繳方式,實行個人或家庭自行申報的話,以目前我國個人的納稅遵從度來講,會有相當多的人不會主動申報。

總之,以目前我國的國情,題主所說的情況很難出現。

最後說下關於個人房貸利息稅前扣除的看法,個人認為,在現行體制下,改革阻力很大,實際操作很難。即使推出,操作方式很可能是企業先全額代扣代繳個稅,然後個人再向稅務機關申請退稅或者下期抵扣。


絕得辦不到,文化意識,信息管理,法律條文各層面基礎均達不到美國水準,中國過快躍進的負面問題處處皆是,再效仿那就完了。


我們的個稅真是個稅,根本沒有調節收入的功能!


同意樓上,最大的問題是個人戶現金流的控制。

如果真的控制起來,技術上不會有太大的困難,但是會大大增加稅務部門的工作量,而且在界定和執行上會有很大的困難,如果嚴格執行,肯定會大大的增加經濟成本和老百姓的負擔。。

比如朋友A借給朋友B 10萬元人民幣,怎麼樣界定這10萬元屬於往來還是收入,如果是收入的話,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必定不少,一來一回,單單要繳納的所得稅就是一筆很大的負擔。如果不繳納所得稅,那要多大的監獄或者看守所才能裝下這麼多的偷稅漏稅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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