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者在發展中國家應不應該提倡?
志願者本來是一個被提倡的 可是我認為對於中國這樣一個福利制度未完善 失業人口無法保證正常生活的時候 志願者完成一個志願活動 就是佔用了一個就業崗位 不利於國家整體發展 我感覺加班是一個道理 都不該被提倡
謝邀。
從大一開始參與志願者工作到組織大型志願活動 但是相對於常年從事支援工作的老前輩來說 我對志願者的含義可能存在偏差 僅說明個人經驗和感觸
最深有感觸的是 志願者也是分專業性和非專業性的
非專業性的一般是我們說的敬老院 福利院之類 過去看望老人和孩子們 過程中可能會加一些娛樂環節 這種類似的活動不存在需要長時間的專業護理知識輸入 而且時間充裕能去的次數相對較多的人群大多數都為學生 去之前簡短介紹或培訓就可以 所以也不存在題主所擔心的失業情況
第二類就是我從事的專業性 比如 關注自閉症兒童 幫助其建立與世界的簡單聯繫 我們社團建立在學校里 但是因為幫扶對象的特殊性 從志願者入社開始一直都在向志願者定期做關於自閉症知識 案例 如何陪護 以及如何設計有利於自閉症患兒康復的培訓 而且由於志願者的不固定性 反覆的培訓人力財力消耗非常大 而這些錢都是我們自己出或者拉贊助 在中國 我們潛意識裡志願者是不需要酬勞或者補助的 舉個例子 曾經有個老師告訴我 他住的社區有很多留守兒童 想讓我們過去一周一次固定時間輔導功課 並且固定志願者 我們欣然同意 但是後來發現 我們光是去那個社區就得來回四五個小時 回來的時候接近晚上十點 並且孩子們情況層次不齊 有些還是患兒 也無法分班 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的志願者堅持了一個學期 但是下學期的時候就沒有志願者去了 因此流失了很多志願資源
所以也不存在志願者會替代專業人士而使其失業的情況 第一 志願者們流動性太大 能長期多年義務學習和服務於需要群體的人少之又少 第二 每個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 像我們正常朝九晚五上班 下班後可能還需要充電專業知識 而志願者是利用自己閑暇或者某一固定時間進行志願服務 除非是非常熱愛志願工作 否則很難堅持下來
中國正是因為人多所以無法像發達國家一樣提供社會福利 但是我們的優勢也恰恰在人多 志願服務還是提倡的 因為我們正當壯年有社會責任在還可以奮鬥 但是孤寡老人和留守兒童是沒有辦法承擔社會責任的 而他們大部分的需求 都是陪伴
而專業性的志願者的更多作用可能不僅僅是幫扶陪護了一小群特殊人群 因為他們具備專業知識 在口口相傳 一次次宣傳倡導活動 一次次陪護活動下 他們的專業知識讓更多人了解了這些特殊群體 讓社會民眾有所了解 即使不能做到幫扶 也能不擠兌 不排斥
但是有很多專業志願者可能不會做很久 因為用心去做 去研究 長時間會耗費大量精力 所以儘可能的培訓更多的專業志願者 一屆換一屆
另外覺得因為我們處在不同年齡階段 地位 所以我們的需求也會不同 我當初決定參與志願活動 真的是沒有考慮過 只是覺得我可以出一份力 毫不猶豫的去做 去學習 但是也遇到過很多質疑的人 覺得我的團隊在圈錢 但是自己做了什麼自己知道就行 但求問心無愧
覺得志願活動挺好的 人心向善 但是必須得清楚 到底是為了志願而志願 還是真的有走心去做
以上僅代表個人看法。我每年接待200-300志願者,他們30人能栽400棵小樹或者扎100個草方格已經是極限了。
當地林場的農戶,兩個人一天400棵或200格,是正常偏低的水平。
術業有專攻,業餘性的志願活動,替代不了專業的勞動力帶來的工作效率提升。
志願者讓從業者失業,至少在我的工作領域,不存在可能性。
絕大部分志願活動或者公益服務是因為市場經濟,政府行為都沒有涉及或者失靈的情況下開展的。
小到指路,大到扶貧助教,都不會擠占社會就業機會。如果沒人去志願服務,政府和市場幾乎也不會介入,志願服務的介入讓社會更有溫情。
第二,志願服務是自願的,個體的,集體的,這是好事,能減輕政府的負擔,也能有個好名聲,政府不費力自然是提倡的,甚至還提供經費。深圳打造志願者之城,也是為了促進城市的發展。志願服務也會滿足個體精神需求。
車上作答,大概就是這兩個意思吧
謝邀!因為題主說的問題有點大,在這裡我也只能說說我自己的想法。「志願者」這三個字個人覺得不是說只有成為了註冊志願者才能算是志願者。隨手幫陌生人做個什麼事,這也是「志願者行為」。我個人更願意將存在「志願者行為」的人稱為志願者。所以,志願者不是說只有在國家強大的時候才能有。我國歷史上的「志願者」其實挺多的。回歸問題來說,我國有「道德建設」,志願者的存在能有力的推動這個建設,(道德建設可以降低犯罪率,所以這是無形的好處)。我國的經濟發展很快,有些人一夜暴富,這樣的人容易「小人得志」。志願者的存在可以減輕這種經濟發展太快的副作用。至於題主說的佔有了工作崗位什麼的,這部分其實很小或者說是可以忽略。因為志願者做的事社工也能做。一些地方將義工規範化通過考核後成為社工就為其授薪。這是一個很好的狀態。而且志願者更多的是鍛煉志願者個人。在志願者體會到他(她)未曾有過的生活後,對其個人的發展是有利的。也正因為志願者這個群體特殊,很少有人會長時間做。也就成了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流動性很大的。根本暫用不了多少工作崗位,只是說當有些地方差人,志願者們可以轉換角色後去替補。不可能完全代替。參加志願者的人有的是為了獻愛心,但不可能一輩子都獻下去吧。也有的人是為了增加自己的人生經歷。不管怎麼說,志願者的存在是有歷史意義的。這個和國家發達與否沒什麼太大的聯繫。但是因為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所以在國家強盛起來後,志願者會越來越多,這是肯定的。
注意:國家整體發展是指可持續發展,不是單指經濟發展。
回答也很簡單:志願者能讓社會更文明,讓國家發展可持續。
另外,志願活動和就業基本沒衝突,衝突的都是那些打著志願者名義的臨時工。
真正志願者去做的和解決的,都是社會上的遺留問題,都是因為沒有利益而被社會拋棄但又不得不解決的問題。
估計你的問題是建立在這個問題上面:為什麼政府不出錢去僱人解決志願者們去乾的事情。
因為沒必要削足適履。
當然應該提倡
志願者應該在發展中國家大力提倡,前提是你必須有足夠的財富較高的素質。
我覺得還是可以發展的。畢竟像福利院,救助站這些地方的工作人員有限。多幫忙,多去看看那些流浪的人,至少可以讓他們表面上看起來過得還不錯。如果沒人去看,去幫,估計最終這個流浪的人從這個世界上憑空消失了都沒人知道。
佔用就業崗位的志願服務,都是名為「志願」實為廉價勞務的逃避市場經濟規則的行為。
最常見的例子就是地鐵指引、大型晚會招募的志願者咯,當然,作為補償會發個志願者證書啥的,對需要學分的在校學生有一定吸引力。
又苦又累做久了還會被質疑的環保or助殘志願服務,專業人士雇不起或者不願意來,只好由志願者來填補這個空白,也就沒有擠占就業崗位一說了。
在公民社會,公益本來就是是政府和企業的補充,志願服務和商業互不衝突,甚至互惠互利。基於我國不全面小康社會的現實,有餘力的人參加志願服務,無論是幫扶困難群眾還是致力於其他公益議題都是應該提倡的。為什麼我國的志願者經常變味呢?
因為我國還不是公民社會啊(手動滑稽
不知道為什麼會邀請我
上個月接觸了人生中第一次公益活動
是我自己組織的
表示這一生都不會再接觸公益
不為什麼
為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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