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把捨不得的東西送人」?
12-29
有一篇文章裡面說:「記住,不要把別人當傻瓜。他們會和你一樣,知道東西的價值,要麼不送,要送就把自己認為最好,最捨不得的東西送給別人。」 怎麼看這句話,是否真的具有教育意義,在現實生活中,我也存在著把自己那些不需要,不喜歡的東西送給別人,但往往有點吃力不討好的樣子,但是自己認為最好,最捨不得的東西別人真的一定需要嗎,他們真的認為是最好的嗎,有時候做了一番很大的心理掙扎,捨棄掉自己所喜愛的東西,別人說不定不屑一顧,或者只說一聲謝謝就完事了,不是很憋屈嗎?
這裡又引發了另一個話題,我們需要為這種事情感到憋屈嗎?每個人都不同,我們需要因為別人沒有達到自己所想要的反應,而感到憋屈嗎
有時候看到很喜歡的東西,但是當時的情況我買了又愧疚的(覺得買了頗浪費),就會買來送給很喜歡的朋友~就是感覺短暫的擁有一下也好,最後畢竟也是給了喜歡的人,他們也會喜歡的(品位類似),這樣的話東西持續發揮了效用~
我覺得是這樣的。第一,你只應該送給不會讓你憋屈的人東西,比如說:
1,你不在乎的人,他喜歡不喜歡,關我屁事。
2,你很在乎的人,他喜歡不喜歡,你都能包容。3,在乎你的人,他不喜歡也不會做讓你傷心的事情。那種又讓你頭疼送東西還讓你不高興的人,不送!就這麼簡單。送的人選對了,送什麼都無所謂。
第二,那句話是渣。我四顧了下家裡,看了看我捨不得送人的東西,然後想了想如果送給相熟的妹子會怎樣。當然人家不會明著說什麼,必然笑嘻嘻接下,因為人家知道那些東西我很看重。但是回家之後那東西是不是束之高閣我就不知道了,多半會的。我知道有個極不喜歡日本片子的男生收了套北野武珍藏版(不是我送的),到現在沒打開過在積灰,我思考是不是不要臉地去叫他送給我XD
所以選禮物還是要站在別人的立場上,而不是自己的立場。第三,真的好朋友,真的喜歡的也是你捨不得的東西。呃,好吧這方面我有點自私,一般我會先去市場上找找看還能不能買到一樣的。能的話,買了送給他。不能的話……………………………………不送了XD
說實話,買不到的情況不多,不要告訴我你捨不得的每一樣東西都是孤本……差不多的意思是:"人情這東西,要麼不做,要做就做到位。"
俗話說「好馬配好鞍」、「寶刀送英雄」、「甲之熊掌乙之砒霜」。1 送禮一定看對象,是對對方的尊重;自己珍愛的別人不一定也喜歡,除非是相熟有共同嗜好的,或者人家點了名的。2 既是送禮,心地要真誠,哪怕禮輕可情意重--很多年以前,某日本大商社(當時五大商社之一)送給我們的「珍珠項鏈「,有的是貝殼、硨磲仿珍珠,有的是珍珠,價格是天壤之別。偏碰上我這個」首飾控「,看出來。雖然對方說送禮是公司按照級別規定的,我還是心裡覺的很彆扭--中國人在當時還不大能分別出仿珍珠;可是若干年後,如果因為線的問題、珠子磨損的問題,被人知道了,心裡會怎麼想?
我覺得送禮這事也說明人的個性和態度--認真不認真、在意不在意。要我說,不認真的選禮物,不夠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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