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辦理母子健康檔案,為什麼非要男方的暫住證?我可以去告醫院嗎
一句話:不可以。客官,首先呢,冤有頭債有主,要找就找北京ZF,不是醫院要,而是社區要!
聽說現在已經是省略了好多程序,具體多少不知道。非要男方的暫住證的原因不詳。
再看看這個:溫馨提示:孕六周以上才可以辦理哦
《北京市母子健康檔案》有什麼用途?用於記錄孕產期和寶寶出生之後的健康狀況,提供孕產期保健知識和指導;
進行產後母嬰訪視;
用於寶寶計劃免疫接種;
用於寶寶0-3歲到地段保健科進行定期體檢等;
北京要求所有在北京進行產檢分娩的孕婦必須建立此檔案。也是孕婦到分娩醫院建檔時,必須向分娩機構提供的資料之一,所以一定要在分娩醫院建檔前,先到基層衛生服務機構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檔案》。
《北京市母子健康檔案》辦理流程:
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
女方戶口本;
《生育服務證》;
《妊娠診斷證明》;
雙方暫住證等;
有上午不辦理《北京市母子健康檔案》的情況,提前電話溝通;
《孕產婦系統管理記錄》填寫內容:女方姓名、年齡、職業、文化程度、工作單位、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的詳細地址、聯繫電話、產後修養詳細地址、孕次、末次月經時間、預產期、孕周、身高、體重、血壓、血型、第一次的檢查醫院和檢查日期。
已婚育齡婦女在懷孕三個月內,辦理完《生育服務證》之後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指定的地段醫院保健科辦理;
孕婦每次到分娩醫院進行產前檢查時,必須攜帶《北京市母子健康檔案》;
分娩住院時,要將《北京市母子健康檔案》交給病房主管醫生,以便填寫分娩記錄;
產婦在出院後48小時內,請務必將《北京市母子健康檔案》交回居住地街道所屬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以便保健科在3天以內,安排醫生為您做第一次產後訪視,指導您如何「做月子」,如何進行嬰兒護理等。
出院後將此檔案送回地段保健科(如女方戶口所在地和產休地不在一處,可將檔案送到產休地段的保健科)
產婦居住地所屬基層衛生服務機構,還將為孩子提供後續的保健和預防接種服務。
現在據說簡化了,可是一樣很麻煩。社區大夫只接受周一到周五早上八點到十一點半,下午不給辦。
很麻煩就是了
那為什麼我有暫住證了,醫生說什麼住址和暫住證的不一樣,不給建檔啊?還什麼孩子以後不能打疫苗?這是故意刁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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