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5)華為在中國和美國兩地同時起訴三星專利侵權的背景是什麼,勝算有多少?

今早的新聞:華為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和美國加州北區法院對三星提起專利訴訟,指控後者侵犯了該公司與4G手機標準相關的專利,相關新聞鏈接:http://tech.qq.com/a/20160525/034363.htm。


作了一些分析,結論如下:

第一:此次訴訟是被迫作出的

翻譯一下:華為想和三星在談判桌上談,但三星不理他,於是就訴訟了。

而敢於做出主動訴訟,就如同前面分析所說,華為手裡有幾杠槍。

從公開的渠道可以看到,華為「曾嘗試著通過公平、合理的協議把龐大的專利組合授權給三星電子,但雙方未能達成一致」。這句話外行人看得雲里霧裡。

BBC的報道更直接:「it was seeking permission to use some of Samsung"s technologies in return rather than seeking a payment.」

意思差不多就是:我想用三星的技術,但是它不讓我用,我本著行業健康發展的追求,去起訴它。

第二:從華為和蘋果達成交叉授權來看,某種程度上,華為和蘋果是一個陣營的

華為和蘋果達成交叉授權應該給了華為不少信心,而目前蘋果和三星的專利訴訟曠日持久,不排除華為訴三星的動機有蘋果在後面撐腰的可能。

另外,就目前智能手機的出貨量而言,三星第一、蘋果第二、華為第三。恩,讓我們發揮一下想像:華為先謀求和蘋果合作,去打擊那個排名第一的二狗子,策略很正確嘛!

第三:三星的專利申請量雖然在美國和歐洲較華為具有優勢,但未必表明其專利布局未有缺口

像如同當年蘋果跟三星打祭出一堆GUI(用戶界面)、交互體驗的專利一樣,就初步公開的訴訟專利所涉及內容而言,大都涉及LTE(4G)、2G/3G的技術,確實是華為擅長的領域。

再來預測一下

一、三星肯定會反訴,對了,它們今天下午就表態要抗爭到底了;

二、對於三星來說,也許比較合適的方式是速戰速決,表態一下,華為你有種,咱們這次先這樣(交叉授權),以免兩面受敵,這樣華為也有面子,見好就收。


蟹妖。只知道點面兒上的情況,也沒有深入研究,拋磚引玉。

華為在知識產權這方面積澱成長這麼多年了,該結果了。

華為有歷年來真金白銀的巨額投入,還有實戰中摸爬滾打,也是久經戰陣,很成熟了。

首次這麼高調的主動出擊,你覺得勝算如何?華為不是白給的,自然已經做足了功課的。這個功課自然不是僅在訴訟層面,要考慮,例如三星會如何反應,雙方會如何過招,如何發展。訴訟之外,其他的配合手段,必要的話也已經預備了。

為什麼要發起訴訟?要達到何種目的?自然也是事先要想透了的。想要的東西,想達到的效果常常是在訴訟判決之外的東西。影響應當不僅在涉案這兩方身上,對其他玩家,市場格局也會有影響。

消息面上說,華為是為了獲得許可費。但相信華為與三星要談的問題恐怕要比三星向華為支付許可費要更複雜得多範圍寬得多。至於還會有什麼利益交換,可能外界不會知道。按歷史經驗,大部分訴訟程序走不完雙方就和解了。


華為手機上沒有哪裡用到三星專利的。

華為沒有侵犯三星專利。

三星必然用到華為核心專利,而且不想給合理的專利費。

so,為何不告呢?


即使和解,也不會很快,絕對是漫長的糾纏之後的才和解。如果能談,就不會走起訴這一步了。

這種專利戰,很難有人完勝,三星手裡的手機專利應該比華為多,你在4G方面起訴我,我在其他方面反訴你。

你已經用了我的專利了,我現在要用你的,咱們談談吧。人家不把你放在眼裡,不談!不談好,我起訴你!當然你也可以起訴我。你起訴我什麼都行,只要是我用了你的技術,我都認,我可以賠錢。但是,我的要求是你不要再用我的技術,用了的還不給錢,禁售,對不起,請下架!如果還想用,可以啊,談判的大門永遠打開著!我需要用你的另外一些核心專利,請授權。


這件事情,我覺得是政治的風向標在作祟。

近年來,習大大把一個低調的華為推到了13億人民(好吧,我不知道中國人口究竟)的面前,低調了幾十年的任老闆今年的曝光率奇高,連央視頒獎都不出席的人突然在媒體面前變得活躍起來,這有多少成分是心甘情願的還真不好說。習大大需要樹立一個牛逼的民族標杆企業,不幸或者有幸,華為被選中了。

從商業層面來講,三星與華為在手機市場一直相安無事,並沒有要到互相撕的地步,再加上華為在美國本就沒有什麼市場,這次在美國加州提起專利訴訟,不說訴訟本身耗時耗力耗錢,就說勝訴之後華為能得到什麼(有人會說會獲得美國市場份額,但安全調查一直是華為心中的痛啊)吧,難道華為只是單純的想鍛煉一下自己的知識產權團隊,又或者是做個廣告向世人宣布自己專利的強大,你是公司的決策者,你會這樣幹麼?

不要說我小富即安,我是商人的話,能悶聲發大財,絕不做出頭鳥。


中國也是有好公司的,華為就是杠杠的


就是想和三星好好談談,訴訟也是談談的一種。


手機出貨量太大,面對巨額的許可費,不撕一撕是很難談下來許可的,而且華為在電信標準專利上有明顯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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