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辯論賽就是一種極端對抗另一種極端」這個說法?


當然是一個極端對抗另一個極端,

執中學長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

凡是有意義的話,都有可能錯;不可能錯的話,都沒有意義。

我問你「要大城市一張床還是小城市一間房」,正方說「要一張床」,太慘,反方說「要一間房」,太懶。真理當然是「你要看情況!」不極端,超級對!

我問你「先搞經濟還是先搞教育」,正方說「搞經濟」,太現實,反方說「搞教育」,太理想,真理當然是「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不會錯,超級對!

所以,題主要的不極端的觀點,它往往都可以是「真理」,它堂而皇之地正居兩極的當中,永遠熱淚盈眶地政治正確。

可設想

你朋友向你傾訴在因為買房在北京去留的苦惱的時候,你回答他:「你呀,應該看情況!」他想必會給你翻個白眼,要能分清楚情況他還困惑?

你向領導請示要搞經濟還是搞教育的時候,領導放下茶缸意味深長地說:「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你想必會在心裡翻一個到後腦勺的白眼,要想硬都能硬還問你?

滴水不漏的真理,一般也是拿來說說的,是不太能拿來用的。這樣的話,有拿著茶缸的領導說,就不用辯手來說了。

然而要面對不是選愛情就是選麵包的抉擇,面對不是在大城市蝸居就是去小城市做個鹹魚的無奈,面對分手做朋友還是老死不相往來的尷尬。現實有時就是「極端的」

你總得選,選了會錯,要下狠心選。

所以啊,如果你來看辯論,我們辯手給不了什麼"真理",但如果你支持持方的辯手能讓你做出選擇更堅定一些,這就足夠了。

那麼最後,問題來了,

這句

凡是有意義的話,都有可能錯;不可能錯的話,都沒有意義

到底有沒有意義呢~?


拳擊賽是用一種暴力對抗另一種暴力嗎?

辯論賽,是辯論,以及

以辯論賽的內容和形式,如果沒有那個字,就非常可笑。就像十個人搶一個球往筐里扔,或者四個人圍著桌子琢磨幾十張硬紙片一樣可笑。而作為競技比賽,作為身體和頭腦的鍛煉,則是另一回事。


單純只是為了贏的比賽才是這樣。

我看過的比賽里,有隊伍為了贏比賽,可以說是不擇手段。定義的切割不講道理,攻防環節就是反覆說漂亮話逃問題強推戰場,陳詞時一味煽情背書假大空。一場比賽打下來,感覺就像是你和一個流氓在吵架,實質的內容少之又少,對方還洋洋得意覺得自己技巧過人。如果對手恰巧是沒有經驗的新手,或者也是這樣的隊伍,那麼比賽就會變得很難看。

當你打比賽的目的只是贏比賽時,你很容易陷入這樣的極端。

但這只是少數。我自己參加過的比賽,還有看過的大部分比賽,辯手們在為一個觀點辯護的時候,都不只是喊口號抖機靈,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自己的感情的。至少在我所接觸過的辯手裡,絕大部分還是有自己獨立的思考、對比賽抱有尊敬的。和他們一起比賽,不管是隊友還是對手,都是快樂的。


能這麼問,看來題主還不夠極端。

因為辯手就是一群刻意去「偏激」的人。

你所認為的極端,不過是三觀里的缺陷罷了。

我們「不偏激」,你的缺陷就變成缺憾了。


以極端之名,

立嚴密之體,

行擴充之術,

服眾多之人。


混了幾年辯論社,前來回答一下吧。

首先呢,題主說的是對的。因為不是這樣壓根辯不起來。我們該不該推廣轉基因技術?廢話,當然應該推廣技術。春晚帶有歧視色彩應不應該?廢話,當然不對。

如果不是兩個極端,很容易對某一方不利。比如「當今社會是否應該提倡裸婚」,這個題目對反方比較不利,畢竟裸婚的越來越多,這是事實。

所以,辯論真就是兩個極端在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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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這樣的辯論太傻逼。我就只能說他看不懂辯論了。

為啥辯論要有觀眾?觀眾能給辯論提供什麼?

答案是:辯論就是給觀眾看的。

我們不知道你是哪個極端,也許還是中立。我們也知道走極端肯定不對,但這是遊戲規則。我們願意各走極端,將問題的兩面完全剖析,立場,您自己選擇。

至於我們辯手為什麼要走極端。我們特么也不想啊!但辯論賽就是這樣啊!

我們必須從兩個極端開始考慮(有時得切換角色模擬對辯),然後找到最有利於我們的地方,拚命攻擊對方。

而我們收穫的,是比「中庸」更深刻的思考,可以切換立場的思維方式,各種收集有利因素的能力,團隊合作,最後才是辯論技巧和口才。

反正沒人邀我,我自己答著玩(ˉ(●●)ˉ)


那我們不如換一個說法來說,辯論賽是把一個問題的存在的相互衝突的觀點有意的對立起來,從而使這個問題的方方面面得以充分的展現在觀眾面前的綜藝真人秀,而辯論則是在自己一個人或者一群人討論中進行的,對於某個特定問題全方面的思考和解讀。簡單地說,樓主這句話只看到了對立,但是沒有看到正反雙方相互合作從而使一個問題得到了更加深入的解讀的這一面


題主:辯論賽是不是一種極端對抗另一種極端?

:是。

題主:為什麼辯論賽要這樣設計呢?

:出於兩個考量,1,人與人之間出現異議後,有兩種選擇:雙方嘗試去解決異議,或者擱置異議。後者說得難聽叫圓滑,說得好聽,是對對方觀點的尊重。很多時候為了避免衝突,我們會選擇後者,但更多時候,比如需要一起去做一件事時,溝通是必要的,說話的圓滑世故,是不能解決所有問題的。而所謂的溝通,就是雙方去嘗試,尋找兩個人都認同的共識的方式。從過程來說,表現為從各自堅守的相對立觀點開始,向對方的觀點一步步理解靠近,去知道對方的想法,並找到互相能達成共識的邊界,最後達成某一種觀點的一致。

很多工作都是這樣開展的,而辯論就是培養這樣的交流方式的東西而已。辯論賽,就是從開始了解對方的用詞定義以避免所說的不是一個東西,到中途闡述下自己觀點並為之論述,再嘗試合理質疑對方核心的觀點得到對方的回復,得以進一步了解互相的情況,最後推進到雙方對該議題共識層面,得出互相都能認可的結論。

題主:這聽上去像談判,而且並不是每次都能說服的吧?而且人與人爭論,很容易就會面紅耳赤脖子粗的。

:所以辯論賽需要評委,去判斷這場比賽中,你們所做的交換觀點的這個行為,能夠達到的程度是:使得對方「口服」、「信服」還是「心服」中的哪一種。人際辯論的目的是溝通,而不是單純的獲勝。說得對方啞口無言最後冒一句「你果然是打辯論的」本身並沒有意義,這往往代表了面紅耳赤,即使談判桌上同意了今次,也會影響將來。而表示「你說的很有道理,但我心裡還是覺得有點問題的只是說不清楚」,這種看似客氣交流的效果是有瑕疵的,但作為「信服」的層面,還是能基本達到目的的。訓練辯論的目標是最後一種,心服——對方在所有與你所討論的觀點上達成逐步共識,最後認為事實道理如此,有自己之前沒看到的共同利益,而這種利益很關鍵能夠讓自己讓步,而不是因為你秀了把口才而已。

題主:人與人的觀點歧義就一定像辯論賽那樣「從一個極端對抗另一個極端」的么?

:不是的。這是一種鍛煉交流的極端方式而已。比如買房子時,你父母喜歡A房,覺得採光好,你女友喜歡B房,覺得卧室大,「採光好」與「卧室大」本身並不是一個極端到另一個極端,但當你需要選擇時,你只能選擇一個,就像辯論賽一樣。你需要了解兩邊各自的觀點與進退,這是同樣的模擬。你需要做的依舊是找到中間的共識點,讓雙方都滿意,比如你表示A房優越於牆可以適當的敲掉改造,使得卧室大,A勝利(A的辯論方是父母,你其實是裁判,闡述了父母方辯論賽獲勝的理由)。同樣的例子可以在工作方案升遷計划上,生活買菜買電器的選擇中頻繁出現,你只不過一直在「正方」、「反方」、「評委」的角色中不停轉換,闡述自己的觀點、聆聽別人的觀點、最終表述聽誰的觀點,做這三個角色。

另外,為什麼說辯論賽辯題的設計必然是極端的,是因為辯題本身不能像買哪套房一樣,漫無理由的限定範圍。大陸「雙題制」的設計,是符合邏輯中的排中律的。比如「人性到底是本善還是本惡」的討論中,其實有三個觀點,人性是本善的;人性是本惡的;人性是不善不惡的(即善且惡?),而如果正方的觀點為「人性本善」,反方的觀點就擁有了兩個:「人性本惡」和「人性不善不惡」,這就不公平了,沒法打。所以「雙題制」的設計是兩個極端式的:正方人性本善,反方人性本惡,其餘的部分,你們一路共識得打出來就是了。辯題是辯題,其本身並不討論和確定人到底是本善還是本惡,或者亦善亦惡,只給出辯論的立場,確定公平性、可辯性,和方便比賽開展。

題主:辯論技巧越高的人,是不是總是能說話顯得更有道理?

:不是的。辯論的界限是講理的、不能違背科學的,是尊重他人價值觀的。辯論,並不是真的能辯論出真理的,辯論只是依靠理性去討論事情而已,但在生活中,人情、權力、暴力都是不可避免的,辯論解決不了這些問題,它們也不屬於講道理的範疇。而所謂說話顯得更有理,在上述界限內,誰運用的更好,顯得更有理,辯手只是更熟悉方法,但不能就更有學識。

題主:我想想還有什麼要問的。

:我問一句吧:

我想知道,如果說,辯論賽是「一種極端對抗另一種極端」,題主你認為會如何?說明了什麼?有什麼壞處?

我並不是難為你,而是我想說,多問問「what?」「why?」「so what?」,是每次討論任何一個問題時,提問自己或別人都挺好的東西,經常能讓別人更清楚你想知道什麼,提高溝通的效率。

當然,提問的話,語氣要注意嗯=。=


沒有立場的辯論,只是炫技。

抽辯論題目的方式,實際就是先選邊站,再思考,先有結論,再來維護。所思考的,是辯論的技巧,而不是面對題目,自己應有的立場。正著說,可以舌燦蓮花,反著說,可以天花亂墜,這樣的辯論,總覺得缺了點靈魂。

與其說是「一種極端對抗另一種極端」,不如稱之為「各為其主」。


「用一種極端對抗另一種極端」,正是辯論賽的核心價值所在。

你問:應該選我愛的人還是選愛我的人?

真理是:有時該選我愛的人,有時該選愛我的人。

你問:順境和逆境哪個更有利於人的成長?

真理是:對有些人來說,順境更有利;對有些人來說,逆境更有利。

你問:愛情和事業哪個更重要?

真理是:有時愛情更重要,有時事業更重要。

你問:與誰同行與去向何方哪個更重要?

真理是:都重要,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發現了嗎?真理是滑頭的,它永遠不會錯,在兩個極端中間左右閃避。

愛情與事業衝突時該如何處理?愛我的人與我愛的人間該如何抉擇?選擇任何一方,都有對的理由,也都有錯的理由。這,正是人生的真實寫照,謂之兩難。

這個時候,請你告訴我,真理有什麼用?你的抉擇太尖銳,而真理太溫吞;你的處境太現實,而真理太模糊。你的心中或許隱隱有了答案,但由於你的猶疑你的不確定,你被困在原地,不能向前。此時你需要的,不是絕對正確的真理,而是可能會犯錯的極端。辯論所做的,不是為你分辨哪個是正確的選擇,而是幫助你擁有打破困境的勇氣。

你去聽辯論賽。

正方說:去向何方更重要,你的目標由你決定、不會失去,你身旁的人卻來來去去,不會停留。

反方說:與誰同行更重要,正因為身旁的人不會永遠陪伴著你,所以此刻的相伴才彌足珍貴。

正方說:選你愛的人,人應當是自己的主宰,愛情不應當將就。

反方說:選愛你的人,美好的愛情從來不是天生註定,而是慢慢磨合出來的。

正反交鋒,你建立信念。你執劍而立,劈開荊棘,重新上路。

極端,賦予你信念。而辯手,敢於極端。


不太贊同這種說法。

本人BP英辯渣渣一枚,所以觀點上可能偏向BP一點,自由辯論不太了解。

首先,就我辯論感覺而言,自由辯強調的更多是「駁」,而BP強調的更多是「立」。之所以說是立,是因為BP看重的不是你能否通過各種辯論的技巧來把對方辯倒,當然對於比賽而言這樣肯定是更有益的,而更看重你能否在那麼短的時間內建立一套完備的邏輯來闡釋你的觀點。BP的辯題大多是政策性辯題,所以比賽的時候,我們一般從社會背景入手,分析政策提出的原因,結合社會的status quo來談政策提出的意義,然後再層層推進辯證分析政策會造成的影響。而貫穿這始終的原則是來闡釋為何支持或者是反對這個政策。所以辯手更多的是在捍衛自己的立場,而進行POI或者REBUTTAL的目的也並不單純是把對方辯倒,而是來strengthen自己的立場。所以BP感覺對抗性不是那麼明顯,而且更令人折服的不是辯手能夠咄咄逼人地威懾對手,而是能夠通過自己的邏輯與語言來戰勝對手。

其次,不置可否的是任何事物都是具有辯證的,有的時候我們自己辯論的時候可能更傾向於對方觀點,但比賽沒辦法必須從自己觀點出發,進行論述。所以辯論其實並不是兩方佔據兩個極端然後打嘴炮,而是佔據一定的立場後交織地進行滲透,進行辯駁。我覺得這個過程其實是一個相對性的比較過程,而決定勝負僅僅在於哪一方更佔上風,兩方的觀點對於我們對於這個問題進行深入透徹的分析都是有益的,所謂越辯越清晰嘛!

以上。


大概如此吧。反正我見過的高中大學以及跨國辯論賽全是兩伙傻逼拿著兩個傻逼極致的觀點不擇手段比誰更傻逼,並為此爭得臉紅脖子粗。這麼說好像不友善?

真正的辯論應該是關於真理的辯論,真理要越辯越明。而我們常見的辯論比的全是詭辯巧辯不要臉無下限,跟真理無關。


辯論是三方的

諸葛亮舌戰群儒,說服的是孫權

辯論賽,說服的是觀眾和裁判

拋開辯論技巧不說,

辯論本質上是一場對問題實質的討論,目的是全面剖析問題,分成雙方是有利於問題探討的

如果雙方在兩個極端上,就好比兩個比武之人為了立於不敗之地各自站在兩個山峰上大喊,有本事你過來!

而作為位置重要的第三方,我們會覺得,靠。這倆煞筆!


謝邀!

就參加過幾場辯論賽,其實這句話【一個極端VS一個極端】不大對,因為我們採取的策略不是否定對方的論點,而是否定了對方的論據,我們不能讓對方相信他們自己的論點錯誤,但我們要讓他們覺得【哎呀,我這個論據好像找錯了】這種感覺。跑題了嗎?


謝@陳意卿邀,

先說我對辯論的理解。樓上@牛繼業的回答,我反對。他說:

「大概如此吧。反正我見過的高中大學以及跨國辯論賽全是兩伙傻逼拿著兩個傻逼極致的觀點不擇手段比誰更傻逼,並為此爭得臉紅脖子粗。這麼說好像不友善?真正的辯論應該是關於真理的辯論,真理要越辯越明。而我們常見的辯論比的全是詭辯巧辯不要臉無下限,跟真理無關。」

而我認為,辯論恰恰不是真理之辯,因為若有一方持真理,則對另一方不公。也不是技巧之辯,那就流於雕蟲小技了。真正的辯論,是邏輯之辯,抓住對方邏輯的漏洞,不需華少似的快嘴,也能將對方駁倒。

再說辯論賽的過程

辯論賽的觀點是主辦方設置的,優秀的主辦方會選擇犀利而龐大的觀點。但正反方的觀點,是抽籤決定的,並不一定是自己所想、所認同的觀點。一個具有思辨精神的人在生活中不會輕易否認別人的觀點,判定孰對孰錯。因為他們懂得去思考現象背後的多重因素,社會、人性、事件之複雜,豈能用模型量化就得出結論?於是乎,辯手不論拿到怎樣的觀點,都可以去思考其中的道理。然後用邏輯、技巧去打對方。

辯論賽雙方的觀點是一個極端和另一個極端嗎?

不重要。為什麼說不重要,因為這個問題,往往也是正反兩方博弈的一個籌碼。比如問題「社會需要全才還是專才」,正方持需要全才的觀點,就會在一次博弈中把反方的觀點設想成「一個極端」,既社會需要專才,專到別的什麼都不會。然而反方會把自己的觀點儘力的脫離極端,既專才不是專一,而是一專多能。反過來看亦然,反方會把正方的觀點引向極端,既博而不精,正方也會極力脫離極端,既博而取精。

故而,在辯論賽中,雙方都處於一個將對方觀點引向極端,而己方儘力脫離極端的狀態。又如何能說辯論賽是兩個極端的對抗呢?但這僅僅是辯論的一個技巧,一次博弈,絕不是意義所在。


我大學是學院辯論隊隊長,大一到大三,辯論佔據了我絕大多數的晚上空閑時間和周末,應該用在陪男朋友的時間,我都在陪隊友,所以ex當時對我,和我的隊友意見超級超級大。我討厭現在大學辯論的氛圍和水準,但不妨礙我對辯論的熱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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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賽不是一種極端對抗另外一種極端,因為一個辯題必須有可辯性,如果是非黑即白,或者是極端到極端,根本就沒法好好的辯論下去。

所以辯論賽其實是邏輯的比拼。你的論據是否能支撐你的觀點?你的論證方式是否最終推導出你的結論?你的數據是否合理?你的破題立意是否理解正確?等等,而在準備和辯論過程中,辯手以及觀眾,都學到與辯題相關方面的知識。

以現在大多數大學生的辯論水平,玩一些對實際問題討論的辯題是很有幫助的。比如【食品安全問題是A/B負主要責任】、【大學生戀愛是利大於弊/弊大於利】等等,其實看辯題是很SB的,這樣的辯題本身就沒有標準答案,怎麼界定主要?怎麼界定大於?但是,在準備辯題的過程中,自己會查非常多資料,對這個方面的知識有全面的補充。比如我為了準備辯題,我2周了解到的法律知識超過了之前20年,對中國電影發展史、教育等都快速補充學習。而在辯論過程中,一方面是呈現邏輯,另外也是帶著觀眾去熟悉這個領域,讓大家有收穫。

而我討厭【知難行易/知易行難】【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一屋不掃也能掃天下】等辯題,這應該更符合題主說的極端對抗極端,辯出來言之無物,死扣字眼(當時一屋的「一」都給出了3個解釋,尼瑪感覺都成神經病了),蒼白的語言,通篇所謂的邏輯,其實更像是打嘴炮。(當然不乏高手能駕馭,但我沒見到精彩的)


反對樓上許多回答。其實題主的形容不免有些有些片面。辯論作為一種比賽的形式當然是雙方極力爭取勝利,而在這種情況下選手們的任務不是說服對方,因為你不可能指望對方站起來承認你方的觀點。辯論是爭取場下觀眾(更多時候是評委)的認同。此時一味走極端是難以贏得好感的。相反,許多時候要對對方的某些有理的觀點予以妥協。一個有意義的辯題不會有一個確定的支持任何一方的答案。

既然本來兩個觀點都不是完全正確的,那麼直接的「極端對極端」便產生不了優秀的比賽。辯論賽的題目並不都是樓上「斑馬究竟是黑的還是白的」這類趣(dou)味(bi)辯題,更多時候是類似「斑馬身上黑色多還是白色多」這類可以產生比較的嚴肅辯題。

如果題主所說的「極端對極端」指的是雙方辯手堅持極(sha)端(bi)的觀點爭執到底,我是不這麼認為的。但我同意樓上@刑小可的觀點,辯論是通過預設兩方立場來達到平衡。只不過現在達到平衡的目的被弱化了,而大家更關心的是平衡點離哪一方更近。

歡迎各位批評指正我的觀點+_+


A與非A不可同時為真。

很多初學辯論的人看不透這一點,看透了的老油條又掖著藏著不肯說。

辯論沒什麼對不對,給你正方你要打,給你反方你也要打。

是看你能否最大化的演繹出你的立場的合理性,至於到底立場合理不合理,who care?


拳擊賽是用一種暴力對抗另一種暴力嗎?還真不是,拳擊賽就是暴力對抗而已。所謂「賽」就是有規則的對抗。

從形式上看,辯論賽就是在一個問題上兩個極端的觀點的對抗,這是沒錯的。

但是這種有規則的對抗,目的是有兩個:

1、讓人看到兩個極端都是愚蠢的(這個比較糟糕)

2、讓人綜合兩端觀點,明白恰當的視角和評價方法。


作為辯手,雖然不喜「極端」這樣的說法,但是好像不得不承認。只是,所謂的「一種極端對另一種極端」未必不能產生積極意義。真正讓辯手進步的不是別人最看重的辯論賽,而是別人看不見的準備過程。只要用心地打半年比賽,一名辯手的邏輯、思維的深度和廣度、查找和篩選資料的能力、表達能力都會有質的飛躍。當然也不是說辯論賽不重要,不過對我來說,它更像是對我以上各種能力進步的檢驗。再多說一句,辯論賽的極端並不是觀點的極端,而是立場的極端,作為辯手在比賽結束前必須堅信自己的立場,這沒什麼。而往往觀點的極端——詭辯、人身攻擊、打死不承認己方失誤、故意地引導錯誤的邏輯、霸道地打斷對方辯友等行為才是令人生厭也於己無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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