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待男人為了證明對女人的愛,在胳膊上刺LOGO的行為?
有種把對方名字刻上啊
看圖真噁心啊。考慮過我們暈血患者的感受嗎?
我說三個小故事吧?
故事1:我初戀Bf追我的時候,還是純純的初中生。各種塞紙條、寫情書被我忽略掉以後,這個傻逼出大招了。
他寫了封血書給我。。。(?_?)然後可能是打算寫我愛你的,但是實際上是"我 L Y"。估計是寫了我字就發現血不蠻夠了。。。?(′ε` )。。。改寫英文縮寫。。。愛字也筆畫太多了啊啊西吧!
還有一個槽點是,這封信是輾轉了很多人的手才到我手裡的。信封上寫滿了大家看完血書以後的讀後感。。。(簡直就是BBS的節奏嘛)。。。而且百分之八十讀後感的開頭是"我雖然不認識你,但是我想對你說。。。"
說你妹啊。這個少年多年以後,提起這件非主流往事就羞愧得想鑽地洞好嗎?(何況最後娶的還是同校的學妹(⌒-⌒; ) )
我不感動啊。因為我猜測他根本是不小心削到手了,反正流了血了不如乾脆發揮一下。(ーー;)
要不就是當天家裡殺雞了。。。_φ( ̄ー ̄ )
Tips:A:紋身很痛。圖案請簡化。
B:多少是有戲劇化人格在裡面的人,才會做這個事。重要的不是愛,而是為了展示"你看我為了愛可以這樣付出"。(也就是沒有感動對方不要緊,早已感動自己)。但是當初感動自己的劇情,多年後觀看真的會發現非常蠢。 C:一般多發於不懂得控制情緒的低齡低文化人群。 D:他後來發現送我小賣部一塊錢一盒的巧克力,我都笑得比收到血書開心得多的時候,不知道有沒有躲在角落默默啜泣。(論追求吃貨的有的放矢)。故事2:大學的時候有個朋友追我,在左胸口紋了個諾大的英文V。
一年後真的發現追不到以後,默默的在V字後面紋了一小行ictory 。。。哈哈哈。o(^_-)O。如果是薇字看他改什麼啊?!
Tips:A:機智的少年。
B:論英文比對中文的優點 C:犯蠢不可怕,補救得回來就Ok。故事3:我哥哥讀大學的時為了女朋友去紋了個雅字。在脖子正下方的後背上。巴掌大。
畢業後2人分手了。 我哥哥在經歷單身、戀愛、分手、單身、戀愛、分手。。。N個輪迴以後。。。終於重新把嫂子追回來了,現已結婚生子、終成正果。 有人調侃他說,兜了一大圈還是發現"衣不如新、人不如舊"? 我替他仰天長嘆曰:你知道要找個互相看得順眼、又要漂亮、又要能幹、還要名字裡帶"雅"字的女朋友有多難嗎? 不然怎麼解釋?風雅頌?雅俗共賞?或者改成"雕"字?Tips:A。要紋也紋姓。其實我嫂子姓張。你看這一下就收穫了中國一大半人口,對吧?
B:熱戀時別忘記,戀愛只有兩種結局。白頭或分手。 C:紋漢字不要紋得太正楷,抽象化一點。便於修改。進可攻,退可守。故事說完了,回到正題:
其實也就一句話,趕明兒這兄弟後悔了,記得在手背上紋兩個字!中!國!
不點贊不是中國人!^_^自以為感動了全世界其實就弄哭了他自己。
一種自我陶醉。
字好醜。
很原始的情感表達方式,宣示著自己的偏執和不成熟。
不痛么?你爸媽知道這事么?
看到了嗎,這個人只是表白,不是示愛也不是求婚,疼得是自己,痛恨的也是自己,不見得有多愛,只是想表達「憑什麼老子得不到你」的憤怒。
據推測圖中這是一枚無法正視自己好勝心強心裡比較變態並且遭到女神拒絕的DiaoSi所為。如果他能看到我想跟他說,愛別人之前先學會愛自己,不要再自殘了
我的看法就是:那姑娘一定不愛他,否則何必苦肉計呢?
這種男人對愛有一種錯誤的認知模式:愛的深度與本人所遭受到的痛苦程度成正比。然後陷入苦情劇男豬腳的劇情中深深不能自拔。與其說是他愛這個姑娘,不如說是他享受這種受害人的感覺。說不定潛意識中還期望用這種受害人身份道德綁架這姑娘一把。姑娘你可千萬別上當啊!我有個文藝小青年盆友在胳膊上紋了一棵樹,因為要蓋住前女友的名字哈哈哈
膚淺的人就只能在皮膚上作文章
有句老話改改可以這麼講:
太極端的人都太危險,當然您保證得了跟其一樣危險也沒啥問題。一個愛你的男人把「愛你」刻在他自己身上表示他愛你,某一天也可以把「滾蛋」刻在你的身上表示讓您滾蛋。
除了贊同@Roc Ho 的答案以外我還想說:幼稚!
我覺得這更像是小學生中學生所為你們何必一副鄙夷的樣子呢?
有種把對方名字身份證號手機號qq號微博名全都紋上啊。。
從傳統觀念上來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從性格心理上來說:不把自己的生命當回事的人,八成對別人也是一樣。
從長遠考慮上來說:
這樣的人真是圖樣圖森破。等他以後換了女朋友的時候,我看他怎麼解釋。從個人觀點上來說:為了證明自己所謂的」愛「,以為在身體上刻字就可以代表自己的勇氣和執著,以為這樣就能夠讓愛海枯石爛永不變么,真是可笑又可憐。愛之永恆,唯一途徑是把她刻在你心裡。連自己都不愛,怎麼愛別人啊
其實有時候有些人刻血字一部分是自己腦殘為了證明所謂的愛,其實還有一部分是他喜歡這種自殘的形式,只是為這種自殘形式加了一種所謂的理由。我有一個同學(這個開頭我覺得好傻),高中男同學。屬於比較那種黑暗的感覺,崇尚暴力,喜歡熱血的東西,心理有點黑暗。人平時還是很陽光,該笑笑,該調侃陶侃,可是生氣的時候特別嚇人,他平時喜歡玩小刀,甩來甩去,喜歡玩圓規頭,聽同學說以前喜歡割自己,好吧,當時只是聽說,沒看過,所以就笑笑。有一次,他女朋友跟他慪氣,相互不理,這孩子拿圓規頭扎自己的手背,弄的整個手背全是那種一點一點的血滲出來,血腥味很濃,很噁心。班裡誰勸都沒用,說這是我自己的事。班裡人看不下去了,去勸他的女朋友,讓她勸勸他,他女朋友估計也怕他繼續紮下去,就去勸他,後來,倆人就和好了。當時我們背後都說,這樣的人太嚇人了,做普通朋友可以,做男女朋友就算了吧,要不然來這麼一遭,誰受得了。搞不好就反社會了,搞不好他哪天萬一受不了他女朋友分手就把她女朋友給殺了,再把自己給殺了。後來情況是,他還在手臂上拿小刀割了一個所謂愛的證明。再後來,他倆一吵架,他就自殘,每次都是血跡斑斑,一開始大家還上去勸他何必呢,後來次數多了,大家都知道他喜歡自殘了,也不敢勸,怕他爆發,大家都很怕的說。高中畢業後,他倆分手,好像互相折磨了好久,在他面前都不能提那個女生,前一秒提,後一秒就變臉色,好像分手的那段時間自殘更加嚴重了。其實以這種形式證明的所謂的愛,其實他本身心理就不是多光明,平時或多或少喜歡割手,在身體上劃這劃那,只不過這次找了個借口而已,被這種人喜歡上其實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指不定他哪天就要在你身上刻一個所謂的愛的證明,分手也更加難。
我想說這種紋身只會讓女人感到噁心,要刺麻煩刺的酷一點,這樣只是用愛為借口自殘同時綁架對方
這是一種道德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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