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天津師大宣布學生自組織「種太陽」支教非法?

今天下午題主在朋友圈看到有同學發布這一消息。此消息由天津師大的學工老師動員黨員和學生幹部在各班級群里和朋友圈擴散
據題主所知,種太陽是天津師大的學生自己自發創辦的公益組織,這次突然被宣布為非法組織,不知是何原因
另外,學校以這種方式宣布一個組織非法,此行為本身是否合法?未經審判是否可以直接宣布非法?
在公安部備案是一種什麼樣的性質,如何查詢或者解除、申訴?
對學生會有什麼影響?

種太陽相關資料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Tk2MzYyMDgw.html?x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1

6月3日23:50補充問題描述
種太陽助學行動聲明
2016-06-03 種太陽助學行動

致各界關心種太陽助學行動的朋友:

2016年6月3日下午,一則短短的「通知」迅速蔓延空間和朋友圈,種太陽被打上了「非法組織」的標籤,特此,種太陽助學行動面向各界朋友做出聲明。

種太陽助學行動成立於2010年,每年均有2-3支隊伍參與暑假夏令營支教活動,支教是由社團成員自主報名,支教前隊員務必徵得家長同意並簽署安全協議書,我們也會為支教隊員購買保險。支持我們支教行動的基金會有益微青年、北京桂馨慈善基金會和西部陽光農村發展基金會等。

我們平時會有各類公益活動,現有與天津市少兒圖書館、天津市宜童自閉症學校以及必勝客綠色小超人等項目的合作,各項活動均是與合法機構的合作,並贏得了合作方的認可。

針對本次事件,種太陽助學行動會儘快和校方進行溝通,希望能協調一致,給大家一個合理的答覆。

種太陽助學行動


我是太陽的後裔!
參加了種太陽助學行動2011年暑期支教活動、2012年暑期支教活動。
畢業後,又參加了2015年暑期支教活動。
2010年,我大一,是一幫學長學姐寒風裡舉著牌子納新,進的種太陽。大學生如果不去關心社會問題,目中無人,怎麼能明白,研究和學術的目的就是為了這個世界而服務。
經過數輪專業培訓,於2011年暑期,首次開展鄉村支教活動。初創期,且行且思,雖不完善, 但從不敢懈怠。也有對短期支教的各種反思和反問,也有因各種推諉,無法成功在學院學校註冊,但從未踟躇不前。因為,行動,力量或許微弱。但不行動, 你連思考都是空洞的。
2012年暑期,我沒有大一的急功近利,不再想著一定要帶給孩子什麼知識,什麼新奇的東西,我知道,陪伴和真實的自我才是我能給予的最寶貴的東西。我們一起在校園裡認各種植物,我耐心的聽孩子們說家裡田裡的各種雜草,還有家長告訴他們的傳說故事,我們給他們建鄉村圖書館,豐富書目,培養他們閱讀和查閱圖書的習慣。我們能給的,更多的是引導他們自己去開啟閱讀的大門。與西部陽光和桂馨書屋的合作,也讓我學會了如何上好一節閱讀活動課,如何更好的組織孩子們的課堂活動。跟全國各高校的大學生社團一起溝通交流暑期活動中的收穫與思考,參加春暉論壇,汲取公益養料,促進了我們的成長。
2013-2014畢業,暫別種太陽。
2015年暑期,我已畢業工作一年,就是一名教師。我無比感謝種太陽助學行動給我的一切。也想念孩子們的笑臉。再次參加暑期支教活動,看到更加精彩的暑期夏令營設計。給他們講科學課,陪他們打乒乓球,陪他們慢慢成長。
當然,中間也有艱澀的時候,有小夥伴迫於學院老師的壓力,不得不退出了支教活動。惋惜但也能理解。但我也一直在想,如果,我沒有這些經歷。而是唯唯諾諾的做千人一面的「好孩子」、「好學生」。到畢業時,我真的能收穫一群真誠相待的朋友,幾年無可磨滅的經歷,關注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簡單思路嗎?
每當我對這個世界的好奇和探索,被所謂的「關心」,「愛護」,「為了你好」以及到後來的「後果自負」,被這些東西給磨去了。那麼我很早成為我所討厭的那種人吧。蠅營狗苟終日,唯唯諾諾一生。
原來,你可以不必要成為別人眼中的誰,歲月會讓你成為你真正想要的自己。


如果「種太陽」是所謂"非法組織",我先請求備案的「公安部」先把我抓起來,因為我當過「種太陽」的部門負責人。或者向廣大學子給出「種太陽」非法的證據。否則這就是一場莫須有的判決,就不能服人。
儘管希望已經渺茫,儘管污衊已經進入幾萬人的眼眶,我相信「種太陽」不會是那隻待宰的羔羊,會拿出充分的「合法」證明。
——前言
在如今的大背景下,通過網路渠道徵求廣大網民以求證明一些事,實在是最不明智的選擇。一來屬於頂風作案,很容易被貼上造謠作亂的標籤(事實上往往「莫須有」地就被合法地「非法化」了);二來,一個堂堂正正的人為無端的誣陷辯解,這本身就是屈辱和悲哀。
但,與辯解的屈辱相比,沉默意味著更大的屈辱。所以,我要說話。

1、沒有註冊的學生公益組織VS非法組織,且是公安部備案的「經調查」的非法組織。
我想請你們公布調查證據。

其實問題主要在於種太陽沒有在學校註冊,沒註冊的原因又在於校方不同意。(是害怕承擔責任?我們二十多歲的成年人了,難道辦點事就笨到隨便就能把自己弄死的地步嗎?因噎廢食)發展到今天,突然給扣個「非法組織」的帽子,而且單方面向全校師生作出宣布。學校忍了這麼多年沒有下手,是希望我們可愛的青年能自己醒悟吧,可謂用心良苦。但是解決問題的方式簡直太草率了,翻手為雲覆手為雨:水村山郭酒旗風,錯殺何曾惜人命。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冤案煙雨中。不能不說沒有得到官方認可是種太陽的一個根源性失誤,但僅僅因此就非法了?

2、想像踩死一隻螞蟻一樣,毀滅幾代優秀青年的血和汗。

從建立到如今,種太陽經歷了多少辛酸,往往做賊似的悄悄工作。不支持沒關係,青年學生的創造精神是多麼的偉大!用他們的勤勞和智慧,戰勝了陰霾,取得了成就,獲得了聲譽,贏得了信賴。而今天!幾行文字,隨手一發,就把種太陽化成妖魔,就全盤否定了這麼多年、這麼多優秀青年的付出和心血。瞧,否定一件事是多麼的容易。

3、誰讓你為人民服務了,你合法了嗎!你能證明你是你媽生的嗎?告訴你,種太陽的人,你的青春是非法的!


4、西部陽光基金會、北京桂馨慈善基金會、北京EV青年公益發展中心、華橋基金會
——這是種太陽的合作方,都是得到官方認可的機構。可以查。

5、一想到無數可愛的青年看道這條官方信息的反應,就難過:哎呀,又發現一個潛伏的違法機構。真可怕!

是啊,真可怕。受迫害妄想症患者的夢,要做到多久才能醒?


我是天津師大畢業,碰巧也是種太陽早期的成員。作為一個參與者,來說說種太陽的一些來龍去脈。
起初,種太陽助學行動,是由幾個歷史系的學長們草創。他們是第一批。而我在第二批加入種太陽。第一批的學長們,支教地點的選擇,是由北京桂馨慈善基金會提供,該基金會,

(來源於百度百科)北京桂馨慈善基金會是2008年在北京市民政局註冊的非公募基金會。主要項目包括:桂馨書屋、桂馨科學課、桂馨鄉村教師支持等。種太陽參與最多的是:桂馨書屋項目,即每年給支教地送三百冊圖書,三年為一期。辦一個小型的鄉村圖書館,並給當地的孩子們上半個月的課程。課程多為音樂,體育,美術等。

第二年,也就是我加入的那一年。基於我們對短期支教的反思,我們打算把支教,變成一種農村夏令營的形式。恰好,又跟北京西部陽光農村發展基金會相聯繫,又得到西部陽光的資金贊助,西部陽光是一個關注農村教育和問題的一個公益組織。
(來源於百度百科:北京市西部陽光農村發展基金會成立於2006年5月,是致力於改善西部農村教育和促進社區發展的民間基金會。該機構是USDO自律吧的成員機構)

這基本上就是種太陽發展起來的軌跡,其中有一次向學校申請社團,但學校都以各種理由,不允許註冊。大學期間,種太陽決定打開做公益的思路,不停留在農村夏令營,而是在校內也做公益,於是就有了另外一個:種太陽書屋。種太陽書屋是經過學校註冊的。


從第一批開始,種太陽已經走過好幾個年頭,至少完成了三個鄉村圖書館的建設。我們不清楚,是否對教育產生了影響,甚至作為參與者,我也不清楚,能否對小朋友們產生怎樣的影響。但我知道,圖書館,就在那裡。我知道,小朋友們借走書時,眼裡閃著光芒。我清楚的明白,只要書在那裡,希望就在那裡。

種太陽做的就是這樣點滴之間,不起眼的小事。談論教育,批評教育,都異常容易,但真正的做點實事,又談何容易。

我不想去爭論,也無意去指責不實的轉載,雖然我有權,並且想要指責。但,我只是想說,教育者自身不去思考,而是做宣傳的工具?

我不願稱這樣的人做老師。


我是題主,6月3日下午,突然在朋友圈發到消息,非常詫異。

之後和一些師大的同學一起探討了一下這件事。本來我只是想了解一下,並不打算做什麼。

一是因為已經畢業兩年了,二是覺得無能為力。

後來聊著聊著,余老師說要「發聲」,於是我就提出去知乎提個問題吧。

在提完問題之後,我也表明了自己的態度:

下午在朋友圈看到有天津師大的學妹轉發「【轉自師大學工辦】同學們:近期,有個叫「種太陽」的社團在我校招收學生參加所謂的支教服務,經調查,該社團屬於非法組織,已經在公安部備案,大家一定小心謹慎,切勿參與!大家互相轉告!」這一消息簡直令人震驚!!!完全是一派胡言!!!
我作為一個畢業兩年的老學長,在此作證。種太陽絕對是一個優秀的、學生自發組織的公益團體,近年來支教、辦書屋,做了很多貢獻。對於天津師大以在未經過法庭審判的情況下就以一種非正式方式散布該組織為「非法組織」這一行為表示質疑和抗議。
對於師大學工辦老師對該組織及相關同學的詆毀和誹謗表示遺憾。
在此我呼籲所有天津師大的校友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希望天津師大公開公正的對待同學們。

在後續的討論中,我和幾位同學對於這件事的判斷及應對方法出現了一些分歧。

同學認為:

1.既然學校宣布種太陽為非法組織,那我們應該去研究一下法律。先嘗試通過法律條文證明種太陽並不「非法」。但是,如果種太陽的確「非法」,那隻能承認理虧,再想辦法尋求合法化。

2.學校是出入好心對在校學生進行提醒,而且種太陽本身不符合規定,學校學工辦發布的言論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非法」和「公安部備案」等字眼並非我理解的那樣嚴重。

對於第一條,就應對的態度而言,放在一個正常法治國家中,從法律入手去解決,完全應該。

但是在我們這裡,如果我們去研究一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高校學生社團管理暫行辦法》,就會發現,不論你把種太陽定義為社會團體還是定義為學生社團,都違反相關規定了。並且,還可以發現,即使你按照相關規定註冊了,如果想給你加罪名,也是可以加上的。這個管控體系本身就有問題,有什麼問題,大家可以去看看相關條文,了解一些事例。(在此,我要聲明一下,我不希望國家對社會團體和學生社團的管控,以及相關問題、話題與這次事件有任何關聯。)

另外,據我所知,種太陽在創辦初期,也曾經嘗試走學校內的註冊程序,但是因為某些原因,未能成功。這也從另一方面說明管控體系本身的問題。

所以,在法律框架內去看這次的事件,我們只能承認學校對了,種太陽錯了,然後呢?再去尋求合法化。

先放下以後怎麼辦這個問題不談,這個時候,我們再去看看朋友圈轉發的那一段文字,這種所謂「通知」對種太陽及種太陽的同學們是否公平公正?

如果一定要按照相關規定去細扣,種太陽的確違反了規定。那麼學校就可以通過老師和同學們的個人微信和朋友圈去散布、宣布種太陽為非法組織嗎?並且加上「公安部備案」等字眼?

我們要知道,中國所有的法律中都沒有關於「非法組織」的定義,我們只能根據字面意思和常識理解為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組織。而對於缺乏法律知識的人來說,會根據平時聽到的「非法集資」、「非法經營」等概念來理解「非法組織」,很有可能會認為這是一項極其嚴重的罪名。而「公安部備案」更是聳人聽聞,我至今沒弄清楚是什麼意思。只能理解為事態很嚴重。公安部已經盯上這個非法組織了。

基於這種理解,我覺得這種言論已經給種太陽和同學們潑了一秋水湖的髒水。甚至於我看到朋友圈一些「不明真相」的同學,猜測聯想到該組織「打著支教的名義販賣人口」。如果這樣傳播下去,那種太陽是跳到秋水湖裡都洗不幹凈了。

所以我認為朋友圈傳播的這一段話,內容有很大的問題。而且通過朋友圈和微信群來傳播,這一途徑本身也有很大問題。既然是牽涉到法律層面上的問題,為什麼不是由相關機關通過正式渠道(即使是學校網站或者官方微信公眾號都可以啊)來發布,而是編輯了一段文字在複製粘貼,萬一有人在中間修改或者添加了其它信息,那豈不是後果不堪設想?

綜上,我總結一下我的看法。

1.法律條文網上搜的到,大家可以去看看。根據法律條文,種太陽的確錯了。試圖在法律框架下解決問題的,可以靜觀其變了。

2.學校學工辦穿出的這段文字和這種傳播行為本身,很不友好。影響非常壞。給種太陽和同學們帶了非常壞的影響,是懷有惡意的詆毀和誹謗。

3.目前的當務之急是,鑒於學校採用這種方式和言辭來對待種太陽,在學校不會公開道歉的前提下,我認為我們應該讓更多的同學知道種太陽的真實情況,還同學以清白。用一種我不太喜歡的方式表述:這是一場輿論的鬥爭。如果在校的同學不好去發聲,那我作為一個已經畢業的人,可以去說。

4.對於種太陽未來是否繼續下去,如何繼續的問題,那是另外一個問題,不是現在的重點。我對此不願多說,但是可以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另外,扯遠一點,如果說學校通過某種會議或者調查(如聽證會)發出正式的文件宣布非法,或者說公安部門介入調查,甚至於法庭開庭審判了,然後宣布非法。那麼我們或許可以找律師去解決。但是學校直接付諸於輿論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正如憲法沒辦法保護劉少奇免受紅衛兵的批鬥和毆打一樣。如果我們靜觀其變,幻想著拿法律條文做為應對此事的準則,那等於種太陽為非法組織的惡名已經坐實。

關於此事,種太陽是否能夠存續倒是其次,我最擔心的是,同學們(尤其是檔案中)背負一條參與非法組織的記錄。那以後怎麼混?除非……

還有就是擔心周圍的同學和朋友、家長知道了這件事,不明真相的他們不論是對種太陽和同學們有批評、嘲諷和質疑還是擔憂,都會對種太陽和同學們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


錯誤的判斷形勢,尤其是過於樂觀的判斷,是很要命的。歷史並不遙遠,當人家決定要下手的時候,要麼上去干,要麼躲,一廂情願的想法只會死的很慘。

希望沒有我想的那麼壞吧。

在這個瘋狂的時代,我幾乎習慣了以最壞的情況去考慮問題。但願這只是低級官僚的失誤,而不是學校官方乃至它身後的龐然大物的作品。

不過,據我後來的打聽與了解,那段文字的確不能算是學校的官方通告。最早可能是從學生處或者什麼地方傳出,他們的意思可能是想表明:這不是學校組織的,要是出了事別找學校麻煩。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基本上不用擔心同學們的安危了。

但澄清事實還是非常必要的。


我也參加過種太陽農村支教活動,而且是參加了兩期。雖然畢業了兩年,但是,這個公益組織卻給予我學校無法給予的經驗和能力!如果你問我,大學四年,我有什麼可圈可點的地方,那我只能告訴你:我參加了種太陽,建立過農村學校圖書館,帶著留守兒童玩!在草叢中講解生物知識,在石頭堆里談談物理,跟鄉村的小朋友一起辦趣味運動會……


學生自組織被學校和黨委敵視不是習以為常的嗎?


之前在學校社團,學校說開會要辦什麼積分制,無非就是想通過所謂的積分控制住社團。大學是一個自由的地方,不是意識形態的宣教所,更不是某一些人控制學生的地方,陳寅恪先生給王國維先生寫的那篇碑文中就提到「惟此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曆千萬祀,與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那時的大學精神現在到哪去了?大學生作為一個成年人有權利去選擇,而不是躲在象牙塔里給學校背書。
這個組織我不太清楚,但是學校如果認為它有問題,可以出具一份完整的研究報告,一條一條說明它的問題,而不是一言以蔽之。
兩會上國家總理都要作政府工作報告,難道這個事比一國的事情好複雜嗎?


不邀自來,在天師大混過社團的要是沒被黨團兩宣列在過黑名單,那怎麼叫成功?在天師大,學校說的話,聽聽就完了應該成為所有學生的常識,不然因為價錢談不攏把所有商戶趕出學校,取締電瓶車這些事早就出大事了好嗎,所以這件事就繼續當學校放屁好了。


作為一個別的學校的社聯人來答一下。


【以下答案不討論這個社團的實際情況,只作為一個社團的服務者與管理者答一下】

比如我航的學生手冊上就對學生社團進行了明確的規定,社團要按照時間按照要求進行註冊,想要成立新社團需要安排流程答辯。以上是學校團委對於學生社團的基本管理。

首先區分一下是不是學校官方的社團的區別。如果學校承認一個團體為合法(符合規定)的學生社團。那麼相當於學校要他背書一部分,學校允許學生社團招生,允許社團借用教室和各種場地,允許社團組織活動,擺外場。所謂「非法(不符合規定)」的社團肯定是不被允許這樣的。就好比不可能隨便一個社會組織都能進入學校做活動一樣。既然社團經過了註冊,服從學校的管理,那麼當社團出了問題,學校也是要負擔一部分責任的。

那麼如果這是一個沒經過學校承認的社團,而他利用學生社團的名義去做很多事情是不合理的。學校進行明確的告知也是應該的。比如北航之前出現了一個【聖經研習會】,我們社聯就在各平台上公告這是一個沒經過註冊的「非法」社團。
所以 如果這個社團在學校沒有經過類似的合理的程序註冊那麼當然對於學校來講「非法(不符合規矩)」

我覺得如果這個社團不以一個學校合理註冊的學生社團的名義進行活動,那麼社團管理者對其是沒什麼管理的點的。


至於學校允許不允許這種未經註冊的組織活動那就是看學校的了。結社自由這種事情,不是我們學生能夠決定和討論的。


貴校是著名的喜歡禁止一切學生喜愛的東西(特別是社團)的高校。
貴校禁了種太陽是壞事,全校發通知告知種太陽非法是好事,終於更多人知道這個有趣有意義的社團了。(難道貴校通知除了這之外還有別的作用?)
至於「公安部備案」和「非法組織」,也不知道貴校學工老師知不知道什麼叫「公安部備案的非法組織」。
誰主張誰舉證了,你說我是非法組織不舉證,那我說你SB可以么~
哈哈,還有一種可能,非法組織指的是「非法人組織",學工老師法律學的太好,他知道中國法律還沒明確規定過非法人組織,所以我說你是你就是。
背景資料:天津師範大學始建於1958年,在中國民航大學「異軍突起」之前,是天津地區的「黨性」最好的高校,行政作風以保守著稱。作為學校和公安部「非法組織」的負責人之一,希望註冊社團時,聽到最多的一句話就是「我們不做天津第一個把你們變成正式社團的學校「,你們先在天大南開註冊成功再說,什麼天大南開沒有?那不關我的事~


電子科大愛之翼支教隊,實名支持種太陽支教隊。

我們,都是種太陽ers。


雖然學校做的過於武斷一些,希望雙方接下來可以好好溝通一下,學校也在激勵學生們創新,我也沒見到有阻撓,學校更多的以保護學生角度來考慮,一群人都在說這個組織的好,意義多大,我絕對雙手贊同,但安全問題解決預案有嗎?保險有嗎?如果有的話那還好點,沒有的話我建議趕快給每個人上一份。不要因為這些就去說一個學校,去說一些老師,每個人考慮問題利益出發點不一樣。要相互理解。吃飯大學的初中生


天津師大的校方每次閃亮登場都是那麼地滑稽。


路過。因為不了解情況不敢對這件事妄下定論。
說點關於救濟的題外話:
我就是想問問是學校對這個組織(或是社團)公開有過不當的言論?還是警察局那邊?
具體的有沒有什麼,比如他們做了哪些措施?

如果涉及到行政機關執行公務 這事就好辦了。
不服直接複議。維持就起訴。反正是他們舉證。

還有 如果是學校乾的。能找到相關負責人的話可以說侵犯了名譽權。(組織也是可以有名譽權的)直接民訴。走行政訴訟可能不太容易。


速派家修發力公益、號召市民「關注白色垃圾、保護城市環境」


各位,好幾天過去了,我想知道後續。


師大是一個集齊以「學生安全」為宗旨的學校,這是說的好聽的。不好聽的就是怕麻煩,怕事。小至團委的報紙談了五四,以及我恩師去世後學生自發組織紀念,都擔心會有事要插一杆子。


不知道怎麼說 11級漢語言文學學生張雅銘 以前的種太陽成員 只希望學校在發表這種下定義的言語時請提供證據。權威不應該拿來濫用,也希望大家能夠有一定的分辨是非的意識。還有就是希望給現在的種太陽小夥伴一些力量,做好自己的事,出現這種問題努力想辦法解決,不要氣餒。有一些評論有提供了一些解決的建議,可以參考一下的。加油!


作為這個社團的一員,雖然我沒有參加過支教活動,但是看到學長學姐們做過的努力,覺得學校真的是不太講道理。我們參加這個社團不是為了加分,所有人都是想奉獻自己一點力量。周末去圖書館做志願者,去關心自閉症兒童,暑假去支教,大家為了支教做了多少次培訓,花你學校錢了嗎?而且難道沒有為你學校賺得聲譽嗎?我們做這些活動影響了學校什麼?就算你學校有自己的道理,在發布這種聲明之前,為什麼不和社團的負責人先進行交流,單方面向全校同學宣布這個社團非法又不說明理由?只發布了這麼一條什麼都沒有說明的聲明。公安部備案?因為什麼事情備得案?公安部這麼閑嗎管你一個小小的社團,就算真的有錯,是某些社員的錯還是這個社團的錯,難道不應該向大家說清楚嗎?學生難道沒有知情權嗎?這不僅是對這個社團的不尊重,也是對所有學生的不尊重。今天是種太陽被封殺,明天呢?後天呢?學校的社團的存在還有什麼意義?反正學校一句話你就不合法


誰要是再給這個XX學校洗地 他腦子絕對是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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