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吃狗肉的理由是什麼?

我這個問題如果描述不當的話可能會引來各種愛狗人士的痛批,所以在準備批鬥我之前請大家先看一下問題背景
首先嚴正申明我個人不吃狗肉,只是對一些反對吃狗肉的人所提出的理由有所疑惑。
1.「殺狗太殘忍了,吃狗肉的人沒人性」類似的理由經常出現,而說出這樣理由的愛狗人士不全是素食主義者。那麼問題來了,說殺狗殘忍的人還照樣吃雞肉,牛肉,豬肉等等,那殺這些雞殺牛這些動物就不殘忍?
2.「狗是人類的朋友」這是第二個理由。反過來想,對於吃狗肉的人來說顯然沒把狗當做朋友,而這個社會也沒有說「人必須把狗當朋友,不然就是犯罪」。從這個角度來看這個理由還是站不住。
因此,愛狗人士痛批吃狗消費者這一行為是否能理解為妨礙他人的自由?對於吃狗肉的人窮追猛打是否屬於多數人的暴政?
PS. 我希望大家能夠理性看待這個問題,用理性的答案寫出理由,而不是分享和自己寵物狗的心靈雞湯,就像我說的,對於沒把狗當做朋友的人來說寫和狗的故事這種雞湯沒有絲毫說服力。


首先本人狗粉,動保愛好者。在我們的角度說說我們為什麼反對吃狗。
反對吃狗原因有以下幾點:
1,生命是平等的,但有些生命更平等。特別是大的社會氛圍將狗作為伴侶動物給予其不同於雞鴨豬等動物的社會地位,使得食狗者的行為與社會思維潮流是相悖的。就像小學生們上課看到課本上狗狗與人玩耍的配圖,轉眼卻看到狗販子將狗褪毛切塊丟到鍋里。這樣的反差是普通人特別是狗粉們都難以接受的。
2,出於危機意識。狗肉市場沒有管理!大部分端上餐館餐桌的狗肉都是偷來的或者是抓來的。允許狗肉市場存在,無疑對自家的狗完成了威脅,因為你不知道何時自己家的後就被毒鏢射中帶進餐館,就像前幾天有對母子在黑狗車上看到自己家狗,那種心情十分煎熬,消滅這個市場也是保護自己家狗狗的安全。
3,狗肉市場中犬只大部分的都是被虐殺後端上餐桌,沒有給個痛快的,運輸過程也很不人道,一般的流程都是棍子打死,或者直接活著火烤退皮。如此的處理過程更讓普通人特別是狗粉難以接受。

還有其他的原因就主要是我們狗粉者的個人情感了。還是因為是伴侶動物的原因,狗粉對狗給予了十分的精力與愛,狗被馴化的也和主人十分默契,出於愛烏及烏的心理,狗粉肯定不希望狗入人口。

我個人是尊重不喜歡狗或者對狗無感人贊同吃狗的態度的,但如今的狗肉市場亂想橫生,就是為自己的健康也最好不要吃,運輸過程條件差,從狗車救下的狗中犬瘟,細小腸炎發病率極高,寄生蟲也多,這樣的狗肉你敢吃?


國家無狗肉檢疫標準出台,所謂的檢疫是犬產地檢疫,即活的狗離開飼養產地進行的,依據法規,犬類證明是一隻一證。飼養場申報檢疫的,應提供養殖場《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和養殖檔案、相應疫疾病實驗室檢測報告,個人申報檢疫的,應出示狂犬病免疫證明及相應疫疾病實驗室檢測報告。其中調運的貓、犬狂犬病免疫期應超過21天。以上材料均要求一隻一份。可從工商局企業信息查詢肉狗養殖全省也就三、四家,廣西全省就一家今年8月份註冊的,狗的來源成謎。題外插一下高速攔截的狗在幾天內相繼死亡,也就是說狗已經帶病...你們吃的還好嗎。


你吃過菜么?


首先,我不吃狗肉,也不反對吃狗肉,我只是想解釋一下為什麼有很多人反對吃狗肉。

第一點要確定的是,反對吃狗肉是沒有理性的理由的

  • 吃狗肉是否合法?合法。
  • 因為消費狗肉所以偷狗數量增加?偽命題。
  • 國家沒有出台狗肉檢疫標準。

我還想替反對者想出第4個理性的理由,但是很遺憾我想不出了。從理性的角度來說,吃狗肉、販賣加工狗肉,行為合法。至於偷狗問題,首先不存在證據證明狗肉的消費跟偷狗事件的數量有什麼直接的聯繫,其次,即便它們是正相關的,你也不能因為一個東西的需求量高而被盜就說需求本身是錯的——錯的只有盜竊行為而已,就像你不能說別人穿得太騷活該被強姦。至於狗肉檢疫的問題,那傷害的是吃狗肉的人的利益,而愛狗者考慮的是狗的權益,這根本邏輯不通。

那麼反對吃狗肉的人到底是出於什麼考慮反對吃狗肉的呢?只有一個原因,就是情感上不能接受。

無論是支持者還是反對者,都喜歡用類比的方式來論證自己的觀點。但是他們大多沒有說到點子上,我就借用他們的例子來說明一下吧。

1.荔枝狗肉節,荔枝這麼可愛,你們怎麼吃荔枝?(支持者)
這種屬於明顯的抖機靈答案,也算是抬杠的一種,但是例子本身其實卻不全錯。狗是生物,荔枝也是生物。狗可以吃,荔枝也可以吃。你可以認為狗可愛,那我也可以認為荔枝可愛,何錯之有?

2.穆斯林不吃豬肉,那他們讓你不吃豬肉你樂意不?(支持者)
這個跟愛狗人士不許別人吃狗的情況十分相似,算是一個好類比。但是仍然存在問題:穆斯林不吃豬肉不是因為喜歡豬而是因為討厭,這跟愛狗人士的行為動機是相反的。所以,這個例子也不完美。

3.狗可以吃,那你怎麼不吃人呢?(反對者)
這是愛狗人士經常用的一個類比。這個類比有一個致命的漏洞:吃狗合法,吃人不合法。但是,這仍然不失為一個好例子,因為無論是狗還是人,都與人有感情上的互通,所以這個類比是能說明問題的。

到這裡其實我可以直接回答題主的問題:為什麼有人反對吃狗肉?因為感情上接受不了。為什麼感情上接受不了?因為他們跟狗有共情。


所謂共情,就是同理心。狗作為一種被馴化了的哺乳動物,與人之前有感情互通,人能夠一定程度上地感受狗的感受,這是十分正常的。由此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愛狗者會如此反感吃狗——他們與狗有共情,那麼從情感的角度來說,吃狗就相當於吃他們自己(只是程度上更低),而他們當然不能接受自己被人吃掉。到這裡,我已經回答了題主的問題,只是還沒有解釋清這背後的矛盾。

那麼我就倒回去,接著講第三個例子,吃人的問題。吃人與吃狗當然不同,因為吃人違法——但是我壓根沒打算討論合不合法的問題,因為顯然愛狗者與吃狗者的矛盾不是一個法律問題,而是一個道德問題。提出第三個類比的愛狗人士,其邏輯是:吃人是不道德的,當然吃狗也是不道德的。那麼,吃人是否如提出第三個類比者所想的那樣,於道德上不義呢?是,也不是。究竟什麼樣的行為是非道德的行為呢?簡單來說,當一個人的某個行為或對事物的某種觀點與你不合時,你就會感到不愉快;當一個人的某個行為或對事物的某種觀點與整個社會不合時,那他就違背了社會的道德準則。人要尊重其他人的生命,這從理性上來講是社會存在的基礎,從感性上來講是一個幾乎(這裡的「幾乎」是非常接近100%的「幾乎」)所有人都認同的準則,因為從共情上來說,誰都不願意被殺、被吃,自然也就不願意看到同類被殺、被吃。在這種情況下,你殺人吃人,就違背了幾乎所有人的道德觀,那麼你就是道德上做了錯誤的事。但是,這樣的對生命的尊重,並不是在歷史上的每一個時期、每一種具體境況下都存在的。舉個簡單的例子,羅馬的角鬥士,被放在斗獸場里進行生死搏鬥以供人取樂,這在今天看來十分殘忍,但是在當時的社會卻並沒有什麼問題——究其原因是當時的人沒有眾生平等的概念,沒把奴隸當人,但是我這裡不打算討論人權問題——總之,在當時的人們看來,在某種特定情況下(即對象是奴隸的情況下),殺人是沒有問題的,生命沒有那麼值得尊重。

我為什麼說這些呢?我不是要說殺人沒有錯,不是這樣的——我是要說,道德問題在不同的時代和地區都有著不同的標準,而道德標準不存在真理。它是動態的,是會隨著人類社會形態的演化而不斷發生改變的。

甚至在同一個時代,同一個社會背景下,不同人群也會有不同的道德準則——讓我們來看第一個類比,荔枝的問題。為什麼荔枝的類比是一個荒謬的類比呢?因為大家都清楚地知道,荔枝是植物,植物跟人類的生物類別差得太多,人類是無法對荔枝產生同情心的。但是這個類比一旦不那麼極端,比如說——我們拿牛來類比,那就十分恰當了。牛也是哺乳類動物,也與人類有共情,只是它不作為寵物存在於人的家裡,所以這種共情比起人與狗的共情來說,要少得多。這也就是為什麼人們會反對吃狗肉,而除了素食者和印度人以外從來沒有反對吃牛肉的。

可惜的是,從牛到狗到人,牛與人的共情太少,可以吃;人與人的共情太多,不能吃,這都成為了大家的共識。而狗,有的人愛,不吃,有的人沒感覺,吃,這就產生了矛盾。前面已經說了,人們不光會認為那些給自己帶來不愉快共情的行為是非道德的,連那些支持這些行為的聲音在他們看來也是不道德的——比如說,我支持一個殺人犯的行為,你就會覺得我是不道德的。至於為什麼愛狗者看到這樣的聲音會憤怒,那又是因為共情了——同樣是人類,你我之間怎麼能觀點不一致?於是,矛盾就更激烈了。

但是話說回來,愛狗者對吃狗者及其幫眾(非貶義)的這樣的指責是否合情合理呢?答案是肯定的,但我不建議這樣做。所有的矛盾和紛爭不都是來源於利益和觀念的衝突嗎(當然觀念得到支持也屬於廣義的利益)?愛狗者的攔車、打砸行為固然不合法,難道罵也不許罵么?每個人在自己的道德準則與他人不合的時候,都是有情緒的,有情緒就會發泄出來,合情合理,別帶人身攻擊就成。但是我們反過來看,愛狗者的反對聲音是否那麼有底氣呢?並不是。我們來看第二個例子——穆斯林不吃豬肉的類比。穆斯林不吃豬肉是因為他們的教義,而教義本身就是一種道德準則。他們有沒有指責吃豬肉的人?沒有。為什麼?因為「不吃豬肉」只是教義所規定的準則,而不是普世價值,他們清楚地知道這一點,所以不會來打擾你吃肉。但是很多愛狗者誤以為,所有人都與狗有共情,或者說所有人都該與狗有共情——這就是自作多情了。不吃狗還遠遠沒有成為全中國人的通識,根據上面我提到過的定義,那麼我們不能直接說這個行為是「錯」的。也許反對吃狗的比例有60%,也有可能是30%,這都無關緊要——只要這個數值沒有接近100%,我們就不能認定這個行為是「錯」的。那,通識本身可不可以是錯的呢?換句話說,我可不可以認為「吃狗無錯」是落後的思想,應該去進化它呢?當然可以,但是你得拿出新的理論,而目前看起來,似乎沒什麼理論可以支撐你的說法。比如說,你要反對「以角鬥士相殘作為娛樂」是沒有錯誤的,你就得先反對「奴隸的生命低人一等」,你要反對「奴隸的生命低人一等」,就得提出人人生而平等的概念。人人生而平等的概念因為人類對人類的共情以及其對社會穩定的維護作用而逐漸被人接受了,注意,是逐漸。而你的「不可吃狗」理論呢?能拿出什麼新的東西來支持觀點嗎?狗終究只是動物,無法讓世界上所有人都對其產生高度的共情;另一方面,殺狗吃狗也不會造成社會動蕩。所以,「不可吃狗」理論目前在中國不存在被人接受的客觀條件,更別說愛狗者們大多希望一蹴而就,讓所有人都接受這樣的觀點呢。再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你反對吃狗不光不能改變現狀,甚至不能改變與你交談的人的觀點——觀點是怎麼改變的?人的觀念轉變就跟社會觀念的轉變一樣,是一個緩慢的不可見的過程(傳銷和邪教的手段除外,思想鋼印除外)。所以,你的反對既不能改變現狀,也不能改變你面前的人的觀點,何必多費口舌呢?簡單地表達你的觀點,控制好你的情緒,這才是理性的行為。

總結一下吧:
中國社會對能不能殺狗吃狗沒有統一的觀點,因此殺狗吃狗不構成道德上的錯誤,反對殺狗吃狗自然也沒有問題。兩者的矛盾來自於對狗的共情程度不同,這個問題當下不可解決。
出於能不撕逼就不撕的原則,殺狗吃狗者有必要不去激化矛盾,反對殺狗吃狗者也請理性發表觀點,誰也別想著改變對方的觀點,因為這不現實,只會浪費時間和脾氣。至於打砸搶的行為,是法律和社會道德準則上公認的錯誤行為,沒有必要再作討論。


個人對於吃狗的態度:愛貓人士,不喜歡狗。不吃狗肉,不反對吃狗肉。但是出於對虐貓殺貓行為的反感,完全能夠理解愛狗者的心理。但是同樣地,我也不會去阻止別人對貓做什麼,只要人家沒違法我就什麼都不會說。別動我的貓就行。


古蘭經上不讓吃。


你怎麼知道今天救的狗會不會千年之後叫你一聲官人?


狗廚們把狗當做自己的伴侶,甚至性伴侶,誰也不會殺自己的愛人吧(笑)

想起狗廚去救狗,完事之後跑去吃野味。

不給狗狗絕育,隨便散養(特別是散養藏獒之類的大型犬,導致死人),隨便遺棄。

跑高速上隨便攔車,然後狂要捐款。

狗廚們的嘴裡,說出的都是垃圾。


狗肉屠宰檢疫不夠規範

路面狗肉無法提供可靠的來源擔保

肉狗來源複雜,無法確定是規範化養殖場養殖還是路上搞來的。

總之應該推進狗肉市場的規範化和正規化。

另外對於養狗的人來說,不正規的狗肉市場會導致他們飼養的寵物狗有丟失的風險,所以一般養寵物狗的人士是反對吃狗肉的。


首先本人不吃狗肉。對於題主的疑惑,個人認為可能是目前人們普遍的將狗作為寵物而非食物來飼養,人們(當然特殊個例除外)潛意識中已經將狗狗劃分為朋友、甚至家人、陪伴者的範疇了,如果街頭都是遛豬遛牛遛羊的,消食兒散步的人們牽的都是公雞母雞小鴨子的,可能人們也會覺得吃這些動物殘忍了.....


作為單身狗, 你怎麼可以吃同類


因為狗吃屎。吃狗肉豈不是吃了二手屎。


先聲明立場,資深狗奴一枚,愛狗人士,不吃狗肉,對吃狗肉這種行為沒啥意見,類同吃雞吃豬。
針對你兩條反駁,我說說我的看法。
首先從道理上來講,我支持你的看法,愛狗人士不能因為自己愛狗就去強制別人不吃狗,此屬道德綁架。但是我覺得你有偏激的一面,怎麼講呢?你認為愛狗人士反對吃狗是錯的,那這是不是也是一種道德綁架嘞。道德是一個區域人類經過長期的文化沉澱所產生的社會規範,用於保證社會穩定,而法律則是對道德的強化與強制。在一定背景下一定範圍內會產生差別,比如同性戀,約炮,婚前生子這類的。一個例子,100年前的英國,同性戀是犯法的,直接處死,現在不也是開放了咩。所以假如,我是說假如,吃狗肉犯法,或者反對吃狗肉犯法之類的法律條文也是有可能存在的。
所以啊,你說反對吃狗肉就是限制自由之類的言過了。真正的問題在於什麼呢?中國人是一個集體感很強的物種,強到什麼地步,就是一個集體不能出現異類,出現的就要排除,跟早期的歐洲宗教有點類似。我覺得很多人喜歡道德綁架的根源可能就來源於這種集體感。當這種集體感過強過盛的時候問題就出現了。反對吃狗肉的人就會出現告訴攔車搶狗,玉林買狗搶狗之類帶有強制性質的事件,而這種行為又引起了對這種綁架行為極度反感的人群對此進行反攻。網路罵戰就此而起,這才是我反感的地方,而我們愛狗人士也被貼上了狗粉,狗兒子的標籤。
我覺得我們可以學一學美國素食主義者,首先以身作則,然後使用各種信息渠道,傳播他們的素食理念,也並不去干擾吃肉人們的生活更不會擾亂肉製品的供應鏈。我超愛吃肉的,但我對他們傳播理念的方式大為贊成的。


應該是因為套狗的漢子不分家養野生,看見啥套啥吧。


心理學上的感情寄託。貓要是好吃,一定有反對吃貓的。
我覺得吃牛肉更殘忍,西方世界都是禽獸。除非西方不吃牛肉,不然你別反對吃狗肉。


不衛生。
我希望能想肉牛,肉豬,肉雞一樣去管理肉狗!


我想來想去,可能只有1個理由:就是當場為他而殺的,在佛教里是罪孽大不能吃的。
狗流行現場屠宰,狗這種動物不大不小,再小點比如雞鴨大家見怪不怪了,再大點最常見的有羊鍋節,現場屠宰的不如狗多。
至於違法抓狗,自己的財產放在外面不管好也是心太大


人也是動物,同樣也可以吃。
比起其他動物,理論上,人肉的營養成分最適於人類吸收。
人類總數特別大,被吃的人肉,跟食客認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很可能永遠都沒有交集。
那麼,無視法律(或者警察百分之百抓不到你),題主會不會想去嘗試一下人肉呢?會不會考慮一下該不該吃人肉呢?
能夠影響人類行為的因素有很多,比如感性思維和理性思維,比如個人道德基準和社會法律規定。
在理性層面,和法規層面,確實找不到不吃狗肉的理由。但在道德和感性層面,則能找得到一百條理由。
問題就在於,題主屬於那種人。
問題就在於,題主更願意相信哪一邊的說法。
我信奉一條鐵律,人永遠也說服不了不願意相信自己的人。所以,該不該吃狗肉的問題,根本不用問,答案早就存在於每個人的心裡了。
依我的經驗看,現實生活中,吃狗肉的,大多是冷漠,以現實利益為重的人。我不屑於這樣的人為友,最多就是合作夥伴而已。

補充很重要的一點。事實上,說狗粉窮追猛打吃狗人什麼什麼的,污衊的成分更大吧。我的生活中從沒見過那樣的人,我家周邊的狗肉館都開的好好的。我愛狗,但也沒打算去狗肉館打砸搶燒。別把個別人的行為放大到所有的愛狗人士。這本身就不是理性的思維了,不是么?這都想不明白的話,題主還談什麼理性呢?


嗯本人拒絕吃狗肉,立場明確。
首先,安全問題,先從吃狗肉的人角度來講。我國狗肉來源在哪兒?有人告訴我有養殖場,那麼請你計算下每年人們吃的狗肉和養殖場規模能不能符合。且不說別人家樣的寵物狗看門狗,老家是農村的,我見過無數一輩子沒打過疫苗沒洗過澡的看門狗曝屍荒野,幾天後帶著蒼蠅甚至已經生蛆屍體不翼而飛,去哪兒了?被誰吃了?消失的流浪狗,也不可能全都被領養,有很大一部分是進了某家狗肉館。畢竟狗肉是沒有嚴格衛生標準可言的。
第二,如果所有狗肉都是來自養殖場,我依舊不會吃,但是我不會如今天一樣強烈反對吃狗肉,但是諸位可以看一看狗肉屠宰場的畫面,老的小的乾淨的髒的,金毛博美田園犬泰迪我不相信一隻毛色純正品相上佳且沒多少肉的純種玩具泰迪是被作為食用狗肉養大的。小時候姥姥家門口必然有一隻叫做旺財的看門狗,但是基本沒過兩年就會換一隻,每一隻都是土狗,從小沒有洗澡更別提疫苗,常年一根鐵鏈拴在院子里的那種,我記得大概是我八九歲時候有一隻旺財,撲倒過半夜進門的竊賊通報過火災,被人偷走之後過了十幾天自己找回來,風塵僕僕贏若不堪,脖子上還有很深的一圈血痕,很明顯是自己掙脫鏈子跑回了家。我以為這樣一隻好狗當是壽終正寢安度晚年,誰知第二年會去已經變成了一隻未成年的幼犬。那隻旺財即將年老,正好隔壁的嬸子家那隻對寶(狗名是麻將一種很贏錢的贏法)生了崽子,就把原來那隻旺財20還是30塊錢賣給了狗肉販子。姥姥的衣服基本都是百元以上兒女孝敬的,二老存款少說十萬且兒女比較孝順無後顧之憂,換句話說完全不缺這點錢,那是我年幼第一次明白人心可以如此涼薄。盡心儘力半輩子從不搗亂甚至救過命的老狗的生命就這麼廉價。我不知道這樣的事情有幾萬幾十萬,但在我幾年的童年無力阻攔的時光里里就見識過十多起。再說寵物狗,不喜歡狗的人可能不理解,它可能是如我家樓上,那個唯一能夠讓那個家庭患有自閉症的女兒開口說話的小天使,或是一位老人僅有的陪伴,或者一個孩子心中全部的童話。
插句題外話,旁邊樓有對老夫妻養了一隻小博美養了八年,突然丟了,四處張貼啟示上網尋找不得,突然有人打電話給兩位,要價800塊錢歸還,否則送去狗肉店。兩位老人素來節儉,卻連價都不敢砍就匆匆錢貨兩清。所以,如果有一天你撿到了一隻寵物狗,請你歸還。哪怕不從良心角度考慮,你得到的可能遠比你斷送它的生命多得多。
我不吃狗肉,也盡量說服躍躍欲試的人不要嘗試,我怕我吃到的是生了蛆的腐爛屍體乃至蜱蟲狗,更怕嘴裡是一個死不瞑目的靈魂和苦苦尋覓它的人們的淚水。


首先聲明,我是個素食主義者,最多愛吃雞蛋。只是說下觀點,不帶個人偏見,不喜勿噴。
我認為根本原因是把狗當做寵物和伴侶的人太多了,而且現在養狗的都是自稱爸爸或媽媽的,他們對狗的感情當然深了。那看到別人吃狗肉,肯定不能忍啊,正好全世界愛狗的人這麼多,所以這麼多人的反對,怎麼你也得在乎不是,畢竟說不准你關係非常好的人就是反對吃狗肉的,不見得你心裡就支持他的看法,但是反正自己又不是必須吃狗肉,然後普遍的大家都這樣,自然吃狗肉就被別人反對了。沒有太大的對錯和理由,只是一種鬥爭的方法成功了。
我是素食主義者,除了雞蛋的腥味我能忍受,其他的肉類我看到就難受,如果要是有生鮮的味道,只怕要吐。


不食狗不養狗不愛狗,反感吃狗肉這種行為,意識上覺得噁心。理論上吃狗同吃雞吃豬沒什麼不同,但是在主觀與客觀之間還有許多鴻溝使之不能契合,生活中有太多的點,人類情感中也有太多的點,這時已經不是存在即合理,而是存在即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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